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制度
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一、目的减少避免职业暴露,保护医务人员自身安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临床科室三、内容医务人员常发生的意外损伤是锐器伤,尤其是针刺损伤(一)常见原因操作不得法;缺乏职业经验;心理压力过重等。
(二)预防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应坚持标准预防原则。
(三)标准预防核心内容1.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4.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呼吸道隔离和接触隔离等。
(四)标准预防具体措施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当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需戴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五)发生意外损伤后处理程序1.保持镇静。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在伤口处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或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消毒: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
1.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对择期手术的患者应进行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
3.当HIV初筛实验室检测出阳性标本后,应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报告,临床科室接报告后应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
4.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配置合格的防护用品,预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帽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
7.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局部处理措施,按“挤血一冲洗一消毒”的步骤进行。
8.局部处理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医院职业暴露报告卡》交感染管理科。
9.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对其进行本底检测和交医院指定医生实施预防性用药。
10.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人员提供随访和咨询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
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在现代社会,职业暴露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职场人士来说,如何预防和处置职业暴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预防和处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一、预防职业暴露的方法1.1 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组织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 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口罩、手套等,减少职业暴露的可能性。
- 定期清洁工作场所,保持空气清新,减少有害物质的积聚。
1.2 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暴露的认识。
- 员工应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潜在的职业暴露风险。
- 鼓励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暴露问题。
1.3 制定相关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 定期评估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风险,及时调整防护措施。
- 建立职业暴露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跟踪相关事件。
二、处置职业暴露的方法2.1 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 将暴露的有害物质清除,并通风换气,减少进一步暴露的可能性。
- 如果有必要,及时就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2 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对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职业暴露事件,应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 根据职业病的症状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 鼓励员工积极配合治疗,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生活习惯。
2.3 加强职业康复和复查- 对于康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职业康复评估,确保康复效果。
- 鼓励员工定期复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职业暴露问题。
- 建立健全的职业康复和复查制度,提供持续的关怀和支持。
通过以上的预防和处置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减少职业暴露带来的危害。
希望各个企业和员工都能重视职业暴露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守则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守则1.引言医务人员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潜在的感染风险,包括直接与患者接触、处理污染物品、处置废弃物等。
为保障医务人员的个人安全以及疾病的防控工作,制定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守则是非常必要的。
2.职业暴露感染控制2.1医务人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有关感染控制和防护的培训,了解各种感染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感染风险的评估,以及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2.2暴露风险评估医务人员应及时了解暴露事件的发生情况,并对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暴露时间、暴露方式、暴露物质的种类等。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
2.3事故报告与处理医务人员在发生暴露事件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尽快进行相应的处理。
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保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防护措施3.1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工作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同时,应做好相关防护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3.2患者隔离措施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对患者进行隔离,包括单间隔离、呼吸道隔离等。
同时,应做好隔离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控制病原体的传播。
3.3废弃物的处置医务人员应合理分类和妥善处理医疗废弃物,包括感染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废弃物管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4.工作场所管理4.1通风设施和消毒制度医疗机构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并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场所,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4.2职业卫生检查和健康监测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参加职业暴露感染监测。
医疗机构应健全健康监测的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5.结束语。
职业暴露的预防
浏阳市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针刺伤、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应急及处置预案
