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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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一)门诊会诊、转科1、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挂错号的患者由首诊医师问诊,根据掌握的病情向患者说明应该看的科室。

2、若病情需要转科会诊者,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嘱患者到挂号室重新挂号就诊。

(二)急诊会诊、转科1、急诊患者需要其他科室会诊,应由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写明请会诊科室、患者的病情、诊断及会诊目的,由医师联系会诊医师。

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到达。

会诊医生须仔细问病史、查体、阅读有关检查结果后,在会诊申请单上写出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

接诊医师将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写在病历中。

2、急诊疑难、危重患者需先报告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看患者,并指导救治。

根据病情请其他科室会诊,并告知为急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接到通知后即刻到达。

主管医师负责将会诊结果记录在病历上。

3、首诊医师检查后疑为他科室疾病,可请相应科室会诊并提出转科意见,经相应科室同意方可转到其他科室,并记录在病历上。

(三)门急诊住院1、门诊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医师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的患者,急诊医师与病房医师联系,经病房医师同意后填写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重患者须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要有交接手续。

(四)门急诊转院1、由于我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可转到同级或上级医院,医保病人医师需开具转诊单,病历摘要交给患者或家属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在病历上写明转往医院及转诊目的。

2、需转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患者,主管医师可通过门诊办公室(院行政总值班)与传染病医院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方可转入。

危重患者向家属告之途中的危险,请家属签字。

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一、转院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由科主任提出,填写转诊申请单后,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二)患者转院应当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派医务人员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当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

二、转科制度(一)当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转科治疗时,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时,经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书写转出记录,通知护士联系床位,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按照预定时间转科,转出科室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和责任护士交接。

(三)转科交接后,接诊医师及责任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并下达医嘱,24 小时内书写转入记录。

(四)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护理交接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出科室护士负责退药。

(五)病历要求:转科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可在转出后 6 小时内补写);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 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转科及转院制度(五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五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一、转床(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床,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床:1、住院患者多,男女病床不均衡。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二)治疗小组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开医嘱。

(三)责任护士:1、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协助整理个人物品。

2、更改患者电脑信息,并经双人核对,确保信息正确。

二、转科(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科:1、同专业科室,原则上不允许转科,遇特殊情况需转科的要报医教科审核,业务院长同意,方可转科。

2、重症医学科与普通病房之间。

3、入院后诊断改变,如以内科病入院,需外科治疗;其它科室转感染科治疗等等。

(二)转科程序:1、治疗小组医师请转入科室会诊;2、转入科室医师评估患者后,认为患者有转入治疗指征且转入科室有床位时,治疗小组医师开出转科医嘱;(三)责任护士:1、联系转入科室,确定转入时间,告知需要做的准备工作;2、结清患者在本病区的所有费用;3、完成各种护理记录;4、协助患者整理随身物品;5、转运前评估患者,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携带患者所有医疗护理记录,与工人一起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

如病情需要,医师与护士一起护送患者,确保转运途中患者的安全。

6、转入科室责任护士立即通知医生,与护送患者的护士进行病情、物品交接后立即评估患者,并记录评估结果。

7、患者病情及物品交接:内容包括:(1)患者身份核对、诊断、病情、治疗、护理措施、注意事项;(2)目前用药、输液及滴速、穿刺周围有无渗漏、红肿;(3)查看全身皮肤,有无发红、皮疹、破损、褥疮、烫伤等;(4)检查各种导管是否通畅及有无脱出,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状和量;(5)检查敷料包扎、渗出情况;(6)专科需特殊观察的内容及费用情况。

(四)转出科室在患者转出前完成所有的医疗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并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病人转入。

如由于转出科室没有及时完成记录或没有及时审核修改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转出科室承担。

转诊、转科方法及制度

转诊、转科方法及制度

转诊、转科方法及制度引言转诊和转科是医疗系统中常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和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本文将介绍转诊、转科的定义、目的、方法,以及相关的制度和注意事项。

转诊和转科的定义1. 转诊:指患者在初诊医生的推荐下,根据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或医生就诊。

