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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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3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6

【实施日期】2012.10.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京政发〔201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空气质量划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六级。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

法》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本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分布状况,将全市分成不同的预报区域,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分区预报。

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市环保监测中心每日通过网站(http://)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微博、新闻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三、空气重污染日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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