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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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发生的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伤害等。

第四条公司所有职工及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第五条在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章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应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追究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过失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并依法进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全面。

调查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成员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四章责任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督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违反报告程序。

第五章审批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四条审批机构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展,工程技术不断创新,生产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除了给公司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外,更加严重的是给全社会带来了灾祸性后果,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显得极其紧要。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全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员工、合同工等。

2.报告的流程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慎重处理,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安全专员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3.报告的时间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在48小时内进行报告,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刻报告。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1.统计的目的通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定期统计,可以客观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形,发觉以上报告不适时、漏报、不报、误报等问题,适时订立补救措施。

2.统计的依据统计依据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可依据部门化、工种化及工序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统计。

3.统计的内容统计内容重要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地点、事故人员伤亡情况等。

4.统计的时间要求每季度统计一次,适时发觉和矫正问题。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的目的调查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查明事故的真正原因并实行有效措施避开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调查的流程当接到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构成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采集事故现场的证据、采访相关人员并分析事故的原因及责任等。

3.调查的时限要求对致人死亡或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万以上的安全事故,需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经再次核实鉴定计划和思路需要延长的安全事故,经申请和批准,需尽快提交最后报告。

五、总结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1、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站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三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事故现场的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

内部报告应第一时间上报企业相关负责人,外部报告则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督机构进展事故情况。

第三章统计制度第六条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对各类事故进行分类统计和总结。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为了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为事故的产生和再次发生寻找解决办法,以达到事故预警、事故预防、事故控制和生产安全管理的目的。

二、统计要求1. 统计范围:所有生产安全事故都应纳入统计范围,无论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

2. 统计内容:统计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以及环境影响等。

3. 统计方式:统计分为日统计、周统计、月统计和年统计四个层次。

日统计主要针对当天发生的事故进行即时统计,周统计主要针对当周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月统计主要针对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年统计主要针对全年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

三、报告要求1. 报告时限: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报告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

2. 报告方式:报告主要通过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进行。

口头报告主要适用于事故发生后需立即采取措施或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书面报告主要适用于对事故的详细描述和分析。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的原因分析、伤亡情况、财产损失以及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四、调查处理要求1. 调查方式: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以采用现场调查、调查问卷、事故模拟和事故重现等多种方法进行调查。

2.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的预警机制、事故发生时的人员行为、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事故的原因、事故后的处理方式以及类似事故的预防措施等。

3. 处理方式: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措施。

五、制度评估和改进1. 评估方式: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现场观察、员工反馈和管理层评估等方式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旨在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的不良事件。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报相关人员,包括责任人、监管机构等,并迅速启动事故报告程序。

2.事故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内容、报告对象、报告形式等要素的规定。

3.事故报告要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设备、对环境的影响等详细信息。

4.报告对象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包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等。

5.报告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子报告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应以发生的事故为基础,及时、准确地统计和记录。

2.统计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3.统计机构和责任人应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统计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报告,为他们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5.统计数据应在企业内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2.调查工作应由专业的人员负责,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救援工作等。

3.调查结果应做出详细的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责任认定等。

4.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调查结论应及时公布,并对事故的教训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于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结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保证。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生产过程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保障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完好无损的工作状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安全生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为了及时掌握事故的情况、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1.报告对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都有义务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报告。

报告对象可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等。

2.报告内容:(1)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性质、事故后果等。

(2)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管理因素等。

(3)现场照片和视频: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事故情况,可以附上相关照片和视频。

(4)伤亡人员信息: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受伤情况等。

(5)事故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工作安排等。

3.报告流程:(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或单位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事故基本信息。

(2)上级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追踪事故的处理进展。

(3)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统计,编制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上级部门。

(4)上级部门对事故报告进行复核和统计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调查组成:事故调查组由相关部门、专家、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等组成。

调查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

2.调查程序:(1)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

(2)调查组应切实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进行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3)调查组应及时编制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内容。

(4)调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处理措施:(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追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并做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大型事故。

(3)如果属于大型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4)安全负责人应向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详细汇报,并提交事故报告。

3.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成立,由安全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和成员。

(2)调查组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收集证据,了解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3)调查组应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照相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记录。

(4)调查组应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重现,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5)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发生的责任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给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

(2)上级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3)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管理层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跟踪,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 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企业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3)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事故报告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和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事故报告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妥善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并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三、事故统计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应当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四、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十四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工作,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个部门及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各部门和从业人员做到事故预防、事故统计、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的全程掌握。

第四条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是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经理、主管和从业人员以及本企业全体职工都要积极参与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统计第五条事故统计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事故的发生进行统计和分析的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和从业人员要按照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生产安全职责,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第七条事故统计分为分部门统计和整体统计两个环节。

第八条分部门统计由各部门分别进行,统计内容包括本部门发生的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和事故后果等。

第九条整体统计由企业总部负责统计全企业范围内的事故情况,统计的内容包括全企业发生的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和事故后果等。

第十条事故统计工作应定期进行,频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事故统计结果应及时上报企业领导,供其进行全面的生产安全工作分析和决策。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二条事故报告是事故发生后,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征求上级决策和指导的工作。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处置情况。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主要由事故责任人或其直接上级进行,情况复杂的事故可以由多人进行报告。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其直接上级应立即向上级进行事故报告。

第十六条上级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批示,明确责任和处理方式,并指导下级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由企业领导或相关负责人亲自带领,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承建标段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指挥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公司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的统计、报告(一)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报告,同时立即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未及时报告企业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企业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统计和处理安全事故,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制定本《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程序,确保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预防和控制,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体员工,在企业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