主要适用于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以及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病例。

2. 转科:指患者在同一医院内,根据不同科室的专科需求,由一科室转到另一科室就诊。

主要适用于需要更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或特殊治疗技术的情况。

转诊和转科的目的1. 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转诊和转科可以将患者送到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医生或科室就诊,提高疾病的正确诊断和有效治疗的几率。

2. 充分利用医疗资源:通过转诊和转科,可以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避免重复的检查和治疗。

3. 促进多学科协作:对于复杂病例,转诊和转科可以促进多学科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各专科的专业优势。

转诊和转科的方法1. 转诊方法:- 初诊医生与患者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转诊。

- 确认需转诊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院和医生。

- 与被转诊医生或医院的相关科室联系,预约转诊时间和方式。

- 给患者提供转诊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告知转诊流程和注意事项。

2. 转科方法:- 初诊医生与患者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转科。

-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目标科室。

- 与目标科室的医生或医院进行联系,确定转科时间和方式。

- 给患者提供转科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告知转科流程和注意事项。

转诊和转科的制度1. 转诊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包括转诊流程、转诊标准和转诊退费机制等。

- 初诊医生应具备一定的判断和鉴别能力,在必要时及时推荐患者转诊,并提供专业的转诊建议和指导。

- 被转诊医生或医院应及时接收患者,并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和治疗计划。

2. 转科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科制度,包括转科流程、转科标准和转科协作机制等。

- 目标科室的医生和医院应积极配合初诊医生的转科要求,并提供专业的转科服务。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

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3。

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4。

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5。

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4。

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

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

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三、外院转入我院1。

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2。

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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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院制度范本(5篇)

转科转院制度范本(5篇)

转科转院制度范本(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范围的病人,经会诊后,如同意转科,应在转入病区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

3、转出科室经管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帐目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转人病房联系妥当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全份病历及有关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护送,并当面将病人特殊情况进行交班。

4、转人科室住院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室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或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必要时应进行随访。

6、传染病科病员需转他科时,应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隔离诊治时,应经传染病科医师会诊确诊后转传染病科,未明确前可由双方医师协商,病人先采取床边隔离,及相应消毒措施。

(二)、转院制度:1、凡本院缺乏某种专业设置或医疗器械设备不能继续治疗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转院。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原因3、转出科室住院医师要在病史中写好“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同病人带往转入医院。

4、转院病人应先办妥出院手续,然后才能转出。

5、危重病人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派专人护送。

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不应转院。

6、转院应严格掌握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院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它由各病区和一部式盖章备案。

7、转院证明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有效。

任何职称医师不得将非本科病人转出院。

8、严禁将普通病人介绍到本市其它医院就诊住院。

严禁将普通病员转外地治疗、住院。

第五篇:转科转院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转科手续。

1、本科治疗不能满足,需要到专科科室进行治疗者。

2024年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转科转床及转院制度范文(一)、转科规程:1. 对于确诊后不属于原科室治疗范围的患者,经多学科会诊并同意转科后,需在转入科室安排好床位再进行转科。

2. 转科决定确定后,原科室负责医生应事先通知患者及家属。

3. 原科室医生需完成“转科记录”,护士需停止所有治疗,结算费用,并与住院处、营养室以及接收科室协调一致。

随后,由工作人员携带完整病历及相关资料陪同患者转至接收科室。

必要时,应由住院医生或护士陪同,并在交接过程中详细说明患者的特殊状况。

4. 接收科室的住院医生应在患者转来后详细询问病史,进行检查,制定诊断和治疗方案,并及时完成“转入记录”。

5. 若患者患有多种疾病或原疾病未痊愈,但需转至其他科室治疗,原科室应在病历中详细说明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

必要时,应进行后续跟踪。

6. 若传染病科患者需转至其他科室,需在患者传染期结束后进行。

其他科室发现患者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时,应由传染病科医生会诊确认后转至传染病科。

