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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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附件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评估是指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规模和影响进行科学评价和分析的过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市场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制定了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一、地质灾害评估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调查是地质灾害评估的前提工作,包括地质灾害概况调查、灾害点调查、灾害体调查等内容。

收费标准根据调查范围、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一般以每平方公里或每处灾害点为单位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对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规模和影响进行科学评价和分析的过程,其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等因素确定,一般以每平方公里或每处评估对象为单位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制定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制定是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措施,其收费标准主要根据对策制定范围、对策对象、对策方法等因素确定,一般以每平方公里或每处对策制定对象为单位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地质灾害评估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评估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确保评估机构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平衡。

2. 合理定价原则。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定价原则,根据评估项目的难易程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避免低价竞争和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3. 透明公开原则。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遵循透明公开原则,评估机构应当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

4. 灵活变通原则。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遵循灵活变通原则,根据客户需求和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确保评估服务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提供一些依据和标准。

1.依据
(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一基础地价调查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8〕631号)有关规定。

(2)行业组织发布的技术标准和收费标准。

(3)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定。

2.标准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一般根据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难度和工作量等因素制定。

(1)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评价等。

(2)服务区域:根据服务范围,将工作区域划分为三级标准(省级、市级、区县级)。

(3)服务难度:分为一般、较难、很难三个等级,根据难度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4)工作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人力物力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标准来确定, 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收费。

同时,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公正性,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公布收费标准,并对服务收费进行合理的科学、规范管理,同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谢谢。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自然和社会经济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地质灾害的频发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

1. 评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潜在危害范围等内容。

2. 收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评估范围的大小、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评估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评估范围越大、评估工作越复杂,收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3. 收费方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方式一般分为固定收费和按工作量收费两种方式。

固定收费是指按照评估范围和工作难度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而按工作量收费则是根据实际评估工作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来确定收费金额。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合理适当,收费标准应当合理适当,既要考虑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又要兼顾委托方的支付能力,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透明公开,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透明公开,委托方应当清楚了解评估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收费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意义。

1. 规范评估工作,制定收费标准可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保障评估质量,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3. 维护委托方权益,收费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维护委托方的权益,避免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实施。

1. 收费标准的宣传,制定收费标准后,应当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委托方和评估机构都清楚了解收费标准的内容和意义。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评估是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和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的过程,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合理开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制定了一套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基本收费项目。

1. 地质灾害调查费用,根据调查地质灾害的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确定费用,一般以面积和工作量为计费依据。

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费用,根据评估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易发性和危害性确定费用,一般以评估范围和难易程度为计费依据。

3.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费用,根据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费用,一般以方案内容和规模大小为计费依据。

二、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合理,既要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又要考虑客户的支付能力,不能设置过高的收费标准。

2. 公平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不能因为地区、单位或个人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

3. 透明性原则,收费标准应当透明,客户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时应清楚地了解到各项收费标准和计费依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收费标准的调整。

1. 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工作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不能长期固定不变。

2.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调整。

3.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支付能力和市场竞争情况,不能盲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执行。

1. 执行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私自调整或违规收费。

2. 客户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时应当主动了解收费标准,并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3. 对于违规收费或者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客户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结语。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科学、合理开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合理、公平、透明的收费标准,才能有效地推动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的开展,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费单位:元/人·天勘察人员级别高级中级初级技术员勘察工作费600450350250备注:①勘察工作费包括勘察方案设计、现场勘察、资料整理等工作内容。

②勘察工作费按勘察人员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3.评估报告编制费单位:元/㎡评估等级一级二级三级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503020备注:①评估报告编制费包括评估报告撰写、图表制作、文字编辑等工作内容。

②评估报告编制费按评估面积计算。

4.报告评审费单位:元/㎡评估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报告评审收费标准302010备注:①报告评审费包括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修改、确认等工作内容。

②报告评审费按评估面积计算。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和计算公式,主要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稿)》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其中,费用构成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勘察工作费、评估报告编制费和报告评审费。

具体计算公式为: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对于国家贫困地区可取小于1.0的系数;当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将调整系数相乘。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的收费标准按照线性工程、矿山水电、评估、工民建、复杂等级进行划分,单位为元/㎞²。

