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及班委会工作细则》
研究生会章程
研究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加强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为研究生提供服务、维护研究生权益,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做好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研究生会是由在校研究生组成的群众团体,代表研究生的意愿,维护研究生的权益,为研究生服务,由全体研究生自愿加入。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团结研究生,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第四条研究生会分院级研究生会和学校研究生会两个层次。
分院级研究生会负责分院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全校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选举产生。
主席团是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研究生的文化、体育、社团、学术等各类活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的心声和要求;代表研究生参与学校事务决策,提出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与其他组织和单位的交流合作,为研究生提供各类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研究生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选举主席团成员,并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第八条研究生会办事处负责全面协调研究生会工作,办理日常事务,组织各类活动,保障研究生权益。
第九条研究生会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定期向研究生会办事处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研究生会工作由研究生主席团负责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研究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进行财务审查,并对外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于通过后生效,并成为研究生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全体研究生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对本章程所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研究生会具体规定和执行。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的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全体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工作考核内容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考核标准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一)活动安排合理、内容丰富。
(二)活动组织和参与度高。
(三)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问题妥善处理。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一)协调情况反应及时,配合机构有力。
(二)各校区间交流畅通、信息共享。
(三)研究生群体的凝聚力有所提升。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处理及时、合理。
(二)研究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二)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可行性强。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一)月报及时、详实。
(二)年度总结概括、结论明晰。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一)合作协调互助有效、组织力较强。
(二)工作结果突出、服务质量得到认可。
第四章工作考核流程一、考勤:研究生会分会的全体成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漏签到者责令写检讨,影响不良的记入个人考核成绩。
二、活动考核:研究生会分会的组织的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应填写活动总结表。
总结表以及照片、视频等资料完成后应交至研究生会分会常委。
常委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通过研究和测评,给出成绩。
三、工作考核研究生会分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分值,得分越高证明工作越出色。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学生会工作准则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学生会职务职能制度一、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两名。
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主席助理:1、负责学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4、向学生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共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五、部长:1、在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本部门一切事宜,把握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
2、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学生会事物。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工作。
4、有权对本部门所有成员提出任免意见,并报请主席团审批。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群体的自治组织,旨在服务同学、促进交流、丰富校园生活以及推动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研究生会的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研究生同学服务,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利益,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2、研究生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
二、组织架构1、研究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2、研究生会下设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三、成员选拔与任免1、研究生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2、成员选拔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
3、对于工作不积极、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成员,经研究生会讨论决定,可予以免职。
四、工作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研究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定期向学校党委和团委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3)代表研究生会与学校其他组织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在主席缺席时,代行主席职责。
3、各部门职责(1)学术部: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2)宣传部:负责研究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海报制作、新闻报道等。
(3)文体部:策划和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
(4)外联部:与校外单位和组织联系,争取资源和支持,加强校际交流。
(5)生活部:关注研究生的生活需求,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研究生的权益。
五、会议制度1、研究生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2、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和安排。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清华大学核研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华大学核研院研究生会是为核研院广大同学服务的群众组织,是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的下属机构。
核研院研究生会接受院党组织和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引导和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一)为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服务同学,服务教师;(二)贯彻本研会上级组织的决议,执行上级组织所分配的任务;(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生与院、校各部门的联系,反映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四)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五)指导班级工作,加强各班之间的交流;(六)指导并协助俱乐部等学生自发性组织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院活动的开展采用项目管理制度。
(详见附则:项目管理制度)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读于清华大学核研院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应当支持本会工作,正当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四)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五)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声誉;(五)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本会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三章核研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条核研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是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群众组织,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欢迎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是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校博士生、硕士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服务;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积极投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观、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广大研究生同学能够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愤成才。
2、发扬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方针是: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遵循建设,创新,服务,发展的原则,不断优化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学术、实践、文化等多方面的氛围。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和要求,维护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正当权益。
4、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学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一、引言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院的重要组织之一,对于促进学术研究、提高学生自身能力以及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研究生会,确保其正常运作和有效发展,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研究生会应设立主席团和各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各部门分别负责学术研究、学生活动、外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三、选举与任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应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方式进行,选民应包括全体研究生。
