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境外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一节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第二节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一节会计核算制度第二节财务报表制度第三节资产负债管理第四节费用控制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一节资金的调度和使用第二节外汇管理第五章合同管理第一节合同签订第二节合同执行第三节合同结算第六章审计和监督第一节财务审计第二节财务监督第七章处罚和奖励第一节违规处理第二节优秀表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境外承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承包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境外承包工程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
(二)准确性原则:财务信息的记录和报告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三)保密性原则:对公司财务信息和商业机密保密。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降低成本。
(五)风险控制原则:及时发现并控制财务风险。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根据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一节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公司境外承包工程的财务管理部门包括财务部和审计部,财务部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负责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节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一)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和领导财务部的工作,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计划。
(二)财务部员工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三)审计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和领导审计部的工作,负责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四)审计部员工负责执行审计计划,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核实。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一节会计核算制度公司境外承包工程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
海外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外施工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海外施工项目,包括项目前期、施工期、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三条建立健全海外施工项目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项目财务负责人为项目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财务核算、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税务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七条建立健全项目财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八条定期编制项目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公司报送。
第九条对项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第十条制定项目财务预算,明确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第十二条加强项目成本控制,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效益。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收支必须纳入公司财务管理系统,不得违规使用。
第十五条加强项目资金审批,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六章税务处理第十七条严格遵守我国及所在国税务法规,确保项目税务合规。
第十八条及时办理项目税务申报、缴纳等事宜。
第十九条加强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监督机制,对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项目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二十二条对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所在国(地区)的相关规定;2. 安全稳健: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4. 信息公开:保障信息透明,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境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目部设立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3. 熟悉国际财务规则和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措:1. 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合理确定资金筹措方式和额度;2. 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筹措;3. 建立健全资金筹措台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七条资金支付:1. 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2. 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合规;3. 对重大资金支付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第八条资金监管:1. 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2.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运作顺畅。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财务核算:1. 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所在国(地区)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2. 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3. 加强对财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核算质量。
第十条财务报告:1. 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报告质量。
境外epc项目财务制度
境外epc项目财务制度一、项目概况EPC项目(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是指一种综合性工程项目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负责从工程设计、采购到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相比传统项目管理方式,EPC项目具有更高的工程管理效率和更低的成本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境外EPC项目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财务管理体系1. 财务管理目标境外EPC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保证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成本范围内完成,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回报。
具体包括:(1)确保项目投资的有效使用,避免项目过度预算或资金不足的情况。
(2)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和决策机制,提高项目管理的成本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3)保证项目的税务合规性和财务稳健性,降低潜在风险。
2.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境外EPC项目财务管理体系一般由总部财务部门和项目财务部门构成。
总部财务部门负责整体财务战略的制定和监督,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账务管理。
此外,还需要建立专门的财务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计。
3. 财务管理职责和流程(1)财务预算:根据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编制项目财务预算,包括资金准备、成本预算、盈亏预测等内容。
预算应根据项目周期、阶段性的资金需求和成本结构等因素进行细化和调整,确保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资金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效益。
需要建立资金流动监控机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及时流转。
(3)成本控制: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监控各项成本的支出和开支情况。
要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防范风险,避免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
(4)财务报告:及时制作项目财务报表,向项目管理层和股东汇报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真实反映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
(5)税务合规:严格遵守当地的税法法规,做好项目的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海外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海外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1. 财务管理职责:收集、整理、汇总海外子公司的财务数据。
分析和审核海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合规。
编制集团公司的海外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
