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价准则-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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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标准

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标准

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标准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

一般项目应包括: 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载荷限制装置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2)该额定值的110%时, 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 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3)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 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并应灵敏可靠;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 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 并应灵敏可靠;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 并应灵敏可靠;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 并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 并应符合规范要求;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 并应符合规范要求;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 并应灵敏可靠;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 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 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 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月,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6月,起草组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起草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对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2月形成了报批稿,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6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 S G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月,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6月,起草组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方法探讨

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方法探讨

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方法探讨摘要:塔式起重机具有起升高度高、工作幅度大、易拆装等特点,在民用建筑和工业建设等领域中应用广泛。

由于塔式起重机在作业中受到频繁的交变应力,导致钢结构容易发生疲劳;而一旦出现母材开裂、变形、弯曲等,其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会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随之增加。

据统计,随着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率增多,塔式起重机的故障率逐年上升,重大事故也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

基于此,对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方法进行研究,仅供参考。

关键词: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引言起重机械投入使用之后,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零部件常会出现磨损、裂纹等形式的损伤,金属结构也常会出现腐蚀、变形、裂纹、失稳等缺陷,这些损伤或缺陷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设备的失效(故障)甚至事故的发生。

1安全评估准则及评定因素划分制定可靠的安全评估准则是对在役老旧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

本文主要基于现场实测、模型分析结果和专家经验,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技术,制定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准则。

通过评估确定起重机的重点巡检部位和巡检周期,提出起重机使用建议、维护建议和检验评估建议。

整机安全性能分为作业环境和外观、主要零部件、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整机金属结构5个评价部类,每个部类由若干个检验单项组成,每个单项根据相关标准,由若干条评定要素构成。

检验单项或要素的内容包含且不局限于现行检规要求,还参照了众多国标及行业标准。

起重机本体各检验单项由该项目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生产损失、安全影响、事故的发生概率等级以及整改成本等评定因素按矩阵图法得出整改优先等级。

2安全评估的现状及指导意义起重机是隐藏危险因素最多,发生事故几率最大,事故后果最严重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之一。

起重机事故涉及的死亡人数,在所有特种设备事故中死亡人数居首位。

因此,加强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事故预防、科学管理刻不容缓。

风险评估是事故预防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役尤其是超期服役的起重设备而言。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二次修订版2011年1月1日执行)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二次修订版2011年1月1日执行)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Regulation for Perio dicity Inspection of Lifting Appliances (二次修订版2011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8月7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7前言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草案。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俞中建梅水麟李鸣吴峰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江苏省无锡市特种设备检验分院孙小伟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李松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丁家宝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郭鹏伟翟让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杨清泉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杨春平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凌忠社郑州铁路局特检所雷庆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7目录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1)附件A 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6) 附件B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不适用于叉车)...............(8) 附件 C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22) 附件D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报告 (2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精选全文完整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试题一、单选题1、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的应进行安全评估: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年;施工升降机SC型出厂年限超过年。

()A.15,10B.10,8C.15,8D.8,102、塔式起重机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年,应进行安全评估。

()A.8B.10C.15D.123、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年,应进行安全评估。

()A.10B.12C.15D.204、塔式起重机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为年。

()A.1B.2C.3D.55、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不含1250KNm)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为年。

()A.1B.2C.3D.56、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的应进行安全评估:施工升降机SS型出厂年限超过年。

()A.5B.8C.10D.157、施工升降机SS型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为年。

()A.1B.2C.3D.58、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应符合下列规定:塔式起重机630KNm 以下(不含63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为年;施工升降机SC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为年。

()A.2,2B.2,1 C1,3 D.1,29、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重要结构构件因锈蚀引起的壁厚减薄,当减薄量达到原壁厚时,应判为不合格;经计算或应力测试,对重要结构构件的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应力的时,应判为不合格。

