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厂检验规定(20210304120936)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 引言出厂检验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针对不同行业的产品有着不同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本文将主要介绍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2. 检验原则成品出厂检验是针对生产好的产品进行的,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的品质达到相关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为了做好成品出厂检验,需要遵守以下原则:•检验依据标准:对于每个产品类型,应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时应基于这些标准进行;•切实可行: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都需要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全面协调:检验项目应尽可能覆盖所有易出现问题的方面,检验方法也应考虑协调各方面的检验;•独立公正:检验人员应是独立的,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保证检验公正性和客观性;•即时反应:在检验过程中,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检验环节成品出厂检验环节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检验前准备、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处理。
3.1 检验前准备在进行成品出厂检验前,需要开展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检验机构准备:依据不同的产品类型,选择不同的检验机构,这些机构应该具备完备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检验标准准备:依据不同产品类型,查找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检验计划准备:进行检验计划的编制,详细规定检验内容、时间和人员等。
3.2 检验过程成品出厂检验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物、财。
检验人员应依据标准和计划进行具体的检验工作,关键步骤如下:•检验设备准备:根据不同品类和规格,选择相应的检验设备,进行调试和检验合格测试;•检验材料准备:根据标准,选择相应的检验材料和工装,以及备用的判定标准(标样);•依据标准检验: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和测试的项目,测试不合格问题原因和有可能涉及的规格、个别性、批次等;•问题反馈:在检测的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检验数据,迅速采取整改方案;•检验总结:对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制作相关报告并进行审核。
3.3 检验结果处理在进行检验工作过程中,检验人员需要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整理,也需要在检验工作结束后进行评审和总结。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一、目的成品质量检验是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以及满足客户的质量需求。
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立成品质量检验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成品质量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各部门及人员在进行成品质量检验时,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三、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成品质量检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客户导向:成品质量检验的目标是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确保产品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
3.全员参与:成品质量检验是全员参与的工作,每个岗位的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积极参与检验工作,共同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4.持续改进:成品质量检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通过分析检验结果和客户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检验方法和标准,不断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四、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要求1.检验计划制定(1)每个产品都应制定相应的成品质量检验计划,明确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
(2)检验计划应包括成品的样品数量、抽样方法、检验频次等要素,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2.检验设备与环境(1)成品质量检验需要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持其在正常工作状态。
(3)检验环境应符合检验要求,避免外界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3.检验人员要求(1)成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检验方法和标准。
(2)检验人员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更新检验知识和技术。
4.检验过程控制(1)检验过程中应按照检验计划执行,确保检验方法的正确执行。
(2)检验记录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并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5.异常处理与问题解决(1)如发现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或客户手中。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保证产品出厂质量和用户使用效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包括国内和出口产品。
三、检验标准1.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的要求,如没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则由企业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特点进行制定,并经过审核和批准。
2.检验标准应包括可验性、实用性、适应性和科学性,并具有明确的检验方法和依据。
3.检验标准应随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四、检验内容1.检验内容应包括所有相关检验项目,例如:尺寸精度、外观质量、硬度和力学性能、表面处理、化学成分、耐腐蚀性能、空气密度等项目。
2.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用户需求而确定,对于关键性能项目应进行全面检验,以确保产品优良。
五、检验方法1.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获得企业认可。
2.检验方法应包括适用的仪器设备,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检验依据,并在相应的标准中有明确说明。
六、检验记录1.检验记录应包括检验人员姓名、检验日期、产品编号、检验结果、检验依据和判定结论等内容。
2.检验记录应保存在电子和纸质文档中,并应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七、检验要求1.检验应由专门的检验员或检验小组进行,并应根据检验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
2.检验应在产品制造后进行,并在出厂前完成质量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3.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追溯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市场和影响用户。
4.对于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追溯检验记录,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八、检验记录保密检验记录中所包含的商业机密、专有技术和企业之间的协议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外传。
九、检验报告1.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名称、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判定结论、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期等内容。
