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生教育:2019二建《施工管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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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安全事故: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不当、技术失误等,导致的安全事故,如坍塌、侧倾、坠落、开裂、脱型、爆破等。

2、质量事故:施工技术水平低、技术和管理落后,引起工程质量控制不严,使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并产生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如盗用伪劣材料、违章抽填土方、不正确使用沥青路面混合料、安装技术不当等。

3、工艺事故:主要是对工程规程、标准规定不按要求进行,使工程工艺施工质量下降,造成的工艺失误,如爆破地面失败、铺设钢筋配筋失误、钢结构铆接不结实、码殖砖砌墙抹灰等。

4、设计事故:与设计相关的事故,如施工图设计不完整,有关技术标准及工程质量控制设计不清楚,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设计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或失误,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甚至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了更好地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管理和预防,需要对其进行分类标准,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一、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1. 设计原因,包括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计算错误、设计图纸错误等导致的事故。

2. 施工原因,包括施工工艺不合理、施工操作失误、施工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事故。

3. 材料原因,包括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使用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4. 设备原因,包括设备故障、设备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5. 管理原因,包括施工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导致的事故。

二、按照事故造成的后果分类。

1. 人身伤亡事故,指工程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包括轻伤、重伤甚至死亡。

2. 财产损失事故,指工程质量事故导致工程设施、设备、材料等财产损失的事件,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3. 环境污染事故,指工程质量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的事件,包括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

4. 社会影响事故,指工程质量事故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的影响,包括交通中断、生活困难等。

三、按照事故发生的阶段分类。

1. 设计阶段事故,指在工程设计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2. 施工阶段事故,指在工程施工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包括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等阶段。

3. 运营阶段事故,指在工程运营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包括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等阶段。

四、按照事故性质分类。

1. 突发性事故,指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

2. 长期性事故,指由于长期存在的隐患或缺陷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如设备老化、材料劣质等。

以上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通过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和预防控制,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淆考点: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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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淆考点: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分类
施工质量事故的分类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
习题测试:
某房屋建设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导致1人死亡,1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该事故等级为( )。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建质[2010]111号文,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项指标满足任一指标即可
判定为该等级。

此题中虽然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但是重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均属于较大事故的范围,故该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

因此,答案选B。

某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该工程事故属于( )。

A.较大事故
B.重大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
D.一般事故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需要注意事故等级划分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因此正确选项为A。

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分类工程意外情况质量事故是指一个物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程度,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分类方法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较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

具体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之间。

2、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质量事故分三级: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垮塌;三级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万;中小型桥梁垮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1]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2022-2023年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导读:工程质量事故由于涉及到重大公共平安利益,所以始终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其实工程质量事故是个笼统的概念,依据肯定的标准可以将其进行划分,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盼望对你有关心。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峻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缘由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一)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难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峻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缘由分类(一)技术缘由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缘由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缘由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一)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状况调查清晰,提出处理方案和看法,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二)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呢?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呢?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呢?在当今社会,工程成为一个十分常见的名词形式,我国在对于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也十分重视,比如上海的东方明珠之类的标志性建筑物,都是在严格的监督下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的,当然也有许许多多的豆腐渣工程,那么今天让我们来讲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

在当今社会,工程成为一个十分常见的名词形式,我国在对于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也十分重视,比如上海的东方明珠之类的标志性建筑物,都是在严格的监督下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的,当然也有许许多多的豆腐渣工程,那么今天让我们来讲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

▲一、工程质量质量是指“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之总和”。

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实体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

(1)实体实体是质量的主体,是指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及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

工程中重点研究的是产品。

产品就是活动或过程的结果,它可以是服务、硬件、软件以及其组合。

产品可分为有形产品(如硬件)和无形产品(如服务)。

(2)需要需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同或法律规定情况下,“需要”是明确的,它通过合同、契约予以明文规定,是需方对产品或服务提出的明确需要,也是供方必须满足的要求;二是在其他情况下,需要有时是隐含的,这就要由供方通过市场研究、调查和预测来进行识别和确定,用规格、等级等来满足需方要求。

“需要”通常被转化为有规定指标的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环境、经济性和美学。

(3)特性特性是指质量特性,即帮助识别或区分各种实体的一种属性。

这种属性能对其加以描述或度量,以便确定对于要求是合格还是不合格。

因此“特性”是用来评价“实体”满足需要程度的参数与指标系列,是“需要”的定性与定量的表现。

在用于对“需要”进行描述时,应尽量转化为定量指标,以便对“需要”进行更为确切的描述和度量,从而确定产品对于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是否满足。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1。

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分类

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分类

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分类一、基础施工质量事故1. 地基沉降不均匀:地基沉降不均匀是基础施工中常见的事故,主要原因包括地基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过关等。

当地基沉降不均匀时,会导致建筑结构产生裂缝,严重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 基础施工质量缺陷:基础施工质量缺陷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如基础混凝土强度不足、钢筋连接不牢固等。

这种事故会严重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地下水位过高:在一些地势较低的地区,地下水位可能较高,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有效处理地下水问题,会导致基础施工质量事故发生。

