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政府采购的 个常见问题
在政府采购中对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一些建议
在政府采购中对于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一些建议摘要:工程项目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个最主要内容,而政府采购工程的主要方式也是以投标报价的高低来衡量的。
随着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相关部门借鉴先进经验,提出了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与水平。
结合实际工作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控制与管理方法政府采购的目的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工程项目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个最主要内容,而政府采购工程的主要方式也是以投标报价的高低来衡量的。
近些年来,随着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相关部门借鉴先进经验,提出了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与水平。
由于工程采购具有时间紧、任务急、影响大等等特点,对于研究如何提高工程采购的效率和水平,科学地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摆在我们政府采购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的课题。
现结合实际工作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应该建立健全与其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由于清单计价制度存在着清单项目设置过于笼统、门类不全、与工程实际情况有差距以及相关配套体系尚未建立等缺陷,这就需要对清单计价制度进行完善,同时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来保证清单计价制度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保证工程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先进的科学模式。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与其配套的管理制度,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政府采购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和询价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部门必须树立“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意识,其管理必须建立在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管理之所以出现滞后的现象,往往是信息管理方式比较落后,不重视资料的积累与整理分析,资料准确度不够、不及时、不全面,珍贵的经济技术数据往往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而消失,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而造成的。
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摘要:伴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进步,政府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建设体量也日渐扩大,通过招投标选择项目施工建设单位。
但综合实践,目前政府建设工程在其实际的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缺陷和不足,需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以推动工程项目实现有序建设,为城市化进程奠定有利基础。
关键词:政府工程;工程招投标;问题和策略引言: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十分重要,是确保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科学合理的招投标工作,可以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投入,改善项目的施工效率,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施工单位,并保障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对于进一步改善市场资源的配置水平,完善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我国近些年来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机制越发完善,但是综合实践,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仍有个别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触犯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秩序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优化策略,以确保招投标工作及整个市场的有序性。
一、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政府建设工程项目其招投标原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透明公开,在开展招投标时,需要始终秉承公开这一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全面公开,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进。
在公共平台发布招投标信息时,需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及标准,并在招投标过程中,保障大众的监督权得以履行。
其次是竞争公正,招投标工作需始终坚持公正原则,规避投标单位的不当竞争,这也是确保整个建筑市场经济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通过保障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竞争公正,可以优化投标单位的积极性,并从中筛选综合实力最强,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
而对于未中标的单位来说,也可以通过招投标了解到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对管理机制和技术要素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也只有确保招投标的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才可以确保招投标工作发挥出作用和价值,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
政府采购常见问题及对策浅析
摘要:随着近年政府采购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渐深化,事业单位在实际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预算编制不重视、计划性不强、采购人员不专业、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本文结合近几年采购工作实际,分析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引言我国于2003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性质不同,政府采购分为货物类、服务类及工程类,采购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各采购人按照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并均需实行预算管理。