负责与海外子公司的财务沟通和协调工作。
2. 财务管理权限:授权人员应按照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的范围履行职责。
授权人员应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上报1. 财务报表编制:海外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编制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反映实际业务情况。
财务报表编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表格式进行。
2. 财务报表上报:海外子公司应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给集团公司财务部门。
财务报表上报应通过安全和可靠的方式进行,确保报表不被篡改或泄漏。
四、资金管理1. 海外资金流动管理:海外子公司的资金流动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政策进行。
资金流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跨国贸易相关的规定。
2. 外汇管理:海外子公司的外汇管理应按照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
外汇交易应通过合法金融机构进行,确保合规与安全。
五、税务管理1. 税务筹划:海外子公司应按照国家和所在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税收成本最优化。
2. 税务合规:海外子公司应按时按规定上报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税务信息,确保税务合规。
海外子公司应密切关注所在国家的税务政策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
六、风险管理1. 汇率风险管理:集团公司应制定汇率风险管理政策,明确汇率风险的承担和应对措施。
对于有汇率风险的交易,应进行合适的对冲和保护措施。
2. 市场风险管理: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及时监测和评估市场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级境外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业务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通过新设、并购、合营、参股及其他方式成立的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业务,包含公司各级境外分支机构取得境外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投资行为,以及境外分支机构直接在当地开展的生产经营行为。
第四条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应当贯穿境外业务决策、运营、监督、绩效评价等全过程。
应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境外财务管理机制,健全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境外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境外业务决策、组织、控制、分析、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条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和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六条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决策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对本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总监为境外业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成立由资产资产财务部、资金管理部门、投资部门、企业策划管理部门、审计部门、项目经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公室,各组成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负责境外业务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中,公司资产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的牵头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资产财务部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国际通行规则,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境外业务财务制度,指导督促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加强境外业务财务管理。
(二)资金管理部门统筹境外资金使用,组织审核境外各类金融业务,保障资金安全,指导监督、集中境外资金管理。
(三)投资部门组织境外投资企业(项目)可行性及风险论证,指导、监督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资产〔2017〕1443号)要求,每年按时上报境外投资台账及投资情况。
国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国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账户管理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五章会计核算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司国际工程市场整体经营战略,加强公司的国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外项目帐户管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成本费用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项目帐户管理第三条公司在国外开立银行对公账户,优先选择中国人民银行;如特殊情况国外没有该银行境外分行,需书面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报批。
国外项目帐户应按规定使用、管理,不得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利用项目帐户从事转移、套取资金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帐户办理公司业务。
第四条公司财务资产部应安排相关财务人员妥善保管好银行印章、票据等,保证资金帐户安全;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帐户余款汇回公司,及时注销帐户,避免留下隐患。
第五条公司严禁国外项目开立个人帐户。
如所属国外项目当地无法开立对公帐户,需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及公司领导特批。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根据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国外项目资金必须汇回公司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因境外项目施工地点的特殊性,外币资金必须汇至国外对公帐号,禁止将国外银行帐户资金转入个人帐户。
第七条国外项目的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公司OA资金审批流程,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结算中心统一办理;国外项目外币付款时,要求项目经理及各个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实行资金月报制度,国外项目财务每月编制资金状况表,及时报送财务资产部。
以便公司能够及时而全面的了解国外项目资金流向和分配状况。
第九条由于国外不安全隐患的存在,项目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大量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项目出纳要将每天的库存现金及时盘点,做到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一致。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条国外项目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配备两名财务人员,配合境外项目部的工作。
第十一条国外项目财务人员服从公司统一领导,项目主管会计全面负责项目部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工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境外业务财务管理,提高境外业务财务管理效率,保证公司财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境外的商业活动中涉及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境外业务涉及的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进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境外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与总部财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提供有关境外业务的财务信息,便于总部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五条境外业务的录入和核算应按照总部财务部门规定的账务流程和核算准则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六条境外业务的收入、支出和资产情况应及时上报总部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审计。
第七条境外业务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总部财务部门报告。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境外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和权限,保证财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境外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与总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一致性。
第十条境外业务的资金流动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规定,不得进行非法资金转移和洗钱行为。
第十一条境外业务的付款事项应经总部财务部门批准并落实相应的支付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境外业务的合同签署应经总部财务部门审查,明确合同条款和财务责任,防止合同纠纷和财务风险。