勘察工作费的单位为元/人·天,根据勘察人员级别进行划分。

评估报告编制费和报告评审费的单位为元/㎡,根据评估等级进行划分。

需要注意的是,收费标准面积为调查面积,工程类别包括线性工程、矿山水电和工民建类。

具体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上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doc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三篇第1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1使用说明1。

为适应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查工作收费标准、评价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审查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费用=现场地质灾害调查费用+调查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审查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地质灾害调查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设部(XXXX修订版)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基本价格和实物工作量的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成本=评估报告编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审查费=报告审查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础,通过调整系数修正不同地区客观因素造成的价格差异。

7.如果调整系数为2或更大,则乘以调整系数。

8.本标准未尽事宜,可按国家计委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建设部(XXXX修订版)执行,或由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2.1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分类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分类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开发[〔XXXX〕年);(2)执行《XX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XXXX修订〕》,详见参考标准。

2.4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表2.4-1评价等级标准(万元)项目一级、二级、三级备注资料收集与整理1.00.80.6线性项目30km2,工业与民用建筑5km2,调整系数2 .0;2.5报告审查费标准报告审查费为1级评估2.0万;二级评估1 .50,000;三级评估1 .000万。

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1. 背景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是为了确定特定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准确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可以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防灾减灾措施、规划土地使用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介绍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的收费依据与标准。

2. 收费依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的收费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工作内容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灾害现场勘察、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处理与模型建立等。

收费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定价。

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评估可能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因此,根据工作内容的难易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是合理的。

2.2 专家资质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的背景和资质,如地质工程师或地质灾害评估专家。

根据专家的资质和经验,可以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2.3 任务时间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

收费应根据评估任务的时间要求和工作量来确定。

若任务紧急或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可能需要额外收取加班费或急件费。

2.4 费用核算方式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的费用核算方式可以采用固定收费、按时间计费或按任务计费等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费用计算方式,并明确说明在合同签订前的变更和终止费用处理方式。

3. 收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估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评估对象和任务的复杂程度来确定。

具体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任务类型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评估任务的复杂程度,制定不同类型的评估任务的收费标准。

例如,岩溶地区的水磨洞灾害评估可能相对复杂,收费可以相应较高。

3.2 评估对象地质灾害评估的对象可以是不同的建筑物、工程项目或区域范围。

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

3.3 数据来源地质灾害评估需要基于一定的数据来源进行分析和评估。

部分数据可能需要通过勘查、监测或遥感等手段获取,这些成本也应纳入收费标准的考虑范围之内。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收费标准的说明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计费标准1、地灾评估级别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共分为:一级评估、二级评估、三级评估(项目评估级别根据可研项目规模定)。

2、地灾评估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4年11月公布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经费预算标准(2008)》规范,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收费依据如下:A、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标准(元/km2)评估级别复杂中等简单备注一级评估线性工程9808206551.地区类别调整系数为:青藏高原2.0;山区1.4;丘陵1.2;平原1.0。

2.工程类别调整系数为:线性工程1.0;矿山水电工程2.0,工民建3.0。

3.线性工程不足50km 按50km 计算;矿山水电不足10km 2按10km 2计算;工民建不足1km 2按1km 2计算。

矿山水电253021101690工民建665055604450二级评估线性工程755630/矿山水电19501620/工民建51204280/三级评估线性工程/410400矿山水电/1060845工民建/27852225B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公路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序号项目公路等级计费单位收费基价(万元)I II III IV V 1初测高速正线/公里 2.70 4.32 6.158.3510.60一级 2.20 3.60 5.05 6.509.40二级三级 1.10 1.75 2.40 3.55 5.002定测高速3.004.65 6.759.4011.80一级 2.50 3.855.557.1510.00二级三级1.402.053.004.205.90公路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序号项目附加调整系数备注1一次勘察0.8按初、定测收费基价之和计算收费2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定测0.6按定测收费基价计算收费3正线长度在30公里以下的独立项目1.5按相应路段主线长度计算收费4桥梁、隧道2~35立体交叉一般互通式2枢纽型互通式3~4C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质量,根据《价格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就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和规划实施中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治理措施等活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或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第三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是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按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以及编制评估报告和组织报告评审等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自愿有偿的原则。

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收费办法,并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办法。