为适应新的形势,事业单位在实际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为了合理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减少成本等不断支出,解决发展性问题,要深化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采购意识,实现政府采购的有效管理。
一、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常见的问题(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预算编制时未充分结合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未执行应编尽编、分类细化、科学编制的原则,未能树立全盘思想,极易出现预算与执行相脱节的情況,如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的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差异过大、采购的标准和档次与预算不相符、间接费用未纳入预算等情况屡见不鲜。
使得采购工作计划性严重不足,也降低了可操作性。
导致执行过程出现反复调整预算、采购周期过长、效率低下甚至预算决算无法衔接等诸多问题。
(二)采购预算管理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事业单位从内部角度考虑,进行单位活动管理工作时采取的有效管理方式。
是事业单位的必要工作依据,也是重要的参考意见,在采购内控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其一,缺乏具有实用意义的指导性文件,采购工作没有可以具体参考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事业单位并未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控,导致采购活动缺乏有效组织,没有充分理解政策文件,缺乏周密考虑,影响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二,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由于政治认识角度不同,错误理解了政治文件,无法深刻体会内部控制的主体内涵。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看管好企业的经济资源,认为实现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
关于政府采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关于政府采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摘要:EPC工程总承包主要是指在客户委托下,承包整个工程项目企业依据合同条例,对这个项目包含的过程进行承包。
承包项目的企业需要确保人员的安全性,保证项目质量的达标,依据规定时间竣工,合理的把控工程造价。
在经济建设不断发展下,各行业也在飞速发展,在当前我国项目越来越多,政府采购EPC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应用更加广泛,这种承包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下面就对其进行探讨。
关键词:政府采购;EPC工程总承包;造价管理前言:传统发承包的模式主要是分别将设计、施工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企业,形成设计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合同结构,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是一种平行的,彼此分离地关系,他们各自和业主形成发承包的关系,是一个业主下的多个承包单位,这种模式的缺点是设计和施工的分离,使得工程投资的增加,设计与施工的不协调,对工程建设整体的质量和进度有着直接影响。
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政府采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造价管理问题,并且提出了加强解决的措施,希望对有关从业人员带来帮助。
1 EPC工程总承包的管理费用在当前我国就工程管理费用的取用有着相关要求,下面就是工程项目费用的使用规定要求:1.1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单位管理部分费用主要是依据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计算取用,而这部分费用在一般情况下是以项目工程投资总资金量作为度量的标准,占据总投资资金百分之一。
1.2承包整个项目服务。
费用计取主要是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文件中的规定:第一,安排招标内容委托方若是只是要求竞标成功的企业对承包部分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工作方案,服务费用还需结合分包建设工程造价情况进行计算取用,在这样情况下,服务费用会占据估算工程造价的1.5%。
第二,安排招标内容委托方若是要求竞标成功的企业对承包部分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管理、内容工作方案,还需承包单位提供有关配合服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服务费用计算取用就需结合招标文件条例,把承包单位所承包的项目工程造价的3%-5%作为服务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采购的过程大致包括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在采购阶段,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亦即合同的订立阶段,依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为要约与承诺行为。
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约履行合同的义务。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所以,有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监管等基本问题产生错误的认识。
那么,如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基本问题,加强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已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当务之急。
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关于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合同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法律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为采购人和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也应当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这在实务中对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的确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比较典型的做法是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形成所谓的双甲方;也有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见证方;也有采购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以采购代理机构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在双甲方合同中,如何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值得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作为合同一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是难以落实的,特别是在因履约发生争议时,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也成问题。