第三章账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三条境外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境外业务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十四条境外子公司应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附表给总部财务部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确保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第十五条境外子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清算和审计,并向总部财务部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确保境外业务的财务状况可控和合规。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第十六条境外子公司应根据境外业务的资金需求和风险特点,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充足和风险可控。
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境外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境外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财务部设经理一名,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分别负责具体的财务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1)境外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总部审批。
(2)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2. 资金管理(1)境外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2)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3. 会计核算制度(1)境外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核算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4. 内部审计制度(1)境外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内部审计应定期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5. 外部审计(1)境外公司应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接受外部审计。
(2)外部审计结果应作为公司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6. 风险控制(1)境外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控制财务风险。
(2)对重大财务风险,应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四、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1. 境外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境外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五、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境外公司。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共5篇)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金融机构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C 集团”)海外机构及其资产的管理,促进CC集团海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CC集团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就CC集团海外机构的设立、合并或撤销、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和海外机构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规范。
海外机构是指由CC集团在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直接或间接投资而设立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机构。
直接投资是指由CC集团直接拨付资金对外进行的投资或收购或参股。
间接投资是指以已设立的海外机构的名义进行的投资或收购或参股。
第三条设立海外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符合国家关于境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金融机构管理的规定。
(三)符合CC集团关于海外投资的基本原则:1.经营性机构应有盈利;2.非经营性机构应当收支预算平衡。
第二章海外机构的设立与撤销第四条海外机构的设立,应向CC集团提交机构设立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下列海外机构的设立,应当向CC集团提出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以独资或合资或收购或参股方式设立的保险营业性(代理)机构;(二)以独资或合资收购或参股方式设立的非保险业营业性机构;(三)分支机构;(四)驻外代表处或联络处;(五)CC集团认为应当申报的机构。
第五条海外机构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由海外机构出立,也可以由CC 集团国际部出立。
第六条 CC集团国际部负责审核设立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后,报CC集团总经理室批准。
第七条海外机构设立的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拟设立机构的目的和意义;(二)拟设立机构的形式、地区及名称;(三)经营性机构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主要经营范围;(四)机构组织的初步安排。
第八条海外机构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拟设立的机构所在地的人口、政治和经济的主要情况;(二)拟设立的机构所在地与我国的外交、经贸关系情况;(三)与申请注册经营有关的政府规定、法律条款,如公司法、保险法和税制等;(四)与经营性机构业务发展有关的市场状况、业务发展潜力及可能遇到的风险;(五)拟设立的机构所采取的形式及理由;(六)合资机构,应提供合资双方合作意向书、合资对方的经济实力、资信及合作前景;(七)发生收购,应提供拟收购公司的名称、住所、章程、总资本和总资产数额、机构及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收购原因、目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的等情况;(八)其他必须提供的事项。
境外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境外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境外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投资、融资、采购、销售、结算等。
第三条境外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确保境外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效益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境外财务管理部,负责境外财务活动的统筹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境外财务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境外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负责境外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3. 组织开展境外财务核算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4. 监督境外财务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5. 组织开展境外财务培训和交流。
第六条各境外子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并接受公司境外财务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境外财务核算应遵循我国会计准则和境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境外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及时报送公司总部。
第九条境外财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财务状况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财务报表附注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境外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原则: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合理规划资金规模和结构。
2. 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资金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第十一条境外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资金筹集: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海外工程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外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海外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运营项目、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构、隐瞒、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项目盈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海外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海外工程项目财务预算,并进行执行监控。
(三)审核海外工程项目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监督海外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参与海外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提出财务意见。
(六)处理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户管理:海外工程项目应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二)审批制度:资金支出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严禁越级审批。