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学年,确保其在任期内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保证机会公平。
四、职责与权限研究生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代表研究生提出建议、组织学术研究活动、开展学生活动、维护学生权益等。
同时,研究生会也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五、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研究生会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关系和工作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活动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研究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培养计划为了提高研究生会成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可以包括培训课程、实践机会、导师指导等,帮助成员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
七、与研究生院的协调研究生会与研究生院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关系。
研究生会可以通过定期向研究生院汇报工作、参与院级决策等方式,与研究生院共同推动学院的发展。
八、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研究生会应设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全体研究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
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开设线上讲座等方式,及时获取学生需求和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九、评估机制为了评估研究生会的工作和成效,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对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的评审、学生对研究生会工作的匿名评议等。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一、导言研究生阶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术、技术、管理和创造力的培养与发掘阶段。
研究生班级是学生生活和学术交流的必要组成部分,班级管理的严格性和规范化程度是影响研究生成果和毕业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和完善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全面提升班级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和谐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习生活指导,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
二、班级组织及管理1.班委会:班委会是班级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职责为协调班级生活学习,建立班级学习及各项活动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等等。
班委会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等,委员会成员应当人数适中,为 7-9人。
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期主持班级和学生议事会和班委会干部工作会议。
同时,建议班委会成员进行岗位分工,确保各委员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达到各职能委员会协调工作的形式化。
班委会成员应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班级各项工作的发展。
2.班级文体活动:文化、体育、艺术等多元化的活动可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各种活动可以结合节日、生日、活动源 etc.进行开展。
班级活动的举办应当全程考虑学生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的活动在可控范围内进行。
同时,应该尽可能充分体现班级成员的个性和兴趣特长,提升班级活动的主题性和特色。
3.班级学习生活制度:研究生阶段是我们对未来职业和学术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班级应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来引领学生的思想态度和学习生活。
例如,班级应制定考试制度,包括开考时间、考试要求等;还应规定学生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旷课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学习时间分配等等。
4.班级文明礼仪:文明礼仪是社会习惯和社会文化的重要体现,班级应该贯彻落实。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班级公共活动,保持场所的清洁和整洁,懂得尊重他人的观点和陈述,并尽量避免对他人的骚扰。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级专门化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科研人才,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解决科学工程中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超过3年的需要经批准。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和研究,达到规定的学术要求和课程要求。
第六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等环节。
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等。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学生由导师负责指导学习和研究工作。
第九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并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学习第十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制定,并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内容包括学术课程、实验、实习、学术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第十二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硕士研究生每学期应修满一定学分,并顺利通过考核。
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必须按时参加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学习和考核活动。
第三章硕士研究生科研训练第十五条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训练是培养其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
第十六条硕士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十七条硕士研究生应密切关注学术动态,参加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提高学术能力和素质。
第十八条硕士研究生应当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并提交学术论文。
第十九条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且经导师指导和审核后方可提交。
第四章实践能力培养第二十条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包括实习、实训和实践活动等。
第二十一条硕士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实习和实训活动。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框架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框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维护研究生会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研究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协调研究生生活、学习和服务的学生组织,代表研究生的利益,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全体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研究生会应当秉承“自律、自信、自立、自强”的宗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研究生的水平。
第五条研究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研究生的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和部门。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组成,主席是研究生会的法定代表人。
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权益部、文体部、学术科研部等若干部门。
部长由主席团成员中亲手选定,副部长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确定。
第七条研究生会设立顾问团,由学校领导和老师组成,为研究生会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研究生会可以设立指导小组,由研究生会成员中的优秀学长学姐组成,指导新一届成员的工作。
第九条研究生会成员分为正式会员、预备会员和观察员,正式会员由研究生自行申请入会,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确定。
预备会员由主席团指定,观察员由主席团邀请。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主席团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重大事务并对外代表研究生会。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和发展研究生会会员,组织各类活动,加强研究生会内外交流。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研究生会的宣传工作,维护研究生会的形象,及时、准确地向研究生传达研究生会的动态信息。
第十三条外联部负责研究生会的对外联系与交流,与学校行政部门、其他学生组织及社会团体保持密切联系。
第十四条生活权益部负责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解决研究生的生活问题,组织丰富多彩的生活文化活动。
第十五条文体部负责研究生会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各类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
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制度建设完整
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制度建设(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研究生会组织制度建设一、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条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条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条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第五条加强校园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培养锻炼广大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六条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二、分则一、部门基本职责第一条主席团基本职责(1)主席: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
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的工作安排。
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研究生会工作。
定期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
学期终给各部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
确定研究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副主席:对研究生会主席负责。
主要职责是分管研究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
指导各部门展开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
