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血站取血管理规定(内容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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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

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6.血液保存管理: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

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

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

以确保无误。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

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

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血库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中心血库工作制度

中心血库工作制度

中心血库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中心血库是负责血液制品的采集、储存、配送和使用的专门机构,为确保血液安全,提高血液质量,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心血库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红十字会等相关规定,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中心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血液采集第四条中心血库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血机构,采血前应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

第五条献血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献血条件,如有传染病、慢性病、药物过敏等不符合献血条件者,不得采集其血液。

第六条采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采血设备应定期消毒、检查,确保采血过程安全。

三、血液储存第七条中心血库应对采集的血液进行合理的分类、标记、储存,确保血液质量。

第八条血液储存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进行,定期检查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

第九条中心血库应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实时掌握血液库存情况,确保临床用血需求。

四、血液配送第十条中心血库应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合理安排血液配送,确保血液及时、安全送达。

第十一条血液配送过程中应保持血液温度稳定,避免剧烈震动,确保血液质量。

第十二条中心血库应建立血液配送记录,详细记录血液配送时间、数量、用途等信息,以备查阅。

五、血液使用第十三条中心血库应根据临床用血需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制品,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十四条中心血库应严格执行血液制品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血液制品的用途,确保血液安全。

第十五条中心血库应建立血液制品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血液制品的用途、数量、时间等信息,以备查阅。

六、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中心血库应建立血液质量管理机制,定期对血液制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血液安全。

第十七条中心血库应建立血液质量追溯体系,一旦发现血液质量问题,应及时追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中心血库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意识。

血库安全用血管理制度

血库安全用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血液安全,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血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血库工作人员、献血者、临床用血单位及所有涉及血液安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血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血液安全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血液采集、制备、储存、发放等环节的安全。

第二章血液采集第四条严格执行献血者筛查制度,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第五条采集血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采集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采集后,对血液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血型、传染病标志物等,确保血液质量。

第七条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献血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章血液制备与储存第八条血液制备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制备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血液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血液质量。

第十条定期对储存血液进行质量检测,包括细菌、病毒、抗体等指标。

第十一条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库存的合理配置。

第四章血液发放第十二条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制度,确保临床用血的科学、合理。

第十三条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血安全。

第十四条血液发放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在发放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对血液发放进行记录,确保血液发放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血液报废与处理第十六条对不合格血液进行报废处理,确保血液安全。

第十七条报废血液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建立报废血液登记制度,确保报废血液的追踪。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定期对血库工作人员进行血液安全、无菌操作、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条对血库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血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血库安全用血管理制度,本血库将确保血液采集、制备、储存、发放等环节的安全,为临床用血提供保障,提高临床用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医疗中心血库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中心血库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中心血库管理,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中心血库的血液采集、储存、分发、输血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确保血液质量。

二、血液采集第四条血液采集应遵循自愿、无偿、安全、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采集前,采集人员应向献血者详细讲解献血的意义、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血液质量。

第七条采集的血液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储存。

三、血液储存第八条血液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光,温度控制在2-6℃。

第九条血液储存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条血液储存时应按照血液种类、血型、采集日期等进行分类、标识。

第十一条血液储存期限:红细胞悬液为35天,新鲜冰冻血浆为1年,冷沉淀为1年。

四、血液分发第十二条血液分发应严格按照临床用血申请,确保用血安全。

第十三条分发血液时,核对患者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等信息。

第十四条分发血液应使用专用的输血器材,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分发血液后,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五、输血第十六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并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输血结束后,做好输血记录,包括患者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输血量等。

六、报废第十九条血液报废标准:检验不合格、过期、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标签不清、污染等。

第二十条报废血液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定期对血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医疗中心血库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中心血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血液管理,保障血液质量与安全,为临床用血提供有力保障。

血库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血库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的通知输血科:根据《西安市中心血站关于调整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停止送血服务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中心血站不再向各医院送血,改为医院自行前往血站取血,对我院临床用血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血管理,保证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特制定并印发《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取血流程,保障急诊、抢救及手术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适用急诊、抢救及平时取血流程。

三、职责:1、医务科及总值班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取血时的车辆安排,在重大抢救时要与中心血站的沟通,确保抢救用血能时安全取回.2、输血科:①根据医院备血情况签发取血单及安排取血人员,②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及时到达血库。