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办法应根据评估区面积、规划人口、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评估机构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相应规程规范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七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实行***指导价。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以下简称“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浮动幅度为上下20%,具体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八条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由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和地区调整系数综合确定。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一、收费依据:
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稿)》(国土资源部地质
环境司2005年4月)
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二、费用构成与计算公式
将调整系数相乘。

三、各项业务收费标准
1、野外地质灾害调查
②工程类别:线性工程类就是指公路、铁路、航道、各类管道管线隧洞、输变电线路等;矿山水电类就是指矿山、水电、火电、天然气等资源、能源类(不含输变电线路)等;工民建类就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类规划区、港口码头、市政工程等。

2、勘察工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面测量、勘探、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

3、评估报告编制
单位:万元
4、报告评审
单位:万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一、收费依据: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稿)》(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5年4月)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二、费用构成与计算公式费用构成计算公式A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勘察工作费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评估报告编制费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报告评审费报告评审收费标准总费用A*地区调整系数注:调整系数对国家贫困地区可取小于1.0的系数;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三、各项业务收费标准1.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单位:元/㎞2复杂中等简单备注一级评估线性工程2470 1646 1154 1.地貌类型调整系数为:青藏高原2.0;山区1.5;丘陵1.2;平原1.0。

2.地区类别调整系数为1.0-1.5之间。

3.线性工程不足10㎞按10㎞计算;矿山水电不足3㎞2按3㎞2计算;工民建不足1㎞2按1矿山水电2126 1417 993工民建12283 8189 ——二级线性工程1902 1267 ——评估 矿山水电1637 1091 —— ㎞2计算。

工民建 9458 6305 —— 三级评估线性工程 —— 1070 750 矿山水电 —— 921645工民建——5323 3725注:①收费标准面积为调查面积②工程类别:线性工程类是指公路、铁路、航道、各类管道管线隧洞、输变电线路等;矿山水电类是指矿山、水电、火电、天然气等资源、能源类(不含输变电线路)等;工民建类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类规划区、港口码头、市政工程等。

2.勘察工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面测量、勘探、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

3.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万元一级 二级 三级备注资料收集整理1.0 0.8 0.5 线性工程<20㎞,矿山水电<5㎞2,工民建<1㎞2,调整系数为1.0;线性工程20-50㎞,矿山水电5-10㎞2,工民建1-2㎞2,调整系数为1.5;线性工程>50㎞,矿山水电>10㎞2,工民建>2㎞2,调整系数为2.0。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规范标准本标准是为了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该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本标准仅适用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收费。

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和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是由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和报告评审费用组成的。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和调整系数计算。

勘察工作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包括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和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根据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和调整系数计算。

报告评审费用则根据报告评审收费标准计算。

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基础,通过调整系数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进行修正。

如果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以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XXX文件《XXX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

评估分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对应着重要建设项目、较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

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个等级,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地形与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岩性岩相变化、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来划分。

地质灾害一般不会发生,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也良好。

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不会破坏地质环境。

然而,如果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则被视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2.1-3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与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

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

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

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实行,见下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 2.1-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2.1-2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 2.1-3本收费标准参照的已有相近收费标准:(1)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2000年);(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200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价收费规范标准及附加文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价收费规范标准及附加文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价、地质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咨询收费标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00五年一月总则1、本收费标准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价,地质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咨询;2、制订此收费标准是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以及其它有关收费规定上调整修订。

3、本收费标准不包括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评价收费标准1说明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是指,评估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进行地面地质调查、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作业,以及编制评估报告所收取的费用。

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由实物工作收费和综合研究收费两部分组成。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系数+地质灾害评估综合研究收费(见表14)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量1.4 地质灾害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评估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评估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具体详见地质测绘、勘探、取样、原位测试、测量基价表)。

1.5 实物工作量实物工作量由评估人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有关规定、评估合同约定及作业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6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系数是对评估的自然条件及工作环境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其调整系数为复杂1.2、中等1.15、简单1.1。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分类参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1.7 地质灾害评估综合研究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评估技术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见表14)。

1.8 专家评审费单列计入工程成本。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依据与标准
一、收费依据:
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稿)》(国土资源部地
质环境司2005年4月)
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二、费用构成与计算公式
的,将调整系数相乘。

三、各项业务收费标准
1. 野外地质灾害调查
②工程类别:线性工程类是指公路、铁路、航道、各类管道管线隧洞、输变电线路等;矿山水电类是指矿山、水电、火电、天然气等资源、能源类(不含输变电线路)等;工民建类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类规划区、港口码头、市政工程等。

