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
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质量监督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税务局)一、组织机构设置税务局的质量监督部门通常按照以下组织机构设置:1. 质量监督部门主任- 负责质量监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组织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方针;- 指导并监督部门下属人员的工作。
2. 质量监督部门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 担任主任职务时,代行主任职责。
3. 质量监督部门内设若干科室/组- 根据具体需求设立不同的科室/组;- 每个科室/组负责特定的质量监督职能;- 科室/组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
二、部门职能税务局的质量监督部门承担着以下职能:1. 制定相关质量监督政策和规范- 研究制定质量监督相关政策,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 针对税务局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质量监督标准和规范。
2. 监督税务局内部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监督税务局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3. 执行质量抽查和评估工作- 对税务局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4. 处理质量投诉和纠纷- 接收并处理来自纳税人和其他相关方的质量投诉和纠纷;- 维护税务局的声誉,妥善解决问题。
三、岗位职责质量监督部门内的各个岗位承担着不同的职责:1. 主任职责:- 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指导和监督部门下属人员的工作。
2. 副主任职责:- 协助主任负责部门的工作;- 协调部门内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3. 科室/组负责人职责:- 组织和管理本科室/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本科室/组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指导和督促本科室/组成员的工作。
4. 员工职责:- 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工作;- 参与部门内部会议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质量评定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评定为准。
工程质量是个整体的概念,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但我们认为主要是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只要抓好这个方面,工程质量就能够得到有效保证。
一、质量管理机构按项目法施工管理的原则,明确我公司工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所进行的施工质量全权负责。
项目经理部下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等部门,从事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技术工作。
1、项目经理部将本项目的施工特性、组织机构特点及质量保证体系,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文件,作为配套文件。
同时将本项目的施工特性、施工机具的特点及因素,按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施工详图、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编制成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保证、检查、验收等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实施细则。
成为本项目部最根本的管理文件之一。
2、项目经理部将聘用年富力强、精明能干、受过专门培训,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安全质量负责人,带领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开展工作。
坚持质量第一,应用质量保证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使得总体目标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从上到下明确个人的质量目标,工程技术人员定岗定责,机械操作人员配合齐全,质量指标与个人经济效益挂钩。
关键工序始终处于严格稳定的受控状态。
3、配置足够的质检人员并使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明确。
施工中每个工序,必须有施工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在施工现场,做到技术及质检人员每天、每班、每道工序开始时最先进入施工现场,下班时最后离开现场,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严格按优质工程标准要求施工。
4、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我公司以往工程施工的经验,以部门控制式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该组织机构的设置充分考虑到该工程特点,其管理方式适合我国目前的体制。
采用方法有利于分配上的平衡,有利于我公司对工程的总体控制,才能保证不出质量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保证获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机构设置还考虑到以下原则:(1)目的性原则施工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生产功能,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总目标,从这一目标出发,采取因目标设事、因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定人员,以职责定制度、授权力。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管理,提高检测工作水平,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冢、省、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监理、施工、生产、试验室等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监理、施工、生产单位委托试验室对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和结构等进行检验,确定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特性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监理、施工、生产和实验室等单位,依照本办法对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负责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为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监督站”)。
第六条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由市和区、市、县检测中心及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试验室组成。
第七条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测中心")设在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区、市、县检测中心设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第八条市检测中心应满足综合一级试验室标准;区、市、县检测中心应满足建筑综合二级试验室标准;对外服务的试验室必须满足一级试验室标准.第九条大专院校对外服务的试验室应与教学试验室分开设置。
第十条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按单位工程设专职检测工作负责人。
第三章职责范围第十一条市监督站职责范围:(一)监督管理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和试验室落实国家、市颁发的法律、法令、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负责全市试验室资质审查和全市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三)对检测工作实行监督管理,进行年度检查和日常抽查。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及检测质量低劣的试验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条市检测中心职责范围:(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和标准。
14《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并应授予如下权限:a)有权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配套产品、零部件和产品作出合格与否判断,对技术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不齐全的有权拒绝检验;b)有权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c)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名牌有权制止,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d)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品生产原因和责任者,并有权提出处分建议;e)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有权如实记录、统计、分析,如实上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行使好上述的检验机构权限,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检验管理体系和各面质量检验制度,并明确规定职责与权限。
企业检验机构内部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a)按流程分工的检验部门;b)按产品分工的检验部门。
2 人员配备企业对检验人员应合现配备下列人员:a)应按德才兼备、注重人与事相宜,事与职匹配,使人、事、职能职得最大化的效果,择优选聘好检验部负责人;b)检验技术、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信息管理等人员;c)懂得和掌握各类专业操作技能的检验工人;d)企业的检验机构若兼管计量和现化试验的还应配备与其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计量和理化试验人员。
检验人员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质量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b)质量意识强,懂得国家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法规;c)具有中等文化水平,掌握所需的基础技术理论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有力;d)担任过某工种的实际操作,即已掌握了的怕是任检验工序的生产操作技能和技术知识;e)会使用与本岗位检验有关的量具仪器,能熟练地掌握所用的测试技术;f)受过质量检验知识培训,能独立处理检验各项业务手续事宜;g)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检验工种的生理缺陷,能做到正常坚持工作。
3 检验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检验人员水平,做好检验工作的根本性措施。