一、职业暴露的预防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及时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二、相关管理规定
1、发生针刺伤及职业暴露后的医务人员在接受预防性诊疗前应留取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
2、有注射室具体实施发生针刺伤及职业暴露后的医务人员的预防性治疗,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预防性治疗药物带离注射室。
3、本院在职医务人员在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针刺伤及职业暴露所需的检验和预防性治疗费用均由医院全额支付;进修实习人员医院只负责检验费用。
4、凡发生针刺伤后需要进行免疫接种的人员须写出书面报告,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证实,并由感染管理科审核,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常见的原因有针刺伤,如回套针头、分开针头和注射器、没有及时或就近丢弃针具;锐器刺伤,如传递刀片、缝针、器械等;无刺伤性的接触,如血液通过破损皮肤、血液溅到口腔、眼睛等;接触被血液污染的器械等。
防护措施:
1.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者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脸部时,医务人员除应戴手套外,还应戴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必要时,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手部皮肤如有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或防刺穿手套。
4.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同时要注意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必须采取下列的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7.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按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8.同时要在小丑鱼上报告院感办,报告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的时间、地点、经过及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和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和处理经过等。
职业暴露报告管理流程图。
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制度
1。
目的为了使员工明确采供血活动过程中可能暴露的风险和防护措施,以及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处理,登记和报告方法,并定期做好监控,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根据《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第4。
1。
2.1条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站职业暴露的评估,预防,处理,登记,报告和监控等活动的管理3。
职责3。
1各科室3.1。
1对本科室及进入本科室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3.1。
2对本科室的物品进行管理。
3.1.3在本科室发生的职业暴露进行处理,登记和报告。
3。
1。
4监控本科室范围内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行为。
3。
1.5对本科室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
3。
2质量管理科3。
2。
1对员工实施年度健康检查并备案。
3。
2。
2对已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进行积极的救护,治疗和监控。
3.2.3负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培养基和高危传染性血液的管理.3.3行政后勤科为各科室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3。
4检验科负责高危传染性标本的管理.4.工作程序4.1职业暴露危险性评估工作人员在献血者初筛,血液采集,血液加工,医疗废物处理或对标本和仪器设备进行操作过程中,有感染病原体的潜在危险,可能的感染途径有:4。
1。
1具有传染性的体液,标本和血污在某些情况下形成气溶胶散布在空气中。
4。
1。
2病原体可通过轻微划伤,刺伤,擦伤或损伤的表皮直接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4。
1。
3一些病原体可通过黏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
4。
2职业暴露的预防4。
2。
1人员的管理(1)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和环境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责任。
(2)在进行工作区域布局时,要根据工作种类和涉及生物材料的情况,对工作环境做好安全防护。
(3)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4)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工作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和备案制度。
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BsAg、抗-HCV、抗—HIV、抗—TP 各项目的检测,以后每年复检一次,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对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二、预防措施1. 培训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感染性病原体防护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
2. 个人防护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规范要求,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3. 环境消毒与清洁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诊疗环境进行消毒与清洁,减少感染性病原体的传播。
4. 生物安全柜使用进行感染性病原体操作时,应使用生物安全柜,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废弃物处理感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6. 安全操作医疗卫生人员应遵循感染性病原体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和自身感染。
三、职业暴露处置1. 职业暴露识别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可能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识别并进行评估。
2. 紧急处理职业暴露发生后,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如清洗、消毒、包扎等,以减少感染风险。
3. 报告与记录职业暴露发生后,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并详细记录暴露情况,包括暴露时间、地点、暴露病原体类型、暴露程度等。
4. 进一步处理医疗机构应根据暴露情况和相关规定,对暴露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如观察、预防性用药、疫苗接种等。
四、上报制度1. 报告时限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发生后 12 小时内,将职业暴露情况上报至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报告内容上报内容应包括暴露人员基本信息、暴露情况、暴露病原体类型、暴露程度、处理情况等。
3. 报告方式上报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同时应提交书面报告。
五、监督与考核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检验、预防等工作过程中,因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物品,以及被锐器、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伤害,可能引起感染或疾病的情况。
三、职业暴露预防1.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登记报告制度》进行职业暴露防护,遵循标准预防原则。
2. 医务人员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护目镜及具有防渗透功能的口罩;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喷溅时,应穿具有防渗透功能的隔离衣。
4. 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技术操作过程中,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 使用后的锐器处理程序,参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四、职业暴露发生后的处理1. 皮肤刺伤:反复轻轻挤压伤口,尽量挤出破损处的血液,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再用75%酒精、0.5%碘伏消毒。