地下水位过高会导致地基沉降、地基失稳等问题,严重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4. 土层松软:在一些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土层可能较松软,如果在基础施工中未能有效处理土层松软问题,会导致建筑结构的不稳定性。

土层松软会导致地基沉降不均匀、建筑结构变形等问题,严重影响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结构施工质量事故1. 结构设计不合理:结构设计不合理是结构施工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结构设计存在问题时,会导致建筑结构承载能力不足,容易发生结构倒塌等严重事故。

2. 结构施工质量缺陷: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缺陷可能导致结构强度不足、连接不牢固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建筑结构容易发生裂缝、倒塌等事故,严重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钢筋混凝土浇筑不均匀:钢筋混凝土浇筑不均匀是结构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如果在浇筑过程中未能均匀浇筑混凝土,会导致结构强度不均匀,容易发生裂缝、变形等问题。

4. 结构支撑不稳定:在结构施工过程中,结构支撑的稳定性对结构安全至关重要。

如果结构支撑不稳定,会导致结构失稳、倒塌等重大事故发生,严重危害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施工工艺及材料质量事故1. 施工工艺不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工艺不合理,容易导致施工质量事故发生。

如未能按照规范执行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存在疏漏等问题,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程质量事故划分是怎样的在各国,⼯程往往是⽐较重要的,如果⼯程出现质量事故往往是⽐较严重的。

建筑⼯程⼏乎是每⼀个⼈都⽆法避免的⼯程,如果建筑⼯程的质量不过关,就很容易发⽣较⼤的质量事故。

那么建筑⼯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为您进⾏介绍。

事故定性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程产品没有满⾜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没有满⾜某个预期使⽤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建设⼯程质量事故划分国家现⾏对⼯程质量通常采⽤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功能和⼯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3)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程或⼯程接否安全,存在重⼤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以下重伤的。

4)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者为重⼤事故,属建设⼯程重⼤事故范畴。

a⼯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员伤亡或重伤3⼈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程重⼤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a凡造成死亡3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级;b凡造成死亡10⼈以上29⼈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级;c凡造成死亡3⼈以上9⼈以下或重伤2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以上或重伤3⼈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二建中事故等级划分

二建中事故等级划分

二建中事故等级划分
二建中事故等级划分通常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哲理,
将事故风险等级分为以下几种:
1. 事故预警:指事故可能性较低的风险,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

2. 事故可能性:指已经发生但能够控制的事故风险,可以通过采
取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

3. 事故已经发生:指已经发生的严重事故,对生产经营和社会生
活造成严重影响。

4. 事故后果严重:指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可能对生产经营和社
会生活造成长期严重影响。

5. 其他:指其他可能引起严重事故的风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评估和管控。

在工程建筑领域中,根据事故的原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还可以
将事故等级进一步划分为:
1.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指因为生产管理不善、员工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2. 安全责任事故:指因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3. 技术责任事故:指因为技术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4. 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等)等原因导致的事故。

这些事故等级划分通常需要在事故调查、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出事故的本质和影响程度。

工程施工事故类型

工程施工事故类型

工程施工事故类型及预防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工程施工领域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

然而,与此同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本文将对工程施工事故类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工程施工事故类型1. 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土方坍塌、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等,原因包括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工艺不当、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2. 高处坠落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导致的伤亡事故,如脚手架、吊篮、屋顶等。

原因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高处作业不当、人员培训不足等。

3. 物体打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物体(如砖块、混凝土块、工具等)从高处掉落导致的伤亡事故。

原因包括现场管理不善、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人员操作不当等。

4. 机械伤害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被机械设备伤害的事故。

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现场监管不力等。

5. 触电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因接触电源导致的事故。

原因包括电线裸露、设备老化、现场防护措施不足等。

6. 火灾爆炸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因火源、爆炸物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原因包括现场管理混乱、火源控制不力、消防设施不足等。

7. 中毒窒息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因吸入有害气体或毒物导致的事故。

原因包括现场通风不良、有害物质泄漏、个人防护措施不足等。

8. 道路交通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或机械设备发生的交通事故。

原因包括车辆性能不良、驾驶操作不当、交通管理不力等。

二、工程施工事故预防措施1.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督。

2.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可以根据不同的发生原因和影响程度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
1. 设计问题导致的事故: 设计不合理、图纸错误等造成的事故,如承重结构不稳定、防水设计不当等。

2. 施工工艺和方法问题导致的事故: 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方法或施工材料不合理或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施工工艺操作错误等。

3. 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 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监督
不力、缺乏安全意识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4. 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不达标,导致事故发生。

如钢筋强度不达标、混凝土配合比错误等。

5. 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对建筑物造
成的破坏。

6. 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如电梯故障、消防设备失效等导致的
事故。

7. 人为疏忽引起的事故: 人员操作不当、安全防护意识差等因
素导致的事故。

8. 其他因素引发的事故: 包括政策法规不完善、监督不力等原
因导致的事故。

这些分类方式并非互斥,事故往往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

通过对事故进行分类,有助于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019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程质量事故》知识点