2. 勘察工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面测量、勘探、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

3.评估报告编制
单位:万元
4.报告评审
单位:万元。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评估是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定量分析的过程,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

一、地质灾害评估范围。

地质灾害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缝等自然灾害,以及由地质因素引发的人为灾害,如采矿、工程建设等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收费标准。

1. 项目调查费用,根据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收取相应的调查费用。

调查费用包括人力、材料、设备等成本,具体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评估报告费用,评估机构根据评估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收取相应的评估报告费用。

评估报告费用包括数据分析、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建议等内容的编制成本。

3. 专家咨询费用,在评估过程中,如果需要邀请专家进行咨询或技术支持,评估机构将收取相应的专家咨询费用。

专家咨询费用根据专家的水平和提供的服务内容确定。

4. 其他费用,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三、收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既能够保障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又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2. 透明公开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评估机构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委托方明示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避免出现隐性收费。

3. 灵活变通原则,收费标准应当灵活变通,根据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委托方的需求,评估机构可以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执行。

评估机构在执行收费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调整或增加收费项目。

委托方在支付费用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不得拖欠或迟延支付。

五、收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评估收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估机构依法合规收费。

对于存在收费不合理或违规收费行为的评估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布相关信息,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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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我市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四个地区之一。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

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活动中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部长令)、《关于实行建设有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资发[1999]392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
量。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包括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和其它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

凡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项目以及不会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强行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行政机关不得向被评估单位收取评估费用。

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3、建设用地的适宜性。

四、从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的选择,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自主确定。

评估收费用作评估(审)人员的工作报酬,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评估工作的测量、勘查、物探等工作成本费用。

五、关于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1、移民工程项目或国家级贫困县内的项目,在本标准的基础上,乘以0.75的系数;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质钻探、浅井、槽探、
工程勘察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执行。

六、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
(试行)
2、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
3、重庆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
4、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
5、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级、二级、
三级评估标准
附件1: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试行)
备注:
所谓线性工程是指:公路、铁路、轨道、输变电线、水渠工程、管网工程等,其余均为非线形工程。

附件2: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
附件3:
重庆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
注:1、由复杂向简单推定,首先满足其中四项者,即为该类复杂程度;
2、具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或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任一项者,即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附件4: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
注:表中未列项目,由评审专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附件5: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级、二级、三级评估标准
一、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体对建设项目的危害程度、建设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因防治地质灾害而增大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1、工作手段可采用地质测绘、钻探、井槽探及物探等,其工作深度应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深度。

2、滑坡的评价应查明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滑坡要素及变形空间组合特征,滑带土的力学性质,确定规模、性质、破坏模式、主要诱发因素及对拟建工程的危害程度。

参照国家或地方标准有关公式定量或半定量的评价其稳定性。

提出稳定系统FS 值及有关图表。

并应对进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和防治措施建议及对治理工程费用进行估算。

3、危岩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的发育状况、降水、植被及人类活动情况等。

具体调查每一危岩体被裂隙切割的程度,确定危岩的形态、类型、规模、坠落方向、落距、能量等运动机制及危害程度。

预测危岩向崩塌转化的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

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及对防治工程费用进行估算。

4、泥石流的评价应查明泥石流形成的物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文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活动的影响。

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及对防治工程费用
进行估算。

5、地面沉降的评价应查明沉降分布区域内的岩土组成,均匀性;各类土层的性状及厚度、密实程度。

分析产生沉降的原因,预测最大沉降量、沉降差及其发展趋势。

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及对防治工程费用进行估算。

6、地面塌陷的评价应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危害特征。

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对塌陷形成的影响。

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二、二级评估应对评估区内分布地质灾害体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以及建设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半定量或定性分析或专项分析。

宜以地质调查测绘为主,必要时可采用槽井探等手段,结合对评估区已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提出评估报告。

其工作深度应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深度。

应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滑、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危害和影响。

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危险性。

对评估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的评价应参照一级评估要求进行。

三、三级评估应初步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范围,定性分析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潜在危险性以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

四、危险性评估可分为: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及综合评估。

,.
对于受自然因素影响的地质灾害,评价时应考虑自然因素的周期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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