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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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 1 -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 2 -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最新住房公积金条例_条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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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住房公积金条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对每个城镇职工都是非常重要的。

20xx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你有了解过吗?还不知道的话就赶紧看看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xx年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欢迎阅读!20xx年最新住房公积金条例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均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离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2、四种情况下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3、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个自行缴纳公积金:在目前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上班的职工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送审稿首次提出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自行缴纳公积金。

“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4、缴存金“限高保低”:住房公积金缴纳基础参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5、缩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机关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证明,送审稿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8、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将受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应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下面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缴纳对象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包括所有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将职工的工资、奖金等个人所得的一定比例缴存进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比例和基数按照国家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至12%之间。

缴存基数一般是职工的月工资和福利津贴等。

三、缴存期限和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期限一般为职工开始工作的时候起至退休、解聘或辞职的时候止。

缴存的方式一般为按月缴存,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前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划拨到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财务部门申办,职工也可自愿将其它银行账户转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查询和管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住房贷款、租房补贴、住房改造、购买住房等。

职工在购房、购房贷款还款、租房、住房改造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相应的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的继承和转移职工在退休或者辞职的时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继续保留,也可以选择进行转移。

如果选择继续保留,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利息。

如果选择转移,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

总之,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和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而制定的。

通过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存比例与基数、缴存期限和计算方式、账户管理和使用、继承和转移等方面,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和公平使用。

同时,合理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政策解释问答

政策解释问答

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政策解释问答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是哪些人?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我县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5%—12%。

根据黄金委【2015】2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补贴上限为1587元,下限为180元。

4、本人由本地调往其他地方工作,如何办理转移手续?凭本人工作调令原件和身份证到我办事大厅办理转移手续。

5、别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作为担保人把公积金存折进行封存抵押,在什么情况下我的账户才能解冻?当借款人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解冻,否则不能提前解冻。

6、我想问问,我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有利息吗?是怎么计算的?根据银传【1999】45号文件及建办金管【2005】18号文件精神,当年归集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7、我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问目前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贷款年限为1-5年的,年利率为3.75%;贷款年限为6-25年,年利率为4.25%。

这里注意的是二套房利率要上浮10%。

8、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已经在本地购买了商品房,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听说有连续缴交公积金时间的限制,那是多长时间呢?为降低缴存职工的贷款门槛,极大增加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受惠群体,根据黄金委【2015】1号文件精神,对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免税标准

住房公积金免税标准

住房公积金免税标准
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

而近年来,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讨论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那么,究竟住房公积金的免税标准是怎样的呢?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享受免税政策。

具体来说,如果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房或者还贷款,那么可以在一定额度内享受免税政策。

这意味着,一部分职工可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来减轻自己的负担,从而更好地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

其次,关于住房公积金免税标准的具体额度也是需要了解的。

根据国家政策,职工购买首套房或者还贷款时,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的一部分用于免税。

具体来说,每年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免税,这一额度是根据当地的房价水平和职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因此,职工在享受免税政策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进行申报,以确保自己能够合理地享受免税政策。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并非所有地区都能够享受。

因为不同地区的房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各地对于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的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

因此,职工在享受免税政策时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免税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能够帮助职工减轻负担,改善居住条件。

但是,在享受免税政策时,职工需要了解政策规定,确保自己能够合理地享受政策。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险一金的工作有哪些

五险一金的工作有哪些

五险一金的工作有哪些五险一金是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对职工进行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些福利政策对于职工来说非常重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那么,五险一金的工作都包括哪些呢?首先,养老保险是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工作期间,职工每个月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领取养老金,享受晚年生活。

其次,医疗保险是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在患病就医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这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障。

再次,失业保险是对因下岗、失业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失业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此外,工伤保险是对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政策,得到相应的治疗和补偿。

最后,生育保险是对职工生育子女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生育子女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减轻生育的经济压力。

除了五险之外,还有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这笔钱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己的住房,对于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有着积极的作用。

总的来说,五险一金的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些福利政策的实施,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五险一金的工作,是国家对职工进行社会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对职工权益的有效保障。

希望各个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国家设立并管理的一种针对职工个人住房需求的公共福利制度,通过职工个人和单位的共同缴纳,为职工提供住房贷款、租赁补贴和住房改造等相关福利。

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本文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其运作机制和相关福利。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应缴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住房公积金。

具体比例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为工资总额的8%至12%。

在某些地区,单位还需额外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提供更好的住房公积金福利。

职工个人和单位需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以确保享受相关福利。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使用公积金积累。

主要条件包括:1. 在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的情况下,有职工身份并缴存住房公积金;2. 在城市购买自住房或者向银行贷款购房;3. 按照规定年限在缴存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4.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最常见的使用方式之一,为职工提供购房资金支持。

下面是贷款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1. 基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享受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2. 商业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基本贷款额度内无法满足购房需求时,职工可选择商业贷款结合公积金贷款,以填补资金缺口;3. 二次购房贷款: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4. 购房补贴政策:针对一些地区和特定群体,还有购房补贴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

