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是职务犯罪主体内在动因和外在诱因相互作用、转化的结果。
从总体上说,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基础,外因往往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与此同时,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一些领导干部个人的性格缺陷有直接关系。
如在认知方面表现为被动感知、易受暗示、不求甚解、善于幻想和盲目模仿等;在意志方面表现为缺乏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差、放纵自己等;在对现实的态度方面表现为自私、贪婪、好色、自负、虚伪、狡诈、挥霍成性等。
研究表明,具有上述性格缺陷的人比较容易形成职务犯罪心理,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通过对这些个体的心理因素加以分析,归纳涉案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失衡心理根据亚当斯公平理论,一个人不仅关心自身报酬的绝对量,还关心相对量,即通过与他人比较来确定自身所获报酬是否公平。
这种比较结果将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贡献大于自身收入,有的甚至与企业主、大款、外商、发达国家公务员盲目攀比,心态严重失衡,认为通过手中权力谋取一定利益“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一些过去曾取得过“政绩”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少而失去的太多,想趁自己还有职有权时捞一把。
对于企业一般员工而言,因薪酬管理中分配差距拉大,同龄人、同单位、同管理待遇有别,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而产生心理失衡。
有的人为了能让自己或家人过着吃穿不愁的生活,同时也为了让自己能有更好的前程,完全不管党纪国法,走上了行受贿之路;有的人认为只要企业经济效益好,就能“一俊遮百丑”,开始把自身价值定位于个人收入的高低和生活享乐上,开始沉溺于盲目攀比和虚荣炫耀上;还有的人只看到社会生活中的消极、负面现象,认为现在就是一个富尊穷卑、“笑贫不笑奸”的社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并以此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找到借口。
2.贪婪心理贪婪心理就是贪得无厌、永不满足的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的变态反应。
透视职务犯罪心理
透视职务犯罪心理一、职务犯罪心理㈠、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职务犯罪分子大都心存侥幸,调查显示有15人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
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并非不担心、不害怕、不心虚,特别是初犯表现更为突出,而之所以要这么干,乃是受严重的侥幸心理的驱使:寄希望不一定会被发现,能够蒙混过关。
他们有时也担心劣迹暴露,特别开始一、两次,不过几次得手之后,看看风平浪静,一切依旧,胆子就越来越大,自恃高明,满以为天衣无缝,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内人”不会也不敢说出来。
即使不慎露点马脚,上有“保护伞”,下有“替死鬼”,也能过关斩将,翻不了船。
其实“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其结果自然是自欺欺人,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㈡、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这突出表现在处理人情关系上,难以自控,最终丧失了原则。
中国人办事喜欢讲人情,若有熟人,一切好办,不认识,一切公事公办。
这在职务犯罪分子身上,演绎得特别明显。
他们有些人是碍于情面,不帮忙,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与其伤了和气,不如帮点不大违反原则的小忙。
然而就是这一小忙,对方再一次送礼表示感谢,并再次相求,出于“报恩”心理,难以拒绝对方的请求,他们又继续帮忙。
就这种“施恩——回报”的反复过程中,无形中违德违法走向犯罪的深渊。
他们有些人则出于“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甚至是钱权交易的人情,在非感情或非理性的矛盾心理交织下,丧失了原则,也丧失了自我。
㈢、居功补偿心理有这种心理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前,大多兢兢业业、为国家、社会、企业做出过贡献。
他们有些人是由于仕途梦破灭、政治上的失意使得他们满腹怨恨,于是决定经济上捞一把,以补偿政治上的损失。
有些人,是考虑到新老干部交替势在必行,一辈子辛辛苦苦,一心为公,两袖清风,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何不趁现在最后的机会为自己服务一下,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补偿心理影响下,疯狂地利用职权、攫取私利。
也有一些人,自以为为公家办事,理应得到丰厚的回报,结果自己倒贴了不少,如人际应酬开支,却不能按正常报销,于是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通过其它非法途径获得相应甚至更高的好处来弥补损失。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
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一)贪婪心理贪婪。
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
与人们正常的欲望相比。
贪婪心理是过度的、不合理的。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
尤其对于贪污、贿赂等常见贪利性职务犯罪而言,是该类犯罪的共有心理,也是该类犯罪的最原始心理动机及诱因。
贪欲。
让人为了钱财。
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
肆意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吞公款,或将之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赌博。
或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取暴利。
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崇尚并无限夸大金钱的作用,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将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个人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的自由生命等置之不顾。
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甚至将自身工作、自身职权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与人交易,将职责范围内应当承办的工作当作筹码换取“好处费”。
最终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自毁前程。
