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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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会慰问职工工作,体现集团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

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集团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住院7天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2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1000元。

(三)职工过生日,根据身份证登记日期,当月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标准100元。

第四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办法慰问的,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办法支取手续。

第五条集团工会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X月X日附件工会慰问登记表经办人: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和慰问工作,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获得感,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慰问内容慰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节日慰问: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2. 生日慰问:每个职工在其生日当天可以获得公司的生日祝福和小礼物;3. 重大事件慰问:如婚礼、生育、病重等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将组织慰问活动;4. 特殊定制慰问:根据职工个人需要或特殊情况,公司可进行特殊定制的慰问活动;5. 应急慰问: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公司将组织应急慰问活动。

第四条慰问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当将职工慰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制定慰问计划、组织慰问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二章职工慰问具体实施第五条慰问计划每年初,公司在各个部门制定慰问计划,包括节日慰问计划、生日慰问计划等,确保全年慰问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慰问方式公司可通过线下活动、线上慰问、书面慰问等方式进行职工慰问活动。

第七条慰问经费公司将每年预留一定经费用于职工慰问活动,具体数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八条慰问记录公司应当对每一次慰问活动进行记录,包括慰问对象、时间、方式、经费等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奖励慰问公司将根据职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设立奖励慰问制度,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形式,以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

以上为《职工慰问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办法进行职工的慰问工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体现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

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在职和退休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在职员工结婚的
㈣在职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

(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工作,切实关心、帮助职工,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归属感,体现公司人文关怀精神,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2.1《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合同制员工、离退体职工及下属机构。

慰问内容包括节假日对劳模和困难职工的慰问、员工工伤、病、亡、员工家属去世、自然灾害,结婚,生育等情况下的慰问。

4 职责4.1 XX煤矿执行由XX煤矿工会、各分工会“分层管理”的慰问工作管理机制。

4.2 XX煤矿工会负责指导、督促各分工会认真开展慰问工作,定期慰问各分工会的先进和特困职工,组织特困职工帮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慰问活动。

各分工会应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好本分会慰问工作的全面管理、协调和服务。

对达到特重病救助或工会慰问条件的,要及时报XX煤矿工会。

5 慰问标准5.1 职工工伤慰问5.1 .1职工发生工伤,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前往探望慰问,了解伤情及家庭困难,稳定员工情绪,并视需要联系安排护理人员等事务。

5.1.2 职工工伤慰问金标准:公司领导1200元,中层管理人员800元,员工600元。

5.2 职工重病慰问5.2.1员工发生短期较难治愈的疾病或非因公受伤,根据医嘱需住院治疗,工会组织探望慰问,给予情感关怀。

5.2.2职工重病慰问金800元。

5.3职工死亡慰问5.3.1职工去世,工会组织吊唁慰问,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善后事宜。

5.3.2职工去世慰问标准为:送慰问金3000元。

5.4 职工家属丧葬慰问5.4 .1职工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工会获悉后安排人员前往吊唁慰问。

5.4 .2职工家属丧葬慰问标准为:购买花圈、火炮一套(150元内),送慰问金600元。

5.5 XX煤矿所属中层干部发生工伤、重病、死亡、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等情况时,各分工会应及时报送XX煤矿工会。

5.6 元旦、春节期间困难职工慰问5.6.1每年“双节”期间,工会应组织困难职工慰问活动。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的文章9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篇1】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现就做好员工探望慰问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探望慰问类别及责任主体㈠逝世探望慰问1.员工逝世:由分管领导带队,集团工会、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2.退休人员逝世:各退管分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集团工会和退管会视情况慰问。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爱人)逝世:各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㈡生病住院或工伤住院探望慰问1.员工一般生病住院: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2.员工患重大疾病住院:集团工会、基层工会探望慰问。

(重大疾病是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换瓣膜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精神病,帕金森氏综合症,银屑病,红斑狼疮,慢性白血病,再生性障碍贫血,肾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症和各种恶性肿瘤共18种)3.员工工伤住院:分管领导带队,集团工会、基层工会探望慰问。