见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证明某一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常见的是律师见证。
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的当事人是否适合作为合同的见证方,退而言之,作为见证方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尚难界定。
面试采购常见问题及答案
采购面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及答复面试的时候总是会有问题,如何答复才能令面试官满意呢?今天收集了一些采购方面的常见总是及一些答复,这些方法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是照本宣科。
1、为什么选择做采购?答:A可以熟悉商品市场,增长见识。
B、可以接触不同的人,提高语言交流能力,增强个人魅力。
C、其次要做好采购是不容易的,个人发挥空间比拟大,对个人开展很有帮助。
采购的压力-如何以本钱构造为导向,保证商品采购为最低本钱。
2、采购员的价值表达在哪里?谈谈你对采购的认识?答:采购为公司节省1元相当于销售卖出11元的货,这就是采购员的价值,作为采购就是按照公司的需求,生产产品的需要,从公司利益出发买到所需的物品,即符合产品要求,又是公司可以承受的价钱,那么你算一个合格的采购。
3、如何让公司同供给商共同开展?谈谈你对采购战略的看法?答:这个问题比拟大,但无非是在技术进步、本钱的降低、供货周期的缩短、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开展规模和速度等几方面考虑,共同进步。
采购需要的是最好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谈判经历及技巧并且对市场有一定的了解,实行买卖双方高层及经办人一季度一会晤,解决前期存在的不良现象,提出往后的开展目标及战略目标,让供货商有一个明确思想,全力配合我司的一个开发过程。
4、介绍一下工作经历,说说以前的采购部门日常工作、部门组织构造、直接上司是谁?部门人员分工情况介绍?答:<1>开发合格供给商及及现有合格供给商保持严密联系<2>询价,比价,议价,且适时,适量,适质。
适价购进公司所需材料<3>供给商日常评鉴及考核管理<4>依据用料需求发出订单及交期跟催<5>及供给商协商如何处理来料异常<6>配合采购经理达成部门目标<7>提供快速准确的报价给客户<8>提供最新的市场行情并参及采购决策<9>提供物料代用品并分析替代的可行性以降低采购本钱或:<1>以最快速度处理品质异常<2>每日订货追踪日报表之制定<3>跟催当日及明后两日物料状况<4>依据SQ下达PO单<5>新供给商开发及新机种物料的询价,议价,比价12、如何判定供给商报价的真实?<1>通过多家比价<2>通过本钱分<3>通过该产品的功能定位来自行及同等产品比拟进展确定5、供给商请吃喝时怎么处理?答:我说原那么上都拒绝,无法拒绝的就邀上其它同事赴约。
政府采购工程适用非招标方式应把握的问题
监管权 限不因采购方式 的选择而改变
《 招标投标法 》第 7条第 3款规定 : “ 对招标 投标
形 。… …” 由于 在 《 条例 》 出台前 , 《 招 标投 标 法 》 和 《 招标投标 实施 条例 》对 出现上述情形 时在用语上 是可 以不招标 ,致使 有的招标人在选择承包 商时不采
规定选择 承包供应商 。
重新 招标后 投标人少 于 3家 的应 当适用 “ 2 5条 ” 的规定 。在招标过程 中重新招标后 投标人少于 3 家 的
本上 按照 3 4 号 文件确 定 的原 则 ,明确 了本 行政 区域
内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 职责分工 。《 招标投标 实施 条例 》
根据 3 4号文件 精神 ,专 门在第 4条作 了更 加 明确 的 规定 : “ 国务 院发展 改革部 门指导 和协调 全 国招 标投 标工作 ,对 国家重大建设项 目的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实 施监督 检查。 ……财政部 门依法对 实行招 标投标 的政
的或者没有合格投标人 。在 《 条例 》出台前重新招标
的项 目往往 由招标人 自行选择承包商 ,因此 ,出现 上
为竞 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 式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 可
述情形 的应 当适用 “ 2 5条”的规定选择承包商 。
以不进行 招标采 用竞争 性谈判 或单一来 源方 式采 购 ,
在方式 的审批或核准上仍应 由原有的工程建设项 目监
是指询价小组 向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 商发出采购货物
加快 修改与 “ 2 5 条”不相适应 的法规及 部 门规章
尽管 《 政府采购法 》规定 的采 购方式 有多种 , 如:
采购招标中常见的10个疑问及问题解答
采购招标中常见的10个疑问及问题解答1、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有法律效力吗?答:有法律效力。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评标结束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公示成交结果?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预算,是不是必须废标?答:不是的,还要看采购人能不能支付。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这些情形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4、中标后是否可以分包?答:不得转包。
问题所说的分包实际上是中标后的转包,《政府采购法》中所说的分包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题目中的转包给其他供应商,该供应商并不是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或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其他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涉及到政府采购、施工单位选取等方面,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效益和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常见问题。
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投标者无法准确了解项目需求,提出不合理的报价,影响工程质量。
价格战严重是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痼疾。
为了赢得投标,一些企业不惜低价中标,导致市场乱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缺乏专业化人才也是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问题之一。
部分投标者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投标方案不够严谨、专业,影响项目进展。
违规行为频繁发生也是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一大难题。
一些企业为了谋取私利,采取违规手段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损害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引导合理竞争,加强人才培训,严格监管违规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化、高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字数达到要求】1.2 问题意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其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成果。
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价格战严重、缺乏专业化人才和违规行为频繁等。
解决这些问题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公平和不透明,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竞争秩序。
