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与出图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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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划分及主要内容(出图深度)

目录

一、设计阶段的划分 (3)

1.1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 (3)

1.2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范和规定 (3)

1.3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3)

二、初步设计图纸深度 (4)

2.1区域位置图 (4)

2.2总平面图 (4)

2.3竖向布置图 (5)

2.4内部作内图 (5)

2.5平面图 (5)

2.6立面图 (6)

2.7剖面图 (6)

三、施工图设计深度 (8)

3.1图纸目录 (8)

3.2总图 (8)

3.3建筑 (9)

四、初步设计说明书 (15)

4.1初步设计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5)

4.2设计总说明 (15)

4.3总平面设计 (16)

4.4建筑设计说明 (17)

4.5消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19)

4.6人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20)

4.7环境保护设计专篇 (21)

4.8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22)

4.9节能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23)

五、施工说明 (24)

5.1工程概况 (24)

5.2设计依据 (24)

5.3建筑定位 (24)

5.4建筑用料 (24)

六、施工配合 (25)

6.1设计交底 (25)

6.2施工配合 (25)

6.3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和质量监督实施意见(试行) (26)

一、设计阶段的划分

1.1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

1、建筑工程设计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2、小型或技术简单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的两阶段进行。

1.2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范和规定

1、建设部[1992]102号文版发的行业技术管理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

2、上海市标准DBJ 08-64-9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1.3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是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二、初步设计图纸深度

2.1区域位置图

1、地形和地物;

2、城市坐标网、坐标值;

3、工程场地范围的测量座标或尺寸;

4、场地附近原有或规划的交通线路及公用设施,本工程道路、铁路接线点及进入场地的位置、坐标和标高;

5、场地附近河道、水库的名称、位置、主要高程;

6、场地附近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和名称;

7、指北针、风玫瑰图;

8、区域位置图可视工程规模等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2.2总平面图

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标注尺寸),规划红线;

3、建筑物、构筑物、出入口、围墙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坐标(或相关尺寸);

4、废旧建筑物的拆除范围、相邻建筑物的名称和层数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日照阴影图;

5、道路、铁路和排水沟的主要坐标(或相关尺寸);

6、停车库(场)的车位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风玫瑰;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9、说明栏内应有尺寸单位、比例、场地施工座标和测量座标的关系、补充图例及必要的说明等。

2.3竖向布置图

1、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尺寸);

2、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

3、场地外围的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4、道路、铁路、排水沟的起点、峦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设计标高;

5、用坡面箭头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针;

7、比例、尺寸单位;

8、当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4内部作内图

1、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的断面、尺寸、用料;

2、工程复杂时,专业管线干线需进行综合。

2.5平面图

1、表明轴线、轴线编号、变形缝的位置;

2、表明墙、柱、幕墙、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作业平台、吊车类型、吨位、跨距、行驶范围、铁轨、地坑、阳台、雨蓬、平台、台阶、坡道、散水、水池、卫生洁具及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施等;

3、注明各房间、车间、工段等的名称和房间的特殊要求(如洁净度、恒温、防火等),给出有特殊要求的主要厅、室的具体布置及等土建有关的主要工艺设备的布置示意;

4、标明轴线间尺寸、外包轴线总长及其他尺寸与轴线的关系;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和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7、底层平面上标明指北针;

8、多层或高层建筑标准层、标准单位或标准间,需要时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单元式住宅平面图中应标注技术经济指标和标准套型,大开间住宅应绘制分隔示例系列。

2.6立面图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繁简,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立面图应包括:

1、立面外轮廓线、门窗、幕墙、雨蓬、檐口、女儿墙顶、屋顶、平台、栏杆、台阶、变形缝、主要装饰材料选用;

2、标注各层标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或建筑檐口的总高度、各层之间尺寸和其他必须的尺寸(室内外高差、屋顶层女儿墙顶、屋顶突出物等);

3、关系密切、相互间有影响的相邻建筑部分立面(如沿街立面图、保护建筑等);

4、特殊造型或必要的建筑构造图;

5、建筑两端部的轴线、轴线编号。

2.7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绘出如下内容:

1、墙、柱、内外门窗、幕墙、地面、楼面梁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出屋面烟囱、吊车、吊车梁、吊顶、天窗、档风板、楼梯、电梯、平台、雨蓬、阳台、地沟、台阶、坡道、散水;

2、剖视方向的投影(包括室外和室内局部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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