在明确诊断前,可由双方医生协商,患者先采取床边隔离措施,并实施相应的消毒措施。

(二)、转院规定:1. 如本院在专业设置或医疗设备上无法满足患者继续治疗的需求,需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2. 决定转院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或单位解释转院原因。

3. 转出科室住院医师需在病历中完成“转院记录”及“转院小结”,以便小结随患者转至接收医院。

4. 转院患者需先办理出院手续,再进行转院。

5. 对于危重患者,转院前应进行急救处理和准备必要的药物及抢救设备,由专人护送。

若途中可能危及生命,不得转院。

6. 转院需严格遵循转院指征。

参加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转院需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其他情况由各病区和一站式服务处盖章备案。

7. 转院证明需由专科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医师开具。

任何职称的医师不得将非本专科的患者转出医院。

8. 禁止将普通患者推荐到本市其他医院就诊或住院。

禁止将普通患者转至外地接受治疗或住院。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一、院内转科(一)病人转科、转院制度,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为前提。

(二)病人转科须经接收科室会诊同意,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转科前应告知病人家属相关诊疗情况,征得同意后转科治疗。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危重病人应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一般病人由护士护送。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及时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二、转院转院原则:转院一般依次遵循以下权重原则:即“病人安全、病人及家属意愿、逐级就近、转入医院特色”原则。

病区必须统一填写转诊(转院)单,转诊(转院)单共两联,上联转诊(转院)单交给患者或家属,下联转诊(转院)单存根由各转诊科室留存备查。

(一)I级权重:病人安全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病人要确保安全,如考虑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病区转出病人由我院急救车送往转诊医疗机构的,陪护的医护人员由急救中心负责(需专科医疗人员护送的须提前告知急救中心)。

病区需与急救中心陪同医务人员就病人病情、转院过程风险及其它注意事项逐一交接,必要时应做好途中抢救准备。

转出我院前应事先书面告知病人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转院的理由和注意事项、转院途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并由病人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7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7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范文1.转科制度1.1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____小时内完成。

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
(一)转院制度
1.对突发病情变化或因护理院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治疗、护理的患者,由责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办理转院。

2.患者转院前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并估计途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较重患者应联系“120”转院,必要时安排护送人员。

3.患者转院时,在本院办理出院手续。

家属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或本院护送人员护送患者至转诊医院。

4.对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须由转出医院主管医师或家属与本院有关部门联系,经双方沟通后决定是否适合转院。

5.由医院转入护理院的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发生病情变化时,须先在相应医院得到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入护理院。

(二)转科制度
1.对病情需要转入其他科室治疗或护理的患者,由责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后转科。

2.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转科理由,患者及家属应理解配合科室的转科及床位安排。

3. 转科前请转入科室会诊,经转入科室同意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书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4.患者转科时,转出科须派人携带患者住院档案陪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并向转入科室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5. 转入科室接到患者后开立转科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住院患者转院、转科管理,畅通转院及转科流程,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更新完善住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转科制度(一)转科标准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室诊治范围的患者,须请病情相关的科室进行会诊,经会诊医师同意后,。

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拟转入科室诊治范围的、且当前科室无法提供必需的治疗措施,拟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患者住院后因为病情变化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要转入其他科室,须经拟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二)转科程序1、会诊医师同意转科后,拟转出科室主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科治疗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患者和家属的书面同意。

会诊医师应谈话告知患者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室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2、确定需转科后,转出科室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下达转科医嘱,病区护士应提前与转入科室护士联系准备床位及安排护理工作,并负责核对医嘱及病历资料、结清账目、执行转科医嘱,后再与转入科室病房联系通知其准备接受患者。

3、由病区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病历资料及转科交接记录单并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病房,当面与转入科室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管床护士做好交接工作并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及转诊登记本。

4、转入科室值班医师应按照新入院患者进行检诊、处置,在患者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患者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室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转出科室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患者转科时,应尽量在患者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治疗。

二、转院制度(一)转院标准1、限于医院技术、收治范围、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医院继续治疗的患者,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转诊、转科流程及制度

