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定期检测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定期检测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提高电梯的使用效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使用的电梯设备,包括乘客电梯、货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三、检测周期1、电梯设备应定期进行年度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在电梯设备大修前后,需进行专项检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如有异常情况或故障信息报告,应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测,及时排除隐患。
四、检测内容1、检测单位应对电梯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系统、操纵系统、驱动系统、平衡系统、安全系统等。
2、检测单位应对电梯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速度、负荷、门开闭速度等。
3、检测单位应对电梯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楼层显示、门禁系统、紧急通话系统等。
五、双向监督1、本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测档案,对每次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描述、处理情况等。
2、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人员对检测单位进行抽查,确保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准确。
3、本单位应及时处理检测报告中的问题,并对处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用户的监督。
六、检测单位资质1、本单位应选择具有特种设备检测资质和相关经验的检测单位进行电梯设备的检测。
2、检测单位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实力,能够准确判断电梯设备的安全性能。
3、检测单位应定期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抽查,并及时更新资质证书和相关信息。
七、处罚措施1、对于不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梯设备的单位,本单位应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依法责令停用电梯设备。
2、对于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对于监督不力、漠视检测报告问题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八、其他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单位全体人员应遵守。
2、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须经本单位领导层批准后方可实施。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定期检查制度1.客观的和范围1.1客观的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电梯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1.2范围1.2.1根据国家法规的要求,电梯用户可以向国家电梯安全管理局申请对电梯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1.2.2根据本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也适用于定期检验的检验申请。
2.责任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电梯的定期检查情况。
3.定期检查申请流程3.1电梯安全经理根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操作证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3.2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前,组织相关人员和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到所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查周期,避免漏报少报;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查,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及时跟踪3.8所有电梯检查申请均由电梯用户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9电梯安全技术检查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2017版电梯检验报告规范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日4月12年2009.再版说明2017 年6 月12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 6 个安全技术规范第 2 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 年第44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 1 号修改单)修改,重新印制。
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日起施行。
1 月10 年2017 版印制,自2 以第)号修改单2 号修改单和第1 含第前言2004 年5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2004 年 5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
2005 年至2008 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 年10 月,为了确保本规则编制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 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本规则。
2009 年 2 月,根据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试用情况,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试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本规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2009 年 5 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 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 年8 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 年12 月 4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范围和周期1.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范围: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
2.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周期:电梯的定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试点区域按总局56号文件执行。
二、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条件1. 电梯在使用期间应于上次检验报告注明的有效期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
2. 不受理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
三、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申报主体和所需资料1. 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申报定期检验。
2. 所提供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安装使用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按要求盖章。
3. 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使用登记证复印件;b. 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在有效期内);c. 相对应类别电梯的(含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检验报告复印件;d.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e. 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记录;f. 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演练记录;g. 其他相关资料。
四、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程序1.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本制度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
2. 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安排检验人员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3. 检验人员对电梯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装修设施等。
4. 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合格的电梯出具合格证书。
5. 电梯使用单位收到合格证书后,应将其置于电梯内显著位置,以便乘客查阅。
五、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监督管理1. 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监督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电梯的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要进行申请定期检验,并定期进行检验的制度。
电梯是一种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乘客和财产的安全,法律规定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申请并定期进行电梯的检验。
