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屋登记制度及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七章附则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土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现行土地制度症结:城乡二元分割
近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勾勒了方向。
《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等改革措施。
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已经开启。
改革开放以来,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拍卖制度等为代表的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
然而,我国目前的二元化土地管理结构弊端不断凸显,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
而且,农民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土地转让和升值带来的权益,土地财政问题也日益突出。
如何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推动新型城镇化,释放新一轮制度红利,成为这一轮土改的关键所在。
对于《决定》提出的土地改革相关举措与目标,应如何解读、如何落实?新一轮土地改革将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红利?为回答以上问题,本报采访了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中国农村金融论坛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是为北京圆桌第394期,以飨读者。
本报特约评论员廉薇马冬冬现行土地制度的症结:城乡二元分割《21世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这是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是直面现行土地制度中城乡二元分割格局的重要举措。
那么,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存在哪些问题?对我国经济转型和城镇化建设有哪些影响?巴曙松[微博]:中国的现行土地制度在世界上是最为独特、最为复杂的制度。
外汇返佣/ 收集系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点:二元分割、政府垄断和非市场化配置。
所谓二元分割是指城市和农村是完全分离的,采取了完全不同的两种所有制制度。
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地方政府享有建设用地的处置权、出让权和收益权。
农村土地则是农民集体拥有农地农用时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但是在农地转为非农用时,农民的土地权利在获得原用途的若干倍数补偿后即告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发布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修订时间:2009年8月27日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属性:法律通过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目录.1修订.2内容修订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将第九条修改为:“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汇总
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
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
1。
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
1。
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
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⑴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
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
土地与房产管理制度
土地与房产管理制度1. 引言土地和房产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财富,土地与房产的管理制度对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土地与房产管理制度的概念、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政策。
2. 土地管理制度2.1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土地进行管理。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授予个体或组织使用土地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出让、划拨、转让等。
2.2 土地征收和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进行公益事业或国家建设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征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生活过渡费等。
2.3 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土地使用权流转可以通过出租、转包、转让等方式实现。
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土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3. 房产管理制度3.1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房屋拥有完全支配权和使用权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占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必须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2 房屋登记和交易房屋登记是指将房屋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事项登记在房地产权证上的行为。
房屋登记是保障房屋买卖安全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登记查询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3.3 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是指对房屋租赁过程进行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法律法规相符。
4. 相关政策和改革4.1 土地制度改革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是为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改革的重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等。
4.2 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是指通过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来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价泡沫和投资投机。
调控措施包括限购、限售、增加土地供应等。
5. 结论土地与房产管理制度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它涉及到国家、个人以及社会各方的利益。
新中国之初的房屋管理制度
新中国之初的房屋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初,房屋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建设工作。
在国共合作共同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开始执政,房屋管理制度得到了重视和改革。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城乡房屋管理制度呈现出一系列变革和发展的特点,其发展轨迹和变迁过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房屋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新中国成立之初,房屋管理制度沿袭了旧中国的遗留制度,但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下,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府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城市改革和房屋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动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和建设。
1. 土地改革的影响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农村房屋管理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土地改革让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改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也影响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管理制度。
在土地改革后,农村房屋管理逐步实行了合作化和集体化管理,使农村房屋管理制度呈现出新的面貌和特点。
2. 城市改革的影响在城市改革中,新政府对于城市房屋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
通过国家控制和规划,建立了城市的房屋所有权和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和单位建设工人宿舍和居住区,推动了城市房屋的建设和管理。
同时,城市改革也提高了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条件,改善了城市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
3. 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下,新政府加强了对于房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建设。
通过建立国有房屋管理制度,推动了城市和农村的房屋建设和管理,鼓励企业和单位建设工人宿舍和居住区,提高了民生保障和居住条件。
同时,通过协调城乡发展,促进了城市和农村的一体化发展和房屋管理制度的统一。
二、房屋管理制度的发展特点新中国成立之初,房屋管理制度呈现出一系列发展特点和变革特征。
这些特点和特征体现了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1. 以公有制为主体新中国成立之初,房屋管理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了国有和集体的房屋所有权制度。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第1次)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因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以上的,不征收土地闲置费。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一年2.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准后生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活期储蓄存款,每年()为结息日。
A.3月30日B.6月30日C.10月30日D.12月30日4.在环境污染类型划分方法中,将环境污染分为工业污染、交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的依据是污染的()。
A.环境要素B.性质C.产生的原因D.空间5.下列关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内容,说法不正确的是()。
A.随着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他从每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增量呈逐渐递减的趋势B.消费者消费后一单位商品所获得的效用增量小于他消费前一单位商品所获得的效用增量C.总效用有可能达到一个极大值,此时边际效用大于零D.若继续增加该商品的消费量,则会使边际效用为负值,从而减少总效用6.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后的余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A.10%~20%B.10%~30%C.10%~40%D.20%~30%7.文物艺术品属于()。
A.允许流通物B.禁止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D.一般流通物8.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生物和非生物成分之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构成的统一体,称为()。
A.景观B.生态C.生态环境D.生态系统9.下列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环境噪声污染是能量污染B.环境噪声污染是感觉公害C.环境噪声污染具有局限性和集中性D.随着离噪声源距离的增加和受建筑物及绿化林带的阻挡,声能量衰减10.狭义的法院强制拍卖,仅指()在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拍卖。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农村确立土地私有制,城市实施土地国有化。
二是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土地制度,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被集中到集体所有和集中使用,从1952年到1957年,我国进行了将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合并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1960年至20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实行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即土地归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生产队,由农民统一使用。