转诊、转科流程及制度

转诊、转科流程及制度
流程
转诊、转科制度
1.患者入院时根据病情收治专科病区治疗,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需转科治疗:(1)入院后主要诊断改变,如以精神疾病入院,需内科治疗。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3)重症患者、专科疾病的患者。

2.病员转科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经主治医师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出记录。

3.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

4.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危重病人转科时必须有医师、护士陪送,同时必须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及登记,转出科医护人员必须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并写转入记录。

5.转科小结由转出科室医生在患者转出前完成,内容包括:患者住院及转科原因、症状体征及重要的阳性发现、诊断及其它操作、病情进展、药物及其它治疗情况及当前患者健康状况等;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生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

接收科室的医生必须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科小结。

宁洱县人民医院
2013年3有14日。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范文一、背景在治疗和诊断过程中,有时候需要将患者从一个科室转至另一个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为了确保转诊转科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效率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转诊转科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的转诊转科流程,确保转诊转科工作的安全、顺畅、高效进行,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需要转诊转科的患者。

四、转诊转科申请的内容1. 转诊科室名称和医生姓名;2. 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3. 转诊的原因和病情描述,包括症状、诊断结果、相关检查和治疗记录等;4. 转诊后期望得到的治疗和检查结果;5. 转诊科室的意见和建议。

五、转诊转科流程1. 患者向原科室医生提出转诊转科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2. 原科室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转诊转科;3. 原科室医生将转诊转科申请提交给医院的转诊转科管理部门;4. 转诊转科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的内容和患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转诊转科;5. 如果批准转诊转科,转诊转科管理部门将申请转交给目标科室;6. 目标科室医生接收到转诊转科申请后,根据患者的情况决定是否接诊;7. 目标科室医生在接诊后及时向原科室医生反馈,确认接诊意见;8. 原科室医生将接诊意见和相关病情资料传达给患者和家属;9. 患者按照接诊意见,前往目标科室进行治疗和检查;10. 目标科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及时向原科室医生汇报患者的情况和治疗效果;11. 治疗结束后,目标科室医生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原科室医生,并给出治疗后的继续诊疗建议;12. 原科室医生将治疗结果和建议与患者和家属共同讨论,并制定后续治疗计划。