③与血站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一些稀有血型及特殊血液制品的及时取回。

3、取血人员职责:①必须明确所取血液的种类和数量.②保障血液的安全性。

③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四、取血人员: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或经严格培训的医院工作人员.五、取血程序:1、一般情况下取血流程:接到科室用血申请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库备血情况出具取血申请单,联系中心血站,确定取血时间,通知司机出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2、急诊及重大抢救取血流程:接到输血申请单后,立即将血库备血先提供给临床用于抢救,并电话联系中心血站,告知取血的数量,血型等,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派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六、取血人员须知:1、取血人员必须携带用血申请单及取血登记本取血。

2、取血时必须使用保温、密封的运血容器.血液装入运血容器时一定要轻拿轻放,特别是冰冻血液成分在运输中血液要避免剧烈振荡.3、取血人员现场必须检查血袋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并根据陕西省血液中心血液出库结算单上所填写血液信息核对血型、血液种类、血液单位、采血日期、制备日期、失效日期、血液编号、血液证号等进行逐条核对,确保无误。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1、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3、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

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

(急诊输血除外)5、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6、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7、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

病人如有输血反应。

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8、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毒,严防输血感染。

9、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0、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2、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3、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1、上班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高声谈笑,不脱岗,不窜岗,仪表端正,挂牌服务,室内整洁,秩序优良。

血站输血管理规定

血站输血管理规定

血站输血管理规定为加强血站的管理,保证血站输血质量,《血站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血站输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血站输血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第三条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第四条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

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开展血液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以及与临床输血有关的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一般血站管理第一节设置、职责与执业登记第八条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三)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四)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血液中心应当具有较高综合质量评价的技术能力。

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取血流程,保障急诊、抢救及手术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适用急诊、抢救及平时取血流程。

三、职责:1、医务科及总值班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取血时的车辆安排,在重大抢救时要与中心血站的沟通,确保抢救用血能时安全取回。

2、输血科:①根据医院备血情况签发取血单及安排取血人员,②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及时到达血库。

③与血站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一些稀有血型及特殊血液制品的及时取回。

3、取血人员职责:①必须明确所取血液的种类和数量。

②保障血液的安全性。

③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四、取血人员要求: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或经严格培训的医院工作人员。

五、取血程序:1、一般情况下取血流程:接到科室用血申请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库备血情况出具取血申请单,联系中心血站,确定取血时间,通知司机出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2、急诊及重大抢救取血流程:接到输血申请单后,立即将血库备血先提供给临床用于抢救,并电话联系中心血站,告知取血的数量,血型等,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派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六、取血人员须知1、取血人员必须携带用血申请单及取血登记本取血。

2、取血时必须使用保温、密封的运血容器。

血液装入运血容器时一定要轻拿轻放,特别是冰冻血液成分在运输中血液要避免剧烈振荡。

3、取血人员现场必须检查血袋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并根据陕西省血液中心血液出库结算单上所填写血液信息核对血型、血液种类、血液单位、采血日期、制备日期、失效日期、血液编号、血液证号等进行逐条核对,确保无误。

4、检查血液外观有无溶血、血块、乳糜血、血袋有无渗漏。

5、取血人员应当熟悉各种血液成分需要保持的适宜温度。

不同的血液成分最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运血容器内。

6、血液运到医院后,要开箱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以及标签是否污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七、血液入库流程:取回血液交血库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核对,并按照血库管理系统程序进行血液入库。

血液入库保存发放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保存发放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保存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工作,保障血液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供应,提高血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血液入库保存发放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包括血液采集站、血库、医院输血科室等。

第三条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供应。

第五条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血液资源的管理职责,加强应急准备和危机处理能力。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血液资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对血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

第七条血液入库保存发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血液资源管理和利用培训。

第二章入库管理第八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建立血液入库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采集、入库和管理血液资源。

第九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血液入库管理人员,负责血液资源的采集、检测、储存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血液资源采集、检测、入库和管理流程,确保血液资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血液资源的采集、检测和入库工作,确保血液资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血液资源的储存和管理,确保血液资源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第十三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血液资源进行追溯和追踪,确保血液资源的使用过程能够完整准确的记录。