因此,对于一个有见识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应不怕现有人员素质低,关键在注重培训,长期坚持,不断开展培训工作。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与工程试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铁路,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管理(不含公司委托的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人员、机构合法,仪器设备达标,操作过程合规,数据真实可靠的原则;试验检测过程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负责见证与平行检验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全线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各级试验室应接受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第七条公司安质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公司管段试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建设指挥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满足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试验需要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各项目分部应设置分部试验室,大型预制场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可不单独设置),中心试验室、分部(工地)试验室、小型试验站的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需要。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质量检验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检验服务质量,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质量检验中心设立检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检验管理部门设立检验员、质量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三章检验流程1. 检验申请:用户向质量检验中心提交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应样品和资料。
2. 样品接收:质量检验中心接收样品,并填写检验接收登记表。
3. 检验准备: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和要求,准备检验设备和试剂。
4. 检验实施:检验员按照检验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
5. 结果分析:检验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检验报告。
6. 报告颁发:质量管理员审核后颁发检验报告。
第四章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标准和方法,保证检验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 加强对检验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2. 检验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
3.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行为规范1. 检验员应保持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不得参与或允许任何形式的贿赂和利益输送行为。
2. 检验员应保守检验结果和业务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篡改检验结果。
3. 检验员应遵守检验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等。
2. 严重违纪的行为将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制度
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床上用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提高床上用品的质量水平,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床上用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对床上用品的检验、抽检、质量评价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床上用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四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合理、规范严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质量标准。
第五条全体从事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相关资质认证培训,掌握相关产品知识,并定期进行业务能力的考核。
第六条床上用品检验管理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干扰和贿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各级检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通力合作,共同提高床上用品的质量水平,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检验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第八条床上用品的检验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验设备和人员,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及时进行。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床上用品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评价,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检验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标本和实物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负责对床上用品的产品技术要求、规格尺寸、性能指标等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三章检验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床上用品的检验管理应当形成科学完整的流程,包括床上用品的样品接收、抽样、检验、评定和报告等环节。
第十五条接收样品环节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抽样环节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随机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避免检验结果的偏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行为及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建设项目质量目标:(一)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二)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房建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三)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第四条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质量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程部职责: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2、负责项目质量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和回复;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4、负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5、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组织抽查施工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资料;6、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审查有关方案措施等具体工作;第六条项目管理部职责: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负责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查;3、负责宣贯传达最新的质量相关法律法规;4、组织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重大设计变更等的公司内审。
(详见《工程技术方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5、负责每月向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上报在建项目质量督查情况。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其设置应根据企业的规模、产品特点和管理需求来确定。
一般来说,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1、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企业的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质量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审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质量管理工作,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组织质量培训和质量改进活动,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收集和分析质量数据,为企业的决策提供质量依据。
3、质量检验部门质量检验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质量检验部门应具备先进的检验设备和检验技术,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检验流程进行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其他相关部门除了上述部门外,企业的其他部门如生产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也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生产部门应按照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销售部门应收集客户的质量反馈信息,及时传递给质量管理部门,以便企业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1)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部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
质检部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第一条质检部的任务和职责。
1. 质检部是负责对公司生产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控的部门,其任务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 质检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对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条质检部的组织架构。
1. 质检部由部门负责人、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 质检人员负责具体的产品检验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改进。
第三条质检部的工作流程。
1. 质检部要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要求,制定检验计划和程序,确保产品的全面检验。
2. 质检部要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全面检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或返工处理。
3. 质检部要及时向生产部门和管理部门汇报产品质量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四条质检部的工作要求。
1. 质检部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不得私自调整检验结果。
2. 质检部要保证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3. 质检部要加强对质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质检部的监督和评估。
1. 公司领导要对质检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公司要求。
2. 质检部要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附则。