2.检验报告应由专人进行编写,并应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3.检验报告应由企业专人签发,带有签字和公章。
2024年成品检验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成品的种类和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保证成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和提升我国产品的竞争力,制定本《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二、检验机构1. 成品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提供专业的检验服务。
2. 检验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成品检验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成品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成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消除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2. 原则:成品检验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全面、有效地进行检验。
四、成品检验的流程1. 抽样:根据相关标准和法规,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抽样。
2. 检测:对抽样的成品进行必要的化学、物理、微生物等检测项目。
3. 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对成品进行判定,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4. 处理:对不合格的成品进行分类处理,如退货、返修、报废等。
5. 记录: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保留相关样品和实验数据。
五、成品检验的要求1. 检验项目:根据成品的特点和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定必要的检验项目。
2. 检验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和国家法规,明确成品的质量标准。
3. 检验设备:选择合适的检验设备,确保设备符合检验要求。
4. 检验人员:成品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成品检验的监督1. 成品检验机构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成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成品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成品检验的责任1. 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 成品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提供专业的检验服务。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成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八、成品检验的奖惩措施1. 对合格的成品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优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 引言成品出厂检验是指对已制好的产品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检验,以保障产品质量符合客户需求和标准要求。
成品出厂检验是产品制造质量保证系统的重要环节,必须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严格执行,以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成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和客户需求。
2. 责任与权限成品出厂检验制度的责任单位是公司品质管理部门,或者委托品质服务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发货。
在检验过程中,品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其他部门征求帮助,但必须保持权力、责任和义务的一致性。
3. 检验操作成品出厂检验操作包括对产品外观、尺寸、性能、功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检验,具体检验操作如下:3.1 外观检验•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质量、色泽、外形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产品封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无污染等。
•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检查,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产品的界面、安装孔等进行检查,是否与图纸要求一致。
3.3 性能检验•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检查,包括电学性能、机械性能、热学性能、耐磨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选择合适的测试方法,对性能参数进行检验、测量。
3.4 功能检验•对产品的功能进行检查,包括操作是否正常、传输速度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与产品相关的软件程序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5 可靠性检验•对产品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包括使用寿命、抗干扰能力、抗冲击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进行可靠性实验,对不同的可靠性参数进行检验、测量。
成品出厂检验所使用的检验标准必须与客户要求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相符合,检验标准应严格执行。
如果客户的要求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或存在别的问题,品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客户沟通、确认并解决。
5. 检验记录与报告品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结果、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等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中,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检验内容; * 检验结果;*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 检验人员信息,包括检验员和审核员; * 签名和日期。
2023年成品检验实施细则
2023年成品检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我国成品质量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各类成品。
第三条成品指经过生产和加工的最终产品,包括工业制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第四条成品检验是指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监督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检验成品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的活动。
第二章成品质量管理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成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确保生产的成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成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和工艺装备,确保生产的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并建立进货检验制度,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建立成品追溯制度,记录成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以便追溯和排查质量问题。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记录和检验结果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不少于两年。
第三章成品检验方法第十一条成品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第十二条抽样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抽样检验应按照不同成品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样数量和方法。