具体的申报定期检验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检验:使用单位需要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验。
申请材料包括电梯设备的技术文件、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等。
2. 定期检验:根据法律规定,电梯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一般是每年一次。
定期检验是由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内容包括电梯的结构、传动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多个方面。
3. 检验合格证明:若电梯经过定期检验合格,检验机构将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这是使用单位合法使用电梯的凭证,也是有关监管部门对电梯运行的监管依据之一。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降低由于电梯故障引发的事故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规范电梯的使用单位,促使其加强对电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
第 1 页共 1 页。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
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质检总局公告
(2017年第44号)
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
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根据电梯检验工作开展情况,质检总局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修改单)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予批准发布实施。
该修改单发布后,6个安全技术规范将重新印制。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4篇)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工作,增强电梯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制定检验计划,组织检验过程,落实检验结果等。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单位等。
第二章申报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第七条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电梯主要部件的技术状况检查,包括机房、轿厢、井道、门区等;(二)电梯运行状态检查,包括电梯运行是否平稳、是否存在异响等;(三)电气设备的检查,包括控制柜、操作盘、电动机等;(四)安全装置的检查,包括限速器、缓冲器、轻触保护等。
第八条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相关的检测工具和设备;(二)检验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检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检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四)检验组织单位应当在检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三章申报定期检验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电梯设备的申报定期检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检验计划的制定,包括时间安排和检验内容;(二)检验人员的选派,包括资质和经验的评估;(三)检验准备工作,包括检验工具和设备的准备;(四)检验过程的实施,包括检查、测试等工作;(五)检验结果的落实,包括出具检验报告并告知申请单位。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5篇)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____%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及时跟踪3.8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9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2017年2号修改单版)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液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液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液压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液压电梯的生产(含液压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液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液压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一)对于液压电梯安装过程,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B所列项目进行检验;
(二)对于液压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
(三)对于在用液压电梯,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C所列项目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2017版电梯检验报告规范要求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12月4日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再版说明2017 年6 月12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 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 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 年第44 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 —2009,含第 1 号修改单)修改,重新印制。
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 号修改单和第2 号修改单)以第2 版印制,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前言2004 年5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2004 年 5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
2005 年至2008 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 年10 月,为了确保本规则编制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 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本规则。
2009 年 2 月,根据 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试用情况,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试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本规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2009 年 5 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 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 年8 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 年12 月 4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设立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组,负责协调和组织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进行电梯定期检验,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由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组负责,并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批和备案。
第二章申报及备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电梯定期检验申报材料。
第七条电梯定期检验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电梯基本情况:电梯名称、型号、制造单位、安装地点、投用年月日等;2. 使用单位情况:使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3. 电梯检验记录:对电梯近期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维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将电梯定期检验申报材料备案,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查并登记电梯定期检验申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电梯进行备案。
第三章定期检验第十条定期检验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检验应对电梯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电梯的运行速度、载重和功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2. 电梯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噪音、震动等现象;3. 电梯安全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制动装置、门锁装置、限位装置等;4. 电梯内部设备是否完好,如按钮、指示灯、通讯设备等;5. 电梯井道、井道门及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应编制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电梯基本情况:电梯名称、型号、制造单位、安装地点、投用年月日等;2. 检验机构信息:检验机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检验人员姓名等;3. 电梯定期检验过程: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4. 建议处理措施:对电梯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电梯定期检查制度