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导致竞争的公平性受到质疑,进而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价格战的严重程度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还影响了建设工程市场的稳定发展。
一味追求低价格竞争导致了一些企业不得已采取低质量、低成本的方式来投标,从而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物资、设备、工程服务等各个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采购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现状1. 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采购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2. 采购方式多样化在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常见的采购方式有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采购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如电子招标、综合评估法等。
这些多样化采购方式为工程项目提供了更多选择,提高了采购效率。
3. 采购信息化程度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采购管理逐渐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目前,许多工程项目采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实现了采购流程的线上化、透明化。
此外,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应用,提高了采购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采购人员素质提升随着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采购人员的素质也在不断提升。
许多企业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同时,一些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也开设了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相关课程,为行业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人才。
三、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1. 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采购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抬标等现象,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规操作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采购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采购成本较高工程项目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方式、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等因素的影响,采购成本较高。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是在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一种商业活动。
它们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意义、流程以及问题与解决方案。
工程招投标是指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接受各类企业或个人的投标,并通过评审程序选定最佳的投标方。
其目的是通过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方式,选择出最符合质量、价格和服务要求的工程承包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首先,工程招投标可以有效避免投标方在工程项目中的腐败行为。
通过透明的招标程序,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有效减少了贪污和腐败的可能性,提升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其次,招标采购制度也对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公正的竞争环境可以促使企业提高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创新。
然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招标条件和要求不够明确,容易导致资质审核以及标书评审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其次,部分投标方可能通过虚假报价、偷工减料等手段来获取合同,导致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不稳定。
此外,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也是问题所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加强规范性制度建设。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的明确和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评审程序和评标标准,提高评标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还应加强对投标方的资质审核,防止不合格企业参与投标。
同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除此之外,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促使企业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此外,政府应加大对招标前的调研力度,提前了解市场情况和企业实力,以便更好地制定招标条件和要求。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商业活动。
它们不仅可以推动经济发展,提升社会进步,还可以降低腐败和贪污的风险,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然而,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规范性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
政府采购工程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采购工程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曹禺熊国祥来源:《经济师》2011年第04期摘要:成本控制是减少浪费、提高效益的重要方面,成本分析则是成本控制的前提。
以此为基础,文章分析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48-02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成本分析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政府采购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费用核算与分配工程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同时附加上述政府采购的一般性成本核算方法,从而具体构成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成本的核算和确定。