()A.10%,10%B.15%,10% C10%,15% D.15%,15%10、对超过设计规定相应载荷状态允许工作循环次数的建筑起重机械,应作处理。

()A.合格B.不合格C.报废D.停止使用11、应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报告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设备产权单位D.使用单位12、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塔身基础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于处,其他塔身节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节检测不得少于处;()A.2,2B.2,1 C1,2 D.1,113、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臂架节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70%,且必须包括中间的节,每节臂架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于处;()A.2,2B.2,1C.1,2D.1,114、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平衡臂连接处抽检不得少于处;()A.2B. 1C. 20%D.70%15、塔式起重机结构件裂纹检测,检测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处;塔身基础节主弦杆连接焊缝、塔身加强节或特殊节主弦杆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处;()A.2,2B.2,1 C1,2 D.1,116、塔式起重机结构件变形检测,塔身节应全数目检查,对发现可疑部位应进行全数检测;对目测未见异常的塔身节,随机抽查不得少于节;每节测量不得少于根主弦杆的直线度,并应测量每节的对角线偏差;()A.2,3B.3,1 C2,3 D.3,217、施工升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抽检标准节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每节检测不得少于处;()A.20%,2B.10%,1 C10%,2 D.20%,118、施工升降机结构件裂纹检测,抽检标准节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每节检测不得少于处;()A.20%,2B.20%,1 C10%,2 D.10%,119、施工升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每只吊笼立柱、顶梁抽检各不得少于处,底梁抽检不得少于处;()A.1,2B.1,1 C2,2 D.2,120、施工升降机结构件裂纹检测,每只吊笼立柱、顶梁抽检各不得少于处,底梁抽检不得少于处;()A.1,2B.1,1C.2,2D.2,121、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导轨面结构件的锈蚀与磨损检查判为合格;()A.△≤25%B. △≥25%C. △<25%D.△>25%22、施工升降机的齿轮根部出现裂纹的,该结构件判为()A.合格B.不合格C.不能使用D.可以使用二、多选题1、建筑机械安全评估应采取下列方法:(ABCDE )A.目测B.影像记录C.厚度测量D.直线度等形位偏差测量E.载荷试验2、建筑机械当重要构件外观有明显缺陷或凝问,需要作进一步评估检测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无损检测方法:(ADE )A.磁粉检测B.目测C.厚度测量D.超声检测E.射线照相检测3、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应包括下列哪些部位(ABDE)A.起重臂主弦杆B.塔身节主弦杆C. 塔身节次弦杆D. 塔帽根部及顶部连接拉杆座E.平衡臂连接处4、施工升降机的重要结构件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BCDE )A.导轨架B.吊笼C.天轮架D.底架E.附着装置5、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评估应以等为主要内容。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__TSG_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__TSG_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前言2004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起草意向,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起草组,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草案。

2004年11月,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4年11月22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凼[2004]6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武汉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5年3月,特利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特种设备局对报批稿多次、广泛的征求各方面意见。

2006年6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人员和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当高速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项目,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管理,规范监督检验行为,保证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制造监检),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的制造过程,在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验证。