四、定义1. 安全事故:指在工作环境中发生的破坏人身、设备、工具及工作场所安全或引起环境污染的事件。

2. 事故责任人:指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或可能存在责任的人员。

3. 事故调查组:指由企业内部组织的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的专门小组。

4. 事故报告:指员工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向企业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的行为。

五、报告程序1. 员工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确保事故不再扩大。

2. 在确保自身安全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等信息。

3. 所属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并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汇报。

六、统计与分析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2. 安全事故统计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数量、类型、原因等指标,以便为企业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3. 安全事故分析应通过对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共性和规律,为预防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4. 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报告应定期向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

七、事故处理1.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和事故原因,并向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事故的发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为了及时了解、统计和分析事故情况,并有效推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企业应制定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报告统计1. 事故报告的对象范围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以及外来承包商,都需要遵守事故报告制度。

2. 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2)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的后果及影响;(5)已采取的应急措施;(6)事故的救援和处置措施;(7)事故善后工作的展开情况。

3. 报告统计方式(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进行事故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报告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和录入,形成记录和统计。

三、调查处理1. 调查组成和功能(1)调查组应由各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确保调查全面、客观和准确。

(2)调查组负责调查事件的原因和相关责任人员,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2. 调查的程序和方法(1)调查应按照科学、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进行,把握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采用与事故性质相适应的调查方法。

(2)调查过程中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排除人为偏差和个人口舌之争。

3. 调查结果的处理(1)调查结果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供其进行分析和决策。

(2)对事故责任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调查报告应在企业内进行宣传,宣传事故原因和调查结果,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优化和完善1. 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对制度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2. 培训和宣传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急救知识,使他们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正确地报告和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公正,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报告要求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并进行初步处置,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和初步处理情况等。

3.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得隐瞒、掩饰或误导事实。

四、报告程序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2.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3.办理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必须包括:上报公司领导层、主管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等。

4.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5.调查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存档。

五、事故统计1.企业应按月、季度、年度等时间段对事故进行统计,并形成统计报告。

2.统计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统计报告应及时、准确,并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六、事故调查处理1.事故调查组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法务部门人员组成。

2.调查组应依法、科学、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不得有偏袒或保护任何一方的情况。

3.调查组应严格按照调查程序和要求,搜集证据、听取证人陈述,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勘察。

4.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5.调查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报上级主管审核。

七、处理结果和措施1.事故调查报告经上级主管审核后,应按照相应的处理结果采取措施。

2.处理结果包括:责任追究、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整改等。

3.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4.处罚措施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人的失职程度进行,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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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1.报告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和救援措施等内容。

2.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填写事故报告,并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统计。

3.报告时限: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并在48小时内上报给安全监管部门。

4.报告统计: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汇总、分析和统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

1.调查成立: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2.调查范围:调查组应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包括现场勘察、事故记录、相关人员证言等,确保调查结论真实准确。

3.调查结果:调查组应将调查结果书面呈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处理措施:根据调查结论,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修复事故现场,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5.事故报告:责任单位应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并定期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的流程1.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停止事故扩大。

2.填写报告:责任单位应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基本情况、损失和原因等。

4.报告上报: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报告上报给安全监管部门。

5.调查成立:安全监管部门接收事故报告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6.调查处理:调查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形成调查结果。

7.报告呈报:调查组将调查结果书面呈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企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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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统计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安全委员会确定事故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

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明确统计工作要求。

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等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

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伤亡事故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一般采用报告法,具体按照国家或者指定的报告制度,采用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

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报,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

汇总就是按一定的统计标准,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

然后按组进行统计计算第四项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

建立事故数据库有利于在相互
孤立的统计信息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

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应用相对指标和觉得指标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

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

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报表里、数据上,要能透过数据,发现问题。

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

三、事故调查制度
1、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在配合协同公安交警部门的前提应当及时、准确,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1)、发生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作出处理,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当地有关安全监管的部门;
(2)、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调查报告和作出处理上报;
(3)、对事故进行通报。

4、按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建档。

5、事故处理分析处理制度
(1)、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在组织施救,并将事发情况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领导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参与并组织人员处理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减少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4)、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应将事故的各种资料纳入驾驶员个人档案、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案例分析,吸取教训。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6、事故处理程序
(1)、一般事故,由公司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上报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落实处理及教育措施。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伤七天后死亡的有责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的处理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

(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后期处理:一般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由公司按要求进行分析、整改、处罚、教育和验收,由安全部备案;重、特大事故还需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有人员伤亡(包括轻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处理。

1、当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级领导(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事故简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按事先约定的伤情分类择优送院抢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携带工具(纸、笔、尺、相机)赶赴事故现场,查清伤者送院情况,了解报案(交警、保险)情况,拍摄现场及车辆照片(车辆前、后、左、右及内部),如
现场已撤离,应向目击者、当事人或交警了解现场情况,绘制事故现
场图。

2、在安全管理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公司主管人员须根据事故类型赶赴医院,详细了解伤者病情,准确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积极安抚伤者及家属的心情,及时与医生和院方沟通,尽力抢救伤者。

3、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必须及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全体从业人员吸取教训;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必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对上报的事故报告、统计报表发现错、漏现象的,应及时作出更正说明,重新填报报表。

六、事故统计报告要求如实、及时、准确反映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如发生瞒报、谎报、迟报等情况的,将在年终安全目标考核时扣除事故报告得分;造成负面影响或延误工作的,必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保持事实求实,务求实效,尊重科学的原则,
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
定了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未经调查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十、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属所有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为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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