(三)支付方式:根据项目需要,可采用现金、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
(四)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结算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海外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根据项目特点和业务需求,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三)凭证管理:建立健全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真实、合法、完整。
(四)财务报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八条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以下风险:(一)汇率风险:密切关注汇率变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汇率风险。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单位在海外设立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1.3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以国际财务管理原则为基础,结合国际贸易、税收、外汇等相关法规和制度,根据工程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实际操作。
二、组织架构2.1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财务部门:负责工程单位在海外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相关审计工作。
(2)审计部门:负责对工程单位在海外的资金运作、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进行审计监督。
(3)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管理工程单位在海外的财务风险,提出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4)税务部门:负责工程单位在海外的税收筹划和纳税申报工作。
三、资金管理3.1 资金管理是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国际金融管理规范和工程单位内部控制要求进行运作。
3.2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海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单位海外资金安全。
(2)资金调拨:要求严格按照工程单位资金调拨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动资金。
(3)资金投资:要求谨慎进行资金投资,选择稳健的投资渠道,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4)资金回笼:要求及时回笼已投资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会计核算4.1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可靠。
4.2 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核算:要求严格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收入进行核算,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2)支出核算:要求对支出进行详细分类和核算,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产负债核算:要求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反映工程单位在海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财务报告5.1 工程单位海外财务管理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上级管理部门和股东报告工程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集团公司海外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旗下各子公司在海外地区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组织架构2.1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的总体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 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子公司在海外地区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报告,参与战略规划和决策分析。
三:财务会计制度3.1 会计政策和准则:明确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遵循的会计政策和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等。
3.2 财务报告及预算编制:规定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财务报告和预算编制的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财务管理流程4.1 海外投资决策流程:明确集团公司在海外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市场调研、投资评估、决策审批等环节。
4.2 海外资金管理流程:规定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资金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海外资金调拨、外汇管理、风险控制等。
4.3 海外合同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
五:税务管理5.1 海外税务筹划:规定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进行税务筹划的要求,包括合法避税、减税等措施。
5.2 海外税务申报和缴纳:明确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税务申报和缴纳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税种、税率、申报时间等。
六:审计与内控6.1 海外审计流程:规定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的审计流程和要求,包括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
6.2 海外内控制度:明确集团公司在海外地区的内控制度要求,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内控检查等。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全球会计准则。
海外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外工程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海外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筹备、实施、竣工和结算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海外工程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报、伪造。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传递,确保决策依据的时效性。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海外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部门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财务人员,负责海外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六条建立海外工程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项目管理层和公司总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七条建立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八条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二)建立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明确支付条件、程序和权限。
(三)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四)建立健全资金台账,定期核对资金余额,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十条资金支付程序:(一)项目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附相关合同、发票等凭证。
(二)财务部门审核支付申请,确认支付条件、程序和权限。
(三)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四)支付完成后,项目部门及时反馈支付情况。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一条海外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成本支出。
(二)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
(三)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四)定期进行成本审计,确保成本控制的合规性。
海外工程 财务管理制度
海外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海外工程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海外工程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完善内部控制,保障海外工程财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海外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海外工程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资产管理等。
3.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定以及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要求。
二、海外工程项目立项1.海外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算等材料的提供。
2.在项目立项阶段,需对项目的投资规模、回报率、风险控制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并能够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3.项目立项应明确项目财务负责人,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团队,确定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4.项目立项后,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情况,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财务监控。