制造监检不能代替制造单位的自检。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编者按:2008年8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10年12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公告,2010年第141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第1号修改单”~批准对《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修改~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现将规则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考。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条本规则的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的安装(包括新装、移装)、改造、重大修理(以下统称施工) 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是指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
2016年3月23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前言
2008 年 8 月 7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
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2012 年 12 月,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监督检验规则
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验 g 新制造的冶金桥式起重机应当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检 q. 第四条 门式起重机中的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 i 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特指卸船机)如果采取整机滚装形式出厂,不实施 督 s 安装监检,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要求实施使用前的首次检 监 aq 验。 . 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指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下同), 量 ww 在现场分段组装焊接时,其过程纳入安装监检。 质 w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在安装监检结束后,塔式起重机的爬升和施工升降机 家 / 的加节作业过程不实施安装监检,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其作业的操作规程,保证作业 :/ 安全和使用安全性能。 国 p 第五条 需要在使用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样机安装前,施工单位应 tt 当向使用地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并且向检验机构申请 h安装监检。样机型式试验与安装监检过程中的性能试验可以同时进行,数据共享。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5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5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51-201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for Lifting Appliance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5年月日目录1总则 (1)1.1目的1.2 起重机械含义1.3 适用范围1.4 基本要求1.5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1.6 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1.7 引用标准1.8 监督管理1.9 信息管理2设计 (2)2.1 基本要求2.2 设计文件2.3 金属结构2.4 主要机构及主要零部件2.5 电气与控制2.6 液压和气动系统2.7 安全保护及安全监控装置2.8 特殊要求起重机3制造和改造 (29)3.1 一般要求3.2 自行检验3.3 出厂资料和文件3.4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3.5 标牌3.6 材料3.7 制造工艺3.8 金属结构焊接4安装和修理 (32)4.1 一般要求4.2 安装4.3 修理4.4 自行检查4.5 安全技术档案5使用管理 (37)5.1 一般要求5.2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5.3 安全管理制度5.4 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5.5 安全技术档案5.6 异常情况处置5.7 报停和重新启用5.7 应急救援和报告5.9 报废6销售和出租 (43)6.1 销售6.2 出租7检验 (43)7.1 通用要求7.2 型式试验7.3 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7.4 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7.5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7.6 检验结果申诉8附则 (142)5.1 解释权限5.2 施行时间附件A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143)附件B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规格说明 (161)附件C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范围 (162)附件D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约请单 (163)附件E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抽样及管理要求 (164)附件F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备忘录 (167)附件G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68)附件H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182)附件J 型式试验结果网上信息公告表 (184)附件K 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 (185)附件L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项目表 (186)附件M 起重机械施工监督检验申报单 (196)附件N 起重机械施工监督检验申报反馈单 (197)附件P 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联络单 (198)附件Q 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199)附件R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200)附件S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201)附件T 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 (212)附件U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报单 (213)附件V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报反馈单 (214)附件W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 (215)附件X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检验报告 (21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51-201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 总则1.1目的为了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节能降耗,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之欧阳美创编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之欧阳美创编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月,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6月,起草组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起草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对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2月形成了报批稿,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6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 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月,起草组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5月,起草组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省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 月,起草组在省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5 月,起草组在省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首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首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首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一等奖(4项)二等奖(12项)序号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1 工业锅炉能效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研究 