几乎在所有贪利类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都能见到贪婪心理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看,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二)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指人们希望由于偶然的原因而获得成功或免去灾害的一种内心诉求。
其本质上是人们常有的一种趋利避害的、带有冒险性的内心诉求。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为犯罪人在形成犯意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
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大多数公职人员犯罪,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他们有较高、稳定的经济收人,相对于普通企业工人和其他个体经营者,其个人生活有国家给予的系统、全面的保障,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与普通人不可同日而语,其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
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研究
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研究第一章:引言职业犯罪是指以某种职业、工作为依托,从事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职业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
要想解决职业犯罪问题,就需深入研究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
第二章:职业犯罪的类型职业犯罪分为多种类型,如:贪污贿赂、盗窃、金融诈骗、伪造文书等。
每种类型的犯罪都有其特别的心理因素,在对不同类型的职业犯罪进行研究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心理因素。
第三章: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非常复杂,包括社会心理、个人心理、环境心理等。
同样的职业犯罪,不同人的心理因素也不尽相同。
下面从几个方面探讨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
3.1 社会心理因素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中生存,需要与他人进行交往。
社会心理因素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因接受到社会文化与社会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的心理变化。
职业犯罪者存在的社会心理问题主要包括攀比心理、权力心理和利益心理。
攀比心理:职业犯罪者通常都有攀比心理,他们会羡慕那些比他们社会地位高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们会利用职权进行一些不当的行为。
权力心理:职业犯罪者对权力的追求也是很普遍的。
他们认为权力可以让自己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地位,这种心理会导致他们利用权力以获得个人利益。
利益心理:利益心理是职业犯罪中最普遍的心理因素之一。
职业犯罪者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利益的渴望,使他们充满了魅力和自信。
3.2 个人心理因素职业犯罪者的个人心理因素非常多样,包括需要、情绪、个性等。
职业犯罪者根据自己的需求、个性、情绪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行为。
需要:职业犯罪者的需要是促使他们从事职业犯罪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他们的需要通常与金钱、地位和权力等有关,他们通过犯罪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情绪:情绪问题在职业犯罪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职业犯罪者通常心态不稳定,容易情绪化,他们通常是情绪较为动荡的人。
3.3 环境心理因素环境心理因素包括职业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它们都可以影响到职业犯罪。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一)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一)内容摘要]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本文试图就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进行探讨,进而提出突破职务犯罪人员心理防线的谋略及防范对策。
关键词]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辨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
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
①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亦不例外。
当公职人员的“需要”形成欲望和动机,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在研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之前,有必要了解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本文所探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下同)。
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突破其心理防线,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一)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犯罪心理学及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一个人独特 的相对稳定 的行为模式。
性格
评论一个人时 所使用的特征 归纳,包括好 或不好的特性。
人格
气质
人格的先天成 分,包括敏感 性、活动水平、 主要心境、兴 奋性、适应性。
性格结构
对现实 意志 的态度 特征
情绪 理智 特征 特征
四学 院种典型气质类型
• 特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包括社会生产方 式、政治和法律制度、社会规范、价值 体系、信仰体系、风俗、种族和民族、 家庭、学校、友伴、群众、宗教、职业、 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等。
成长环境中有无欲求不满与压抑、 在学校中的同辈地位、人际关系 的期望值、他人发展状况、现实 当中的压力状态、所在单位的权 力与人际关系、环境中的社会风 气与监督。
展的过程。是大脑 中表现出来的比
反映客观现实的过 较稳定的成分,
程。心理过程包括 认识、情绪与情感、 意志过程。
包括能力、气质 和性格。
什么是心理?
