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学科联盟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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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学科联盟建设管理办法
一、十院医疗集团指导思想:
十院医疗集团是以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为核心,以各加盟医院为成员,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诸方面进行协作的互助组织。是依据国家新一轮医疗卫生改革的精神与要求,为提高各医院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经各成员单位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基础上自愿组建而成的医疗集团。尝试以上海大型公立医院带动周边县市中型及以上的医院共同发展,在带动相应医院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的同时,逐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区域内影响力及引领示范作用。
二、学科联合的主要形式:
在医疗集团总的指导思想下,目前医疗集团内学科合作形式有以下几种:
1、学科托管:涉及到学科资产评估的,托管后总院派驻团队,设法让该学科资产增值。需
要双方医院层面协商。
2、委派执行主任:总院受邀选派专家大人成员医院学科主任,全面提升成员医院学科管理
及学术水平,需要成员医院与总院学科之间协商,结果报总院批准。
3、学科顾问:总院专家受邀担任成员医院学科顾问,协助成员医院学科主任进行管理、人
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带动学术水平为主要目的。需要成员医院与总院学科之间协商,报总院集团办公室和医务处备案即可。
4、学科联盟:集团以学科为单位建立的活动平台,以科主任为联盟主席,以集团内同一学
科医务人员为参与者。鼓励各学科以学术提升为导向,在科室管理、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继续教育等方面互相学习、长期合作,学科联盟是最自由但同时也是最具学术价值的学科合作形式。
5、定期门诊。需要总院学科层面审批同意,报总院集团办公室和医务处备案即可。定期出
门证的专家由集团医院与专家本人签署协议,内容同学科顾问。
三、组织架构:
1、联盟主席是学科联盟名义上的最高首脑,重大事项需要各成员单位科主任共同协商。
2、联盟秘书负责联盟日常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
3、学科联盟活动接受集团办公室指导及考核。
4、联盟主席可以提名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人员,具体由各学科联盟自行商讨决定。
5、十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学科是加入该联盟的当然成员,允许有集团外的单位参加,但要经过一定的考核审批程序。
6、成员可以退出本联盟,但退出后不得再次加入,本学科也不再享受十院医疗集团相关优惠待遇。
四、活动方式:
1、联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科主任工作会议,内容包括前期工作总结及次年的联
盟工作计划。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科联盟学术交流会,每单位均可参与主办。
3、联盟内倡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形式、规模、地点不限。
五、联络形式:
1、秘书长或秘书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科主任及骨干的联系方式,定期联络交流,保持沟通
渠道畅通。希望联盟主席基本认识成员单位的科主任并保持联系,秘书必须与各成员单位的科主任、联络人建立无障碍沟通渠道。
2、联盟组建科主任微信群及联络人微信群,成员单位科主任制指定1名联络人加入微信群,
并应保持群内联动,做到上传下达,及时交流、分享学术和管理经验。长期不参与活动和联络的人,在年度会议上提出批评。
六、转诊会诊:
1、同济十院集团学科联盟内部实行患者定向转诊,转诊前后医生间要保持密切沟通,提供
患者全程优质服务,联盟成员单位患者至总院享有住院、会诊、咨询优先权。
2、联盟成员单位间有纠纷隐患会诊的患者,主管医生间和科主任之间应保持信息沟通,及
时化解纠纷,共同预防和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培训进修:
1、由同济十院集团学科联盟组织的学习班、继教班或其他学术交流,成员单位享受会务费
半价或全免的优惠待遇,交通住宿费自行解决。
2、联盟各成员医院医生、护士到十院集团总医院进修享受优先权,并且进修费享受半价优
待。
八、科研合作:
1、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县各级科研基金的申请,大力支持完成科研计划;
总院将在申请书的修改,文献的查询、文章的发表等方面给予务实地帮助。
2、共同参与国际、国内各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共同发表文章和共享科研成果(专利等)。
九、其他:
同济十院集团学科联盟对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新的挑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经联盟成员科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从而保持每年持续改进。
同济十院医疗集团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