2. 黏膜损伤:先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再用0.5%碘伏消毒。
3. 完整皮肤的污染: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再进行一般性消毒。
4. 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职业暴露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评估和上报。
五、职业暴露教育与培训1.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职业暴露防护相关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 医院应定期组织职业暴露防护知识讲座,普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
医院的职业暴露_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及辅助工作人员。
三、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因接触感染性病源体(如病毒、细菌、真菌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1. 加强职业暴露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完善防护设施,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
3. 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前后,必须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4. 对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操作环节,如注射、采血、手术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 对使用后的锐器,如针头、缝合针等,应立即放入耐刺、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6. 加强对感染性病源体的监测和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 对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患者,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1. 发生职业暴露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 根据暴露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清洗伤口、使用抗病毒药物等。
3. 对疑似感染的职业暴露者,应及时隔离,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4. 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复查。
六、职业暴露的登记与报告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并上报科室负责人。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 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进行登记、分析、总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职业暴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掌控及防护制度前言为了确保医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免受暴露感染的风险,减少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的可能性,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一、职业暴露感染管理责任1.全部医疗机构应对职业暴露感染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受暴露感染的风险。
2.医疗机构应成立职业暴露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监督执行职业暴露感染管理制度。
3.职业暴露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定期召开会议,评估职业暴露感染管理的有效性和改进措施。
4.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感染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的本领。
二、职业暴露感染源的分类与管理1.职业暴露感染源依照传播途径分为空气传播、血液传播、体液传播、接触传播等类型,医疗机构应依据工作特点划分和管理暴露源。
2.医疗机构应建立完满的感染源管理制度,包含感染源管控、感染源监测和感染源追踪等措施,及时识别和掌控感染源。
三、职业暴露感染风险评估与防备1.医疗机构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暴露风险程度,订立职业暴露感染风险评估体系。
2.针对不同的职业暴露感染风险,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供应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3.医务人员应依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关的职业暴露感染风险评估和防备培训,掌握防备和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
四、个人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依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医用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2.医务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挡口鼻等。
3.在处理感染源时,医务人员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开直接接触或污染他物。
4.医务人员应注意个人穿着和装备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防护装备的有效性。
五、职业暴露感染事件的处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暴露感染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职业暴露感染事件。
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处置流程和上报要求,确保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
二、职业暴露预防1.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职业暴露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公司应加强工作环境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
4.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5.公司应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清洁等工作,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
6.公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职业暴露的发生。
7.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暴露进行预测和防范。
三、职业暴露处置1.员工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清洗、消毒等,减轻暴露的程度。
2.员工应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置。
3.公司应根据职业暴露的性质和程度,及时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跟踪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
4.公司应依法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帮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公司应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暴露原因和暴露环节,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职业暴露上报1.员工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职业暴露事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职业暴露事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4.公司应定期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公司改进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五、奖惩措施1.对于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预防职业暴露,成绩显著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的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的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暴露是指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对劳动者身体和心理造成的潜在伤害。