• 内部过程 –知 –情 –意
• 外部过程 – 行动
认知:
• 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 信息加工的过程。这是人最基本的心理 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 思维和语言等过程。
判断四
几乎每 个人都 对自己 的行为 有合理 化解释
判断五
判断六
资源有限
带来的压 个性上敢
力将每个 为、需要
人置于高 强烈的人
焦虑的旋 更敢于冒
涡中
险
一、从心理学角度认识人
• 心理学是专门研究人的学问。心理学是 研究人的行为及其精神过程的科学。心 理学是兼有自然科学性质和社会科学性 质的中间科学。心理现象是心理学的研 究对象。心理学研究心理现象,就是要 揭示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 用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职务犯罪心理-0721分析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情节严重的——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 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妨害传染病防治 罪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 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 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 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 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 出口退税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 合同失职被骗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2、渎职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 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罪 放纵走私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行为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 流失罪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 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 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 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作者:王茜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2年第11期[摘要]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存在之处,便可能有职务犯罪滋生的空间。
要想从源头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必须分析和研究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及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文章主要从几个职务犯罪的案例展开,对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及变化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犯罪原因;职务犯罪预防近年来,职务犯罪呈迅速蔓延之势。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职能。
并对国家利益、经济秩序、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行政秩序、司法秩序构成威胁。
因此,如何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即成为我们当前反腐斗争的重点。
而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特定的犯罪心理是其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据,并表现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之中。
对于职务犯罪人心理的探究,就是从根本上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普通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相比有其特殊性。
在我们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研究,可以初步找到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规律。
一韩某,1980年出生,犯罪时28岁,在担任某事业单位财务科负责人的短短不到两年期间,使用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到境外赌博及个人消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韩某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比较年轻的,但是其犯罪数额之多、胆量之大、手段之拙劣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通过调查,韩某系财务专业人才,工作非常认真,为人也非常聪明,刚参加工作几年就被领导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
因为正值财务科长调动工作,刚满28岁的韩某便成为了笔者所在区某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科的“一把手”。
职务型罪犯的心理探析及矫正对策
职务型罪犯的心理探析及矫正对策广州市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任家荣摘要:职务型罪犯是全部服刑人员中特点相当突出的一个亚群体,其犯罪多与心理缺陷有内在的关联。
他们文化层次较高,社会阅历丰富,在犯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对职务犯的认知、世界观、情绪、心境、需要、动机、社会角色、自我意识、情感、人际交往等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工作,积极实施分级、分类、分层改造及改造考核办法,对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教育改造其他类型的罪犯提供经验和示范,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职务型罪犯心理特征对策思考本文所称的‚在押职务型罪犯‛,是指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犯有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错,被处以刑罚的服刑人员。
由于他们原先都担任一定的职务,其犯罪又与其担任的职务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所以笔者称其为‚职务型罪犯‛,简称为‚职务犯‛。
在全部服刑人员中,职务犯所占比例并不大。
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近几年来,全国每年所判决的罪犯中,职务犯通常在2.5%一3.6%之间。
然而,认真研究职务犯的心理特征,并对症下药地进行矫正,在改造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上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认真地分析、研究职务犯的心理特征,并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和矫正,对于确保此类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提高监管改造工作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职务型罪犯在心理方面的特征职务犯内部不同个体有着较强的趋同性,而与其他类型罪犯相比,则呈现明显的差异性。
1.认知、世界观:认知缺陷明显,世界观是根本原因职务犯在一般认知上,明显好于其他类型罪犯,但他们在自己的犯罪、服刑、改造诸方面,不少人却有不同程度的认知偏差和错位,甚至有狡辩、钻牛角尖等现象。
这种偏差和错位,与他们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缺陷有直接关联。
(1)心理缺陷是导致职务犯犯罪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其他类型的罪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法盲‛的话,那么职务犯中更多的则是明知故犯。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公职人员承担着维护国家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等重要职责,他们的行为及品质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会听到一些公职人员因经济犯罪而受到刑事制裁的消息。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呢?这其中是否存在一些心理因素呢?下面将从心理角度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进行分析。