第十四条现场检查应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成品检验结果和处理第十六条成品检验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允许限度内的不良品三种。
第十七条成品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不合格的成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进行追溯和排查。
第十九条不合格的成品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包括退货、更换、修理、报废等。
第二十条严重违反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的成品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规定
成品出厂检验1.目的确保产品品质符合顾客的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
3.职责3.1品质部制定并不断完善每种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由专门检验员负责指定线的出厂检验,执行检查工作,判断合格与否。
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不良原因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
对不合格批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不给予承认。
如果出厂检验结果证明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制造部门暂停生产。
3.2制造部生产车间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实绩进行记录,把成品放入待检区,在产品包装上粘贴现品表。
现品表上标明生产线、生产日期、型号、客户代码、产品序列号码范围、数量等重要信息,表明该产品待检。
负责处理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制定不合格批的返工方案,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明显的操作不良)进行返工。
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表中,交检验员。
3.3制造部技术工程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除明显的操作不良由制造部门线长分析之外,其他的由制造部技术工程负责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制定不合格批返工方案,确保返工方案是不合格品产生原因的纠正措施。
3.4物流部不得接收未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
按规定管理好合格成品,做好仓储先进先出管理。
3.5相关部门对出厂检验中不良品,涉及到相关部门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4.程序4.1定义严格度:对应数量相同的批,而抽样数量、接收判定数量、不接收判定数量不同。
严格度分为三种,即正常检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正常检查: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采用的检查方案,称为正常检查。
加严检查:是比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为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种抽样方案。
放宽检查:抽样数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
4.2批的管理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在堆放生产完成品的包装上粘贴现品表,并依据事实及时记录生产实绩。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2]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成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合格率,保障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成品,涵盖了从成品(产品)检验的流程、标准和考核措施等内容。
二、定义1.成品:指公司生产的成品,即最终交付给客户的产品。
三、成品(出厂)检验的流程1.检验环节:–收货检验:对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在制品检验: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成品检验:对最终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全面的检验,确保其质量完备,符合客户需求。
2.检验标准:–收货检验标准: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内部要求,对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外观、尺寸、物理性能等进行检验。
–在制品检验标准: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要求,对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结构、功能等方面。
–成品检验标准:根据产品规格和客户要求,对成品的外观、尺寸、性能、可靠性等进行全面检验。
3.检验手段:–收货检验手段:使用各种检验仪器和设备,如观察仪器、测量工具等。
–在制品检验手段:通过抽样、检测、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
–成品检验手段:采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
4.检验记录:–收货检验记录:记录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批次、检验结果等信息。
–在制品检验记录: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抽样方法、抽样结果、检验结果等信息。
–成品检验记录:记录检验人员、检验时间、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等详细信息。
四、成品(出厂)检验的管理标准1.管理要求:–配置专职检验员或检验团队,负责成品检验工作。
–制定和完善检验标准和检验流程。
–负责监督和管理检验工作的执行情况。
–对符合要求的成品进行相应的标识,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监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2.工作流程:–检验员根据产品规格和客户要求,制定成品检验计划。
–在成品生产完成后,进行成品检验。
–检验员根据成品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并记录。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1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封面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2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成品(出厂)检验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产品终了,生产者要交车间总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计算产量。
2、总检验员根据工艺单上的要求进行每件必检,不得用抽检的方式进行检验。
3、车间检验终了,会同统计员将产品交仓库验收。
4、仓库查验车间交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是否与工艺单一致,无误后,才能入库。
5、仓库在发货前仍然要由车间统计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装车。
6、每批发出产品,在发出前务必要由保管员与统计员两人核对并复检准确后才能发出。
7、如发生误发,仓库与车间所有责任人务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出厂检验制度
出厂检验制度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总则1.1成品出厂检验员,业务上由技术部负责指导、负责原料验收、工序监测、卫生控制、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工作。
1.2检验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要求,了解主要产品的加工方法,技术要求,营养特性等作用,掌握一般测量基础知识,专用量具试验设备的使用方法。
2、检验工作2. 1严格执行“成品出厂检验规则”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督促车间生产是否按工艺、、技术文件和标准进行生产和进行自检、互检、送检。
随时巡检各生产工序,对关键工序重点检查,发现违反生产制度和不合格品时,有权制止和责令责任人返修,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
2. 3产品加工完入库前,按成品出厂检验细则的项目要求进行全检和抽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判该批产品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和在交库单上签章。