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探讨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措施,并强调其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职业暴露的特征与危害职业暴露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者与危险因素的接触频率和时间较高;2. 暴露的危险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有潜在危害;3. 暴露程度与患病风险存在相关性;4. 暴露主要发生在工作场所。
正因为职业暴露的特征,其对劳动者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职业暴露可能导致各种职业病的发生,如尘肺病、中毒、噪声聋等,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职业暴露预防的重要性职业暴露的预防是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意义:1. 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通过预防职业暴露,可以减少劳动者接触危险因素的机会,降低患病风险,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提高工作效率:职业暴露预防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工作环境,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疾病的发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降低企业成本:职业暴露预防措施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成本,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措施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需要综合运用以下措施:1. 危害辨识和评估: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估,确定潜在的职业暴露危害因素,并评估其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
2. 工程控制措施: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工艺流程或设备设施等方式,减少或消除危险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这包括改善通风设备、降低噪音水平、控制化学品的泄露等。
3. 行政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职业暴露防护规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职业暴露的认识和意识。
4. 个体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和设备,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耳塞等,以减少直接接触危险因素产生的伤害。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制度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一)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接触这些物品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可能接触血液、体液时应戴手套,当手部皮肤有破损时应戴双层手套,脱手套后应进行手卫生;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时应戴口罩、护目镜或面罩,必要时穿防渗透隔离衣或围裙。
(三)诊疗操作时保证光线充足,注意防止针头、刀片等锐器划伤。
(四)使用后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提倡使用安全注射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被污染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
(三)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若伤口较大应进行包扎。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科负责对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初步评估。
(五)职业暴露人员到感染科门诊(门诊时间)/住院部(非门诊时间)进行评估、就诊,并完善相关检查。
根据初步评估情况和被暴露者意愿选择是否服药。
(六)选择服药的被暴露者,按照相关流程,根据感染科医生医嘱到药房取药。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被暴露者进行随访和咨询,在暴露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
三、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登记和报告:(一)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人员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登记和报告。
(二)登记类容包括:暴露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暴露方式,暴露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情况,处理方法及经过,是否实施预防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依从性,定期检测和随访情况。
四、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的,暴露后检测、用药等产生的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由院方承担。
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职业接触指检验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
二、防护目的1、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障病人和检验人员健康。
2、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检验人员,也防止疾病从检验人员传至病人和从病人传至检验人员再传至病人。
三、防护原则实施标准预防,对于传染病患者,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防护措施(一)认真落实手卫生制度1、以下情况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在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2、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1、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带手套:接触病人破损皮肤、粘膜时应戴手套。
操作时发现手套破损时,应及时更换,如手部皮肤破损,应戴双层手套,脱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2、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3、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4、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应穿隔离衣;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应穿隔离衣。
5、检验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应穿防护服;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应穿防护服。
(H)防止锐器伤1、使用过的针具和注射器应及时处理,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锐器使用后放置于锐器盒中,在容器装满之前将其密封和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职业暴露感染的发生和传播,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
该制度是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提供职业暴露的预防、检测和处理方案来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
一、制度内容:1.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给予医务人员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防护服、手套等。
并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这些装备。
2.相关操作规范和培训: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并且向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感染控制和防护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职业暴露的预防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致病物,如体液、血液等,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比如,使用带有护目镜的护目眼镜、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等。
