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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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公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胜任省内短期出差、现场核查工作,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软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10年以上,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评审员资格的优先推荐。

(四)掌握国家和本省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专项资质相应的标准和检测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工作;(二)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三)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四)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工作。

三、征集程序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评审专家的征集采取“自愿申请、逐级遴选”的方法进行。

(一)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评审员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工程建设验收规范但未列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检测业务,实施对上述质量检测备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受省建管局委托,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资格审批的具体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的初审工作,对取得备案资格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备案证书。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备案证书,不得承担相应的检测业务。

擅自开展检测业务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施工技术资料。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检测机构申请备案资格,应具备附件一的条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及检验场所证明;(四)与所申请检测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检测机构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检测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检测人员的专业范围应涵盖检测机构申请备案的项目,人员配备应符合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污染控制、责任追究、技术支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透明原则,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依法实施,相关责任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七条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或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保障环境质量。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参与和意见。

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或备案机关应依法严格审查,履行审批或备案的程序和时限。

第三章施工与运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遵守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限制要求。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运营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保护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第四章环境责任与执法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执法机关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公众有权监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向环境保护执法机关举报。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然而建设过程中环境问题愈发凸显。

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来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概述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进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环境监测和管理等工作。

同时,该办法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将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至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能够预测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为后续环境保护与监督提供依据。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示意见征询和审查批准。

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

审查批准环节中,对于评价报告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改善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是指在建设项目中,为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所采取的措施。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程达到规定的标准。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保施工监理机构,对环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环境监测和管理环境监测和管理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对环境质量超标问题提出合理的治理意见,确保项目实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同时,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环保责任人及其责任事项,并定期进行环保督查和评估。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11.19•【字号】•【施行日期】2015.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各市环保局:为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的发挥建设项目环保把关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省环保厅决定,对环境污染及风险较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

特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一)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辐射类除外),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制。

(二)《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鲁环函〔2014〕44号)中的项目,实行豁免审批,不纳入建设项目承诺备案制范围。

(三)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应当依法报批环评文件。

二、实施程序(一)告知。

建设单位在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做到告知义务,使建设单位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并完全了解其承担的相关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报内容进行承诺,承诺所填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备案。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申报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置示意图、环境保护措施承诺内容。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到相关备案材料后,不再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回执,项目完成备案;对不具备条件的,说明理由,予以退回。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环境管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工程监理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主体工程本身及与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和安全等相关要素。
工程环境监理的对象主外部环境。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 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目录
建设工程环境监理的定义 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环境监理的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定义
•定义: 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
评估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依据环境监理合同等 要求,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 服务活动,同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过程中的环境 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环境监理
工程环境监理是 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 部分,但由于工作内容不仅 仅限于工程本身,还涉及到环保技 术,因此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 工程环境监理独立负责监督检查工程 是否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在有 违反环境保护情况时要报告给工程监 理,由工程监理签署修改意见
后实施。
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的监理侧重点
侧重点
工作目的 工作对象 工作内容
工作目的
工程监理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各方的建 设行为,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进 度,实施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的提高。
工程环境监理的目的是规范参与各方的环保行为,实现工程建设 中对环境最低程度的破坏、最大限度的保护、最强力度的恢复, 实现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合环境效益的统一,完善建设项目
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及工程建设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 生态保护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与主体配套的环保措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鲁环函〔2018〕261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261号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现就相关法律修订前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环办函〔2015〕1242号)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现行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报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按照现行分级审批规定,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完成修订并依法取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职责后,此通知自行废止。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任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和监管手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组织机构可以是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监测、评估和治理技术。

第六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更新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忠诚、公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利益交换活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八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第九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监理相关文件和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四章监理责任和权力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当保证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不得受监理对象的干扰和限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处罚和激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山东省的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然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保护山东省的生态环境,顺利推进建设项目,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责任主体、保护措施等。

一、法律法规依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为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并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二、责任主体在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

1.政府部门:政府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主导力量,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

政府还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之一,其职责包括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管理方案,按照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并承担生态修复和环境恢复的责任。

3.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和执法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监管部门还应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山东省的生态环境,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1.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环境管理方案: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编制环境管理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环境标准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实施。