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近几年,随着政府采购的迅猛发展,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采购范围有限、规模较小。
近几年,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采购规模小的问题依然很突出。
从发达国家看,一般国家政府采购的市场规模通常相当于其年度GDP的10%~15%。
而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虽然每年都有增长,但占年度GDP的份额仍显过少,采购项目单一,结构比例不合理。
2.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善,效率不高。
采购机构一般是将经财政批准的资金计划作为采购的依据。
财政何时批准,采购中心就何时采购,缺乏计划性和操作进度,致使零星采购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无时间计划,无规模计划。
目前,政府采购程序十分繁琐复杂,导致整个政府采购的效率低下。
浅析工程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常见问题及管理对策
浅析工程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常见问题及管理对策【摘要】想要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预先的工程项目预算。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说,要确保其预算合理科学,就要对项目财政进行评审,在一定程度上讲项目的评审工作能够对项目起到一个监督作用,这样能够及时发现项目运转中出现的不合理资金设置、工程造价不合理、项目进度不明确等问题,进行及时干预这样能够避免政府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因此财政评审在工程项目的预算方面具有决定性作用,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本文重点分析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过程,对于中财政评审方面要遇到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希望能够使项目预算更加合理与科学,使政府财政资金利用率提高。
关键词:项目资金预算;财政投资评审;问题;解决方案1目前我国财政评审在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问题1.1审计计划缺失,评审时间紧迫影响评审结果由于评审中心计划不合理、精力消耗大等问题,不能根据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对本区域单位投资造价预算编制年度评审计划,再者,别个预算单位习惯将若干个项目投资决算集中向评审中心送递,导致评审中心无法短时间统筹安排,增加工资人员工作强度。
每一个评审项目需要经历资料获取、现场查验、工程计量等过程,而这些流程均需要工作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评审时间不足将会影响到最终的评审结果。
尤其是对于规模庞大的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迫,各个环节事情复杂易出现延误情况,导致评审时间不足,难以有效预算项目成本造价。
1.2一些因素干扰财政评审对于项目造价结果的准确性进行财政评审工作需要面对很多的可变因素,其难度系数较高。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的资料,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存在很多的因素会干扰操作进行影响财政评审项目造价结果的准确性。
就项目预算中造价(资金支出)评审来看,需要对设备购置成本、调研所需资金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分析,这就要求财政评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否则难以完成。
而我国的财政评审人员整体专业性水平还不够高,相关操作能力不达标,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最终的评审结果。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摘要: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存在的漏洞及不规范行为,对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发展及应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风险因素及相对应的解决措施进行分析与研究,希望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风险因素;防控措施引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被认为是防止政府支出扩大和规范投资渠道的关键步骤。
作为政府筹集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是建筑项目实施以及进行有效价格的谈判的方法。
因此在建筑工程的管理中,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也是重中之重。
政府建筑项目的实施需要由政府作为招标人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从而吸引众多的项目实施方进行竞标。
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对竞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能胜任建筑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建设。
1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概念1.1招投标是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招标单位在正式招标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通告。
从发出通告到开始投标,间隔不宜过短,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招标是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招标文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邀请有意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材料设备等任务,且具有法定条件和承建能力的承包人作为投标单位参与公平竞争,然后从中选择条件最佳者,并与之签订合同。
承建单位再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招标与投标相对应,有意参与投标的承包方要按照招标单位出具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取得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是投标单位在详细分析招标文件、建筑市场现状以及自身条件后准备的文件。
1.2实施招投标的目的建设工程实施招投标的目的在于,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引入公平竞争机制,选择最佳的勘察设计、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或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以缩短工程建设时间,节约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2识别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2.1风险因素在招投标阶段风险要素鱼骨图中将工程项目招标时可能会给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各个要素进行了全覆盖,在工程项目招标的过程中,风险要素主要体现在决策过程、招标过程和合同中,这样充分体现出工程项目投标时的社会活动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社会性,同时也会受到公共关系和外部环境的制约。
工程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常见问题及管理对策
