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3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6
【实施日期】2012.10.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京政发〔201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空气质量划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六级。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
法》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本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分布状况,将全市分成不同的预报区域,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分区预报。
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市环保监测中心每日通过网站(http://)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微博、新闻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三、空气重污染日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