三是开放后的土地制度,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实行“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体制,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使用、转让等体制,当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土地时,仍实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征用体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只有征为国有土地之后才允许出让,这也是当前被大众所诟病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大量属于农民的的土地增值收益被国家用于城镇化和工业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四是2023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后的土地制度。
土地依然是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但不再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以往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大部分是征收农村土地来的,现在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允许使用权出让、出租、入股、抵押等获得收益。
宅基地增加了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鼓励盘活使用(例如出租、入股作为民宿,例如和农房一同抵押获得贷款),从而减少闲置造成的“空心村”。
征地范围缩小,程序更加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补偿标准的依据改变了,原来是依据土地原用途的产值倍数,现在是依据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安置,更科学,与市场价格更为贴近,社会保障更加多元,有养老保险,还可能会有医疗保险、就业保障、留地留物业等(这部分的保障因为法律刚实行,仅在一些试点地区有相关做法)。
中国的土地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一、中国的土地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中国传统土地制度的总称,是指中国从古至今实施的一种以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为基础的,兼有政府全民所有和社会主义分权共同管理的土地经营架构。
中国的土地制度始于周朝,历经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制度,到清朝时期的土地法、民法、康熙律例,再到今天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发展,其中的主要特点是:1、国家主权和政府管理。
从古至今,国家对土地拥有主权,政府对土地有管理权和行政权。
国家拥有最高权利,可以收回土地、征收税收、实施改革等。
2、全民所有制。
在中国,土地归国家所有,而不是私人所有,所以又称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核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3、社会主义分权共同管理。
中国土地制度实行分权管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
中央政府对土地实行总体指导,地方政府实施实际管理,农民在土地上实施分赃管理。
二、中国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1、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以封建制度为主,政府拥有土地主权,分封给贵族、大官和官员。
从三国到晋朝,封建制度深入社会,政府给贵族、大官和官员授予土地权,从而构成了封建统治体制。
此时,土地经营以贵族、大官和官员为主,农民被剥夺了土地权。
2、清朝土地制度清朝土地制度主要分为三大类:官地制度、传统地租制度和田赋制度。
官地制度是指清朝政府把土地分封给贵族、大官和官员,供他们经营和管理。
传统地租制度是指清朝政府把农民租用的土地进行登记,设定地租,收取地租等。
田赋制度是清朝政府实行的一种定额税制。
3、民国土地制度民国时期,中国土地制度经历了重大变化,1927年全国土地革命,大量贵族、大官和官员被政府收回其分封的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民享有终生使用权,但仍有地租的存在。
三、中国土地制度的现状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的土地制度正逐步得到完善,但有一些问题仍有待解决。
土地房屋管理制度
土地房屋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土地房屋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屋的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土地和房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其管理涉及到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土地房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和房屋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土地房屋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二、土地房屋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意义土地房屋管理制度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它包括了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管理、房屋产权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等多个方面。
土地房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要保护土地和房屋资源,促进土地和房屋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和人民谋福利。
在现代社会,土地和房屋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领域和众多利益相关者,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解决土地和房屋管理中的问题,保障土地和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
1. 土地出让土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向社会出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的行为。
土地出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供应,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化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土地出让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费、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政策,进行合法合规的土地出让,才能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安全和稳定。
2. 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目的,对属于农村、城市等规划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草地、房屋等进行收回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土地征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征收管理、征收用途确定等多个方面。
只有按照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土地征收,才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3. 土地使用权管理土地使用权管理是指政府依法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系统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土地房产管理制度
土地房产管理制度一、土地和房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1.土地管理现状我国土地资源相对稀缺,但在长期的开发过程中,土地资源的管理普遍存在着浪费、滥用、滥用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偏低,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不力,土地占用和征收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2.房产管理现状房产管理方面存在着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违法违规房产交易较为突出等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土地和房产管理中存在权力寻租、腐败腐败的问题。
二、土地房产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1.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健全的土地房产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土地和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促进公平公正建立健全的土地房产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土地和房产资源的公平流转和合理利用,防范一切的不正当占用和非法侵占。
3.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在健全的土地房产管理制度下,企业和个人的土地和房产产权将得到更好地保障,有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建立健全的土地房产管理制度1.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查监测,实施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推行土地资源税收制度,并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土地流转市场化。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开发商、中介机构、房地产交易行为的监管,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强化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使用总量控制制度、设定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市场交易制度等,有效调节土地供应,控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土地财政风险。
4.完善房产税制建立健全的房产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政改革,增加非居民持有房地产财产税等情况下的税金,以平抑房地产市场,防范投机炒作。
5.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松绑二三四线城市土地制度,降低土地使用的门槛,保障广大群众利用土地的权益。
6.加强土地及房地产相关政策立法完善土地政策法规体系和房地产政策法规体系,从法律上约束和规范土地和房产管理,规范土地和房产市场秩序。
四、总结土地和房产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建立健全的土地房产管理制度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土地制度概览
中国土地制度概览中国的土地制度可以分为所有制、使用制和规划体系三个方面。
首先,所有制是指土地的归属权,是指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中国,土地所有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两种形式。
国有土地是指土地归国家所有,由国家行使管理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是指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管理和使用。
根据中国的宪法,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的使用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其次,使用制是指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土地的权利。
在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主要分为出让制、承包制和划拨制。
出让制是指土地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使用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土地;承包制是指农村集体土地通过承包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农民,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划拨制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特定对象,如政府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最后,规划体系是指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化管理。
中国的土地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国家、省级和市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立法程序确定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执行;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的区域和城市土地利用的具体规划,由省级和市级规划部门制定和管理;专项规划是指针对特定领域或项目的土地利用规划,如旅游规划、工业规划等。
总体来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以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通过出让制、承包制和划拨制等方式实现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依靠规划体系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和规划。