六、注意事项1. 转诊转科申请需要提供充分的病史和检查资料,以便目标科室医生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2. 转诊转科申请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生填写和提交;3. 转诊转科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批和转交转诊转科申请,确保转诊转科过程的及时性;4. 原科室医生和目标科室医生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共享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医院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管理制度1.入院制度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新农合证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安全;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2.出院制度病人出院应由经治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病区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带药、出院证明,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应进行出院随访,并预约首次随访时间;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出院前,办公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3.转科制度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办公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一览表卡、床头卡;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后,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材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医师或护士交接,确认无误后签字;转出、转入科室医师应与患者和家属及时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师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患者转入后,主管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做出诊断和治疗计划,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收记录;4.转院制度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主管医师向患者及家属讲明转院的原因,并告知转院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患者及家属必须签字同意,方可转院;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5.留观制度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患者和门诊输液治疗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一般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有下列情况可选择急诊留观:留观患者一律由医生建立留观病历;医生要严密观察留观患者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患者,如有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配合处理;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患者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留观室由急诊科直接管理,其他科室的留观患者由急诊科值班医师负责观察,但有病情变化时留观科室医师应及时会诊;患者留观结束时应有医师医嘱,患者离院或入住相关科室;留观室工作人员执行留观室各项工作制度,留观患者需要遵守留观室管理制度;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于留观范畴;医院急诊患者入院制度1.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2.所有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措施,再请示总值班同意后可先予入院,后补办缴费手续;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绝和推诿,入院后迅速补办手续;3.收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住院的理由治疗计划治疗的预期结果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4.对“三无无家属、无姓名、无钱”的病人,先诊治救人,再由急诊当班医护人员通知院总值班和后勤保卫科人员,协助处理等找病人家属等事项,参照医院关于“三无”病人救治的规定;5.传染病人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专科收治;6.危重患者、重点病种设立绿色通道,接诊后严格按照各项抢救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对严重颅脑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出血等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送入手术室,危重患者电话通知病房做好床位准备及抢救的准备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7.医护人员必须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耐心接待病人、家属的咨询、问讯,指导医院路线、方向;护送患者时应注意安全、保暖、人文关怀,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用氧及各管道通畅,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减少痛苦;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2.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诊绿色通道;3.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危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救电话或将患者转入我院相关科室,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120或医院总值班电话;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科室主任或上级医师认定确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的安全;5.转诊程序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科室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转出患者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主任汇报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批准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6.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转下级医院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8.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9.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医院急诊科与手术室、ICU、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1.急诊科与手术室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手术室转接制度急诊与手术室转接流程:紧急手术患着急诊科电话通知手术室简单介绍病情同时手术室做好抢救和手术准备急诊护士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准备和护理记录选派医生或护士护送患者入手术室严格交接并记录进行手术;2.急诊科与ICU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ICU转接制度急诊与ICU转接流程:转入ICU患者告知病情及转运风险电话通知ICU简单介绍病情,同时ICU做好抢救准备急诊护士或医生护送病人进入ICU严格交接并记录患者入住ICU3.急诊科与病房转接制度与流程急诊与病房转接制度意外应由主管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急诊危重病人入病房前,由急诊科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与病房值班护士交接签字;一般病人的检查与入院,急诊科护士应给予热情指导,必要时予以护送;急诊科与病房转接流程:转入病房患者交待患者病情及注意事项电话通知相关检查科室及住院科室简单介绍病情一相关病房做好准备工作急诊科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严格交接并记录患者入病房;医院关键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对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之间患者的转接时,以患者姓名、“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措施,并需交接双方科室人员共同核对,填写病人交接记录;1.