管坚、张建荣、冷浩、何心良、宋吉民、王俊、范北岩、齐国利、刘明、杨麟、于在海、于惠君、王林、白丽丽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2 加工高酸原油石化装置腐蚀评价与检测方法研究及工程应用 吕运容、范志超、梁春雷、陈志平、陈进、朱攻、秦宗川、高俊峰、顾望平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3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战略研究 戚月娣、谢铁军、宋继鸿、寿比南、石家骏、钱剑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4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 万力、徐格宁、顾迪民、须雷、姚振南、王福绵、赵春晖、陶天华、徐克晋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序号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1 承压设备基于风险的危险源识别与分级评价方法及应用 王辉、周亮、程四祥、高亮、杨瑞平、陈炜、陈彦泽、蒋金玉、周斌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中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2 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燃烧及传热与能耗规律研究 严祯荣、曹志明、杨茉、高子瑜、罗晓明、王镇、张建文、林宗虎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3 大型游乐设施关键部件损伤的弱磁检测技术研究 胡斌、吴彦、沈功田、高炯、高广兴、李运涛、吴占稳、张勇、俞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所 4 计算机射线照相(CR)技术研究 强天鹏、王军、郑凯、许建芹、李政林、徐晓丹、俞燕萍、徐忠、马向东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扬州分院5 基于超声导波和全波列特征成像理论的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张春雷、钟飞、杜好阳、马庆增、钟万里、林介东、杨坚、李顺华、黄建冲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6基于网络的埋地燃气管道无线传输与分析处理技术及软件 侯旭东、王丽娜、沈功田、秦先勇、刘时风、安克健、马建宇、赵龙、付坤、耿会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声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三等奖(24项)序号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1 碱回收锅炉安全性能综合检验技术研究 汪立新、唐杰、邝平健、李以善、许洋、戴家辉、张明贤、柳长磊、盖红德、赵昆、黄克帅、郭雷、何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 国家气瓶阀门型式试验装备和检测技术系统整体研究开发和应用罗晓明、徐维普、李前、李昱、袁奕雯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3 国内外气瓶标准法规比较手册 戚月娣、黄强华、胡军、孙黎、张辉、汤晓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4 电站锅炉受热面寿命预测与风险管理技术研究 李越胜、郑炯、邱燕飞、李树学、鲍俊涛、朱利洪、杨景标、张启礼、董智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5 安全阀在线检验新技术与新设备 费宏伟、朱海清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江南大学机械学院6 乙烯装置基于风险的检验导则研究与技术应用 林树青、谢国山、王辉、王光、戴澄、贾国栋、周裕峰、杜晨阳、李翔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7安全阀型式试验系统(装置)谢常欢、吴继权、孙琦、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波7 电梯抗电磁干扰性能研究 辛军、赵伯锐、陈克、雷闽、潘锋、李文春、李宏雷、邱志梅、卞佳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8 四川5.12地震中电梯技术状电梯抗震技术分析研究 沈钢、卜四清、罗志群、杨辉、戴凤俊、佘昆、李桂平、侯永捷、李向东、刘学敏、姜国峰、李宁、张科、孙立新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秦皇岛开发区前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 起重机械节能的设计技术研究 李向东、原徐成、李东波、范元勋、童一飞、帅飞、周超、陈序、曾汉生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理工大学 10 大型游乐设施动力学仿真技术研究 沈勇、梁朝虎、鄂立军、章光、邢巨元、刘卫国、谢成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11 电梯重要安全部件-渐进式安全钳摩擦磨损影响因素的研究梁广炽、丘彬、徐金锁、张居光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1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尤建阳、崔振元、陶天华、王中平、王福绵、路建湖、孙伟民、侯振亚、马薇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的开发青延、丁二喜、程静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复合材料气瓶标准研究胡军、赵云峰、韩冰、黄强华、张保国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9汽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气瓶标准研究胡军、黄强华、韩冰、张保国、古海波、戴行涛、王艳辉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10GXJN-Z/I/T工业锅炉余热高效回收装置王发贤、徐慎忠、顾建、刘文卜、陈汉明、陈汉军、狄晓东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南通京通石墨设备有限公司11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王骄凌、周英、窦文宇、杨麟、胡月新、梁红、卜小平、顾洁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苏州首诺导热油有限公司12酒精行业沼气、废渣锅炉混烧及循环技术张华民、李士林、刘敬芝、张志斌、杨以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13超声导波快速检测压力管道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张路根、刘伟成、胡智、汤新文、郑冬明、曾毅平、廖志武、付宁凯、陈海鹏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14振动检测技术在压力管道检验中的开发与应用蒲建国、赵云峰、徐忠成、李鸿雁、刘明亮、李刚、王晓钢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15轨行式起重机防风防撞安全装置研究冯月贵、倪大进、任诗波、胡静波、梁秉、胡松明、杨增红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16塔式起重机集群安全作业智能控制系统胥洪流、徐桂芳、温道云、陈峥、蒲宇锋、董浩明、关晓、王艳平、张贞贞、谷曼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17游乐设施安全状态综合评价关键技术研究林伟明、肖原、梁朝虎、张勇、叶建平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18客运索道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方法姚泽华、钱剑雄、沈功田、谭晓红、唐中富、崔学功、苏晓峰、张华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船用电梯动态安全评价、安全检验方法和技术参数验证试验的研究赵祖强、薛季爱、张鹏、沈国平、朱昌明、袁永弟、丁惠嘉、金志祥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德圣米高电梯有限公司20起升机构试验台陶天华、卞叔君、王顺亭、闫献军、行建平、袁方定、顾原、于缤峰、王小平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1电梯实时远程安全监控与智能故障报警系统的研究韩树新、刘松国、李伟忠、吴斌、周东、王文水、孙晓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慧22在用电梯能量消耗研究与节能预测张怀继、庄小雄、徐金锁、丘彬、李灌辉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23安全制动器综合性能试验系统可行性研究孙小伟、百坚毅、谢钊、顾旭波、王松雷、钱晓东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24大型游乐设施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支持系统林伟明、张勇、邢友新、肖原、梁朝虎、王银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边远地区鼓励奖(3项)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1贵州省地方标准《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液化天然气客车》尤刚、胡翔成、刘开贵、李文斌、唐震、许可、张昌云、马祥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超声波成像检测技术在独山子的应用研究赵立凡、李海华、赵久国、唐飞阳亮、朱省初、吴焕利、李敏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压力容器检验所3特种材料(锆及锆复合板、镍基合金)压力容器安全检验技术的研究高云峰、陶志强、金少申云南省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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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2016年11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苏州召开的“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会”(以下简称团体标准苏州会议)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编号:2017023)。

