森林病虫害病防员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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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凤阳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凤阳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为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以下简称测报)工作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森防检疫站的职责

(一)负责森林病虫害调查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二)及时整理森林病虫害调查资料,向县林业局和上一级森防机构报告。

(三)根据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发布中短期预报、警报。

(四)指导、监督监测点的调查监测工作,对病虫情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场、圃、所及林业站职责

(一)完成县林业局下达的测报对象和当地主要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监测任务。

(二)按有关规定上报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数据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相关数据,并对测报对象的发生动态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

(三)做好药械和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护工作

三、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对常发性森林病虫害,根据森林类型、病虫害种类及其发生发展规律,按有关规定确定调查区域,在保证

一定精度的情况下设计调查线路或调查样地,定期组织全面调查。

(二)对偶发性、突发性森林病虫害,设立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做到及时发现,按时上报。

(三)对危险性森林病虫害,要及时调查,常年监测。

(四)对群众反映的病虫情,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发现病死树,及时查明致死原因;发现病虫灾情,详细记录发生情况。

四、实行森林病虫害情况报告制度

(一)定期报告。各乡镇林业中心站、林场、苗圃、林科所向森防站定期报告病虫情发生与防治情况(遇法定节假日,报告时间顺延):

1、每年3—9月的每月16—18日,分别报告当月发生、

防治统计报表,包括新发生(发现)或发生严重的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及其应对措施的文字报告。具体报告的病虫害种类见附表,对未发生的病虫害实行零报告。

2、每年12月的8—10日,报告本辖区全年发生、防治统计报表。

3、每年6月8—10日报告下半年发生趋势预测,12月8—10日报告当年度发生实况和下年度发生趋势预测。

4、森林病虫害专项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上报专题报告。

(二)不定期紧急报告。新发生(发现)的危险性森林病虫疫情和严重森林病虫情应当在2日内上报到县林业局及森防站,并将发生情况、防治对策及建议报告当地政府。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特别是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及趋势的预报,未经过县林业局核实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或发布信息。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追究:

(一)因病虫情不清或者未及时发布预报,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二)隐瞒、虚报或者编造森林病虫害信息数据的。

(三)连续不按规定上报森林病虫害信息数据的。

(四)擅自对外宣传发布危险性森林病虫情的。

篇二:护林员岗位职责

护林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2、协助乡政府、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

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或拔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723773)配合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人员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3、护林员必须着巡山马夹,带口哨和手机,定期巡护

本责任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必须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天巡山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

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负责本责任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防止病疫区传

染源的传入,如有病虫害发生应及时报告林业站。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报告县林业部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7、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8、参加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的例会,了解和反映林农的要求与问题。

9、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并第一报告。

10、积极完成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检查、考核办法

接国家森防总站有关领导口头通知,今年下半年国家森防总站将抽调各省森防站专家及人员对全国1000个国家级测报站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原则上按照国家级测报点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对检查考核不通过的单位,将进行撤销(具体要求及考核内容将在国家森防总站正式发文后转发)。

为迎接此次检查考核,确保兵团内5个国家级测报点顺利通过,请10团、123团、奇台农场、八师森防站、黄田农场国家级测报点提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检查、考核办法

来源:国家林业局

[日期:20XX-01-1410:39:11星期三]

(国家林业局20XX年11月21日发布)

一、总则

为了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考核和管理,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和《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二、检查、考核内容

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以下简称"国家级测报点")的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机构人员、站务管理和业务工作四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

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是设置在县级森防站的

机构。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常规的仪器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达到如下标准:

1、办公室、实验室、标本档案室和药剂药械仓库,总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

2、资料、档案、标本有专用的档案、标本柜存放,管理妥善。

3、国家配备及本单位购置的常规仪器、设备如:显微镜、解剖镜、照相机、望远镜、gps定位仪、诱虫(测报)灯、发电机等仪器设备齐全,保管妥善,定期维护,状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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