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气压法含气量测定仪校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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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气压法含气量测定仪校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混合式气压法含气量测定仪的校准,本方法参考《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T0526-2006第3小节编制。
2技术要求
2.1 仪器应带有铭牌(包括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2仪器表面应平整光洁,各部件齐全、正常、无损、盖体与量钵用相同的硬质金属材料制成,盖体部位的气室、操作阀、进气阀及压力表应完好,量钵与盖体之间有良好的密封圈,以保证组装后具有良好的气密性。
2.3量钵:直径、深度均为207mm ,容积为(7000±50)mL。
2.4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0-0.25MPa,精度0.01MPa,压力表的读数也可以用含气量百分数表示,其读数范围为0-10%,误差小于0.1%。
3校准项目
3.1外观检查。
3.2量钵容积。
3.3含气量。
4、校准环境及校准器具
4.1校准环境:校准工作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不大于85%,校准现场应洁净,周围无影响校准结果的振动、污染、腐蚀性气体。
4.2校准器具:
4.2.1台称:量程不小于30 kg ,感量1g.
4.2.2温度计:0-50℃,分度值为0.1℃.
4.2.3量筒:容量100mL,分度值1mL.
5校验规程
5.1外观检查:按照本方法2.1条、2.2条要求进行目测检查。
5.2量钵容积的校准:先称量含气量测定仪量钵及玻璃板(300mm×300mm)的总质量m1,然后将量钵加满水,测量水温并记录,用玻璃板沿量钵顶面平推,使量钵内盛满水而玻璃板下无气泡,擦干钵体表面后连同玻璃板一起称总质量m2,两次质量差值(m2-m1)初以该温度下水的密度即为量钵的容积。以上操作进行3次,取平均值。
5.3含气量的标准:
5.3.1往量钵加满水,并将校正管接在钵盖下面的小龙头端部,将钵盖放在量钵上,用夹子夹紧,打开小龙头,松开排气阀,用注水器从小龙头处加水至排气阀出水口冒水为止,然后拧紧小龙头和排气阀,此时钵盖和钵体之间的空隙倍水充满。用手泵向气室充气,使表压稍大于0.1MPa,然后用微调阀调整表压使其为0.1MPa.按下阀门杆1-2次,使气室的压力气体进入量钵内,读压力表读数,此时压力相当于含气量0%。
5.3.2初始压力刻度标定完后,将校正管接在小龙头上端,通过校正管从量钵中吸水到量筒中,吸量为量钵的1%。当量筒中的水为量钵容积的1%时,关上小龙头。打开排气阀,使量钵内压力与大气压力平衡,再关上排气阀,用手泵打压,气室压力稍过初始压力(0.1MPa)。调压到表针指向初始压力线,停5s ,按阀门杆1-2次,待指针稳定后读数,此读数相当于含气量1%。
5.3.3以同样的方法可测得含气量2%、3%、4%……10%的压力表读数值,以上操作重复3次,求平均值。
5.3.4以压力表读数为横坐标,含气量为纵坐标,绘制含气量与压力表读数的
关系曲线,将此关系曲线贴在仪器上,并注明校准日期。
6、校准周期
校准周期一般为12个月。
7、参考文件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8、记录表格
《校验记录表》
混合式气压法含气量测定仪校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