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指导手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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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指导手册

XX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二○一二年八月

目录

一、关于专业教学计划 (1)

二、关于选课 (2)

三、关于课堂教学 (7)

四、关于考试 (8)

五、关于实践教学安全 (13)

六、关于通识教育专项选修课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14)

七、关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15)

八、关于课程考核办法 (16)

九、关于实习教学管理 (17)

十、关于学籍管理 (18)

十一、关于学生评教 (20)

十二、关于学生学科竞赛 (21)

十三、关于学习问题咨询 (22)

十四、关于学习方法问题 (22)

学生学业指导手册

为使航空学院学生更好地了解学习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航空学院组织教师特编辑本手册。手册以问答的形式,力求将学生在学习和学业完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出较为详细的解答。本手册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操作性,可以说是《学生手册》的一个补充,凡在《学生手册》中,表述非常具体的内容,本手册中不再赘述。因此建议学生在学习《学生手册》基础上,如仍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查阅本手册。

一、关于专业教学计划

(一)什么是专业教学计划?

专业教学计划是指就某一个专业人才培养所做出的总体设计和安排,是学院组织教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基本依据。专业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专业方向、主干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就业方向、学制与学位、学时学分安排、教学进程、毕业标准与要求等内容。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教育,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为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认真学习本专业教学计划,明确需要修读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学习规划。

(二)课程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教学计划构建了“2+4”的课程体系,“2”是指专业特色课和个性发

展课两类选修课,“4”是指基础教育课、学科基础教育课、专业教育课及专业拓展课等四类必修课。

专业特色课是体现专业内涵和特色的一组选修课程,用以扩充和强化学生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

个性发展课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需求,不限科类,灵活选择学校课程而设置的一组选修课程。用以扩大学生自主学习选择权,引导学生完善自身素质,拓宽专业基础,促进个性发展。

基础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大学外语课、计算机课等。

学科基础教育课是对学科大类涵盖的各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基础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

专业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核心知识教育的课程,主要指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拓展课主要是指在四年的教学活动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等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以开阔学生眼界、拓展专业知识、激发学习热情。

二、关于选课

(三)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都需要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吗?

1.新生入学后,除第一学期按学校安排的课表上课外,其他各学期课程,均由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

2.专业教学计划是学生选课的依据。学生依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及

个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登录教学信息管理系统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3.必修课是学校为保证专业的培养要求而开设的必须修读的课程,学生不得以其它课程的学分来代替;各专业、专业方向的限选课原则上不能互相代替,如遇特殊情况,须开课单位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各专业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制定学生每学期(或学年)应修读的最低学分限额和允许修读的最高学分限额。学生可在规定的学分限额内选修课程。

5.学生每学期选课的数量一般应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数,因病或特殊原因难以完成学习任务的,可按最低学分要求选课。在规定学制年限(四年)内,不能修满毕业额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

(四)学生选课时应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1.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

2.选课时要注意课程的前后逻辑关系及课程连续性。在选择注有先修课的课程时,应先选修先修课程。

3.在规定的选课期限内,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补退选课的操作。选课期限过后,不得退选或改选其它课程。未办理选课手续擅自听课考试者,成绩不予承认。

4.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可以继续选修其它课程。

5.学生多修的课程成绩如实记录在成绩单中。如学生超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多修的课程不及格,不影响其毕业。

6.所有选修课程都记录学分绩点,并将影响平均学分绩点。

7.学生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时,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的情况下,可自修其中一门课。经任课教师批准自修某门课程的一部分者,均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实验、作业,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8.公选课不设补考。学生公选课考核不及格,可再次选修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或另选其它公选课程。学生再次选修不及格的公选课且获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该课程成绩可按最高成绩记载。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

9.转专业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未修读课程的补修,并可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后2周内申请放弃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成绩。留级学生办理留级手续两个学期内的选课参照《XX 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留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0.选课采用筛选制和优先制相结合的3轮选课办法。

第一轮实行筛选制,选课不限容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可以自由申报,不必争抢。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当选课人数大于该课程容量时,将由选课系统的随机函数程序智能筛选产生学生名单。

第二、三轮实行优先制,有选课容量的课程允许补选,先选先得。转学、复学、转专业等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在第三轮中补选。

(五)选课工作流程有哪些?

第一阶段(第15周):学生学习选课指导文件,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核对课程,为选课作准备。

第二阶段(第16周):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进行选课。

第三阶段(第17周):学生选修课调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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