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及动态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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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目录汇编
1999年9月1 日 17: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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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及动态监测技术要求
文件目录:
基础研究
标准性质
标准序号
标准年代号
专业
ICS分类号
采标情况
SY/T
6221
1996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996年12月15日
1997年06月30日
关键词
负责起草单位
是否废标
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四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22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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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及
动态监测技术要求
1996—12—15发布 1997—06—30实施
──────────────────────────────────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布
前言
油田开发动态监测是油田开发的基础工作。在油田开发和管理过程中,为了及时、准确、系统地录取开发动态资料,需要建立油田开发监测系统,其目的是改善油田开发效果,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在编制本标准过程中参考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88年印发的《油藏工程管理规定》第四章“油藏动态监测”和1994年开字46号文件中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油气田开发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四厂。
本标准起草人黄振民
目次
1 范围 (1)
2 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原则 (1)
3 油田动态监测项目及井数的确定 (1)
4 油田开发动态监测技术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221—1996
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及动态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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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原则、动态监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开发动态的监测。
2 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原则
2.1根据各油田的地质特点和开发要求确定监测内容。
2.2油田开发动态监测系统按开发区块和层系建立。
2.3监测井网的部署要采取一般区块同重点区块典型解剖相结合的办法。
重点区块内要进行加密测试,定期监测,系统观察。
2.4监测井点的部署,在构造位置、岩性、开采特点上应具有代表性,在时间阶段上要有连续性、可对比性,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油田确定监测井数,
2.5监测系统部署采用固定与非固定的方法。
2.6监测系统中各种测试方法、测试手段要综合部署、合理安排。
2.7选定的监测井,其井口设备和井下技术状况要符合测试技术要求,
3 油田动态监测项目及井数的确定
3.1 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
3.1.1采油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井数的确定
3.1.1.1 采油井地层压力与温度每年测试2次,时间间隔5~6个月,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油田确定监测井数,一般规定如下:
a)整装大油田(稀油)及50口井以上的简单断块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30%以上;
b) 50口井以上复杂断块油田,选开井数15%以上;
-3μm2以下),选开井数10%~15%;
c)低渗透率油田(渗透率 50×10
d)出砂严重及常规开采的稠油油田,选开井数10%~20%;
e) 50口井以下简单断块油田。选开井数10%~20%;
f) 50口井以下复杂断块油田,每个断块选l~5口井;
g)气顶、底水油田在气顶区、含油带、底水区各选l~5口井。
3.1.1.2 5O口井以上断块油田、整装大油田选1~10口油井测地层分层压力、每年测试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
3.1.1.3 复杂断块区时评价井(资料井)和部分开发准备井要进行探边测试、井间干扰试井,确定连通关系。
3.1.1.4 开发试验区监测井数比例按方案要求安排。
3.1.1.5 其它类型油田采油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井数参照上述油田确定。
3.1.2注水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井数的确定
在水井地层压力与温度每年测试2次,时间间隔5~6个月,应针对不同类型油田确定监测井数,一般规定如下:
a)整装大油田与50口井以上断块油田及常规开采的稠油油田,选开井数50%以上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度,固定5%的注水井测压降曲线,选1~5口注水井测地层分层压力;
b)低渗透率油田、50口井以下断块油田和复杂断块油田,选开井数10%~15%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度,固定2%的注水井测压降曲线;
c)注水开发的气顶、底水油田,选30%以上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度,固定3%的注水井测压降曲线; d)开发试验区注水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井数比例的确定按方案要求安排。
3.2 注水井吸水剖面的监测
3.2.1整装大油田及50口井以上的断块油田选注水井开井数50%以上的井作为测吸水剖面井。
3.2.2出砂严重和常规开采的稠油油田,井口压力在35MPa以上的低渗透率油田,选30%的注水井作为测吸水剖面井。每年监测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其余的注水井、凡管柱正常的,在2~3年内都要测1次吸水剖面。
3.2.3新投注的注水井,试配前要测吸水剖面。
3.2.4开发试验区的注水井,吸水剖面监测按方案要求安排。
3.3 产液剖面监测
3.3.1以自喷开采为主的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30%以上的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
3.3.2以机械开采为主的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的10%~15%的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
3.3.3低渗透率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的5%的井测产液剖面;复杂断块出田。每个断块区选1~2口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
3.3.4开发试验区的产液剖面监测按方案要求安排。
3.4 流体性质监测
3.4.1采油井流体性质监测
选采油井开井数10%的井作为固定监测井、在井口取样,进行油、气、水性质全分析。每年取样1次,时间间隔不少于8个月、新投产油井半年后进行1次油、气、水性质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