三、海外工程项目预算编制1.海外工程项目的预算应根据项目需求、技术条件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预算编制应做到详细、科学、全面,包括项目投资、运营费用、成本预测等内容。
3.预算编制应符合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
4.预算编制应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建立预算执行的考核机制。
四、海外工程项目成本控制1.海外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需要根据预算进行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的合理控制。
2.成本管理包括项目投资的控制、采购管理、人力成本管理、运营成本管理等,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和分析体系。
3.成本核算应遵循成本计量的原则,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成本控制应及时监控和分析项目成本的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成本结构,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五、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1.海外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等内容,需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境外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投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境外投资财务核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融资管理、金融投资管理、税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贯穿境外投资决策、运营、监督评价等全过程。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在境外以各种形式取得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权及其他权益的财务管理,具体包括:(一)境外企业。
指集团总部及各单位在境外出资设立的全资、控股企业。
(二)公司总部及各单位的境外参股投资。
(三)境外机构。
指集团总部及各单位在境外设立的驻外办事处、项目部等非独立法人机构。
(四)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在境外拥有的各类单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不动产等。
(五)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在境外承揽的工程项目。
(六)特殊目的公司的财务活动原则上纳入上一级公司管理,有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境外,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引领原则。
各单位开展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活动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注重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依法合规原则。
各单位开展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活动应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严格遵守我国对企业境外业务决策、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运营监督的制度要求,执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三)分级授权原则。
各单位应当依法对境外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理,规范财务授权制度,理顺财务分级审批,明确境外企业(机构)与投资主体权责边界,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境外业务财务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效率。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合营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通过新设、并购、合营、参股及其他方式,取得企业法人和非法人项目[以下统称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未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投资、管理活动的境外投资企业(项目),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应当贯穿境外投资决策、运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境外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境外投资决策、组织、控制、分析、监督的有效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应当遵守境内法律、行政法规和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并符合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二章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第六条国有企业股东(大)会、党委(党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决策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对本企业境外投资企业(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内部决策机构应当重点关注以下财务问题:(一)境外投资计划的财务可行性;(二)增加、减少、清算境外投资等重大方案涉及的财务收益和风险等问题;(三)境外投资企业(项目)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以下统称财务负责人)人选的胜任能力、职业操守和任职时间;(四)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绩效;(五)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税务合规及税收风险管理;(六)其他重大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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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境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境外项目健康发展,保障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境外项目是指项目实际履约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境外项目应按照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开展业务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财务部门有权对境外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资金员与会计机构(一)、资金员境外项目必须设置资金员岗位,负责资金管理及协助财务管理工作;(二)、会计机构设置项目管理部根据境外项目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置相应专业职级人员;境外项目管理部不设会计机构的,其会计机构职责由资金员与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三)、会计机构职责1、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建立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境外项目成立所在国独立法人经营机构的,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2、研究反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与会计核算制度,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3、做好项目境内外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对资金、资产、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收入与利润进行分析,揭示经营管理现状,合理预测发展方向,为管理层加强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
4、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账项和管理辅助台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与财务报告,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达标。
5、负责海外银行账户开立、资金管理和外汇管理,负责资金全过程管理,加强资金内控管理和使用监控,提高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采取必要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6、建立并完善内部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条实行预算管理。
境外项目应围绕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化,结合境外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成本预算表,按照预算成本开展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分析表,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章会计核算管理第六条根据境外项目所在国需要建立“所在国账”的,会计核算按照所在国财税政策执行。
所在国会计核算按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将复印件移交集团财务部门。
第七条集团财务部门以收到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复印件对境外项目按照中国会计法规、会计准则规定建立“中国帐”,进行境外项目会计核算,准确反映境外项目经营成果。
第八条加强原始凭证的保管1、记账凭证和作为附件的原始凭证应当一起装订成册备查。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其电子记录和书面记录应当同时保存。
2、各种经济合同、保证金收据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记录应另编目录,单独保存。
