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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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 3月
大岭中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
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陕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2 年9 月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措施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总结。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陕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0 年9 月
大岭中学残疾儿童教学计划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始终给予他们温暖和关爱,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61号令发布《残疾人教育条例》。2008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部署。4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对广大残疾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福音,既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三、具体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爱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对贫困儿童的救助面,形成一个扶贫济困、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摸清未入学残疾儿童名单。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保证当地学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3、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以主人翁精神主动交流、沟通,了解情况,狠抓落实,切实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发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尤其是残疾儿童教育工作中去,真正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5、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质量。让他们接受更好环境教育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