二、各类探望慰问标准见附件:集团公司在岗员工(以签定劳动合同为准)、退休员工关心、慰问标准三、探望慰问完成时限员工逝世、员工家属逝世、退休人员逝世和员工工伤住院探望慰问工作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病住院的员工探望慰问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要求㈠探望慰问工作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同时列入对各基层工会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各基层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常态化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探望慰问工作的记录。

㈡在开展探望慰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探望慰问工作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探望慰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集团工会负责探望慰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基层工会将探望慰问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最后一月的25日前上报集团工会。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劳动者参加了工会,成为了工会会员,这些会员以自己的力量为开展工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工会慰问职工是工会为了保障会员权益和增强职工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开展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制定了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目的和意义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是为了增强工会会员的凝聚力,促进职工团结,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在慰问过程中,工会既可以发现职工生活上的需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又可以提高职工对公司和工会的信心与归属感。

同时,慰问职工还可以加强职工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稳定就业。

二、慰问对象在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中,慰问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职工:1. 劳模和先进工作者;2. 困难职工家庭;3. 退休职工;4. 残疾职工;5. 公益事业志愿者。

以上这些职工是企业或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大、困难多、生活条件差、精神富有的一部分职工。

对于这些职工,工会需要积极开展关爱、支持和帮助,使他们更加积极、自信、乐观地参与到工作和生活中来。

三、慰问内容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规定了慰问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慰问金和物资:慰问金和物资是工会慰问职工的主要内容,具体金额和物品数量根据慰问对象的不同而异。

对于困难职工家庭,工会慰问主要以物资为主;对于其他职工,工会慰问主要以慰问金或礼品卡为主。

2. 慰问会和座谈会:针对不同的慰问对象,工会可以组织慰问会或座谈会。

在慰问会或座谈会上,工会会长或工会委员会成员代表工会向慰问对象表示慰问,并倾听他们的心声和意见建议。

3. 体育、文艺活动和文娱节目:为了让慰问对象感受到关爱,工会可以组织一些体育、文艺活动和文娱节目,如篮球比赛、歌舞晚会等。

4. 精神慰藉:对于生活困难或精神不佳的慰问对象,工会可以通过电话慰问、信函慰问、上门探望等方式给予精神上的关怀和慰藉。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工会慰问管理办法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工会慰问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和关怀,并以此增进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忠诚度,进而达到让员工保持更好的工作心态,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员工慰问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慰问职工的范围为工会会员。

三、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1. 职工患病住院,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发给慰问金200元;2. 职工身故,由分工会组织慰问,发给慰问金1000元;3.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400元;4. 职工退休,由分工会发放价值200元的纪念品1份。

四、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符合本慰问管理办法的,由职工(直系亲属)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批准。

五、原《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探访慰问暂行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分工会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分工会202X年4月1日员工慰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把薇乐花园打造成员工安身立命之所的思想,落实安全安心的和-谐园区的精神,表达公司的一份心意,让员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员工遇到重大问题振奋精神的信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员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结婚、重大疾病、死亡发生时予以慰问。

(一) 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一般员工;(二) 中层以上员工;(三) 勤劳智慧工作的业务骨干员工。

第三条员工发生慰问情况时,由其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确认后,填写《慰问员工表》。

第四条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同时服务于本公司,同属一个家庭生活,如发生慰问情况相同,享受一次慰问。

第五条慰问可以采用现金或等价的物品。

[教材]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教材]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教材]职工慰问管理办法职工慰问管理办法总则总公司工会一切职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遵循工会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重病~家庭遭受灾困、子女入学等情况。

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工会会同公司领导临时商定。

本办法由工会制定、职代会修订~工会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自发布日起实行。

一、职工工伤慰问职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负责人需在发生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工会报告,工会会同部门前往探望慰问。

探望内容:慰问员工,稳定情绪,了解伤情及家庭困难。

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二、职工重病慰问员工发生短期较难治愈的疾病或非因公受伤,根据医嘱需住院治疗十五天以上,或家庭医疗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工会报告,并会同探望慰问。

探望内容:情感慰问,融洽关系,了解职工家庭实际情况,并做好进一步帮扶工作。

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三、职工家庭受灾慰问职工家庭发生火灾、水灾、白灾等自然及其它人为灾害情况,了解情况的同事、部门领导第一时间与工会联系,会同探望慰问。