3.排放控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控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使用先进的污染治理设备和技术手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生态修复: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物多样性,并确保修复效果的长期稳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工程建设验收规范但未列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检测业务,实施对上述质量检测备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受省建管局委托,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资格审批的具体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的初审工作,对取得备案资格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备案证书。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备案证书,不得承担相应的检测业务。

擅自开展检测业务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施工技术资料。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检测机构申请备案资格,应具备附件一的条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及检验场所证明;(四)与所申请检测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检测机构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检测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检测人员的专业范围应涵盖检测机构申请备案的项目,人员配备应符合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

环境监理规范手册

环境监理规范手册

总目录1总则........................................................................................................................ - 1 - 2术语........................................................................................................................ - 2 - 3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 5 -3.1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 - 5 -3.2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 - 6 -3.3环境监理设施.............................................................................................. - 9 -4 环境监理规划及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 10 -4.1环境监理规划............................................................................................ - 10 -4.2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 11 -5 环保工程设计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 13 -5.1工作依据.................................................................................................... - 13 -5.2环保工程设计阶段监理的目的及必要性................................................ - 13 -5.3环保设计监理控制程序............................................................................ - 14 -5.4环保设计监理工作内容............................................................................ - 15 -6 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 16 -6.1制定环境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 16 -6.2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 19 -6.2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 20 -6.3工地例会.................................................................................................... - 23 -6.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 24 -6.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 27 -6.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 29 -6.7竣工验收.................................................................................................... - 30 -6.8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环境监理工作............................................................ - 31 -7 《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 31 -7.1工程暂停及复工........................................................................................ - 31 -7.2工程变更的管理........................................................................................ - 33 -7.3费用索赔的处理........................................................................................ - 35 -7.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 37 -7.5合同争议的调解........................................................................................ - 38 -7.6合同的解除................................................................................................ - 39 -8 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资料的管理....................................... - 41 -8.1环境监理资料............................................................................................ - 41 -8.2环境监理日志............................................................................................ - 43 -8.3环境监理月报............................................................................................ - 44 -8.4环境监理工作总结.................................................................................... - 46 -8.5环境监理资料的管理................................................................................ - 46 -9 设备采购环境监理........................................................................................... - 47 -9.1设备采购一般程序.................................................................................... - 47 -9.2设备监造.................................................................................................... - 48 -9.3设备采购环境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环境监理资料.................................... - 51 -10 环境事故处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 53 -10.1定义.......................................................................................................... - 53 -10.2处理程序.................................................................................................. - 53 -10.3风险防范措施.......................................................................................... - 54 -附录1: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表格附录2: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范本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讨论稿)1总则1.0.1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0]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水平,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山东建设工程检测机构部分名单汇总