2019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程质量事故》知识点

2019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程质量事故》知识点0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3)自然灾害事故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 技术原因。

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害死共方法或施工工艺等引发质量事故。

(2) 管理原因。

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

(3) 社会、经济原因。

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恶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采用随意修改方案或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而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

(4) 其他原因: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

由于社会腐败现象对施工领域的侵袭,非法承包,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成为重大施工质量事故的首要原因。

02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2)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3)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4)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经济损失。

03施工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一)返修处理如蜂窝、麻面、裂缝(二)加固处理(三)返工处理如堤坝填筑/预应力张拉系数/泥凝土参数严重超标(四)限制使用(五)不作处理(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如干缩微裂(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如轻微麻面,平整度一般偏差(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六)报废处理04政府质量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施工事故的类型

工程施工事故的类型

工程施工事故的类型一、高空作业事故高空作业事故在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建筑、桥梁等结构施工中。

常见的高空作业事故类型有:坠落事故、高处坠物事故、破坏性风压事故和意外瘫坠事故。

1.坠落事故: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未经过严格规范的培训和监管,没有正确使用和系好安全带。

一旦出现意外或工作不慎,就会发生坠落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高处坠物事故:在高空作业中,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工具未做好固定或者是乱扔,容易造成高处坠物事故,对下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

3.破坏性风压事故:在施工过程中,高空风速较大,而施工人员未能正确认识风压的破坏性,出现瞬间风压造成坠落或者是对人员造成伤害。

4.意外瘫坠事故:在施工中,没有严格要求安全带、脚手架固定等,一旦出现人员瘫坠的情况,就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以上四类高空作业事故在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和安全防护要求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塔吊事故塔吊在建筑施工中是重要的工程机械,其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

塔吊事故类型多为:倾倒事故、碰撞事故、断裂事故和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

1.倾倒事故:当塔吊基础设置不牢靠,地基承载力不够时,塔吊在运行中可能发生倾倒事故,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

2.碰撞事故:塔吊在运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安全红外线监测系统或操作人员对工地环境未能充分注意,就容易发生与其他设备、建筑碰撞事故。

3.断裂事故:塔吊在施工中,如果使用过程中材料老化或者是操作不当,就会发生机械部件断裂事故,严重影响施工安全。

4.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塔吊操作人员未经系统培训,不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就容易出现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造成不良后果。

塔吊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设备,其安全使用关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管、培训和操作规程设置是十分必要的。

三、脚手架事故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支撑施工人员和材料的重要设备,其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类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

管理不善,企业领导被分配到企业以外的活动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类型1、轻伤和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轻微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曰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仅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和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员工身体残疾或视力受损。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事故中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致命事故和重大致命事故。

致命事故是指员工在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4、重大致命事故是指在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已废止,执行493国务院令)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指两人以下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性或短时间通过人体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事故标准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曰国务院34号令)第一章第2条中,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解释为:“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特别重大的人身伤亡或巨大的经济损失,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级建造师事故等级划分

二级建造师事故等级划分

二级建造师事故等级划分
二级建造师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 一般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物资损失、设备轻微损坏的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设备重大损坏、环境受到短期影响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设备毁坏、环境受到长期影响的事故。

4. 特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亡、设备严重毁坏、环境受到极其严重影响的事故。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同时,对于发生的事故,也要根据事故等级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简述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简述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If you are doing your best,you will not have to worry about failur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简述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研究,根据事故的不同定性,可以分出多个种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事故的损失程度,事故责任以及事故产生原因等进行分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建筑物的不断增多。

而高数量的建筑物建设考验的是每一个建设者的能力。

因此,工程质量成为城市工程建设中重之之重的事情。

但是近些年来,工程质量事故屡屡发生。

而根据不同的种类,对工程事故也有了明确的分类。

下面,就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工程质量事故指的是由于建设的管理材料,设备等各种原因导致了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而影响了工程使用寿命,同时对工程的整体安全运行造成隐患或者是危害的事件。

由于城市拓展建设的需要,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受到了多方的密切关注。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特殊性,复杂性,突发性,多变性等特点,因而,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防治以及后期的处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难过。

故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研究,根据事故的不同定性,可以分出多个种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事故的损失程度,事故责任以及事故产生原因等进行分类。

通过分类能够更好的开展相应的工作。

一般来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的缘由:首先是质量的不合格,根据我国国标规定,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规定,某工程的产品没有满足国标中对于还产品的某个规定要求,此时就称此产品为质量不合格。

如果产品没有满足工程建设中某个预期使用的要求或者是工程建设方对于产品合理期望的要求,此时称这种情况为质量缺陷。

其次是关于质量的问题,当出现不符合相关质量的要求或者是工程质量有不合格的情况时,必须立刻进行处理,可以返修,加固,或者直接做报废处理。

而由于上述情况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小于5000元的时候,就可以称之为质量问题。

三是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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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生教育:2019二建《施工管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不按规范指导施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或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如:地震、台风、暴雨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引发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例如:质量控制不严格、材料检验不严等。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发生质量事故。

例如: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等。

(4)其他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由于其他人为事故(如设备事故、安全事故等)或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连带发生的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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