2. 4检验工作应严肃认真,测量准确、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主动配合车间进行全部出厂检验。
2. 5销售回退产品及时进行检验,将检验结论通知销售部门。
3、不合格品的处理3.1在生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向技术部及车间反映,经技术、生产部门确定,属一般不合格还是严重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分别办理回收处理或是报废手续。
3.2协助车间、仓库做好回收产品和报费产品的隔离工作。
4、按要求作好各项检测原始记录,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并且做好归档工作。
5、检验用原始记录和工艺技术资料不得遗失,检测设备器具应正确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准确。
6、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原始记录不得涂改,检测器具妥善保管,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组织召开质量工作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检查生产执行情况。
5、生产部质量责任5.1对生产组织过程中的质量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季、月生产计划,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严守工艺纪律和质量管理制度。
成品出货检验规定 (1)
1.0目的: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制,确保出货品质之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2.1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包括凡OEM、户外部购回我司上线换包装之产品)。
2.2协力厂商(汇鑫、瑞雅、伟明)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3.0权责单位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度、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研发总监核实批准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协力厂商配合执行。
4.0检验规定:4.1成品入库检验4.1.1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由各车间FQC,依据相关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
再由QA抽查检验之方式,合格盖“QA PASS”章后入库。
4.1.2OEM产品、户外产品回我司需上线换包装之成品,物料部设置待检区,知会品管部QA抽检合格盖“QA PASS”章后方能入库。
4.1.3协力厂商(汇金、瑞雅、伟明)制造完成之产品,送回我司,物料部设置待检区,知会品管部QA抽检合格盖“QA PASS”章后方能入库。
4.2成品出货检验4.2.1出货检验方式4.2.1.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如外销产品(东冈、11F等客户)。
4.2.1.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如内销产品4.2.1.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视同4.2.1.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4.2.2检验执行4.2.2.1配合客户出货检验A、市场部、外贸部提前两天知会品管部,物料部协力厂商(必要时)检货产品一览表。
B、品管部在客户来厂验货前做好产品入库检验。
C、市场部、外贸部派一名客户验货陪同人员。
品管部2名QA人员陪客人验货。
D、根据验货结果和客人建议要求,品管出示验货报告,并知会相关部门。
流程如下:4.2.2.1品管部派员出货检验A、成品库存期超过了12个月出货时,计划提前1天知会品管部,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B、成品库存期未超过12个月出货时,以“QA PASS”盖视为巳作了出货检验。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一、背景在现代工业化生产中,产品的质量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更好地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以及满足市场和客户对产品品质的需求,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建立自己的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二、目的成品出厂检验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可靠并持续改进而制定的一套检验方法、检测规范和流程。
通过成品出厂检验,可以检测出产品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发现产品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为企业提供有力的质量控制和改进依据。
三、内容成品出厂检验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检验方法和规范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型和特性,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和规范,确保产品能够被充分检测和评估。
检验方法和规范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精确度,以达到有效的检测和评估效果。
2. 检测设备和器具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和器具,确保检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检测设备和器具应当定期检验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转,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检验流程和标准建立完整的检验流程和标准,包括检查单、检验过程要求、检验结果合格标准等,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在全面了解产品的情况下,检查并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检验要求。
4. 不合格品处理和返工流程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和返工流程,包括不合格品的记录、处理方式及处理责任人,确保产品的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返工流程需要明确工序、工人、时间等细节,以确保返工工作的顺畅和高效。
四、实施成品出厂检验制度需要符合以下相关的要求和标准:1. 适用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的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应符合产品所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自身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实施和执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应实施和执行由专业负责人,具有丰富经验的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检验和处理产品。
同时,不合格品的处理和返工都应当严格遵照制度进行。
3. 责任和义务的明确应当明确检验工作的责任人和义务。
同时要求检验工作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方案的编制,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2024年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二)(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出厂检验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进出口等与产品出厂检验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
第三条产品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四条产品出厂检验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依法保护检验信息的机密性。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应当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作用,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相关部门应加强检验技术和能力的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国家有关部门。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 引言成品(出厂)检验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生产出的最终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成品检验的流程、方法、标准以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本文档旨在介绍成品(出厂)检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产品出厂前的质量合格。