(二)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起重机械属于国家监管的特种设备,随着我国工业、基础设施和物流等行业的迅猛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起重机械保有量216.19万台,居世界第一位。

与此同时,近年来的事故调查统计表明,在八大类特种设备中,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重最高,起重机械安全形势严峻,行业安全监管难度大。

目前,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对起重机械采取的监管手段在市场准入环节有型式试验和鉴定评审,在安装使用环节有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上述手段的实施有效遏制了起重机械事故高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态势。

但是,一方面由于起重机械数量巨大,虽然万台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绝对事故数量未必减少;另一方面随着起重机械不断朝着大型化、高速化的方向发展,一旦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政府和社会对起重机械安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现有的监管手段已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起重机械更加安全的美好愿望。

对在用起重机械开展安全评估是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对此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第三十六条规定:“起重机主梁、端梁、小车架、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产生裂纹时,起重机应当停止使用,只有对裂纹的影响和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进行安全评价确认可以使用,或者更换有裂纹的结构件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应当予以报废”。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14条规定:“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

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GB/T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第19章规定:“起重机械应当按照18.1.3的规定进行检查。

按GB/T 25196.1的规定进行起重机械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

”以上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都从安全管理的不同层面对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提出了要求。

但是,对于具体如何开展安全评估,在操作层面目前还缺少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从安全原理的基本原则出发,基于风险管理的思想,规定了在用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的一般要求、程序和方法、结论和报告,提出了开展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最基本的实施准则,为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后续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指南、评估细则等相关标准或作业指导文件以及具体开展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提供了参考,以期为在用起重机械使用更安全、维护更合理、管理更科学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

(三)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四)主要工作过程根据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苏州会议精神,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省特检院)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交了《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准则》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并于2017年1月25日获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的立项批准(编号:2017023)。

2017年3月1日~3日,标准牵头起草单位江苏省特检院组织各参与单位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标准起草第一次工作会议,正式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全体起草组成员学习了《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标准牵头起草单位江苏省特检院介绍了立项申报书、委托协议相关内容以及国内现有相关标准和科研成果情况,各参与起草单位介绍了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开展情况。

最后,会议确立了标准起草秘书组,明确了各单位联络人,研讨并制定了标准起草工作计划,确定了标准起草框架和工作分工。

根据标准编制工作需要,经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同意,新增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友联数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两家检测设备制造单位作为参与起草单位。

会后,各起草单位按照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的标准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形成了标准草案初稿,由牵头起草单位对标准草案初稿进行了整合并做了部分修改,于2017年6月15日形成了正式的标准草案初稿并发给各参与起草单位。

2017年7月19日~21日,标准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了标准起草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研讨了团体标准草案初稿,提出了修改建议。

会后,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组织部分起草人员反复研讨,决定依据GB/T 15706《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和GB/T 16856《机械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的要求,在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中引入风险管理的思想。