山东建设工程检测机构部分名单汇总

山东建设工程检测机构部分名单汇总(动态维护更新) 发布时间:2014-07-06济南市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检测中心济南市长清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章丘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商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南高新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济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山东建大建筑工程鉴定检测中心山东建大工程鉴定加固研究所山东鲁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广信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正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济南泉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方圆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济南君兴建设材料试验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建基础工程监测中心济南银河路桥试验检测中心济南鲁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济南舜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东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济南融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中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平阴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南铁路诚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鑫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城建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东方龙的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建大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公司山东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港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蓝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齐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汇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地深基础检测中心山东舜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佳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金盛工程实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广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天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中坚建设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建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魁元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泉建市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科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为民建筑装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信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市大地勘测基础检测中心济南城鲁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华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源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鲁勘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亘富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基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南鲁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市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平度市城建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青岛泰昊工程测试有限公司青岛东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胶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协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青岛海大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青岛房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正方圆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金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科建工程检测鉴定加固有限公司青岛方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德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凌旗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莱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青岛土木建工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青岛海陆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海泊尔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即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万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青岛泰康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润隆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建工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诚祥东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隆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峰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岛秉诚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晟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淄博建城建筑材料检测站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淄博市周村区众志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桓台县鸿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淄博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沂源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淄博奥科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淄博博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青县金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淄博鼎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桓台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淄博建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淄博堂正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枣庄市枣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滕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枣庄市台儿庄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薛城分站枣庄市方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峄城分站滕州市华信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中区分站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山亭分站东营市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东营胜利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营恒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垦利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河口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利津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广饶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东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东营鲁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东营中建建材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烟台市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莱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远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烟台市芝罘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烟台市莱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海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莱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栖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烟台市福山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龙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烟台港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长岛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龙口惠泽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潍坊市诸城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昌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青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寿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昌乐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潍坊浩源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临朐巨龙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潍坊昌大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临朐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潍坊奇正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潍坊恒远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昌邑市兴昌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高密市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潍坊天正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宏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昌乐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潍坊天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丘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寿光市兴建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临朐正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宁市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泗水县中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曲阜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兖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宁市金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嘉祥县百强建材检测有限公司金乡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邹城市新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梁山县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宁市鸿顺精诚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济宁市东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宁润科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汶上县建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邹城市鑫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济宁市市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宁正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微山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山东博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鱼台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嘉祥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济宁市中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宁鸿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泰安市岱岳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新泰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肥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分站东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宁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威海市文登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威海正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京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建新科技开发试验有限公司威海市顺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荣成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乳山市益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威海宏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乳山市银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乳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日照市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莒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日照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五莲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日照市岚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日照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日照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日照鑫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日照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邹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阳信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山东省无棣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惠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滨州市滨城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站滨州经济开发区建工材料试验有限公司滨州方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沾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德州市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德州市德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乐陵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禹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陵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德州经济开发区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平原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宁津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齐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夏津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庆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武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临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聊城市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东阿县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聊城市鲁铭建筑检测有限公司阳谷英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冠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高唐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临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站莘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聊城市中建无损检测有限公司聊城汇丰无损检测有限公司临沂市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临沂建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临沂市北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沂水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临沂经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临沭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沂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郯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莒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平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临沂程翔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临沂鸿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苍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临沂市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蒙阴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菏泽市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定陶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成武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菏泽市牡丹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菏泽市鹏远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单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曹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郓城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鄄城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东明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巨野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莱芜市莱芜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发展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发展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发展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环境监理的现状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现状分析1. 环境监理的普及程度不高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监理制度,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项目环境监理不到位的问题。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环境监理人员不足,监理措施不够完备,监测数据不够准确等问题比较突出。

2. 环境监理的水平存在差距目前我国环境监理人员普遍水平偏低,缺乏优秀的环境监理人才。

一些环境监理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监理设备也不够先进,无法满足项目环境监理的需求。

3. 环境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环境监理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

这也造成了环境监理工作的难度增加,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1. 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环境监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但目前我国环境监理行业的人才储备还不够充足。

一方面是由于环境监理行业的特殊性,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但同时环境监理人员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也相对较为有限,导致了环境监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面临一定的难度。

2. 监理水平不稳定环境监理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但由于一些监理机构的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了环境监理工作的水平不稳定。

一些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未来发展趋势1. 加强环境监理人才培养未来,我国环境监理行业应加大对环境监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环境监理人才的素质和水平。

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理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环境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2. 推动环境监理技术创新未来,环境监理行业应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加大对环境监理技术和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境监理设备和技术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8.06•【字号】鲁环发〔2018〕191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评审中心,各环评机构:现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8月6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监督管理,提高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编制的环评文件的质量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评文件,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四条首次来山东省开展工作的环评机构,应当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申请进驻。

第五条质量考核分为环评文件单件考核、环评机构环评文件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超过70分不足90分为良好,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第六条环评文件单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二)周围环境概况与现状评价;(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五)环境管理与监测建议;(六)项目可行性与结论;(七)文件制式规范。