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第二条部门基本职责三、工作制度第一条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之后,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由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二)(2024)
引言: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群体的组织形式,在高等学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运行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研究生会规章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阐述,旨在为研究生会的正常运行提供参考和指导。
概述: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研究生会内部事务,保障研究生群体的权益和利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往往细致而全面,涵盖了研究生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成员权益、活动管理等方面。
下面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架构1.研究生会的基本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干事等成员,各自担负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2.研究生会的职责划分: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保障研究生会的工作高效运行。
3.研究生会的选举制度:规定选举的程序、时间和参选资格,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二、运行机制1.研究生会的例会制度:明确例会的频率和议程设置,保证每次例会能够高效有效地开展。
2.研究生会的决策机制:规定决策的程序和方式,确保研究生会的工作能够得到广泛的参与和意见的充分反馈。
3.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和总结制度:规定每个职位在任期结束时需要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接,以便能够实现工作的延续和传承。
三、成员权益1.研究生会成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平等参与研究生会事务、自由表达意见、获得及时的信息和资源支持等。
2.研究生会成员的责任:明确研究生会成员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团结和互助的精神。
3.研究生会成员的福利待遇:规定成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如学术资助、培训机会等,为成员的学术发展和个人成长提供支持。
四、活动管理1.研究生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规定活动的策划前期工作、组织过程和后期总结,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研究生会活动的经费管理:制定活动经费申请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
3.研究生会活动的评估与改进:建立活动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活动进行改进和优化,提升研究生会的活动质量。
研究生会规章
研究生会规章一、引言研究生会是由全体研究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旨在加强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为了规范研究生会的运作,促进其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二、组织结构1. 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研究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
2. 部门设置研究生会设有以下部门:(1) 组织部:负责组织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体比赛等。
(2) 宣传部:负责宣传研究生会的工作成果和活动信息,维护研究生会的形象。
(3)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学术合作。
(4) 社团部:负责管理研究生社团,提供社团活动的支持和指导。
(5) 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相关组织和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拓展研究生会的影响力。
3.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与任期各部门负责人由研究生会全体会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可延长任期或进行换届选举。
三、研究生会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权利(1) 参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2)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研究生会的决策过程。
(3) 参与研究生会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学术水平。
2. 会员义务(1) 遵守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维护研究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2) 积极参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履行所承担的职责。
(3) 维护研究生会的利益,为研究生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研究生会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与组织(1) 研究生会各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
(2)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会员的需求和意见,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3) 活动组织应注重细节和安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管理(1) 研究生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费等。
(2) 研究生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研究生会职责
研究生会职责总则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由重庆工商大学校党委领导,研究生综合管理处、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群众性基层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研究生的忠实代表。
2、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3、4、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各院研究生会是基层组织,受研究生会的直接领导,在校研究生会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5、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中领导制,主席团为研究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所属各职能部门是研究生会的执行机构。
6、研究生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有益的活动,使广大研究生同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各种实践活动,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各部门职责办公室:主要是负责研究生会内部事务,办公用品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研会内部的财务报销,各部门的联络协调,会议的前期策划与筹备工作,各项活动的座牌打印、嘉宾邀请等常务工作,各项活动的考勤,研会活动的资料整理。
组织部:组织部是研究生会内部的监督考核部门,负责研究生会内部成员的考核,培养、选拔及评优工作,并协助主席团进行研究生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换届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研究生班级活动的策划、组织、评比等工作,以及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现场组织安排等事务。
宣传部:负责研究生会举行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研究生会的影响;协助研究生会有关部门做好各种会议及活动的会场布置、宣传标语、会议标题的书写,配合研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研究生结合重要纪念日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
学术部: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等重大活动,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各项创新活动,提高研究生同学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各项学术活动,加强校内和校际的学术交流,增强创新意识,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促进交叉学科的融会贯通;负责科技文化节中学术讲座和学术论文大赛的组织和策划,负责一切有关研究生学习、学术活动的事宜。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保障研究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校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本办法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丰富研究生的校园生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研究生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集中,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第五条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是:(一)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促进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二)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促进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三)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提高研究生会工作水平;(四)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研究生心理素质;(五)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六)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条组织机构第六条研究生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任期一年。
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研究生会设立办公室、学术部、实践部、权益部、文艺部、体育部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成员若干。
职能部门成员由主席团任命。
第八条研究生会设立名誉主席1人,由上一届研究生会主席担任。
名誉主席对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协助主席团处理研究生会重大事务。
第三条选举和任用第九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学院研究生会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根据研究生会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研究生会主席团的选举产生办法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定。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的任用,需经过主席团审议,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门批准。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群体的组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研究生,保障研究生的权益和利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针对研究生会工作的规章制度内容:一、组织架构1. 会员构成:研究生会会员为全校研究生,包括各研究生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
2. 组织结构:设立研究生会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事部、文体部等,专业委员会根据院系设置。
二、会员权益1. 平等权益:研究生会会员在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提案权等方面与其他团体平等。