一、利益诱惑:经济犯罪行为往往与利益诱惑密不可分。
公职人员身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位,掌握着一定的资源和权力,因此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利益诱导。
一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贪图一己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用于个人谋取私利。
他们常常会借助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进而涉及经济犯罪。
这种心理上“饥饿”的状态,使得他们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欲望。
二、不满和失衡感: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对工作和岗位的不满以及对薪资待遇的不满也会促使他们产生经济犯罪的心理动机。
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回报却不尽如人意。
他们渴望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以解决心理上的失衡感。
于是,他们会以非法手段获取那些自认为应得的利益。
三、权力迷恋:拥有权力的人往往容易产生“权力迷恋”的心理状态。
公职人员天然地具备一定的权力,能够指导和决策一些重大事项。
这种权力的感觉往往会使他们产生某种优越感和自满感。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他们有可能产生藐视法律、藐视制度的心态,以为自己掌握的是绝对的权力。
于是,他们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而满足自己对权力的迷恋。
四、风险心理: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往往涉及到较高的风险,一旦被查处,不仅面临刑事惩罚,还有可能损失名誉和声誉。
但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上存在着“敢作敢当”的风险意识。
这种心理上的“舍得一身病、敢担一身罪”状态,使他们对违法犯罪的后果没有足够的恐惧感,相信自己能逃脱法律制裁。
五、道德观念缺失:在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中,他们对于经济犯罪所涉及到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可能抱有一些偏差的认识。
职务犯罪心理研究
职务犯罪心理研究贾立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对权、财、色的无度追求是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特征。
从心理层面分析,需要偏离是职务犯罪的源泉;利益分配失衡,地位相悖,监督不力是职务犯罪的外部诱因。
构筑完善人格,拓宽心理平衡渠道,实现高薪养廉,加强外部监督是抑制职务犯罪的可行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特征;心理成因;心理预防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牟取经济利益,或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与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预防职务犯罪意义重大。
任何犯罪都是行为人在其特定的心理作用下实施的。
本文拟从归纳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入手,分析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以期找出预防、控制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职务犯罪的种类繁多,行为方式各不相同,但对权、财、色的无度追求,是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特征。
1、特权心理。
持有此种心理的人把权力看作是一种管人、治人的资格,一朝权力在手,便唯我独尊,为所欲为。
“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是此类人的口头禅。
行为人总是感觉自己高高在上,一切自己说了算:在人事安排上广植党羽、排斥异己;在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得相反意见,为了自己的地位、权威忽视人民的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直接把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变为私有财产,攫取不法经济利益。
2、贪婪心理。
犯罪人对钱财极度贪欲,他们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对情色的无度贪婪、恣意放纵,也是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根据近几年对职务犯罪发案的统计分析,省部级以上的腐败分子几乎人人保养情妇,县处级以上的贪官则80%以上涉足色情②。
3、交易心理。
“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和穿;做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
此类人把权利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
他们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当作是份外劳动,当作交易的商品,“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
通过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以权交易、用权换钱,犯罪人觉得天经地义。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职务犯罪是指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或资源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
为了揭示职务犯罪的本质和深层原因,对其犯罪动机和心理进行分析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类型、犯罪动机和心理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对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对犯罪动机与心理的分析作出阐述。
一、职务犯罪的类型简介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渎职等。
其中,贪污受贿是最为普遍和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
贪污受贿一般表现为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的财物以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处,违背法律规定或职责范围,为他人谋取私利。
渎职则是指职务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二、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分析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分为贪婪欲望、权力欲望和个人情感等几个方面。
首先,贪婪欲望是职务犯罪中最为普遍的犯罪动机之一。
职务人员通常拥有一定的权力、地位和资源,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甚至是奢靡享受。
经济利益成为他们犯罪的主要目的,他们对财富的追逐让他们不择手段。
其次,权力欲望也是职务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权力给予了职务人员一定的支配能力,他们能够左右他人的命运,这些权力使他们感到充实和满足。
然而,权力也容易导致犯罪,一些职务人员出于权力的滥用和扩大,通过违背职责以谋取更多权益。
此外,个人情感也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有些职务人员由于个人利益与某些个人或团体产生了矛盾,采取了非法手段来实现个人目标,满足个人情感上的仇恨、嫉妒或报复心理。
三、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除了犯罪动机之外,职务犯罪中的心理因素也十分重要。
其中,自我安慰心理、风险意识的缺失和道德错位是常见的心理特征。
首先,自我安慰心理在职务犯罪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心理让犯罪者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合理、正当的,从而能够自我辩解和安慰。