手术室与病房ICU手术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诊断,与手术室接诊人员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手术名称、手术前准备、手术部位标识、药物情况等,交接无误并签名后,方可带患者进入手术室;手术后患者回病房时,麻醉医师与病区护士或ICU护士做好患者的交接;交接内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生命体征、切口情况、置入管道、皮肤情况、物品等,交接无误签名,方可离开;交接流程:术前:病房护士再次核对患者佩戴的“腕带”手术室麻醉师到病房病房护士、麻醉师、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确认患者身份、手术名称、手术前准备、手术部位标识交接带入手术室相关资料、物品查对无误、双方签名确认带患者入手术室;术后:麻醉医师护送患者回病房麻醉医师与病房护士交接双方核对患者身份交接患者手术方式、麻醉方式、生命体征、切口情况、置入管道、皮肤情况、物品等,交接无误并签名确认,方可离开;2.急诊患者与病房之间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急诊患者需住院治疗时,急诊科医务人员电话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告知入院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接收科室接到电话后,做好接收入院准备,根据病人情况准备好床单元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吸氧装置、吸痰用物等并检查设备的性能状况,主动迎接转入患者;急诊科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及病历资料等内容;急诊科医务人员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负责患者途中安全,不间断治疗及抢救;急诊科医务人员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交接;交接患者门诊资料及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到院时间以及皮肤情况等;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交接流程:急诊科与相关科室电话联系详细登记患者信息接收科室立即准备好病床和抢救物品、药品急诊科医务人员陪同并携带病历资料将患者护送到转入科室交接医务人员共同查对患者身份信息、病历资料以及病情、皮肤和治疗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3.病房与ICU患者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医师会诊,确认患者需入住ICU治疗,会诊医师立即电话通知ICU护士做好迎接新患者的准备,并告知新入住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护士接到电话通知后,根据病情准备好床位单元和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吸氧及吸痰用物、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仪等相关急救设备;病房护士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及病历资料等;病房医师、护士或特殊需ICU医务人员下科室,一起护送患者入ICU,并主动协助ICU护士安置好患者;交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病情及相关资料,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作的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皮肤情况;查对无误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患者进入ICU时,ICU需两位以上医护人员同时接收病人;患者如需要使用呼吸机时,应一人接呼吸机,一人接心电监护仪,如果只有一人接诊时,应先接呼吸机后接心电监护仪;交接流程:会诊医师与ICU联系病房护士详细登记患者信息ICU立即准备好病床和抢救物品、药品病房医生、护士共同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ICU交接医护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病历资料以及病情、皮肤和治疗情况等,查对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确认ICU医务人员积极抢救病人;4.产房与病房之间产妇身份识别、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孕妇入院时带上标有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的“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孕妇由医生和病房护士负责送至产房并与助产士进行交接;产妇分娩后在观察室观察生命体征、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等情况2小时后,无异常后再转回病房;婴儿出生后立即填写婴儿身份识别“腕带”内容包括:母亲姓名及住院号、婴儿性别、体重、出生日期、时间,双人核对无误方可戴于婴儿手腕上;观察产妇2小时后无异常,由助产士护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床号、姓名,查对产妇“腕带”信息、交接生命体征、子宫收缩、会阴伤口及皮肤等情况;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签字确认;交接流程:病房护士送孕妇至产房病房护士与产房护士核对患者“腕带”及病历信息,无误后接入产房产妇分娩后观察2小时助产士将产妇、病历送入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产妇情况、治疗及病历等,共同核对产妇“腕带”查对无误后,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签字确认;5.病房与病房之间患者交接管理规范和流程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患者,经本科主管医师与转入科室医师联系会诊同意并安排好床位后方可转科;病房建立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详细记录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转出科室护士根据转科医嘱核对患者信息并办理转科手续,携带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病房,与转入科室医生或护士交接,共同查对患者信息无误后,双方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交接流程:主管医师与转入科室医师联系会诊同意转科并安排床位下达转科医嘱护士核对转科患者信息办理转科手续医护人员携带病历等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病房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共同交接双方查对患者信息无误后在患者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重症医学科转入制度1.为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重症医学科的收治对象必须有所选择;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多脏器功能障碍的各种危重症,经重症医学科治疗有望改善其预后的病人,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2.转入程序:对需转入重症医学科治疗的危重病人,由所在科室提出会诊要求,重症医学科医师会诊,对符合收治指征者安排转入重症医学科;有争议的特殊情况报请有关领导决定;3.对转入的病人应书写好详细转科记录后再转送,转入时原病房床位医师、护士应负责将病人护送至重症医学科,并向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床头交班;患者病情危重时,原病房医师应马上通知重症医学科准备好急救设备物品,原病房医师应迅速将患者送人重症医学科;4.急救120转入的患者应提前通知重症医学科以便做好急救准备;5.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接诊后,首先应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完成危重度评估并作必需的应急处理;在简要了解病史、住院经过和转至重症医学科的原因后,开署医嘱,在恰当的时候完成转入记录;对需要急救的病人,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组织急救;6.病人转入重症医学科后24小时内应由主治医师和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对诊断、鉴别诊断及病理生理变化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制度1.总则:患者的转出应遵循病情并由双方科室共同协商决定,且需告知家属并征得家属同意;2.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经重症医学科上级医师查房决定是否转出,并与接收科室负责医师共同商定后方可转出;3.患者转入重症医学科的原因基本去除,相应接收科室能继续完成治疗时,可考虑转出;4.转出程序:病人可以转出重症医学科时,重症医学科医师应通知原病房医师,原病房不得借故推诿,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转回,如特殊情况可经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领导决定;5.转出时,重症医学科医师应撰写转出记录,包括一般项目、转入及转出重症医学科日期、转入及转出时的诊断、重症医学科监护和处理经过、尚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目前治疗及尚需注意的问题,为病人的后续治疗提供详细资料;6.重症医学科值班医师及护士负责护送病人回原科室,并向所在病房的医生和护士详尽交班,有关病史资料、影像诊断胶片及剩余药品应交接清楚,由所在病房护士负责签收;7.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其病情及风险,仍然坚持可考虑转出,并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8.因基础疾病的不可逆或植物状态导致的不能撤机或血管活性药依赖的患者,以及其它非医疗原因在ICU住院的患者,也应转出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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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
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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