探望目的:送温暖,融洽员工关系,帮助联系部门内部工作协调。

视情况组织工友互助。

花费内容及额度:根据伤情及困难程度,购买水果或鲜花,不超过800元;现金慰问不超过5000元。

四、职工死亡慰问职工死亡,部门负责人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工会与部门会同慰问。

探望目的:体现公司关怀,帮助联系协调善后事宜。

花费内容及额度:购买花圈一个;普通员工送慰问金2000元,部门以上领导(含副职)送慰问金5000元。

五、职工家属丧葬慰问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职工同事、部门领导获悉后及时向工会报告。

XX公司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XX公司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工会慰问管理办法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同时规范慰问范围、标准及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各分公司可参照执行或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二、慰问范围节庆,员工生日、住院、生育、结婚、丧葬。

三、慰问标准(一)节庆慰问1、标准:春节5元、端午节260元、中秋节240元,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元。

2、范围:员工本人。

3、慰问方式:由工会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

4、开支渠道:工会经费。

(二)生日慰问1、标准:3元。

2、范围:员工本人。

3、慰问方式:在员工过生日的当月,由工会工作人员代表公司和工会向其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4、开支渠道:工会经费。

(三)住院慰问1、标准:一档5元、二档10元。

2、范围:员工本人。

3、慰问方式:一档:员工本人因较重疾病或受伤较重(如各种小型手术住院5天以上10天以内,由工会代表公司给予5元慰问金;二档:员工本人因患重疾或严重伤残而需住院10天以上,由工会代表公司给予1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

(四)生育慰问1、标准:5元。

2、范围:员工本人生育。

3、慰问方式:女员工本人生产住院由工会代表公司给予5元慰问金或慰问品。

(五)结婚慰问1、标准:10元。

2、范围:员工本人。

3、慰问方式:由工会人员代表公司和工会慰问。

(六)丧葬慰问1、标准:花圈一个,一档10元(员工直系亲属);二档:20元(员工本人)。

2、范围: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3、慰问方式:由工会人员代表公司和工会吊唁。

注:员工如遇家庭重大变故,遵照省总工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该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管理办法为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体现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

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以下情况,工会应予以探望、看望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㈡在校和卸任员工直系亲属(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㈢在职员工结婚的㈣在职员工合乎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二、探视、慰问的标准㈠在校和卸任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遣人探望,慰问金200元。

(通常一个年度内精心安排看望一次,特定情况,例如再次住院属于关键性疾病、关键性手术的可以减少一次探望,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遣人悼念,花圈一个,并送来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遣人祝贺,馈赠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缴付,推行按程序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㈠公司管理人员、卸任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继续执行。

五、本办法工会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强化工会工作,二要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政和员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促进作用,充分调动和唤起员工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公司人与自然身心健康发展,秉持“五必立制度”(生病、婚丧、生育、卸任、关键性困难)的全面落实,二要履行职责工会就是困难员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助人的职责,现融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慰问探访的范围及慰问费标准:1、凡公司员工均为看望拜访的对象。

2、公司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员工,给予慰问费200元;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动手术的员工,给与看望费300元。

3、公司员工结婚(初次),给予贺金500元。

XXXXXX工会慰问管理办法(精)

XXXXXX工会慰问管理办法(精)

XXXXXXXXXX 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盛工发 [2015]01号★员工慰问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切实关心员工身心健康, 发挥工会联系党政和员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和谐健康发展,坚持“五必访制度" (生病、婚丧、生育、退休、重大困难的落实,切实履行工会是困难员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司慰问探访的范围及慰问费标准:1、凡公司员工均为慰问探访的对象.2、公司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员工,给予慰问费 200元; 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动手术的员工,给予慰问费 300元.3、公司员工结婚(初次,给予贺金 500元。

4、员工生育第一胎,给予贺金 5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员工生育第二胎,给予贺金 300元。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员工,给予一次性慰问费 500元及敬献花圈或帐子。

6、员工过生日,公司通过一定形式表示祝贺,同时发放价值 100元的生日蛋糕购置卡。

7、员工退休或返聘员工不再聘用,发放价值 300元纪念品 1份.二、公司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1、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员工家庭、年底一次性给予 500元至 1000元困难补助金.2、凡是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 个人承担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年底一次性给予 500元至 1000元困难补助金。