第七条环评文件存在下列重大原则性问题之一的,其单件考核直接判定为零分:(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识别、评价重点确定存在较大疏漏的;(三)对于搬迁、技改、扩建项目,其污染源源强应监测但未进行监测,确定的源强不准确或者依据不充分的;(四)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五)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或者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不可行;(七)编制质量差、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不足以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八)评价结论错误;(九)同一环评文件因质量问题或者修改超期,被退回两次以上。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目录1. 前言 (1)2. 适用范围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与教材同步) (3)4.1 环境监理 (3)4.2环境监理单位 (3)4.3总监理工程师 (3)4.4总监代表 (3)4.5 环境监理工程师 (3)4.6 环境监理员 (3)4.7 环境保护达标监理 (3)4.8 环保设施监理 (4)4.9 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4)4.10环境管理监理 (4)4.11 环境监理方案 (4)4.12 试生产阶段 (4)4.13 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是否删除) (4)4.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4)4.15 “三同时”制度 (4)4.16 环保事件(查询修改)--无标准答案 (5)4.17 环境监测 (5)4.18环境保护目标 (5)4.19环境敏感区 (5)5.环境监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5)6. 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6)6.1 环境监理机构 (6)6.2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 (6)6.4环境监理设施 (9)7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9)8.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2)9. 环境监理制度与工作方法 (12)9.1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12)9.2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14)10.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 (15)10.1 设计阶段应收集的资料 (15)10.2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15)11.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 (17)11.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8)11.3.2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 (20)11.4编写环境监理报告 (23)12.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 (25)13. 环保事件及重大污染事故处理 (27)13.1 环保事件报告 (27)13.2 重大污染事故处理 (28)14. 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29)14.1 环境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29)14.2 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30)14.3 环境监理方案 (31)14.4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环境监理是一种第三方的咨询服务活动特点: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境监理功能…1 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2 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3 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以驻场,旁站,或者巡查方式实施监理。

4 发挥监理单位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制度小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类型:1 涉及饮用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2 环境风险高或者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 (石化化工火力发电农药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 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3 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辟石油天然气开采码头港口)4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工作对象: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恢复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响的外部环境环境监理工作内容: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反馈及储存的管理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及工程建设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工作名词解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试生产: (三个月摆布)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指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时段的环境保护的专项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逐渐增加。

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愈演愈烈,建设项目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成为了保障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实践中,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本文将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监理标准不够明确当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标准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在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上依然存在较多不明确的地方。

监理人员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理解偏差,从而导致监理不到位,环境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2. 监理手段不够科学当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抽查,缺乏科学技术手段的支持。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巡查和抽查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无法及时准确的发现环境问题。

3. 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由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目前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不尽如人意,一些监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导致监理效果不佳。

4. 监理工作不够透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透明度不高,监理结果的公示和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

这不仅降低了监理工作的影响力,也减弱了公众对监理工作的信任度,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5. 监理责任不清晰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建设责任主体和监理机构之间存在边界不清晰的问题。

当出现环境问题时,相关责任主体往往推诿责任,导致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解决对策1. 完善监理标准针对监理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应当加强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完善相关规定,确保监理标准能够具体、明确地指导实施。

2. 推进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为了解决监理手段不够科学的问题,应当加大对科学技术手段的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提高监理效率和准确性。

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尤其突出事中监管事后执法,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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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是指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和指导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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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有关技术指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我省境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开展工程环境监理:(一)涉及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二)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火力发电、农药、医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等建设项目;(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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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主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要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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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
年度业绩报告表
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告年度
填报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协会制
二〇一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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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本表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年度业绩报告专用表格,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填写。

需提交本表中未列出内容时,可另附页说明。

[]机构名称:须填写申请机构全称,并与封面中“申请机构”名称及法人证书中名称一致。

[]入会时间:指申请机构被批准加入协会的时间。

如机构发生名称、法人代表及单位地址变更等情况,可将变化情况在表中说明。

[]主管部门:指申请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

[]所属行业:参照申请机构所在行业领域,在以下类别中选择填写:农业、林业、煤炭、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化工、石化、海洋石油、石油天然气、医药、电力、市政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国防、科技、卫生、民航、船舶、气象、机械、兵器、海洋、建材、环保、信息、核工业、航天、航空、铁道、教育、军队及其他。

[]经济类型:事业法人填写“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按照营业执照中的企业类型或经济性质填写。

[]环境监理专职技术人员情况:持有环境监理岗位培训证书的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员,不得重复计算人数。

[]环境监理开展情况:按申请机构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填写。

[]环境监理业绩:按照环保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环境监理专职技术人员情况:填写登记在本机构的总环境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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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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