电梯定期检查制度篇一:电梯定期检查制度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1(2(1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2、职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1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
3(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
3(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篇二: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滦南银泰商厦带你领悟生活的真谛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根据公司的电梯设备的管理状况制定以下电梯定期检验制度:一、物业安全部依据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时间表,制定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计划。
二、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安全运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电梯设备所在辖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三、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设备定期检验之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电梯设备定期检验项目合格。
2四、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定期检验前,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季度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有关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
五、新安装电梯接管验收后30日内,物业安全部电梯主管持相关技术资料到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注册,并将注册表存入电梯资料档案中。
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管理制度1电梯的使用登记1.1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使用负责,应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1.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施工完毕,经安装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和接收电梯交付之后,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1.3按照每台电梯办理使用登记:1.3.1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a)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b)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电梯);c)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d)电梯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1.3.2电梯使用登记办理完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当牢固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
1.3.3经登记的电梯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和单位变更:(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2)进行过非法改装、修理的;(3)无符合规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不合格的;(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5)检验结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1.3.5电梯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本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区域内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所有电梯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及时申报定期检验事项,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第四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时进行。
第五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所有电梯的业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电梯的安全。
第二章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第六条凡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第七条电梯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当在每次定期检验期限前15天内向电梯管理部门申报定期检验事项。
第八条电梯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当准确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的电梯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业主或管理单位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整改。
第十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报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向电梯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发放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报制度,确保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三章电梯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电梯定期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测试;(二)机械运行部件的检查和测试;(三)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四)上下行调试测试,包括运行速度和平层度等;(五)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六)其他与电梯安全运行有关的项目。
第十三条电梯定期检验应当由电梯管理部门或经过电梯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电梯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定期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五条电梯定期检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进行,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年。
第四章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处理第十六条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电梯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报。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作为现代城市紧要的交通工具,其使用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由于电梯结构多而杂,使用寿命长,存在肯定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营,必需实现科学的检验制度。
因此,本文将认真介绍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
一、电梯申报检验制度的定义电梯申报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电梯运作的安全性和牢靠性,电梯使用单位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专业的检验机构提交申请,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和技术检查的制度。
二、电梯申报检验制度的对象电梯申报检验制度的对象为全部已经安装并进行使用的电梯。
三、电梯申报检验制度的内容1.检验周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对电梯进行申报检验。
一般来说,在首次投入使用之日起,每次检验周期为两年。
对于某些需要特别检验的电梯,检验周期可通过专家评估予以确定。
2.申报检验内容(1)安全检验安全检验重要针对电梯的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目的是确保电梯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正常工作。
实在包括但不限于:①掌控系统、运行系统、安全保护等技术检验;②门、锁、门锁及安全装置的检验;③消防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设施的检验;④环境温度和湿度、电气设备和电源供应等的检验。
(2)技术检查技术检查重要针对电梯机房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查,目的是排出电梯故障和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状态。
实在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轿、配重、轿门、轴承的表面磨损及腐蚀的检查;②按钮、指示灯、声音等设备的检查;③电缆、绝缘、接线盒及电动机等关键部件的检查;④电动机、制动器的检查,刹车与减速器的检查;⑤电梯钢丝绳及牵引机构的非破坏性试验。
四、电梯申报检验制度的实施1.确定检验机构电梯使用单位需提前联系已承认的定期检验机构,授权其对电梯进行申报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选择资质良好、技术先进、专业强大的检验机构,以确保检验的质量和牢靠性。
2.订立检验计划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订立电梯检验计划,对检验工作进行认真布置。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必须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