第十四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血液资源的危机处理和应急预案,提高对血液资源的安全保障。

第十五条血液入库单位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血液资源的存量定期进行血液资源的调剂和分配,保障临床输血的需要。

第三章保存管理第十六条血液保存单位应当建立血液保存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管理和保存血液资源。

第十七条血液保存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血液保存管理人员,负责血液资源的储存、保鲜、溶解和管理工作。

取血管理制度

取血管理制度

取血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取血行为,保障献血者的权益,确保血液采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血液采集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护士、医生等相关人员。

三、取血器材1. 取血器材应是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器具,保质期过期的器材不得使用。

2. 取血器材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使用时无菌。

3. 取血器材应摆放在干净整洁的专用柜子内,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四、取血流程1. 术前准备(1) 接待献血者时,应详细告知取血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获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

(2) 对献血者进行相关健康问询和体格检查,确保献血者身体状况适合献血。

(3) 为献血者准备好取血所需的器材,包括一次性针头、采血管、绷带等。

2. 取血操作(1) 取血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包括戴手套、口罩等。

(2) 在取血部位进行消毒处理,避免感染。

(3) 使用一次性针头进行取血,注意遵守消毒规范。

(4) 取血完成后,对献血者的取血部位进行处理,避免感染。

5. 取血后处理(1) 取血完成后,及时将献血者的信息记录在献血登记表中。

(2) 将取得的血液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

(3) 对于意外情况或并发症,应及时处理,确保献血者的安全。

五、工作要求1. 所有从事取血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取血技巧和操作流程。

2. 在取血过程中,应保持专业的态度,尊重献血者的意愿和隐私,确保取血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对于献血者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应认真倾听并及时处理,维护献血者的合法权益。

4. 定期检查取血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器材的质量和安全。

5. 对于违反取血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六、安全措施1. 在取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确保取血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2. 对于献血者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对于献血者的个人信息和血液样本,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4. 定期对取血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血库存储制度之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血库存储制度之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血库存储制度之领血、发血管理制度本文档旨在确立和规范血库的领血和发血管理制度,以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领血管理制度1.1 领血资格限制- 受捐者必须符合血液使用的合法要求和相关规定。

- 受捐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和相关检验结果。

1.2 领血申请和手续- 医疗机构需提交血液使用申请,并填写相关领血手续。

- 领血手续包括确认受捐者身份、检查医嘱准确性和合规性等。

1.3 领血审批和配血- 血库将根据受捐者的需求和血液库存情况进行审批和配血。

- 正确的配血流程和操作将被严格执行,以确保血型匹配和安全性。

1.4 领血记录和追溯- 对每次领血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受捐者信息、血型、领血时间等。

- 所有领血记录必须被妥善保存并方便追溯。

2. 发血管理制度2.1 发血库存管理- 发血库存必须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库存量和质量的精确控制。

- 过期或变质的血液必须及时淘汰和处理。

2.2 发血申请和确认- 医疗机构需提交发血申请,并确认受捐者的真实需求和医疗要求。

- 发血申请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批。

2.3 发血操作和记录- 发血过程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

- 每次发血都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发血日期、受捐者信息、血液类型等。

2.4 发血后追踪和汇总- 发血后必须进行追踪调查,确保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 对每次发血进行汇总统计,用于库存管理和优化血液分配计划。

以上为血库存储制度之领血、发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将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提升血库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请注意:本文档为一般指导性内容,具体操作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安排进行调整。

医院血液科血库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科血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血液安全、有效,规范血液科血库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血液科血库的血液采集、储存、发放、输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血液科血库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血液安全。

第二章血液采集第四条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血液制品管理规范》,规范血液采集流程。

第五条采集血液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第六条采集血液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质量。

第三章血液储存第七条血液入库前,应严格检查血液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血液储存应按照血型、成分、血袋编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找、易查。

第九条血液储存温度应控制在2-6℃,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第十条血液储存期间,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血液库存准确。

第四章血液发放第十一条血液发放前,应核对受血者信息、血型、血液成分、血袋编号等,确保无误。

第十二条血液发放时,应向医护人员说明血液的有效期、储存条件、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发放血液时,应确保血液在有效期内,不得发放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