他们会给自己找各种借口,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职务或是应对外界艰难境遇。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推断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推断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中,犯罪动机的推断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法官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行为动机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威胁。
本文将探讨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推断,分析其中的一些关键要素。
一、案件背景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是指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书面意见。
公诉意见书的起草需要全面搜集、综合利用案件证据、事实材料,从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进行合理的推断和陈述。
为了公正、准确地对待案件,推断犯罪动机的过程需要依据合理的逻辑和事实证据,不能凭空猜测或主观臆断。
二、事实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事实的分析是推断犯罪动机的基础。
通过审查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检察机关需要全面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时机、地点等关键细节。
只有在掌握了事实的全貌后,才能进行合理的犯罪动机推断。
三、心理剖析犯罪动机的推断需要进行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剖析。
通过案件的相关信息和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来推断其心理状态、动机以及所追求的目标。
心理剖析需要基于案件事实和已知的心理学知识,不能凭空臆断或草率下结论。
四、动机推断在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动机推断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较高的推断合理性。
在犯罪动机推断时,应注意以下要素:1.案件背景:案件的具体背景、环境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均会对犯罪动机的推断产生影响。
2.个人情况:考察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背景、家庭状况、教育经历等因素,以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犯罪动机。
3.行为特征: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征,比如是否存在欺骗、隐藏等行为,来推测其动机所在。
4.经济利益:很多职务犯罪都与经济利益相关,因此推断犯罪动机时需要重点考虑经济利益是否是主要动机。
5.专业知识:职务犯罪往往需要利用特定的专业知识才能实施,检察机关需要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专业背景,以推断其动机。
五、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职务犯罪中犯罪动机的推断,以下为一例案件分析:某市政府职员李某因贪污受贿一案,根据相关证据,我们可以对其犯罪动机进行以下推断:1.案件背景:李某贪污受贿的行为是在他担任某部门主管期间发生的,与该部门与外部企业的关系紧密相关。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摘要:职务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特殊类型,犯罪人在绝对权力欲、
人格结构某些因素的偏离、自我评价系统的偏差、社会浮躁心理的助长等
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了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心理品
质(变型的价值观念、明显而强烈的贪利性动机、极端的意志两极性特征、隐蔽性与深刻体验性的情绪情感、消极的职业人格特征等方面);职务犯
罪心理的形成以其犯罪动机为核心经历旁观刺激、价值观念动摇、犯罪决意、强化等四阶段相应地进行职务犯罪。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特点生成机制1.引言
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具有国家管理职能、依法从事公务这种特定身份
的个体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依刑律予以处罚的行为。
职
务犯罪的出现是基于公共权利只能掌握于特定的个体手中这样一种现实可
能性,而掌握权力的人客观上滥用权力,因此公共权力便被转化、蜕变为
个人的权利甚至是成为一种特权,直到其权力遇到有效限制为止。
与其他
犯罪相比,职务犯罪普遍具有更强烈的社会危害性。
从现象上而言,目前
我国的职务犯罪的基本态势表现为大案要案继续上升,且存在着较大的犯
罪黑数,其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新的行为方式不
断出现,其智能性的特征更为突出,侦破难度加大;犯罪集中分布于经济
热点部门、党政司法部门及国有企业。
职务犯罪自首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及审讯技巧
职务犯罪自首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及审讯技巧自首的犯罪嫌疑给人的感觉往往是态度好,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印象,但是在职务犯罪工作实践中,却不像想象中的这么简单,自首犯罪嫌疑人往往也“各怀心事”。
在审讯的过程中常常带有心理层面的斗争和较量,只有紧紧抓住自首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才能够促使其如实供述。
年轻干警在第一次接触这类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往往容易轻敌,或者操之过急。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实践中的案例。
1【案情简介】2012年7月,我院接群众举报,反映北碚区某村村主任甘某侵吞国家公款,初步确有犯罪事存在。
紧接着,我院搜集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程中,在该村一条输电线路改造项目中被占用的田地有重复补偿的情况。
在核查重复补偿款中的签名并非村民的本人签字后,村諶某、村主任甘某相继落网。
在大量证据面前,甘某、諶某主动交代了其二人伙同村委会委廖某等人伪造补偿表及签名,自己弄点“辛苦”的事。
不仅如此,在一步深入该中村干部有共同贪污村委会集体资金的嫌疑。
就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甘某、諶某的阶段,该村委会委员廖某主动到检查察院自首,并向主动机关提供了线索和其向北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退款1万元的退款单据。
审讯前对廖某掌握的情况包括:廖某,女,五十多岁,在村委会担任委员十余年,从事过该村计划生育、社保、民政调解、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能说会道,生活经验丰富,性格较为泼辣,初步判断属多血气质。
在将廖某带到审讯室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到廖某的紧张和拘谨,在审讯室内坐姿收敛,目光向下,余光四处打量(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在审讯的过程中,廖某对自己分得1万元的事情供认不讳,但问到其为何分得1万元钱和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的时候,采取逃避态度,并且在一些相关问题上,其回答与事实不符。
2【审讯节选】侦查人员:你今天到我们这里来是做什么?廖某:我是来主动明问题的(急于从包里掏出退款1万元的单据),这是我的退款单据。
侦查人员:那你自己谈谈吧?廖某:就是他分了1万元给我,我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我想那些钱我不该得,我就把它退了。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心理分析与推断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心理分析与推断公诉机关:XXX检察院公诉人:XXX被告人:XXX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案号:XXXXX号案件基本情况:200X年X月X日,被告人XXX担任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业务、出具虚假票据等手段,套取公司资金共计XXXXXX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将被告人XXX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
我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遂提出公诉。