四、住房公积金租赁补贴政策除了购房支持外,住房公积金还提供租赁补贴政策,以帮助没有购房需求或暂时无力购房的职工提供住房保障。

租赁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1.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租金补贴,减轻租房压力;2. 补贴标准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政策而定,一般与当地租金水平相关;3. 职工需在规定范围内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才能享受补贴。

住房公积金补贴

住房公积金补贴

住房公积金补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难题,国家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本文将详细论述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和意义住房公积金是指由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的资金支持。

住房是人们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积蓄和补贴机制,对于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难题以及提高其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内涵和目标1. 补贴对象和条件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对象主要是那些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补贴政策。

2. 补贴内容和额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住房贷款利息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

补贴的额度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旨在满足特定人群的住房需求。

3. 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具体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可以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三、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稳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1.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础,通过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可以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2. 促进经济发展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刺激住房市场的发展,推动相关产业的繁荣,进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3. 稳定社会秩序住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矛盾的焦点,通过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居民的住房压力,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

四、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问题与建议1. 补贴政策的透明化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应该更加透明化,让广大市民能够更加了解和掌握自己享受补贴的具体条件和额度。

2020-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20-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20-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6-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和职工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个人住房资金。

前款所称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所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条【缴存范围】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第四条【资金权属及运作】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本条例规定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运作。

第五条【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提取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存贷利率】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随基准利率调整,具体利率水平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征求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政策制定及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管委会设置】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为:(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二)无单位职工。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

第六条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第七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单位、职工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明确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等事项。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九条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支付房租;(四)离休、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出境定居;(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提取申请,并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三)支付房租;(四)维修自住住房;(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为职工提供住房贷款服务。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三)有稳定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合法的住房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一、提取条件1.职工退休: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公积金余额。

2.购买自建房:职工购买自建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3.租房:在城市求职或工作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平均月租金的50%。

4.公租房保障: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租房保障金。

提取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规定。

5.大病医疗:职工罹患大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根据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二、提取额度1.普通公积金提取:职工可以根据所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进行提取。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2.特殊公积金提取: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提取额度。

如退休人员提取额度为个人公积金余额,购房和租房提取额度有相应的规定。

三、提取方式2.贷款方式:职工可以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提取的公积金作为贷款抵押或做为还款。

贷款方式需要满足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提取申请流程1.职工需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选择提取现金或办理贷款,并按照所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

4.提取完成后,职工需要及时递交相关的还款或使用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1.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职工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免影响提取的办理进程。

3.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职工需要及时使用或还款,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需要符合规定的金额要求,否则将无法提取或提取额度受限。

总结起来,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额度和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职工在提取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灵活就业⼈员缴存住房公积⾦政策是怎样的灵活就业⼈员缴存住房公积⾦政策来啦!下⾯⼩编为你详细介绍⼀下。

包括⽆雇⼯的个体⼯商户和⾃由职业者。

⽆雇⼯的个体⼯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独⽴个体经营者。

⾃由职业者,是指不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劳动合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灵活就业⼈员缴存住房公积⾦政策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包括⽆雇⼯的个体⼯商户和⾃由职业者。

1、⽆雇⼯的个体⼯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独⽴个体经营者。

2、⾃由职业者,是指不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劳动合同关系,独⽴从事某种职业,以⾃⼰创造的成果或掌握的技能技术,采取转让或提供服务的⽅式获取合法收⼊的⼈员。

(⼆)灵活就业⼈员缴存住房公积⾦的对象:已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辖区内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的⽆雇⼯的个体⼯商户、⾃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员均可⾃愿缴存住房公积⾦,并享有《住房公积⾦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的各项权利。

(三)灵活就业⼈员住房公积⾦缴存的使⽤原则:⾃愿缴存、专户管理、利益对等、风险评估。

(四)灵活就业⼈员办理住房公积⾦开户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本⼈⾝份证、户⼝薄或户籍证明;2、⾮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3、中国⼈民银⾏出具的《个⼈信⽤报告》;4、管理中⼼《灵活就业⼈员缴存登记申请表》。

⼿续齐全的,业务受理⼈员应当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登记的决定。

需核查信息的,应当⾃受理申请之⽇起3⽇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五)灵活就业⼈员住房公积⾦⽉缴存额如何计算:⽉缴存基数乘以缴存⽐例。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平均⼯资的60%,不得⾼于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平均⼯资的3倍。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次,中途不得变更。

灵活就业⼈员缴存⽐例为18%。

(六)灵活就业⼈员如何提取账户内的公积⾦:缴存⼈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的继承⼈、受遗赠⼈可持提取证明材料提取其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也⽆受遗赠⼈的,缴存⼈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住房公积⾦的增值收益。

《条例》规定了哪些情形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条例》规定了哪些情形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基于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发生住房消费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包括以下(一)、(五)、(六)项;另一类是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相应地就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以下(二)、(三)、(四)项。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项所说的“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1、购买。

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

2、建造。

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3、翻建。

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4、大修。

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购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休、退体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由于事故、灾祸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证明文件),职工无法继续工作,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特殊情况可以提取。