在土地制度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土地所有权的划分和土地使用权的落实,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国土地制度_百度百科
中国土地制度_百度百科中国土地制度是指中国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
中国土地制度的特点是国有制为主导,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形式,同时兼顾了私有土地所有制。
本文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方式三个方面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介绍。
一、土地所有权: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基本上实行国家所有制,即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控。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买卖,只能以出让或划拨的方式供应给社会各类土地使用者。
而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和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土地的使用权利。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社会各类使用者,使用权期限通常为50年或70年。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划定并经批准使用,使用权期限为30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或者租赁。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决定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个人可以通过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
此外,城市土地的流转方式主要是指城市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由国家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使用者,再由他们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经营活动。
总结起来,中国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国有制,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控。
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城市土地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使用者,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并经批准使用。
土地流转方面,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实现农民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或者租赁,城市土地通过出让和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与变迁
该时期的住房产权归属于政府或单位,个人仅拥有使用权,不拥有 房屋产权。
统一规划建设
住房建设主要由政府或单位统一规划建设,以满足职工和居民的基 本住房需求。
改革开放后的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商品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推行住房商品化改革 ,逐步将住房纳入市场经济体系,允许个人 购买商品房。
产权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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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
要点一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要点二
加强住房规划管理
政府将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 善土地征收、出让、转让等制度,优 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政府将加强住房规划管理,合理规划 城市和区域的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 局,提高住房利用效率。
要点三
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政府将积极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 善房地产税收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
中国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
04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效果 分析
商品住房市场的发展与变化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房价波动明显
多元化住房供应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 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国商品住 房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为居 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
随着改革的深入,房屋产权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包 括个人所有、单位所有、国家和集体所有等。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成为住房制度改革 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来 源。
近期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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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 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土地供给,促进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房地产基本制度1.房屋权属房屋权属是指房屋的所属权和使用权。
在我国,房屋权属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房屋权属的来源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继承•赠与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2.房屋登记制度房屋登记制度是指通过规约制度和登记制度,将房屋权属方面的权利、义务及事实予以明确、确定的制度。
在我国,房屋登记制度分别由两个主要部门完成: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国土资源分局。
房地产管理机关主要负责规范房产中介的管理和工作方式,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国土资源分局则主要负责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进行登记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政策1.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简称房税,是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征收的税收。
我国对房地产税的政策实行了“试点先行”的方式,目前正在深圳、上海、重庆、南京、成都等地进行试点。
2.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是指严格限制购房人的购房资格,主要是针对投机、炒房等行为。
限购政策的细节和办法则因各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
3.限贷政策限贷政策是指限制购房人的贷款额度,主要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涨而制定的。
和限购政策一样,限贷政策的具体执行细节也因各地不同而有所不同。
4.存量房交易税存量房交易税是指按照存量房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征收的税收。
根据国家要求,各地制定不同标准的存量房交易税率,并在税率的基础上,对房屋交易双方进行收费。
5.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政策旨在通过降低房贷利率,缓解购房者的购房压力。
在2018年,国家银行将优惠贷款的补贴升级为设立中长期贷款额度,以实现稳定房贷利率的目的。
6.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是指针对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屋等对象所采取的政策。
在我国,通过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制度,来实现住房保障。
结语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解决住房问题,国家不断制定和完善房地产基本制度和政策。
不动产规章制度
不动产规章制度不动产规章制度是指对不动产的管理、使用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房屋等无形财产,是人们生活中所必需的重要资产。
为了保障不动产的管理和使用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下面将对不动产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不动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土地规划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和房屋管理制度等。
土地规划制度是指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区域规划等方面的制度,旨在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确认和保护的制度,可以确保土地权属的明晰和权益的合法性。
房屋管理制度是指对房屋的购买、销售、租赁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以维护房屋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次,不动产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方面的制度。
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权益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和转让,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出租土地使用权,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需要通过土地登记、抵押合同等程序来实施。
此外,不动产规章制度还规定了不动产的遗产继承和纳税等相关事项。
不动产遗产继承制度是指对不动产遗产的继承程序和继承人权益等进行规定,以确保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不动产纳税制度是指对不动产进行税收管理的制度,包括对不动产的交易、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方面的税收规定。
最后,不动产规章制度还规定了不动产的建设、维护和保护等方面的制度。
不动产建设制度是指对房屋等不动产的建设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不动产维护制度是指对不动产的维护、修缮等方面进行规定,保障不动产的正常使用。
不动产保护制度是指对不动产的保护、修复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保护不动产的自然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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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事项,发放登记证明。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
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 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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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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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2)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屋征收 )
(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收回。两种情况: 一是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 二是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 开发和利用土地
(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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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制度
1.我国住房制度: 包括城镇住房制度和农村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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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制度
6.预告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 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 应当不予办理。