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质检部要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 质检部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就是质检部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质检人员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确保产品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法律依据)为加强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质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质检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考核合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质检机构.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全国质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质检机构基本要求)质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和能力,在依法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质检机构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诚信、独立的原则。
第五条(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质检机构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技术和管理水平。
对在产品质量检验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质检机构和个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质检机构行为规范第六条(质量体系)质检机构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与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人员要求)质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并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检验资质.质检机构应当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第八条(设备要求)质检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要求,对其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设施以及环境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正确标识。
质检机构使用对检验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验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校准。
第九条(能力比对试验)质检机构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质检部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第一条,质检部的任务和职责。
1.1 质检部是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
1.2 质检部负责对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1.3 质检部负责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第二条,质检部的组织结构。
2.1 质检部设有质检主管,负责质检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2 质检部根据需要设立质检小组,负责不同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
第三条,质检工作流程。
3.1 质检部负责制定质检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质检工作有序进行。
3.2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3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条,质检记录和报告。
4.1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质检结果真实可靠。
4.2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质检部的监督和评估。
5.1 公司领导对质检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质检工作符合要求。
5.2 质检部负责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质检部的奖惩制度。
6.1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人员进行奖惩管理,激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行为。
6.2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责任落实。
第七条,质检部的安全保障。
7.1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质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7.2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质检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质检部的其他规定。
8.1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8.2 质检部负责对质检制度和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质检工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成为企业立足和发展的关键。
为了确保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要求至关重要。
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核心,它负责制定质量方针、目标,策划质量管理活动,监督质量控制过程,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质量管理决策层质量管理决策层通常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他们负责制定企业的质量战略和方针,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并确保质量管理工作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相一致。
2、质量管理管理层质量管理管理层一般包括质量总监、质量经理等职位。
他们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质量管理执行层质量管理执行层由质量工程师、检验员、质量控制员等人员组成。
他们负责具体的质量控制工作,如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等,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4、基层质量工作小组基层质量工作小组通常由一线员工组成,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的要求,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责1、质量管理决策层的职责(1)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企业在质量方面的发展方向和追求的目标。
(2)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
(3)定期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决策和指导。
(4)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树立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管理管理层的职责(1)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制定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技术监督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为质检机构)的管理,提高质检机构设置布局的合理性,确保质检机构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为实施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提供技术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质检机构,是指县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中心、检验站(以下分别简称为质检所、质检中心、抽检站)。
第三条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协调全省质检机构的建设;负责全省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考核(验收或认可)和发证;监督检查质检机构的工作;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省质检机构。
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为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市、县抽检机构的设置;受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县质检机构进行计量认证和考核,报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市、县质检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质检机构的建设。
县(含县级市、以上同)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县质检机构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质检机构的建设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产业结构,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各有侧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五条鼓励质检机构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先进检验技术和设备,建立高水平的检验项目,争取达到国内外认证实验室和国家级检验中心的水平。
质检部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质检部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质检部全体成员,包括质检部主管、质检员等。
第三条质检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持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二章质检部职责。
第四条质检部负责对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控,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质量要求。
第五条质检部负责制定和完善质量检验标准、检测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条质检部负责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验和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质检部工作流程。
第七条质检部应按照公司生产计划和产品出厂标准,制定检验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八条质检部应及时收集产品质量问题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
第九条质检部应定期对质量检验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质检部工作纪律。
第十条质检部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质检任务,不得违规操作或篡改检验结果。
第十一条质检部成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等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质检部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违禁药物。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三条质检部主管负责监督质检部成员的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可控。