4.职业暴露的检测和处理:一旦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相应的检测和处理。
如提供暴露后的病原学检测、血液学检测等,以及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康复和心理支持。
5.健康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需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通过体检等方式及早发现感染迹象。
同时,医务人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职业暴露事件,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医务人员是疫情防控的主力军,他们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容易接触到感染源。
建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医务人员的感染风险,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2.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医务人员在接触感染源的同时,也容易将感染源传播给他人,从而导致交叉感染的发生。
建立防护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保护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提高医疗质量:医务人员对个人防护的重视和规范操作的实施,能够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及防护制度,不仅可以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也能提高医疗质量,增加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职业暴露及员工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职业暴露及员工(yuángōng)职业安全防护
制度
一、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和按照血液、体液隔离要求加强防护,防止(fángzhǐ)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工作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cuòshī)进行防护。
三、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采取(cǎiqǔ)处理措施,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尽快安排职工接受紧急处理。
四、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bùmén)负责人,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并签名,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确认,并在登记表上确认签名,随后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接到报告后上报院感小组,进行血清学评价和预防,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或加强培训,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意外还是违规操作。
六、院感小组对暴露人员及时实施血清学检查和预防性用药指导,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并提供咨询,给予随访和保密。
七、上报登记资料统一由护理部保存。
八、院感小组每年将本院发生艾滋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
医院(yīyuàn)感染委员会
内容总结
(1)职业暴露及员工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和按照血液、体液隔离要求加强防护,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2)职业暴露及员工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和按照血液、体液隔离要求加强防护,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3)医院感染委员会。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院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职业暴露的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职责,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保障。
第二章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措施,明确职业暴露的风险因素、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医院应当开展职业暴露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职业暴露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暴露风险。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职业暴露引起的交叉感染。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暴露。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性和放射性职业暴露。
第三章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资源配置和应急处理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发生职业暴露时,医院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
第十四条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向医院职业暴露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五条医院职业暴露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评估职业暴露风险,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暴露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暴露的诊断与治疗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暴露诊断与治疗制度,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指定专门的医疗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职业暴露的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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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使员工明确采供血活动过程中可能暴露的风险和防护措施,以及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处理,登记和报告方法,并定期做好监控,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根据《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第4.1.2.1条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站职业暴露的评估,预防,处理,登记,报告和监控等活动的管理3.职责3.1各科室3.1.1对本科室及进入本科室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3.1.2对本科室的物品进行管理。
3.1.3在本科室发生的职业暴露进行处理,登记和报告。
3.1.4监控本科室范围内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行为。
3.1.5对本科室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
3.2质量管理科3.2.1对员工实施年度健康检查并备案。
3.2.2对已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进行积极的救护,治疗和监控。
3.2.3负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培养基和高危传染性血液的管理。
3.3行政后勤科为各科室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3.4检验科负责高危传染性标本的管理。
4.工作程序4.1职业暴露危险性评估工作人员在献血者初筛,血液采集,血液加工,医疗废物处理或对标本和仪器设备进行操作过程中,有感染病原体的潜在危险,可能的感染途径有:4.1.1具有传染性的体液,标本和血污在某些情况下形成气溶胶散布在空气中。
4.1.2病原体可通过轻微划伤,刺伤,擦伤或损伤的表皮直接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4.1.3一些病原体可通过黏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
4.2职业暴露的预防4.2.1人员的管理(1)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和环境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责任。
(2)在进行工作区域布局时,要根据工作种类和涉及生物材料的情况,对工作环境做好安全防护。