单笔超过1万美元的支付款项,应在每笔支付凭证后附合同复印件。
第九条建立并完善财务分析制度。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费用分析、收入利润分析、税务管理分析、汇率及通胀分析等,其目的是运用管理会计的原则与方法,充分利用会计核算历史数据,分析经营管理现状,合理预测发展方向,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所在国会计账”与“中国会计账”应分别保管。
会计账簿的查询必须经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查阅。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管理的境外项目资金收付按照集团境外项目应尽量选择中资银行开立账户,驻地没有中资银行的,可选择与中资银行有业务往来,资信较好的外资银行开立账户。
1、选择开立户银行时,须对当地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
开户申请手续在开户行预留签字印模的,必须同时预留2人(境外项目负责人、财务主管(或资金员))的签字样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保证外汇资金安全。
2、银行票据由资金员专人保管,建立《购买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设立管理台账。
银行票据购买和使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资金员对银行票据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负责;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对银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使用台账上签字说明检查情况。
3、严禁私设账户、出借账户。
非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严禁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
对私设、出借账户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境外项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境外项目资金收取统一到集团公司账户,境外项目资金支付统一由集团公司按流程拔付。
第十三条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境外项目日常资金使用严格按有关授权审批进行运作,由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每笔资金支付需经境外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计经部、财务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予以办理。
支付手续应完备,合同、发票、计价结算单等单据应留存财务部门,原则上不允许支付给合同外的第三方。
第十四条拔付的境外项目资金不得经营以下风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股票、房地产、黄金、期货等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第十四条境外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资产。
第十五条境外项目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外汇收支,严禁套汇、逃汇。
第十六条严格大额资金审批制度和库存保管现金限额制度。
严格执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制度。
严格执行银行存款对账制度、库存现金盘点制度。
第四章境外资产管理第十七条本规定所称的资产是境外项目管理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形成各项资产。
包括:备用金、拔付的工程款、购买的各类工程器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或完工未结算移交工程等。
第十八条境外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境外项目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要求负责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第十九条境外项目撤销时,应当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及各项财产,向集团公司报告详细财务情况及处理意见,按集团公司批复进行处置。
清算期间,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未经批准存放于境外。
第二十条境外项目应根据业务所需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实物财务部门管理价值,以实物和账务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境外固定资产的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3、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境外超过2000美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
境外项目要把不符合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项目成本或费用。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低值易耗品由财务和项目管理部分别建立台账,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原值及后续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集团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二十四条收入包括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工程承包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劳务收入、进出口贸易收入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日常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如租赁收入等)。
第二十五条收入分不同情况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集团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一切收入都要一切收入都要纳入财务核算及时入账,并按所在国税收制度申报纳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转移各项收入。
第六章成本管理第二十七条境外项目成本核算管理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项目分类进行成本核算管理。
项目所在国政府要求单独在所在国建账核算的,且对成本核算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收付实现制),同时按项目所在国规定进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八条境外项目须实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
以投标文件中的单项工程投标价为依据,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并进行严格的执行和考核。
项目责任成本核算的各项资料,如记工表、领料单等,按规定保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成本列支应按照实际发生并依据相应的原始票据入账,不得虚列、漏列成本。
国内采购物资应执行报关、清关一致原则,保证成本不损失。
第七章费用管理第三十条费用是指项目管理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经常性开支。
费用管理遵照集团公司相关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有规定的,按所在国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费用实行计划管理,分级授权审批。
各项费用支付前应履行相应层级的报批流程,按批复的用途、实际发生金额,并依据相应的原始票据入账,不得虚列、漏列费用第八章利润管理第三十二条利润是指工程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并承担中国与所在国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包括参与所在国其他经营活动分得的股息、红利和其他形式分得的利润。
第三十三条境外项目的利润(亏损)处理。
境外未成立独立法人经营机构的项目利润(亏损),集团公司汇总利润表,按集团公司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缴纳(抵减)企业所得税后,归属于集团公司利润(亏损)。
境外成立独立法人经营机构的项目利润,在完成年度审计报告后,按所在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上缴集团公司利润。
项目亏损按照所在在国法律规定进行弥补。
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视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第九章税务管理第三十四条境外项目管理部与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研究所在国税收征管法律、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合同法规,统筹考虑境内外税收制度,合理进行纳税规划。
第三十五条境外项目管理部负责办理所在国属地纳税申报与管理工作,对各项纳税资料进行集中管理,为国内的纳税申报工作提供可靠的抵、免税依据。
第三十六条对公司所得部实行预扣的国家(因国别不同而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所在国规定执行),要求付款方在付款予以代扣,并直接上缴所在国税务部门。
预扣的所得税,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出具代扣证明,作为收款方在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抵扣基础。
境外项目管理部应对所属的分包商、服务供应商积极履行预扣义务,签订合同及对外支付结算款项时按所在国规定的税率预扣所得税,承担预扣所得税的法律义务,并规定缴纳。
第三十七条境外项目施工需在国内采购设备物资及的,应在出口报关前上报五团财务中心出品设备物资清单。
国内采购设备物资应避免出口违禁品、限制出品商品、退税率为零的商品,因出品商品问题导致的税务风险和罚款由出卖方负责。
第十章保险管理第三十八条境外工程符合保险要求和条件的,应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与其他具有境外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联系,积极办理境外工程保险投保工作,降低风险。
第三十九条境外工程人员的保险,按照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与中国或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在中国建账核算的,以中国法律法规为准;在所在国建账核算的,以所在国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