工程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常见问题及管理对策作者:郭皓孙博来源:《环球市场》2017年第04期摘要:作为政府财政投资监管的前沿阵地,财政投资评审直接决定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文主要针对工程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常见问题及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项目预算;财政评审;问题;对策一、财政预算评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1、评审中心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随着预算单位投资项目、技术水平及预算编制的复杂性及多样性,增加了评审工作的难度,要求评审人员不但应遵守评审流程,还需掌握一定的土建、安装、市政、水利及电力工程预算编制知识。
目前,评审中心存在着工作人员短缺、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较弱等问题,严重影响预算审核工作的质量。
2、评审计划缺失,评审时间紧迫影响评审结论质量评审中心由于时间精力等原因,无法根据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对本地区预算单位投资项目编制年度评审计划,加之个别预算单位习惯将若干投资项目决算集中向评审中心送审,导致评审中心无法统筹安排工作,增加了评审人员劳动强度。
每个评审项目从接收资料、现场查验、工程量计算核实、出具评审报告等一整套操作流程,这些评审流程需要评审人员付出大量的时间,评审时间不足会严重影响评审质量,具体表现:一是重点工程的投资审核,时间紧,任务重,各个环节的延误最终会导致评审时间不足。
二是一些预算单位由于对评审中心工作程序了解较少,不能及时完整地对投资项目资料进行申报,再加上预算单位人员对投资项目的专业知识欠缺,评审资料申报存在一定的缺失。
三是预算单位评审项目集中在年底申报结算,集中花钱,也人为地增加了评审的工作量,造成了评审中心年初集中做重点工程预算,年末集中做项目结算的全年忙碌,无评审计划,像无头苍蝇整年忙于应付评审工作,无法集中精力为政府投资出谋划策,为项目决策做出评审应有的贡献。
3、预算评价不彻底当前,财政评审中预算评价体系不合理,导致预算评价充满局限性,预算评价的结果也大多流于形式,根本无法发挥财政评审的作用和价值。
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文献标 识码Leabharlann : A文章编 号 :09o9 (OOO.6 .2 10 .522 l)2o 10
工 程项 目政 府 采购 的 法律 适用存 在 的 问题 将 工程类 项 目的招标 采购 排 除出政府 采购 管 理体系 , 势必 会严 重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招标 投标 法》 以下简 称 《 标投 标法 》 是 削 弱 《 府采 购法 》 ( 招 ) 政 的法律 效力 , 裂我 国统一 的政 府采 购 市场 。 割
工程项 目采购适用( ( 招标投标法 所规定的程序, 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资金 实行财政 直接拨付的活动等适用 政府采 购法》 有关规定。招标投标以外的工程项 目政府采购, 适用《 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
关键 词 工程 项 目 政府 采 购 法律 适用
中图 分类 号 : 2 . D905
、
于 20 年 1月 1日起 开始 施行 的 , 于规 范我 国各 类招 标投 标 以浙江 省嘉兴 市 为例 , 00 对 据嘉 兴市 财政 局统 计数 据显 示 ,0 6 嘉 20 年 活 动 , 护 国家利 益 、 会 公共 利益 和招 标 投标 活动 当事 人 的合 兴 市 的采 购 规 模 占财 政 一 般 预 算 支 出和 G P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保 社 D 法权 益 , 提高 经济效 益 , 证 项 目质 量等 都起 了一 定的积 极作用 。 .6 % ̄ . %, 保 6 4 n0 3 市本 级 的采 购规 模 占财政 一般 预 算收 入和 G P . 4 D 在《 政府 采购法 》 实施之 前 , 调整政府 招标购 买行为 的基本法律 。 的 比例仅 为 5O%和 04%, 是 . 9 . 5 明显低 于全 省平均 水平 ( 浙江 省全 省 20 年 6 《 02 月 政府 采购 法》 颁布 , 据其 第二 条规 定 , 府采 的 采 购规 模 占财政 一 般 预 算支 出和 G P 的 比例 为 1.8 依 政 D 5 %和 6 购 的客体 范 围包 括 了货物 、 工程 和服 务 , 因此对 货物 、 程 、 工 服务 1 7 ) 。其 中一个 主要 的 原 因就 是 建设 工程 类项 目未纳 入政 . %。。 4 的政 府采 购 活动 均应 适用 《 政府 采购 法》 。但 是该 法第 四条 又作 府采 购管理 范 围, 因此 该统计 数据 不包括 政府 采购 的建 设工 程类 出特 别强调 :政 府采 购工 程进 行招标 投标 的 , 用招 标投标 法” 项 目( “ 适 。 事实上 同期 建设 工程类 项 目的采购 规模 远远 大于 纳入 管理 对于 该法第 二条 规定 与第 四条规 定 , 很多研 究人 员和 政府工 作人 和统 计 的项 目的采 购规模 ) 。其 三 , 工程 招 标采 购活 动游 离 于财 员都 认为 存在 着 冲突 和矛 盾 。 并且 在 其后 发布 的各 种法 规 、 命令 政审 核监 管之 外 , 不利 于 对政 府 资金 的监 管 , 所造 成 的 多头监 管 中 , 续 强调 了这 一 点 。例如 , 0 9 4月 9日发 布 的 《 政部 模 式不 但没 有促进 政府采 购 公平 公正 , 而 降低 了采 购 与救 济规 继 20 年 财 反 关 于 2 0 政府 采购 工 作要 点》 定 :要 建立 工程 项 目实 行政 则 的透 明度 ; 09年 规 “ 各个 有权 部 门之 间分 工不 明确 , 力之 争 降低 了监 权 府采 购 管理 与实 施 的运 行机 制 , 不实行 招标 投标 的政府 采购 工程 管效 率 , 费了行 政资源 , 门管理 的 “ 空” 浪 部 真 造成 当 事人 的权 利 项 目, 须按 政府 采 购 管理规 定 执行 , 必 实行 招标 投标 的要 研 究除 受损 , 还会 引发 相关 的诉 讼纠 纷 。 如 , 称 为我 国“ 府采 购 第 例 被 政 招标 投标 环 节外 按政 府采 购执 行 的途 径 和办法 。2 0 年 4月 l ”0 9 0 案” 的北京现 代沃 尔经 贸有 限责任 公司 诉财政 部政 府采 购行 政 日发布 的《 国务院 办公厅 关于 进 一步加 强政 府采购 管理 工作 的意 不 作为 一案 , 关于本 案 的一个重 要争 议 问题 就 是对于 本案 涉及 的 见》 国办发 (0 93 号) 定“ ( 2 0 ]5 规 要加 强工 程项 目的政府 采购管 理 , 采 购争 议 是否可 以排 除适 用 《 政府 采购 法》 仅 适用 《 而 招标 投 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及其授权的官方机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在许多国家,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中小企业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就业和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许多挑战,政府采购政策可以帮助他们克服这些挑战并促进其发展。
下面是一些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常见问题和答案。
问:政府采购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答:政府采购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机会。
政府机关需要购买各种货物和服务,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参与竞争的机会。
政府采购制度通常规定了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参与要求,这样可以确保中小企业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此外,政府采购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进而提升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问:政府采购政策有哪些具体措施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答:政府采购政策中有几项具体措施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首先是采购额度划分的措施,政府采购经常划分一定比例的额度给中小企业参与竞争。