第五章输血第十四条输血前,经治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第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第十六条输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第十七条输血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包括输血时间、血液成分、患者病情等。

第六章质量控制与监督第十八条血液科血库应定期对血液质量进行检测,确保血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血液质量监督体系,对血液科血库的血液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血液科负责解释。

血库(输血科)管理制度

血库(输血科)管理制度

血库(输血科)管理制度1.血源由宜宾市中心血站统一提供,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送血的车费由受血者支付,先由血库(输血科)当班人员向受血者收取再交给送血者,车费发票交给受血者。

2.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储血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

按消毒技术规范对储血冰箱严格消毒管理,尽量减少冰箱开启次数。

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录。

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库(输血科)负责人员及时处理。

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3.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

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血液按A、B、O、AB血型分层存放于专用储血冰箱,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整齐排放。

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进血量,用血量及储血量。

4.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输用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5.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交叉配合单于输血日前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

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

6.血库(输血科)人员在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标本时,须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字迹是否清楚、联号是否一致;检查标本质量和采血管标签内容是否合格等。

均合格后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拒收并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

7.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可免送标本。

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提早一天通知血库(输血科),以便同血站预约。

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制度】
1.入库:
(1)根据全院用血情况,每周向采供血机构申请订血,以维持一定的库血量,确保及时供血。

(2)检验室工作人员应配合采供血机构送血人员认真核对所送血液的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共同在送血清单上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3)检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采供血机构送来的血液进行详细的分类登记或输入电脑存档。

(4)及时将血液按血型、采血日期及批号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5)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最佳温度环境中。

(6)库血冰箱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2.出库:
(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的先后依次发血。

(2)发血时应认真核对血型、血袋编号、所需数量以及血液包装有无损坏或袋内有无异常。

(3)做好详细登记及统计工作。

(4)如遇特殊情况,除做好详细记录外,应及时向科室领
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监督检查】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检查:
1.血液出、入库程序。

2.电脑、资料管理,日报、月报等。

3.血液贮存管理情况。

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制度

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制度

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工作,确保血液采集、保存、运输和使用的质量安全,促进血液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血液采集、保存、运输和使用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血液中心、医院输血科、卫生院等单位。

第三条血站应当建立健全血液标本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血站血液标本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血站应当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不定期开展血液标本管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五条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血液标本的追踪和监控。

第二章血液采集及标本保存第六条血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血液采集的法律法规,保证血液采集作业的安全、规范。

第七条血站应当选用符合要求的血液采集器具,确保血液采集过程的无菌、精准。

第八条血站应当对血液采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血液采集工作。

第九条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标本保存制度,对采集的血液标本进行分类、编号,做好保存记录。

第十条血站应当建立血液标本保存的冷冻设备和制度,确保存储的血液标本质量安全。

第三章血液标本运输第十一条血站应当规划合理的血液标本运输路线,确保血液标本的安全快速到达目的地。

第十二条血站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确保运输血液标本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血站应当建立血液标本运输温度监测制度,确保血液标本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运输。

第十四条血站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血液标本使用第十五条血站应当依法规范使用血液标本,严格控制使用范围,确保使用的血液标本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血站应当建立血液标本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时间、用途、使用量等相关信息,做到全程跟踪监控。

第十七条血站应当对使用血液标本的人员进行规范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血站应当积极参与血液标本使用的监测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综合医院血库管理制度

综合医院血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血库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血库的血液采集、储存、发放、使用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二章血液采集第三条血液采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献血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献血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血液采集前,必须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符合献血条件的方可采集。

第五条采集血液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无菌采血器材,严格无菌操作。

第六条采集的血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做好标签标识。

第三章血液储存第七条血液储存必须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血库内进行。

第八条血液储存温度应保持在2-6℃,避免阳光直射。

第九条血液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液质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血液储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期限,过期血液必须报废。

第四章血液发放第十一条血液发放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确保血液用于患者治疗。

第十二条发放血液时,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血型、交叉配血结果及血液有效期。

第十三条血液发放后,应及时记录发放情况,并通知临床科室。

第五章血液使用第十四条临床科室使用血液时,必须遵守临床用血规定,合理使用血液。

第十五条临床医生在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第十六条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输血。