第十四条质检部主管应定期召开质检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质检部主管应建立健全质检部工作档案,记录重要工作事项和检验结果,以备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质检部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质检部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经质检部主管签署确认。
如有修改,应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质检部规章制度,质检部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纪律处分。
质检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质检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质检部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产
品质量,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
质检部门的职责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制定质量管理体系,质检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标准、检验程序、质量控制计划等,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
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 进行产品检验,质检部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
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 分析质量数据,质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产品质量数据,发现质量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4. 管理质量文件,质检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产品质量相关的文
件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计划等,以确保文
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培训质检人员,质检部门负责培训和指导质检人员,提高其
检验技能和质量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6. 与其他部门合作,质检部门需要与生产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其他部门合作,共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
质检部门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质检员、质量工程师、质量主管、质量经理等。
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和要求,但都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企业质量安全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研发、销售、服务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质量安全机构职责,规范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质量安全部,作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质量安全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修订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对生产、经营、研发、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分析和评定工作。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和处理。
(六)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
(七)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培训。
(八)负责企业内部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生产部门:严格执行生产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质量安全部。
(二)经营部门:确保所经营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停止销售;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三)研发部门:在研发过程中注重产品质量,确保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销售部门: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五)服务部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本企业采取以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二)对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三)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和处理。
(四)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
(五)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培训。
(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word完整版)14《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并应授予如下权限:a)有权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配套产品、零部件和产品作出合格与否判断,对技术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不齐全的有权拒绝检验;b)有权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c)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名牌有权制止,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d)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品生产原因和责任者,并有权提出处分建议;e)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有权如实记录、统计、分析,如实上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行使好上述的检验机构权限,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检验管理体系和各面质量检验制度,并明确规定职责与权限。
企业检验机构内部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a)按流程分工的检验部门;b)按产品分工的检验部门.2 人员配备企业对检验人员应合现配备下列人员:a)应按德才兼备、注重人与事相宜,事与职匹配,使人、事、职能职得最大化的效果,择优选聘好检验部负责人;b)检验技术、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信息管理等人员;c)懂得和掌握各类专业操作技能的检验工人;d)企业的检验机构若兼管计量和现化试验的还应配备与其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计量和理化试验人员。
检验人员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质量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b)质量意识强,懂得国家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法规;c)具有中等文化水平,掌握所需的基础技术理论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有力;d)担任过某工种的实际操作,即已掌握了的怕是任检验工序的生产操作技能和技术知识;e)会使用与本岗位检验有关的量具仪器,能熟练地掌握所用的测试技术;f)受过质量检验知识培训,能独立处理检验各项业务手续事宜;g)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检验工种的生理缺陷,能做到正常坚持工作。
3 检验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检验人员水平,做好检验工作的根本性措施。
因此,对于一个有见识的质量检验负责人,应不怕现有人员素质低,关键在注重培训,长期坚持,不断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时,不要只重学理论知识,轻技能,忽视态度,培训中国要以树立正确工作态度为主,重点放在提高技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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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1.3 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质量检验起到把住两个关口作用:
第一,在“采购供应”后进行“进货检验”,不让不
合格的外购物资入厂,得到质量合格的外购物资,
为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第二,在“生产制造”后进行“出厂(最终)检验”,
不让不合格品出厂,维护了本企业的质量信誉和顾
合格品丢失、流人生产承担责任; 9.对错检、漏检和误判承担责任; 10.对当日产品质量总的情况不清,对未来近期产品质量 发展趋势不明承担责任;
11.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统计不全,分析不清,数字不
准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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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2.对经过会签后的工艺规程中检验工序设置不合理、不 可行、不完整,计量器具选择不正确承担责任
第二章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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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一节 产品质量检验 第二节 质量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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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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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八、质量检验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九、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 十、质量检验机构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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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 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 进行产品质量评定 获得质量信息 为质量仲裁提供依据
使用中 的产品
制造质 量
销售服务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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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产品质量的形成
过程呈螺旋形