另由于不同类别、品种、型式起重机械评估对象的多样性和不同评估情形、评估需求起重机械的复杂性,决定将安全状况评估标准的制定工作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完成《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准则》,重点解决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等普遍性问题,第二阶段完成《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指南和方法举例》,重点解决各类典型评估对象的具体评估项目及具体评估内容和要求,以及特殊评估项目的评估方法,并给出各类评估方法的示例。

2017年11月20日,起草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和编制说明初稿。

2017年11月28日~29日,标准起草组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了标准起草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研讨了征求意见稿初稿和编制说明初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建议。

同时,起草组针对该标准是否适用于各类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评估研究部署了验证工作。

会后,起草组完成了本标准对6个类型的11台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的适用性验证工作。

其中包括:门座起重机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1台、冶金桥式起重机2台、造船门式起重机2台,架桥机2台,履带起重机1台。

适用性验证完成后,起草组根据验证情况对标准的适用性提出了修改建议。

2017年12月26日~28日,标准起草组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标准起草专家论证会暨第四次工作会议,来自行业内的3名专家对标准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7年12月30日,标准牵头起草单位根据适用性验证和专家的修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初稿和编制说明初稿完成了修改,形成了正式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一)编制原则标准编制的原则是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制,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合理性原则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安全原理相关理论,基于GB/T 15706《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基本理念和GB/T 16856《机械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基本思路,在深入研究、归纳、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的一般要求、程序和方法、结论,本标准在理论层面和法规标准依据上具备合理性。

2. 通用性原则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检验机构)的实际情况,对方法和程序的制定上尽量做到不局限在某一个或几个检验机构的习惯做法,具有较高的通用性。

同时允许采用本标准的检验机构在遵守本标准的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使用单位的需求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发挥一定的能动性。

3. 可操作性原则由于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工作在行业内很多检验机构已经开展了一些实践和尝试,有的已经形成了地方标准,个别类别或品种的起重机械已经出台了相关行业标准,但做法各异,有的甚至差别很大,目前还没有对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达成共识。

本标准在充分尊重安全理论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参照ISO 12100《机械安全》和GB/T 15706规定的做法,借鉴行业内部分成功实践经验,对“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进行了界定,并对所制定的程序和方法反复推敲修改,做到可用、可操作。

4. 简明性原则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工作涉及面广,面对的评估对象、评估需求和评估情形各不相同,仅评估对象而言,既可以是起重机械整机,也可以是起重机械的一个或若干个子系统,或者是零部件,或者是某一个具体的设备缺陷(如裂纹)。

所以,本标准从“准则”层面做了基本规定,力求简洁明了。

根据需要,考虑以后出台配套的具体的安全状况评估指南作为补充。

(二)主要依据1. 系统安全工程的基本原理系统安全工程是以预测和防止事故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安全风险为重点,开发、研究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

海因里希在《事故预防》中指出,事故是一种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而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

“如果人们认为某物的风险是众所周知的,而且根据知识判断对此是可接受的,那么该物就可暂定为安全。

”本标准从系统安全工程基本原理出发,确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评估的基本原则:①安全与风险:安全是指消除不可接受的风险。

安全是相对的,是通过充分降低风险来实现的。

②安全是通过寻找以下因素的最佳平衡来达到的:—理想的绝对安全—产品或过程所满足的要求—使用者的利益(包括成本效应)等。

③风险是危险、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它有两个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已建立的风险等级需要不断地复查,以实现与产品或过程相适应的最低风险,达到最优安全效益。

2. 起重机械的本质安全属性安全原理认为:危险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固有危险性就是先天存在的危险特性,只要有特种设备的在役运行, 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固有危险性。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起重吊钩(或其他吊具)的垂直升降与(或)水平运动,从而实现物料的三维空间位移,完成起重、运输、装卸和安装等作业的机械设备。

从安全技术角度分析,起重机械具有以下工作特点:①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个起升运动、一个或几个水平运动。

②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③一般运行的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面也较大。

④暴露的、活动的零件较多,且常与起重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因而存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⑤作业环境复杂。

⑥起重作业中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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