第六章血液报废第十七条血液报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第十八条报废血液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污染。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医院设立血液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血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监督小组定期对血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医院血库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血液利用率,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血站取血规章制度范本

血站取血规章制度范本

血站取血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血站取血工作的管理,确保血液质量,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血站取血工作。

第三条血站取血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献血者的安全和血液质量。

第四条血站应当建立健全取血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取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取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取血准备第五条血站应当根据献血者的预约和血液需求情况,制定取血计划,并提前通知献血者。

第六条血站取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进行身份核实和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

第七条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良好的取血环境,保持取血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血站应当配备必要的取血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章取血过程第九条血站取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取血操作规程,确保取血过程的安全和血液质量。

第十条血站取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血站取血工作人员应当密切关注献血者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献血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血站取血后应当对血液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确保血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取血后处理第十三条血站应当及时对取血后的献血者进行观察,并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帮助。

第十四条血站应当对取血后的血液进行合理的储存和运输,确保血液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血站应当对取血后的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血站应当建立健全取血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取血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血站应当定期对取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血站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血站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采血许可证》。

第二十条血站取血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血站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血站采血管理制度范本

血站采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血液安全,提高采血质量,保障献血者及受血者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血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血站所有采血工作人员、献血者及受血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采血人员管理第四条采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关医学知识,持有相应资格证书;3. 经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采血操作技能;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第五条采血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采血操作规程,确保采血过程安全;2. 严格执行献血者筛查标准,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3. 严格执行血液检验标准,确保血液质量;4.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献血者隐私。

第三章献血者管理第六条献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男性体重大于50公斤,女性体重大于45公斤;2. 无传染性疾病;3. 近期未服用过抗凝药物;4. 近期未接受过疫苗接种。

第七条献血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献血;2. 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提供真实个人信息;3. 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完成采血流程;4. 采血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导进行休息。

第四章血液管理第八条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运输、分发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九条血液采集后,应立即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

第十条血液储存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 温度控制在2-6℃;2. 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3. 避免阳光直射和剧烈震动。

第十一条血液运输应使用专用冷藏车辆,确保血液在运输过程中温度稳定。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献血者晕针、采血反应等突发事件时,采血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献血者安全。

第十三条发生血液污染、血液质量不合格等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血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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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的通知输血科:
根据《西安市中心血站关于调整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停止送血服务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中心血站不再向各医院送血,改为医院自行前往血站取血,对我院临床用血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血管理,保证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特制定并印发《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取血流程,保障急诊、抢救及手术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
适用急诊、抢救及平时取血流程。

三、职责:
1、医务科及总值班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取血时的车辆安排,在重大抢救时要与中心血站的沟通,确保抢救用血能时安全取回。

2、输血科:①根据医院备血情况签发取血单及安排取血人员,
②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及时到达血库。

③与血站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一些稀有血型及特殊血液制品的及时取回。

3、取血人员职责:①必须明确所取血液的种类和数量。

②保障血液的安全性。

③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四、取血人员: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或经严格培训的医院工作人员。

五、取血程序:
1、一般情况下取血流程:接到科室用血申请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库备血情况出具取血申请单,联系中心血站,确定取血时间,通知司机出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2、急诊及重大抢救取血流程:接到输血申请单后,立即将血库备血先提供给临床用于抢救,并电话联系中心血站,告知取血的数量,血型等,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派车,取血人员携带
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六、取血人员须知:
1、取血人员必须携带用血申请单及取血登记本取血。

2、取血时必须使用保温、密封的运血容器。

血液装入运血容器时一定要轻拿轻放,特别是冰冻血液成分在运输中血液要避免剧烈振荡。

3、取血人员现场必须检查血袋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并根据陕西省血液中心血液出库结算单上所填写血液信息核对血型、血液种类、血液单位、采血日期、制备日期、失效日期、血液编号、血液证号等进行逐条核对,确保无误。

4、检查血液外观有无溶血、血块、乳糜血、血袋有无渗漏。

5、取血人员应当熟悉各种血液成分需要保持的适宜温度。

不同的血液成分最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运血容器内。

6、血液运到医院后,要开箱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以及标签是否污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七、血液入库流程:取回血液交血库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核对,并按照血库管理系统程序进行血液入库。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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