下面就本案涉及的犯罪心理进行分析与推断。
一、犯罪心理分析(一)贪欲驱使被告人XXX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具有较高的职务权力和资源掌控能力。
然而,被告人XXX内心却存在巨大的贪婪欲望,他暗中觊觎公司资金,并产生了财产觊觎的心理。
在具备财务管理权和相应操作权限的情况下,被告人XXX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满足自己的个人贪欲,违法侵占公司资金。
(二)欺骗手段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告人XXX采取了虚构业务、出具虚假票据等手段来隐瞒真相。
他通过虚构公司业务并伪造相关凭证,制造了虚假的交易情况,使得公司资金流转的痕迹难以被察觉。
同时,被告人XXX还虚增公司业绩,以此蒙骗其他高管和股东,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掩护。
二、犯罪心理推断(一)犯罪动机被告人XXX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生活并未有任何重大经济压力,而他从财务违规中获得的利益也远远超过正常收入的水平。
因此,可以推断出被告人XXX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和物质欲望。
他利用自身职务的特殊地位,以及对公司资金的掌控能力,将公司资金私自占有。
(二)犯罪手段被告人XXX采取的主要犯罪手段是虚构业务和出具虚假票据。
他通过虚构捏造公司的盈亏状况,以及制造虚假的交易记录,掩盖和转移了违法所得,使其难以为法律机关所察觉。
被告人XXX对公司财务运作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检查程序等有着相对丰富的知识和理解,因此可以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和技巧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
三、总结综合上述分析与推断,我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职务犯罪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和有计划的。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职务犯罪是指在公务员、职员、管理人员等职务上,利用职权、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违反职责、职业操守,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对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进行探讨。
一、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1、自我保护心理职务犯罪者通常会有强烈的自我保护心理,他们往往会采取掩盖、转移、逃避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罪行,以避免被揭露和追究责任。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矛盾、焦虑、紧张等。
2、自我认可心理职务犯罪者通常会有一种自我认可心理,他们认为自己是职务犯罪的受害者,是被迫的。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自我辩解、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等。
3、心理压力职务犯罪者在犯罪后往往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会感到内疚、恐惧、不安等,甚至出现抑郁、焦虑等情绪障碍。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情绪不稳定、易激动、易发脾气等。
二、职务犯罪者的心理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针对职务犯罪者的自我保护心理和心理压力,警方可以采取心理疏导的方法,通过与职务犯罪者的沟通,帮助他们释放内心的矛盾和压力,减轻其心理负担,缓解其情绪状态。
2、心理治疗对于职务犯罪者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可以采取心理治疗的方法,通过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对职务犯罪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3、法制教育对于职务犯罪者的自我认可心理,警方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的方式,让职务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从而改变其自我认可心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警方还可以通过法制教育,提高职务犯罪者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避免再次犯罪。
三、结语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对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采取相应的心理调适方法,帮助职务犯罪者克服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职务犯罪是指在公职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规定,从而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发生往往与公职人员自身的心理状态有关,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了解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对于提高侦查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见的心理障碍1.焦虑情绪职务犯罪侦查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会给涉案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和焦虑情绪。
焦虑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的决策能力和思维活跃性,导致其无法理智地应对案件的发展变化。
2.自卑情绪涉案人员在面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和审查时,可能会产生自卑的情绪。
自卑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的自信心和决策能力,导致其无法正常地与侦查机关沟通和协作。
3.抵触情绪涉案人员在面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和审查时,可能会产生抵触的情绪。
抵触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与侦查机关的合作和协调,导致其不愿意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
二、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心理疏导的方式,帮助涉案人员缓解焦虑情绪和自卑情绪。
心理疏导可以采用面对面交谈、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认识到自身的情绪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沟通协调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应该主动与涉案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消除其抵触情绪。
沟通协调可以采用面对面交谈、书面沟通等方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了解侦查机关的工作和调查进展,增强其与侦查机关的合作意识。
3.法律教育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法律教育的方式,帮助涉案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法律教育可以采用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了解自身的职业责任和义务。
4.心理评估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心理评估的方式,对涉案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分析,为调适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心理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面试等方式进行,帮助侦查机关了解涉案人员的心理问题和调适需求。
职务经济犯罪心理分析与防范对策(新)
12
所谓比较心理,是指个体与别人相பைடு நூலகம்较感 到自己在某方面或多方面被剥夺而产生不 公平心态的对社会不满心理。又称相对剥 夺感。 贪官比较心理的两个基点: 1、自我认识 2、现实遭遇
4
(三)侥幸心理
所谓侥幸心理,是指个体自认为犯罪手段 高明,犯罪不会被发现,或者觉得犯罪的 后果不大,因而放纵自己行为的心理。 贪官侥幸心理强烈的原因有: 1、作案的隐蔽性 2、案发的偶然性 3、外逃的容易性 4、处罚的轻微性