24
三、房屋登记制度
34
四、物业管理
6.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
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 造。 维修资金的归集: ❖ 商品房销售:购房者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 。 ❖ 公房出售: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双向缴交。 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该部 分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资金属售房单位 所有。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属全体业主 共同所有
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 ❖ ③乡(镇)农民集体:乡(镇)农村集体组织
3
一、土地制度
2.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4个制度)
(一)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 国有土地 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 使用集体土地 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他项权利 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4.初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
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 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 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 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 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 属证书。
❖ 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使 用、占有、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出租 、抵押
❖ 只有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 ❖ 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
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限期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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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7.房改售房权属登记
(1)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经登记核 实后,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产别为“私产”,注记 :“房改出售的成本价房,总价款:××元”
(2)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经登记核实后 ,也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产别为“私产(部分产权 )”,注记:“房改出售的标准价房,总价款:××元 ,售房单位××××,产权比例为××(个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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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制度
5.转移登记: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二)互换; (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 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 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一、土地制度
(二)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除了国家核准的划拨土地以外,凡新增土地
和原使用的土地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进行市场 交易等,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
(三)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
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四)国家实行耕地保护制度
5
一、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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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制度
8.不予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
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 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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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管理
1、概念: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 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住房 制度`房屋登记制度及物业
2
一、土地制度
1.土地所有制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
表国家行使。 ❖ 集体所有:农民集体的范围有下列3种: ❖ ①村农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 ②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村
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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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管理
4.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 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 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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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管理
5.收费:
❖ 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 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 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 同中约定。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0
四、物业管理
3.选聘:物业管理的委托方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公房出售单位和业主大会三类主体。
❖ 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 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 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
住房分配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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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登记制度
1.综述: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
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 以记载的行为。
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 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 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 办理。(属地管理原则 )
❖ 农村住房制度:自建、自住、住房私有
❖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 三个阶段:80-91 试点探索
92-02 全面推进 出售公房、租金改革、住房公积金、货币化分配
03以来 深化改革 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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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制度
2. 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住房供应政策: 商品住房(包括双限房)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 政策性住房: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房 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未经许可不得进 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 ,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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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下列建设用地可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 ❖ ❖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建设单位申请征地不得化整为零
▪ 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临时用地超过批准的时间,可.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只有三种情况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 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
▪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及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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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7.土地使用权收回
(1)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收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土地使用
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 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 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
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 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 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 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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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
3.征收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
征收土地批准权限: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 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 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其他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 备案。
6
一、土地制度
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安置、补偿和补助 ▪ 征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 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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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从事物
业管理服务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 独立的法人资格。 ❖ 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
级、二级、三级 ❖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主要包括包干制和酬 金制两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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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管理
❖ 特别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 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