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3、在用电梯每年检验一次。
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书面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限速器每2年校验一次。
在限速器校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资格校验的单位联系并落实校验日期,同时督促维保单位及时配合或进行校验。
5、当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办理申请检验等启用手续。
6、维保单位变更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申请更换轿厢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当发生电梯大修、改造、事故等情况时要按规定及时报检。
8、当电梯报废时,在30日内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整理】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缓检申请。
3、电梯停用时,应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公司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
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
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
2、机房内除必备的工具、设施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禁放易燃易爆品。
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
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保持在5-40?。
4、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消防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盘车、开闸工具挂于显眼处。
5、机房应保持清洁干燥,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与水箱、蒸气有可靠隔离。
并不安装水气类供暖设施。
6、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7、电梯机房只允许维修保养人员进入维修保养,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8、《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9、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10、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电梯总电源断开。
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上述规定的要求,应及时处理。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是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管理、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管理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管理小组长,负责本公司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小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操作、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3、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操作状况,对重大安全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
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有关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机械操作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小区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电梯运行安全半月检查维护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日常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操作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电梯运行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4、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安全操作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操作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操作宣传教育活动;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管理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操作情况;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轿厢、电梯机房、电梯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电梯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3、了解小区电梯的安全情况,定期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操作情况;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1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测 1 2 3 4 5 6 7 一沉 1对地层划分到组或阶,如范围大应进一步二分或三分,确定1.在1,万分成的基础上,按岩层、岩性特一般地段的研究程含矿层或地积其时代,测定其厚度及产状点进一步详细划分岩层,研究岩石的物质成度可低于1,万或成矿有利质岩 2.对标志层、成矿有利的岩层在图上的宽度大于1毫米者应扩分、结构、构造特征,胶结物性质,结核体与之相似。
含矿层地层仍与1观大表示,应注明; 的形态、沉积韵律、测定各层厚度、产状与或成矿有利的岩层,2千相测 3(研究鉴别各地层的接触关系,岩层的层理机械沉积与化学沉空间分布关系。
其研究程度仍与1同,其他问研积分异作用,岩石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等特点; 2.3.4.5同左 ,万相同题研究程究 4(研究喷出岩的特点,层序、层理、及岩相等特征,岩石的组6(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地层,或成矿的度可低于1程成及其特点,测定其时代、厚度及产状; 主要围岩、对其岩石作详细的岩石矿物鉴定,2千。
度 5.与矿产关系的研究,含矿层或对成矿有利岩层的空间分布及与岩石化学分析,并应控制它的厚度、产状变化规律,层位与岩性特征,测定其厚度与产状等有关特点在空间上的变化。
侵 1.确定侵入岩的时代、种类、规模、形态及产状,研究侵入岩除左列1-7各项内容外应进一步做到: 同上同上入在时间上的变化特征;2.对侵入岩体应详细划分岩相;3.研究岩1. 详细划分岩相、不仅要从接触带的变化岩体的原生构造;对原生构造带的特征分布范围与产状等,在图特征出发划分边缘相、过渡相及内部相,上应给予标示。
4.研究岩体之间及岩体与围岩之间的接触关系,研究各自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点,接触变质的范围,内外接触带的变化特点及产状。
5.脉岩的分而且要从岩浆的结晶与分异作用、熔离布特点、岩性特征、规模及产状,脉岩与岩体的关系,脉岩之作用、同化作用和自变质等特点划分岩间的关系、脉岩与成矿之间的关系。
6.研究侵入体与成矿之间相。
的关系,岩体的形态变化、产状变化与岩相变化对成矿的富集2. 揭露和控制岩相及接触带的产状变化;作用。
7.岩浆岩型的矿床、对岩体的研究程度与揭露程度,应3. 详细划分原生流动构造与原生裂隙构造达到对矿化研究程度的要求。
的分布特征产状,研究岩体各部位的付矿物特征,近可能的标出岩体流动前缘;4. 对岩体与脉岩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成矿有关的岩石化学分析5. 与成矿有关的岩相或脉岩,在图上的宽度大于1毫米者应表示,小于1毫米者应扩大表示,但应说明。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2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测 1 2 3 4 5 6 7 一变1研究变质作用特点及变质程度,划分变质带 1按变质程度及特点,详细划分各变质带的同上同上地质2.研究各变质带空间分布规律与产状的变化特点,变质级,按岩性特点与构造特点划分岩层; 质岩 3(划分变质相研究各变质相系的关系 2.详细研究各变质相的剩余矿物,变化矿物观 4.研究变质作用与成矿作用或矿化富集作用之间的关系及其特征,矿物组合与常见矿物组合特点。
测 5(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变质带应详细研究并控制空间分布与 3.详细研究各变质带的接触关系,对各带的研变化规律,研究其层位与岩相特点,测定其厚度与产状,其厚片理、线理、香肠状构造及残留构造等变化究度能填出时应专门表示、填不出时应扩大表示。
特点,并精确的测定其产状。
程 4(同左4.5度 5.对各变质基本岩石类型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岩石化学分析,以便进一步建立变质相系。
构1查明矿区的主要构造带与控矿构造的特征,同1-6,应进一步岩研究: 同上同上造2.查明各种性质构造带的组合、排列方式、分布规律,着重研1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结构面对矿体的控制地究压性构造带的分布与变化特征,研究和划分构造型式或体系。
作用特点。
质 3查明各结构面性质、特点、规模及产状; 2.对成矿有关的构造带,在一定距离内应有4(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的结构面空间分布规律与变化特点工程控制,揭露其形态,规模、产状、充填5.区分成矿前与成矿后的构造带特点与空间分布特征,不同级物等特征,准确测量其产状。
别构造带对成矿的控制作用。
3.对破坏矿体的断裂,地表应有工程控制,6.研究构造体系的复合与联合对岩浆的活动与成矿作用的控制查明其性质、规模、产状及断距,其界线与作用。
断距应实测。
7.对各种主要断裂带与褶皱轴的实际位置应实测。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3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测 1 2 3 4 5 6 7 一蚀1初步查明蚀变种类,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性1.详细查明各蚀变带种类,蚀变强度,矿物同1,万 1与成矿关地变质,对蚀变带应有工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