2. 责任义务:会员有责任关心研究生群体利益,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遵守研究生会的章程和规定。
三、会员管理1. 入会程序:研究生入学后自动成为研究生会会员,需遵守会员的权益和规定。
2. 会员信息:研究生会要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及时了解和沟通会员需求,提供服务和支持。
四、研究生会干部选拔和管理1. 干部选拔:研究生会通过自荐、推荐、面试等方式选拔干部,公开、公平、公正。
2. 干部职责:研究生会干部要履行相应职责,保障会员权益,组织各类活动,推动研究生工作的开展。
五、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研究生会要根据会员需求和利益开展各类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等。
2. 组织管理:研究生会要组织活动安全,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经费管理1. 经费筹集:研究生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校方拨款、社会赞助和自筹资金等,会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筹集经费。
2. 经费使用:研究生会要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七、违纪处分1. 违纪行为:研究生会会员如有以下违纪行为,研究生会将给予相应处理:违反组织条例、不履行职责、损害研究生会声誉等。
2. 处分措施:研究生会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调离工作岗位、取消会员资格等相应措施。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研究生会主席团。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研究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增强研究生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校研究生会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是由研究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研究生的智力发展、团队协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代表会议,具体设置根据校研究生会的实际情况调整。
第四条主席团是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领导核心,由会长、副会长、秘书及其他成员组成。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是对大学校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的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每年按照学期分别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要求,成立综合部、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七条校研究生会的班级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自行推举,全体成员共同决策,向校研究生会反馈班级问题。
第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的选举按照已有规定进行,选举程序需公开透明,选举结果需公示。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全体会员的活动,以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十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处理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提供协助和咨询。
第十一条大学校研究生会安排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二条大学校研究生会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术指导和咨询。
第十三条大学校研究生会承办校内外的集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会议活动。
第十四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能够参与校园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五条大学校研究生会需要和各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发展。
第四章具体要求第十六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具备严格的纪律和规范的工作作风。
第十七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以集体意识为基础,注重团队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大学校研究生会要做好学习工作,成绩合格者才可参与校研究生会工作。
研究生会章程
研究生会章程厦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厦门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校性研究生群众组织,是厦门大学党委、行政联系广大研究生的桥梁与纽带。
本会接受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服务于全体研究生、服务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祖国建设为己任,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拓展研究生的思想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与任务本会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协助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全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投身与谐校园建设,为把厦门大学早日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本会任务1.围绕党与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校研究生工作的发展趋势,协助校党委开展研究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全校研究生的理论修养与政治素养。
2.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带领广大研究生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学习、生活环境。
3.坚持“团结、奉献、进取、创新”的工作理念,以扩大组织的有效覆盖为基础,以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打造学术精品项目,全面繁荣校园文化,倡导投身社会实践,竭诚服务于广大研究生。
4.在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表达与维护本校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本着“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方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其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五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与《厦门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与厦门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是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组工作规定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组工作规定
(试行)
一、教学班是本校实施教学和管理的基层组织。
被录取的学员均应编入教学班参加学习活动。
每个教学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并划分若干学习小组。
二、班委会是班级学员群众性的组织,是校方、班主任和学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为学员服务的班级领导机构。
三、班委会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校教育方针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带领全体学员全面执行《学员守则》和研究生各项规章制度。
(三)及时了解和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协助班主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五)根据在职教育的特点和本班实际围绕教学开展班级活动。
(六)及时布置和小结班委会的工作。
四、班委会成员根据需要由若干人组成,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方法。
五、班委会成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关心集体,热诚服务,模范遵守《学员守则》。
六、根据便于管理,便于互助自学的原则,一个教学班可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小组人数要适中。
小组可设1-2名组长,组长要全面抓好小组学员的出勤、学习、思想等工作,组织好自学和互帮互学活动。
七、各办学点和班主任要关心班组成员,支持班组成员的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奖励。
要把他们所任职务和工作情况,记录在学员登记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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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8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是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受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及团委领导。
第二条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在每年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调整及修改。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宗旨是竭诚为学院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工作按照《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第四章进行开展。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构成
第五条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构成。
第六条本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七条本届执行委员会设立组织部、文体部、科创部、外宣部。
第三章主席团及部门分工
第八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领导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
(二)副主席负责具体部(室)等工作,实行副主席、部长负责制,各部(室)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组织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党建、团建工作;
(二)协助学院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其他工作;
(三)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活动。
第十条文体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文体工作;
(二)组织年度学院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关注研究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负责加强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相关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科创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科研及创新工作;
(二)负责各项科创讲座、大赛的组织、报名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科研活动,加强学院科研交流,促进研究生科研作风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外宣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外联及宣传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筹措及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及通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与校内其他学院和其他院校科研活动交流,加强学院及学校间科研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院团委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