上升,每上升 一次,产品质 量就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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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产品形成过程比较长 由设计和制造出来的 产品质量在检验之前已经形成 检验只是验证——“死后验尸” 顾客使用——也是一种检验(延伸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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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鉴别任务
把关任务
报告任务
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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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鉴别任务
根据产品质量检验依据,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 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根据检验结果判定产
品质量合格或不合格
把关任务
在进货检验中,把好入口关;过程检验中,把好上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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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21)当发现生产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批量不合格品而无处理措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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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定义 二、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
八、质量检验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九、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 十、质量检验机构的独立性
转关;出厂检验中,把好出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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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报告任务
在检验中当发现问题,危及到正常生产时;对检验中获
得的数据用统计技术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监督任务 采购产品不合格去向进行跟踪监督, 隔离和标识后应跟踪进行监督
工人执行工艺纪律进行监督
监督和指导生产工人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对一切在产品质量方面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监督 参与本组织对供方质量保证条件的监督检查
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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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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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1.4 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监督作用 把关作用 报告作用
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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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22.对检验印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用和不正确使用印章承担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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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质量检验机构
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定义 二、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三、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形式
四、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 五、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 ★★★
六、对质量检验机构及人员的激励 七、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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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2018/11/18
8
2.1.2 质量检验的定义
GJB 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
检验的定义★★★
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所进
3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通过市场调研进行策划 由设计确定 通过制造保证和实现 通过检验验证 在顾客使用中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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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1.1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市场需求
产品质量的分解: 设计质量 制造质量
设计、生产、 销售准备 规格及 使用说明
设计质 量
销售质量
服务质量
生产制造
产品 销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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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11)有权对产品质量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进行阻 止,并向上级报告;
(12)对各种质量事故,有权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
权追查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 措施建议; (13)有权参与厂级及车间的质量分析会议,并提出处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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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质量检验机构的目的和任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3月10日发布的第4号令《产 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
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
第四条 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 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 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14)有查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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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15)有权参与市场研究、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进的设计评审、
工艺评审、技术鉴定及产品定型活动;
(16)有权参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活动; (17)有权参与合同评审,对合同中产品质量、检验依据和 检验方式方法不清楚之处,提出修改意见; (18)有权参与组织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活动; (19)有权参与顾客访问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20)有权监督和指导生产工人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6.对质量考核指标规定的产品不进行定期抽查承担责任; 17.对各类产品质量检验状态标识不清承担责任; 18.对发出的质量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承担责任 19.对质量检验结果不可追溯性承担责任; 20.对各类检验员岗位不清,责任不明承担责任; 21.对检验员质量意识不高,劳动技能不与时俱进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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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1. 对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监督的政策、法律、法规未能在 本组织贯彻执行承担责任;
2. 对外来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担责任;
3. 对进货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的外购物资人厂承 担责任;
4. 对生产制造中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的在制品继
13.对不按时组织产品例行试验、可靠性试验、安全性试
验及其他分析、鉴定工作承担责任; 14.对生产中发现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或(和)发生质量 事故不阻止、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的 行为承担责任;
15.对明知生产工人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还佯检并签发产
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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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符合性评价
含义:检验是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
量、检查、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
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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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二、质量检验的定义 三、质量检验在产品质量形成中的作用 四、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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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24条)
(6)对经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出具质量检验合格 证书,并阻止出厂;有权拒绝承包组织内部产品质量考 核指标; (7)有权参与组织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诊断、
检查活动;
(8)有权参与组织制定提高产品质量规划、质量计划和措施; (9)有权向最高管理者提出对各部门实行质量否决权建议; (10)有权向最高管理者提出对各级人员的产品质量责任处 理建议;
续流转承担责任; 5. 对出厂检验把关不力让质量不合格产品出厂承担责任; 6. 对组织管理不力造成压检而影响生产进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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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22条)
7.对未及时进行巡回检验以及对生产中人、机、料、法、 环监督不力而造成成批质量问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