其次是采购文件要求措施,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具备一定的中小企业参与程度。
此外,政府采购还可以设定特定品目的中小企业优先权和预留政策,确保中小企业在特定领域有竞争力。
问:政府采购政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有哪些好处?答:政府采购政策给中小企业带来了许多好处。
首先,政府采购可以提供稳定的订单,帮助中小企业稳定现金流,并有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其次,政府采购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有助于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
政府采购还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问:政府采购政策存在哪些问题?答:尽管政府采购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很有帮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采购市场通常需求量较大,对于一些小型企业而言,参与竞争的门槛较高。
其次,政府采购程序繁琐,需要中小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和专业能力。
此外,政府采购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中小企业可能面临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探究政府采购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政府采购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逐渐增多,其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不仅会对工程建设带来一定影响,同时还会损害到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对此在本次研究中首先分析了政府采购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接着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从而为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关键词:政府采购工程;问题;对策前言政府采购在强化资金使用率、节能环保、强化工程建设质量、防范腐败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作用。
而在实践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既会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带来影响,也会对政府采购法的实施造成负面影响[1]。
所以在实践中做好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政府采购工程存在的问题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开展不仅可以节省大量资金,还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从当前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实际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程类政府采购工作的高效推进,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2]:(1)监管力度比较差。
在现有的关于采购工程政策文件中,关于工程类政府采购实施内容的表述还相对比较少,这就造成了在实践中存在监管困难、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
在实践中采购范围可能出现不规范的采购干预、采购方主观意识对供应商进行评分、采购方与供应商串通等情况。
同时对于采购工程存在质疑时,想要投诉会面临着诸多障碍,在相关政策中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该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这就会出现供应商向多个部门提交申请的情况,如监察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等,会造成资源浪费。
(2)主体责任不明确。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很多项目都是由相应的代理机构进行操作的,而采购单位本身是没有明确的责任及义务,在采购工作中只是象征性的签字、盖章。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采购问题,那么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会以没有负责该项目为借口,将责任推向采购代理单位。
(3)代理服务质量比较低。
由于很多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是由代理机构进行的,但是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者的综合素质相对比较低,在代理采购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如相关代理采购者对工程类政府采购法律缺乏全面了解,在采购实践中会出现错误处理或者是不停咨询财务部门的情况。
政府采购工程验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采购工程验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刘忠平
【期刊名称】《中国政府采购》
【年(卷),期】2006(000)011
【摘要】对建设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
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一道重要程序,可是笔者发现.在基建工程采购工作中,存在对这一重要程序重视不够.验收失当,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劣质工程、“豆瘸渣”工程蒙混过关.有的甚至还被评为“优良工程”。
【总页数】2页(P71-72)
【作者】刘忠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5
【相关文献】
1.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r——以A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为例 [J], 张克明
2.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孙德功;黄建敏
3.浅谈政府采购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王亚元
4.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周炳然
5.浅析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黄翠珍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的采购方式选择策略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的采购方式选择策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的不断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工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招标失败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政府应该如何选择采购方式,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结合相关理论,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的采购方式选择策略进行讨论。