3、凡是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过重,影响家庭生活的困难员工家庭(低于当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 , 年底一次性给予 500元至 1000元困难补助金.4、因受灾害和重大意外,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员工家庭, 年底一次性给予 500元至 1000元困难补助金。

三、补助和慰问手续的办理及审批权限:1、工会对公司的困难职工要全面掌握其困难情况,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员工抚养人口清. 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 及时向公司工会提出申请补助的情况说明报告.2、慰问办法的操作流程:员工个人申报-工会委员会审核资料-工会主席审批—审批后工会办理登记——财务部门领取费用发放。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慰问福利制度,提升职工精神生活水平,增强工会对职工的关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慰问条件
1、凡从事职工公众服务职业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均有接受慰问的资格。

2、凡结婚或组织职工游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均有可能被慰问的资格。

三、慰问方式
1、对职工所在部门表现突出,有五年以上履职记录最好的职工,由企业进行文体慰问。

2、慰问物品以实物形式为主,由企业按照每职工实际的院内津贴的标准来判断。

3、对个人特殊情况的职工,由企业视具体情况灵活定夺,按照相应的等级设定实物慰问及文体慰问的措施。

四、慰问的范围
1、一年以上履职记录的职工,可享受一次文体慰问,每人可获赠礼品总价值不超过200元的文体慰问物品。

2、结婚职工可享受文体慰问及一定数额的物质慰问;
3、参加职工旅游的职工,可享受一定数额的物质慰问。

4、对疾病职工,由企业按职工实际所享受医疗补助及所得离休金设计慰问措施。

五、慰问管理
1、工会负责按照本规定及企业慰问相关管理要求,组织全体职工慰问活动;
2、财务部门负责慰问事宜的财务处理;
3、组织部负责统计填写慰问情况,记录保管;
4、全体职工发放慰问物品的工作由该部门协助负责;
5、建立慰问管理、台账和督促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慰问规定。

六、实施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企业有权对本规定按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完善。

部门: XX 公司工会
年度: 2020 年
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职工慰问管理办法一、概述在企业中,慰问活动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旨在关心和激励职工,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为便于规范慰问行为,提高慰问效果,特制定本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二、慰问对象本慰问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

三、慰问形式1. 礼物慰问:定期或不定期给予职工一定价值的礼品,以表达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和感谢。

2. 家庭慰问:定期或不定期慰问职工的家庭,关心职工家庭的生活和发展。

3. 节日慰问:节假日时,组织相应的庆祝活动或发放慰问品,使职工感受到公司的温暖。

4. 心理慰问:在职工遇到困难、伤病或其他不幸事件时,及时给予心理支持和慰问。

四、慰问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慰问活动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职工。

2. 尊重个人隐私原则:公司应尊重职工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个人慰问信息。

3. 频率适度原则:慰问活动的频率应适度,既能关心职工,又不能过度干扰工作。

4. 开放性原则:慰问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慰问程序1. 制定慰问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每年的慰问计划,明确需要慰问的对象和时间。

2. 执行慰问计划:按照慰问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慰问活动,确保慰问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 慰问记录与评估:在每次慰问活动后,相关人员应做好慰问记录,并进行慰问效果的评估和总结,以不断改进慰问工作。

六、慰问经费支出公司每年将根据情况,将一定比例的预算用于职工慰问活动,具体经费支出按照慰问计划执行。

七、其他1.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八、总结本职工慰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慰问行为,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和激励,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目标。

通过明确慰问对象、形式和程序,确保慰问活动的公平性、开放性和规范性。

希望本办法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慰问效果,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5篇材料)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5篇材料)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5篇材料)第一篇: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员工慰问管理办法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体现企业人文关怀,倡导和谐温馨的企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公司行政有关部门配合执行。

一、慰问对象:进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在岗员工。

二、慰问范围:(一)重大节日、生日慰问;(二)员工工伤、生病、产假住院;(三)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丧亡;(四)家庭遭受重大灾害。