(3)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4)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工作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和备案制度。
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BsAg、抗-HCV、抗-HIV、抗-TP各项目的检测,以后每年复检一次,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4.2.2个人防护装备(1)工作服1)血站工作人员在从事可能存在职业暴露的采供血活动时,应当穿专用工作服。
2)离开工作区域之前应脱去工作服,置于专用存放处。
3)按规定间隔的时间更换工作服以确保清洁,若工作服被危险材料污染时应立即更换,并放入防漏的黄色医用塑料袋内进行搬运后消毒。
4)当具潜在危险的物质极有可能溅及自己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面罩等。
(2)手套1)血站工作人员在从事可能存在职业暴露的采供血活动时,应当戴手套,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冷和热,血液污染,刺伤和擦伤等。
2)手套应符合舒适,灵活,耐磨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
3)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手套使用前和使用后的佩带及摘除等培训。
(3) 工作鞋:鞋应舒适,鞋底防滑,可穿一次性鞋套。
(4) 面部用具:在处理危险血液,标本和物品时应使用安全眼镜,面部防护罩等眼部面部保护装置。
(5) 综合防护:处理标本的过程中,如可能产生含生物因子的气溶胶,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
进行容易产生高危害气溶胶的操作时,要求同时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生物安全柜和(或)其他物理防护设备。
4.2.3 实验室安全应急装备(1)设置洗眼装置和急救药箱,定期检查急救药物。
(2)设置专用紧急冲淋装置。
4.2.4 安全防护的行为(1)禁止在工作区中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2)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应将头发盘在脑后。
工作时不得佩戴影响安全与卫生的饰物。
(3)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放置;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应及时清理。
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收集和处置。
(4)有潜在传染性的材料应小心存放、拿取和使用,以降低气溶胶的产生及防止其外溢和泼溅。
(5)留取标本时,需保证身旁没有人员走动,以避免碰撞而被针头扎伤。
标本在运输、离心和保存等过程必须加盖,以防泄漏。
(6)用于运输血液和标本的容器必须具有优良的结构,防止导致血液或标本的运输破损和泄露。
(7)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标本,应当有专人护送,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标本应在有安全罩盖的离心机内离心,标本取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和生物源性气溶胶的地方应采取局部排风措施。
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9)对血液或标本进行离心前必须称量配平并对称放入离心机,离心时员工应与离心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离心机未停止严禁打开离心机盖。
(10)打开标本容器的塞子或瓶盖时向外用力,以避免标本向自身方向飞溅。
禁止用口移取标本或其他液体。
(11)发生血液和标本泄露或工作接触后,应使用适当的消毒剂对工作区域和工作台表面消毒。
被血液、标本或试剂污染的设备在工作场所内或外送进行维修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
清洁和消毒的方法见《清洁与消毒操作规程》。
(12)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带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应洗手。
对某些消毒液有过敏反应的工作人员应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实验室应有专用洗手池。
在无洗手条件的地点应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13)用过的针头禁止用手直接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
从注射器取下,应直接放入专用锐器盒中。
(14)皮肤伤口应以防水的敷料如“创可贴”覆盖。
(15)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必要时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包括使用传染性材料的名称,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16)污染物重大泼溅事故的处理:1)疏散污染处人员,并防止污染扩散。
2)控制污染,防止他人进入。
3)通知科室负责人和安全与卫生负责人等,确定消毒处理的程序。
4)发生溢出后应离开房间约30min。
穿防护服,被溅的地方用经消毒剂浸泡的吸水物质覆盖;消毒剂起作用30min后清理该地方。
移走吸水性物质,用消毒剂冲洗该地方.4.2.5高危传染性材料的管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培养基,高危传染性血液和标本未能及时清理或需要做保留时应在冷藏柜,冰箱或培养箱等容器内存放并上锁。
不可随意将高危传染性材料移出存储区。
4.2.6进出实验室的物品管理(1)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2)含有高危传染性的包裹应在安全柜或送到合适的实验室方可打开;必须由受过感染源处理培训并以穿戴防护衣的工作人员打开;实验室中具有处理感染源的设备。
(3)高危传染性材料发生溢漏时应全部按医疗废物处理,如果需保留部分,应严格消毒。
(4)运送高危传染性材料时应按要求包装并注明传染性材料的相关信息;应有明确的接收地点,接收人和联系电话;负责人应及时确认材料已送达指定地点。
4.2.7职业暴露的处理4.2.7.1皮肤污染:污染部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然后用200—500mg/L的“84”消毒液浸泡、搓洗5分钟,再用水冲洗。
对不能浸泡的部位用消毒液棉球擦洗。
4.2.7.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2.7.3 液体溅入眼睛必须迅速用生理盐水冲洗,且避免揉搓眼睛,连续冲洗至少10分钟。
4.2.7.4衣物污染时尽快脱掉,并进行清洁消毒,以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4.2.7.5发生严重损伤或暴露时,除进行局部处理外,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卫生负责人,安全卫生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会同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对其暴露的种类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并给予随访和咨询。
具体方案为:(1)乙肝病毒:立即注射抗乙肝免疫球蛋白。
(2)丙肝病毒:立即服用相应抗病毒药物。
(3)梅毒:立即注射抗梅毒免疫球蛋白。
(4)艾滋病病毒:预防性用药应尽快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4.2.8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质量管理科建立《职业暴露登记表》,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保存和上报。
内容包括:被暴露人员;时间;地点;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处理方法、用药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4.2.9职业暴露的监控质量管理科对受暴露的人员立即抽血检测HbsAg 、HCV抗体、HIV抗体和梅毒抗体等传染性相关项目,在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也要定期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记录的管理职业暴露管理的相关记录和报告由质量管理科定期进行整理、归档,记录至少保存15年。
5.相关/支持性文件5.1 《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5.2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5.3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5.4 《可感染人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6)5.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5.6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5.7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5.8 《清洁与消毒操作规程》5.9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5.10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记录6.1 《职业暴露登记表》6.2 《生物安全用品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