职务经济犯罪 心理分析与防范对策
华东政法大学 陈和华
1
一、职务经济犯罪心理分析
2
(一)补偿心理
所谓补偿心理,是指个体在某方面的付出 或缺陷需在另一方面进行弥补以取得心理 平衡的心理。 贪官补偿心理的三个方面: 1、对过去多年辛苦的回报 2、对权力投资的回报 3、对“腐败定论”的精神补偿
3
(二)比较心理
5
(四)贪婪心理
所谓贪婪心理,是指个体无止境地、不择 手段地追求金钱、财富的心理。又称“井 边人心理”。
6
(五)避责心理
所谓避责心理,是指个体为自己开脱罪责 的心理。 贪官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几种类型: 1、委屈型 2、比清廉型 3、面子型 4、法盲型 5、受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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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经济犯罪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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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力制约,使官员不能贪 权力制约,
压缩官员权力 改革官员任命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务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 理顺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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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惩处,使官员不敢贪 法律惩处,
严密立法 严格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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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引导,使官员不愿贪 教育引导,
树立正确的职务意识 树立正确的财富意识 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树立正确的友情意识 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科研课题论文:边防检查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
140860 心理学论文边防检查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就是支配犯罪人进行犯罪活动的心理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
当犯罪可能比从事其他可供选择的合法行为带来更大的利益,而只?付出较小的代价时,犯罪人就会选择犯罪。
边检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归纳起来,边检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边检人员的压力过于严重边检人员由于其岗位的特殊性,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希望能够在自己岗位上做出一些工作和贡献,这样才能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重托。
这是一种动力但也是一种压力,有一些边检人员便把它当成一种压力,生怕自己在工作中出错,愧对党和和人民的期望,无形中给自己增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阻碍了其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二)"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
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挪用侵吞公款。
(三)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边检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他们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从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寻欢作乐。
当染上黄、赌、毒恶习,入不敷出后,便从接受一般礼品到收受巨额钱财,断送前程。
(四)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大多数思想过硬的边检人员,无论自己的经济状况如何,都不会心理失衡,明白"知足常乐"。
但少数意志薄弱者,看到别人买汽车、购洋房,心理不平衡,心想你能办到我也能。
从而放任自身欲望的膨胀,与社会上的"富者"尽快"缩小差距",成了其强烈的心理需要。
从边检人员犯罪情况看,因攀比心理而坠入犯罪的人员占较大比例,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边检人员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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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摘要]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存在之处,便可能有职务犯罪滋生的空间。
要想从源头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必须分析和研究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及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文章主要从几个职务犯罪的案例展开,对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及变化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犯罪原因;职务犯罪预防近年来,职务犯罪呈迅速蔓延之势。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职能。
并对国家利益、经济秩序、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行政秩序、司法秩序构成威胁。
因此,如何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即成为我们当前反腐斗争的重点。
而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特定的犯罪心理是其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据,并表现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之中。
对于职务犯罪人心理的探究,就是从根本上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普通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相比有其特殊性。
在我们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研究,可以初步找到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规律。
一韩某,1980年出生,犯罪时28岁,在担任某事业单位财务科负责人的短短不到两年期间,使用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到境外赌博及个人消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韩某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比较年轻的,但是其犯罪数额之多、胆量之大、手段之拙劣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通过调查,韩某系财务专业人才,工作非常认真,为人也非常聪明,刚参加工作几年就被领导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
因为正值财务科长调动工作,刚满28岁的韩某便成为了笔者所在区某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科的“一把手”。
正是由于韩某如此年轻便被派以重任,其在同龄人中的权力及地位陡然被提升,于是在与同龄人的外出聚会及消费时,全部都由韩某“买单”。
而且,随着工作应酬的增多,其接触的比他年龄大的“酒肉朋友”也逐渐多起来,但是韩某并没有他们社会阅历多,这些“酒肉朋友”看韩某年纪轻轻便出手阔绰且大方,便在其身上打了歪主意。
一次在“朋友”家里,年轻的韩某第一次见识到了网上视频赌博,韩某没想到简单的敲打几下电脑就能赢钱。
于是,韩某便开始自己网上视频赌博。
谁知在几个月后,韩某把自己的本钱和赢的钱全都输光了,后来,韩某的“朋友”又说要带韩某出国旅游。
到了缅甸后,“朋友”直接将韩某带到了一个赌场,韩某发现赌场里面几乎都是中国人,玩的也比网上视频过瘾,但是身上却没带太多钱。
这时,韩某想到了他财务科负责人的身份,于是,他给单位的出纳打电话,让出纳往他提供的一个赌场的账户上打了第一笔三十万元钱。