三、慰问项目及慰问金(一)节日慰问重大节日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薪资福利有关规定造发节日费,发放节日礼品;劳动模范、离退公司领导由工会与行政进行春节慰问活动。

(二)生日慰问员工生日,由工会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代表公司赠送由公司董事长签名的生日贺卡及50元内的生日礼品,并在工资表中造发生日费。

(三)产假慰问1.女员工休产假,慰问礼品礼金标准200----300元;2.享受产假慰问的员工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在职员工,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四)生病慰问1.员工因生病住院,慰问礼品礼金标准200----300元;2.员工重大疾病,慰问礼品礼金1000元内,并视情况组织进一步帮扶。

(五)工伤慰问1.员工工伤慰问标准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

2.员工因工受伤住院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六)丧假慰问1.员工直系家属(父母及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慰问礼品礼金标准200----300元;员工(含离退休职工)本人去世的,慰问礼品礼金1000元内。

2.直系亲属丧假慰问的员工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在职员工。

(七)受灾慰问员工家庭发生水灾、火灾等自然或人为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工会组织慰问,慰问礼品礼金500元内,并视情况组织进一步帮扶。

(八)困难慰问公司困难职工,在每年春节时由工会组织送温暖慰问活动,慰问礼品礼金500元内。

四、慰问组织程序(一)员工以上事由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工会,工会主席组织及指派人员开展慰问活动。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员工慰问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慰问职工的范围为工会会员。

三、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1. 职工患病住院,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发给慰问金200元;2. 职工身故,由分工会组织慰问,发给慰问金1000元;3.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400元;4. 职工退休,由分工会发放价值200元的纪念品1份。

四、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符合本慰问管理办法的,由职工(直系亲属)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批准。

五、原《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探访慰问暂行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分工会负责解释。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关心服务教职工,用好职工集体福利政策,做好工会慰问工作和规范慰问经费的支出管理,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工发〔2018〕3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慰问是指对工会会员个人及家庭慰问。

主要包括:节日慰问(国家法定节日)、生日慰问、结婚生育慰问、生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困难慰问和退休离岗慰问等。

第三条慰问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由校工会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慰问工作由校领导、校工会、相关单位或部门(会员所在单位或部门、人事部门等)或分工会等人员参加,共同或单独进行慰问。

第四条分工会、校工会对同一人、同一事由慰问,经费不得重复支出。

第五条慰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服务职工、及时帮扶的慰问宗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慰问原则第六条合法性原则。

慰问经费支出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制度,符合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的规定。

第七条合理性原则。

工会组织开展各类慰问与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实施相关慰问活动在条件、标准等方面相衔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

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会慰问职工工作,体现集团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

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集团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住院7 天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 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 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2000 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1000 元。

三)职工过生日,根据身份证登记日期,当月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标准100 元。

第四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办法慰问的,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办法支取手续。

第五条集团工会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X 月X 日附件工会慰问登记表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系统工会看望慰问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最新范本模板】

系统工会看望慰问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最新范本模板】

XXX局系统工会看望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为更好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团结互助,强化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凡是XXX局系统的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以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患病长期在家休养的,女职工生育的。

(二)离退休人员因患病长期住院治疗的。

(三)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患非普通疾病住院治疗的,进行手术治疗的。

(四)适用对象去世的.
(五)如遇到有影响到职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

三、慰问标准
结合本地风俗习惯,以精神鼓励和实物慰问为原则,每次看望慰问的金额标准为300元。

离退休职工敬老节期间,由系统工会统一组织看望慰问一次.
四、组织实施
对发现符合看望慰问范围的对象,由各对口科室的工会干事负责立即报告系统工会领导后组织看望慰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看望慰问的,由系统工会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慰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XXX局工会负责解释。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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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

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

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
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
20RR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
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的困难职工家庭,公司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1000元困难补助金。

(如上级单位已经下发补助金,则不重复发放)
(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承担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公司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每年年底一次性给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第五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办法慰问及帮困条件的(除上述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办理支取手续。

第六条本法办法所指的慰问金是为解决职工突发的暂
时困难设立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第七条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
(一)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受公司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治安处罚的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且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罚款处罚而造成生活困
难的。

(五)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第八条公司工会应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RRR公司工会20RR年R月R日
附件
工会慰问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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