2. 检验范围成品(出厂)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
每批产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才能出厂销售。
检验包括产品外观、尺寸、功能、性能以及其他符合标准的要求。
3. 检验人员及责任3.1 检验人员成品(出厂)检验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负责执行。
检验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产品和检验方法的专业知识,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检验员证书。
3.2 责任•生产部门负责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满足质量要求;•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检验计划,并对检验结果负责;•销售部门负责确保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合格;•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整个检验流程,确保检验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4. 检验流程4.1 检验计划编制在产品生产前,检验部门根据产品特性、标准要求和客户需求编制详细的检验计划。
检验计划包括检验的时间安排、检验人员安排、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等内容。
4.2 样品抽样根据检验计划,产生合格产品后,从其中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的抽取应该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4.3 外观检查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产品表面的色泽、光洁度、形状、尺寸等方面的检查。
4.4 功能和性能检验根据产品规格书和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功能和性能的检验。
包括产品的工作状态、工作参数、性能曲线等方面的检查。
4.5 特殊检验部分产品可能需要进行特殊检验,比如耐压测试、湿度测试、抗震性能测试等。
根据产品需求,在检验计划中明确相关的特殊检验内容。
4.6 检验数据记录和分析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
通过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可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7 检验结果处理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判定。
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1.为了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全公司产成品由中化室负责检验和监督。
2.为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水平,主要产品适当地执行高于该产品的现行标准。
3.成品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取样应做到随机取样,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4.产品检验一律平行进行,平行样检验结果超过规定的误差应重新检验,检验数据必须归档备查。
检验差错率小于1‰。
5.经全检验(外观、内在质量、重量、包装及标志)合格后,方能签发质量合格证。
6.未经检验或检验后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销售部门私自决定出厂的产品,中化室有权拒绝签发质量说明书,并须及时报告公司。
7.检验结果及原始记录经技术人员及负责人审核后方能报出,检验完毕就将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8.成品出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重量:净重应符合允许公差。
(2)外观:全面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
(3)包装:完整、清洁、牢固,在包装上必须有商标,产品名称、标准代号、质量等级、重量、生产厂厂名与地址,以及防爆、防潮、防火、危险、剧毒等显著标志。
袋装产品:要求扣口结紧,封口牢靠,每袋标有合格证。
除此之外,出口包装还应按合同要求严格把关。
桶装产品:要求桶盖平整,桶上螺丝拧紧。
(4)产品中不得混有杂物,如混入杂物,经查出或发现后按质量事故处理。
9.出口产品需建立出口成品批的样品档案,要求样品至少保存6个月,并要求专柜存放、专人保管、记录完整。
10. 如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由中化室协同销售部门共同处理。
化验室
2012年7月16日。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精选】成品(出厂)检验制度—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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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1、产品终了,生产者要交车间总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计算产量。
2、总检验员根据工艺单上的要求进行每件必检,不得用抽检的方式进行检验。
3、车间检验终了,会同统计员将产品交仓库验收。
4、仓库查验车间交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是否和工艺单一致,无误后,方可入库。
5、仓库在发货前仍然要由车间统计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装车。
6、每批发出产品,在发出前必须要由保管员和统计员两人核对并复检准确后才能发出。
7、如发生误发,仓库和车间所有责任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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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制度
出厂检验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总则1.1成品出厂检验员,业务上由技术部负责指导、负责原料验收、工序监测、卫生控制、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工作。
1.2检验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要求,了解主要产品的加工方法,技术要求,营养特性等作用,掌握一般测量基础知识,专用量具试验设备的使用方法。
2、检验工作2.1严格执行“成品出厂检验规则”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督促车间生产是否按工艺、、技术文件和标准进行生产和进行自检、互检、送检。
2.2随时巡检各生产工序,对关键工序重点检查,发现违反生产制度和不合格品时,有权制止和责令责任人返修,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
2. 3产品加工完入库前,按成品出厂检验细则的项目要求进行全检和抽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判该批产品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和在交库单上签章。
2. 4检验工作应严肃认真,测量准确、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主动配合车间进行全部出厂检验。
2. 5销售回退产品及时进行检验,将检验结论通知销售部门。
3、不合格品的处理3.1在生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向技术部及车间反映,经技术、生产部门确定,属一般不合格还是严重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分别办理回收处理或是报废手续。
3.2协助车间、仓库做好回收产品和报费产品的隔离工作。
4、按要求作好各项检测原始记录,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并且做好归档工作。
5、检验用原始记录和工艺技术资料不得遗失,检测设备器具应正确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准确。
6、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原始记录不得涂改,检测器具妥善保管,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组织召开质量工作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检查生产执行情况。
成品酒检验出厂检验制度
成品酒检验出厂检验制度
1、为确保检验科学、公正、及时,把不合格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订本制度。
2、批样散酒循环混均后,取样xxml:500ml复查、500ml 检验、500ml品尝、500ml备样。
3、检验人员按企标《q/latq01-xx》方法执行,如遇异常及时复检。
4、确认检测结果,不合格样及时通知勾兑员调整,合格后报厂部。
5、“沱牌”系列酒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感观品尝,符合要求后通知挂牌。