从此以后,韩某便开始使用公款赌博。
韩某每年都要出国去赌场几次,更是屡屡把罪恶之手伸向国家财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每次都想把本钱赢回来,结果赌注越下越大,越赌越输,公款被越吞越多,眼看钱还不上了,便逃到国外的赌场,直到侦查人员从国外将其带回来时,韩某已经身无分文,走投无路。
对于韩某来说,刚刚工作几年就被授予很重要的权力,他还不清楚这种掌管国家财产的权力应该怎么行使。
和很多人一样,他认为当官就是特权、钱财的象征,有很强的职务优越感,他的职务表明了其所担当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职务的关系,他形成了广泛的人际交往,具有许多业务的经验和技能。
他认为自己就应该p二张某,某村党支部书记,案发时任区、乡两级人大代表。
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村里拆迁补偿过程中,伪造村民的签名及支出单据,将村集体及村民个人的占地补偿款占为己有,因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张某担任其村党支部书记的十几年期间,为村里、镇里做了很多好事、实事,在几年内把一个“落后村”建设成了一个模范村,因而先后被多次选为乡人大代表,在案发之前,更是被选为区级人大代表。
正是因为他杰出的工作,村里的人都富裕起来了,而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社会,张某还只是拿着自己的“死工资”,他拥有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表彰和夸奖。
于是,像很多功绩卓越的老干部一样,他产生了按劳取酬的补偿心理。
他总觉得自己艰苦奋斗几十年,付出太多,而得到的太少,心理特别不平衡,现在年纪已经大了,也干不了几年了,得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便产生了应该趁机捞一把作为补偿的心态,正逢村里拆迁改造,便盯上了拆迁占地补偿款。
在村里比较落后的时候,张某想到的只是怎样把落后的形式转变过来、怎样让村里的人都富裕起来。
几年内,他凭着自己的工作能力把村里建设好了,也到了该考虑自己的时候了。
张某利用他在村里的权力,让出纳帮助其造假,私自将属于村集体和村民个人的补偿款占为己有,却并不担心别人会知道。
正是由于这种“绝对”的权力,使一个党和国家的好干部最终走上了“不归”的道路。
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有些老干部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
有些老干部认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于是,他们贪婪地攫取财物,恨不得把几十年的损失全部补回来。
从大量的职务犯罪安案例来看,职务犯罪以身处临近退休的年龄为敏感的易发年龄段,故有“59岁现象”之称。
也就是那些濒临退休年龄阶段的国家工作人员,害怕在不久的将来失去权力后,无法再享受权力所能带来的各种利益,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不捞白不捞”等错误心态进行自我暗示,大肆实施职务犯罪的一种社会现象。
还有一些人头脑中存在“我不是为了我自己”,“只要为公,自然无过”观念。
在这种心理支配之下,他们滥用权力谋取地方利益和单位利益,置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顾。
这种人主观片面地认为,现在社会上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领导干部都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好处,与他们相比,自己这点小问题算不了什么。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为单位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占点小便宜,得点好处无可厚非。
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们的思想防线逐步放松,贪污数额由小到大,贪欲也随之膨胀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情主义、“面子文化”根深蒂固,而人情化和关系网很容易使人丧失原则,不少公职人员正是在“人之常情”、“情面难却”等心理驱动下而丧失心理防线的,这是领导干部从量变到质变,从而逐渐走向犯罪的必然原因。
三张某,系笔者所在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户籍民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非法为十余人办理北京市户口,并收取好处费,数额巨大,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某是一名人民警察,有着一份让很多人羡慕且尊重的工作,但是他并没有珍惜他拥有的一切,在利益的驱使下,身为执法人员却以身试法,将国家和人民赋予他的使命当成了捞取钱财的工具。
在市场经济社会,很多人普遍认为一切都是可以用钱交换的,因而把权钱交易视为理所当然。
在他们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
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最终使自己走向犯罪。
正如大多数职务犯罪人一样,张某最终被贪婪的心理送上了一条绝路。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也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
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
别人犹豫不决的,主动出击;别人送得不够或不及时的,则冷嘲热讽。
腐败分子是利用其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一些公职人员认为手中掌握有人、财、物等实权,就应该高人一等,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从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寻欢作乐。
除此之外,张某同样有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也有不少公职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被陷入漩涡的,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突出的“鸵鸟心态”。
一方面,张某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有着体面的工作,生活上有一定的保障,也十分明白他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当然也不愿意因犯罪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张某是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自认为身份特殊,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办事天衣无缝,自信能侥幸过关,这样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外部因素只是这些人犯罪的借口,他们的内心才是把他们最终送上不归路的主要原因。
这些人多有贪婪的欲求和钱权交易的观念、拜金主义的思想,多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对与自己职务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也相当熟悉。
但是,他们的物欲在以权谋私的心理驱动下显得十分强烈,以至将自尊、名誉、恐惧等心理因素压制下去,最终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像他们一样走上职务犯罪道路的国家公职人员有很多,他们曾经都是社会上很风光的人物,其中更是不乏诸如陈希同、王宝森等曾经党和国家信任的领导干部。
可惜,风光一时的他们只能在高墙铁窗中回忆曾经的“光辉岁月”。
他们已经逐步把权力潜移默化为赚钱的能力,把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转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就在一次次“心安理得”地把权力换来的钱放在自己的腰包里的同时,他们也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往往是复杂多变的,有些甚至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但其心理特征也有规律可循。
职务犯罪人多数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因而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抗性矛盾非常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针对他们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案情具体分析,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最终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洞察职务犯罪人员的心理状态,迅速地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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