要注意两点:一是,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是部分丧失;二是必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户口迁至外地或者出境定居的;如果职工只是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或者出国进修、学习等而非定居,都不符合本条规定,不得提取。

职工户口在南通市区和六(县)市及六(县)市之间相互迁移不属于提取的范围,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手续。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只有购房贷款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如果是建房、大修住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我市规定为10%)的。

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以上的部分。

依照上述(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适用人群明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适用人群明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适用人群明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在购买住房、建设住房、租赁住房等个人住房资金需求中,通过公积金账户中的积存资金进行贷款的一种方式。

作为一种低利率、灵活性较强的贷款形式,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广泛。

本文将明确适用于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职工群体公积金贷款适用于正式职工,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研院所人员等。

这些职工在工作期间按规定将工资的一部分缴存到公积金账户中,形成年度余额。

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他们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满足购房或建房的需求。

在职工群体中,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

例如,对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通常要求连续一定年限的缴存,并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年龄、婚姻状况等要求。

此外,对于职工家属也有相关的政策,可以通过相关政策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方式申请贷款。

二、个体工商户除了正式职工外,一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些个体工商户可以是独立经营的个人,也可以是合伙经营的企业。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连续经营一定年限、缴存公积金等。

个体工商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相关的经营证照和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评估。

三、城乡居民除了职工群体和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住房需求,公积金贷款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政策规定。

例如,在购买二手房或租赁住房方面,公积金贷款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适用于更多的城乡居民。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存在差异。

具体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进行申请。

四、其他特殊群体除了上述的职工群体、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还有一些特殊群体也可适用公积金贷款。

例如,部分大学生就业创业贷款政策中,公积金贷款也可以作为资金来源之一。

此外,对于因灾、因病、因婚、因丧等特殊情况下的公积金贷款,也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匡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了本《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二、公积金缴存对象1. 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3. 个人独资企业主;4. 无业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等。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1. 基本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2. 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

四、公积金提取条件1. 购买首套自住房: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2. 偿还住房贷款: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3. 大病医疗: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费用;4. 退休或者失业:职工退休或者失业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生活保障。

五、公积金账户管理1. 职工公积金账户由单位开立并管理,单位需定期向职工提供公积金缴存明细;2. 职工可通过手机APP或者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明细;3. 职工可在异地就业时,将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

六、公积金使用监管1. 公积金使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疗费用发票等;2. 公积金使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保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3. 对于违规使用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公积金账户维护1. 职工需定期缴存公积金,确保账户余额充足;2. 职工更换单位后,需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3. 职工退休或者失业后,可选择继续缴存或者提取公积金。

八、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将处以罚款,并责令补缴;2. 对于虚报职工工资、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销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1. 职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和投诉;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在中国大陆地区一般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并非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

就住房公积金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同工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

首先,合同工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

其次,合同工的工资收入需要符合当地规定的最低缴存基数标准,才能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合同工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方可申请缴存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总之,合同工是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

具体的政策和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确定,建议合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工伤还交住房公积金吗

工伤还交住房公积金吗

工伤还交住房公积金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工伤职工的权益工伤职工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与本人的职业病或者与工作关联的意外事故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损伤、身体或者机体的功能障碍、残疾、疾病和死亡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住房公积金的定义与目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为职工提供住房服务的强制性储蓄,旨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补贴购房、租房以及还贷款的支出。

三、工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依然保留其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即工伤职工可以继续按照正常缴纳比例,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中。

四、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与意义1. 保障工伤职工的住房权益。

工伤职工因为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或机体的损伤,可能需要更好的住房条件来适应康复治疗和生活。

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工伤职工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或支付贷款的资金支持,保障其住房权益。

2. 维持工伤职工家庭经济收入稳定。

工伤职工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长期休工或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其家庭度过难关。

3. 保障工伤职工的退休生活。

工伤职工退休后,由于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损伤,退休金可能不足以应对日常生活和医疗支出。

住房公积金存款可以作为退休后的经济支持,保障工伤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总之,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住房权益、维持其及其家庭经济收入稳定以及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对工伤职工的一种福利和支持,体现了国家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和照顾。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合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工也是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

但是具体的享受条件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具体分析。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雇主和合同工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款,包括缴纳比例、缴纳基数、缴纳方式等。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保合同工在合同期间能够合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情况,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中包含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款,并且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客户在合同起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我也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完善和合规。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有哪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1993年建立以来,经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基本规范,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效率逐步提高,有效地支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内容是什么?大家都知道的是现代如果劳动者入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须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这个五险一金已经当中就包括住房公积金,这个可以帮助大家购买房屋的时候提取出来。

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内容是什么?一、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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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摘要: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

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

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

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

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

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

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告诉大家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带大家看一下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应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经常会听到某些单位这样一种声音,“住房公积金不同于社保,社保是必须强制交纳的;但公积金不是,其仅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单位可以给员工缴,也可不缴”。

这些单位的这种说法对吗,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不是强制缴纳的?单位的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那么,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又该如何维权?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2)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贷款说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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