一、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的原因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的原因可以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个层面。
外部原因主要包括市场变化、资金紧张、政策调整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内部原因主要包括政府官员的不当行为、采购文件的不规范、标书内容不清晰等,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标的顺利进行。
由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特殊性,施工单位或者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可能无法满足政府的预算要求,也是导致招标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政府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来完成工程的建设,这里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种采购方式:1.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政府在经过招标或询价后,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符合采购标准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如果某一家供应商的报价符合政府的预算要求,政府可以考虑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政府在选择这种采购方式时应该做好审慎的调查和论证,确保该供应商的报价符合市场价格,且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满足政府的要求。
2. 谈判采购政府可以采用议价或谈判的方式,与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进行交流,讨论合同的内容、价格以及质量标准,最终确定合同签订的方式。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失败后,政府可以选择谈判采购方式来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以确定最终的合同内容和价格。
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政府急需项目启动,不能等待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 紧急采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需要紧急采购某项工程或设备,但又无法通过常规的招标程序来完成采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政府采购的7个常见问题
什么是工程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进行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采购人代表评标须具备何种条件?
人事关系隶属采购单位(如非采购单位的人员,应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并附相关书面材料);熟悉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职称;无技术职称的,应在单位从事项目相关工作,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完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代表采购单位履行职责。
另外,如果项目在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平台招标,则须符合当地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流程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流程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流程为:编制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抽取资格预审专家→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结果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确认评审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设置资格预审。
此外,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发放招标文件后,要组织现场踏勘,其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般不组织。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什么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日。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之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有必要,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中标公示不得少于3日。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公开招标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办理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与其他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的评审体系有什么区别?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如果使用信用标评审,一般将信用标在“其他评分因素”中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为商务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评分因素”中非信用标部分为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分为合格制和打分制,如果采用合格制,则施工组织设计不占评分权重。
商务标、技术标等的评分权重合计100%,如使用信用标评审,则信用标在总得分中所占权重一般为5%-20%,商务标和技术标在总得分中的权重合计80%-95%,其中技术标的相对权重一般不高于40%,商务标的相对权重一般不少于60%。
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内容相对固定,“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劳动力配置及保证措施、施工机械的配备、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等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内容一般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业绩、项目班子情况、财务状况、企业业绩、施工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等。
价格分是在去掉相应比例的若干最高、最低投标价格后,计算其他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来计算。
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设立“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四项评分内容。
前三项一般根据招标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内容相对灵活,货物类价格分一般为总分值30%-60%,服务类价格分一般为总分值10%-30%。
价格分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来计算。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