6、过滤质量要求澄清透明无杂,留样3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厂部处理。
7、包装班严格执行自检、自封、自盖工号的“三检制度”。
8、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
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公司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9、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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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厂检验规定
、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和不合格产品部出厂销售。
适用于对最新产品的检验与试验。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标准、检验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2)产品完工后,有生产车间通知质检部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质量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结果记录,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晰;
3)最终产品的相关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实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条件不能满足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属国家认证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6)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完成后,由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可填写“产品合格证”等入库销售手续,女口
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流程图》的规定进行处理;
7)每一次检验和实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记录,记录应及时、清晰、完整,并能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8)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质量检验范围内实
施质量检验工作;
三、细则
1、质量控制点管理
为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管理,使所要控制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管理,编制作业指导书、工序质量分析表、质量控制点流程图等质量控制点管理文件。
3.2质量部负责质量控制点的检验,并根据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
3.3生产车间负责按质量控制点文件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质量控制点的设点原则
4.1.1工艺文件有特殊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加工、装配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4.1.2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中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
4.2质量控制点涉及的控制文件
4.2.1作业指导书;
422质量控制点流程图;
423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4.2.4质量控制点的各种控制文件分别由技术部、质检部负责编制并经其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3质量控制点人员职责分工
参与质量控制点日常工作的人员主要有:操作者、技术员、质检员,其职责分工如下:
操作者 -- 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本工序质量控制方法;明确控制目标,正确测量,认真自检,自作标记并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和点检工作;发现工序异常,迅速向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报告,请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技术员一一认真熟悉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并向班组人员进行交底;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技术会议,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巡回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杜绝不文明、不安全的施工操作;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设施。
质检员 -- 按作业指导书对控制点进行重点检查,把检查结果及时报告操
作者,并作好记录。
同时监督检查操作者是否遵守工序控制要求,并向车间技术人员报告重要信息。
做好控制点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把掌握的质量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研究纠正措施。
4.4检查和考核
1)按质量控制点文件的规定由操作者和班组长进行自检
2)由车间领导、质管员组织进行控制点的抽查
3)质检员结合控制点产品进行抽查
4)每次抽查或检查都应做好记录,并作考核的依据
5)档质量控制点出现异常时,由质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异常现象
5、成品出厂
5.1业务上由质监部门负责指导、负责装配工序、特性调整、出厂试验的监督、检查工作。
5.1.1质检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技术标准及装配工艺要求,结构特点作用,掌握一般技术测量知识,专用量具实验设备的主要方法;
5.2质量部、
5.2.1严格执行“成品出厂检验细则”和“不合格品控制流程”,督促工人
按图样、按工艺、按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首检、自检、互检、送检;
5.2.2随时巡检各生产工序,对关键工序重点检查,发现违反技术要求生产和不合格品时,有权制止和责令责任人返修,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
5.2.3产品完工入库前,按成品出厂检验细则的项目要求组织进行全查和抽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和在交库单上签字;
5.2.4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测量准确、数据真实、结论正确,主动配合车间进行全部出厂试验;
5.2.5销售回退产品及时进行检验,将检验结论通知业务部
5.3不良品处理
1)在生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向质检部及车间反映,经技术、质监部门确定,并采取有关措施;
2)协助车间、采购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5.4按要求做好各项检测原始记录,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并整理交质检部保留备查;
5.5生产部质量责任
1)保管爱护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得遗失,检测设备器具应正确使用,使用前检查其是否准确;
2)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图纸资料不涂改,监测器具妥善保管,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3)制定产品生产质量指标和质量改进计划,贯彻执行质量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
4)提出整改措施,检查生产执行情况,监督实施整改措施实施情况;
5)对生产组织过程中的质量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季、月生产计划,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严守工艺纪律和质量管理制度;
5.6技术部质量责任
1)对新产品试制,工艺实施及工艺技术资料的正确统一,完整性负责,组织解决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贯彻执行上级技术标准,制定企业技术指标,检查生产中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5.7质检部质量责任
1)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厂
质量指标的考核工作,及时提出质量分析报告;
2)对不合格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有权作出不投产,不流入下道工序;
四、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标准解释权归质量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