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国务院研究,制定了以下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城市体系,城镇化率达到65%。
基本思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优化城镇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加强城乡融合为核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主要举措和政策措施1. 优化城镇布局制定城市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空间布局。
推动城市群发展,加强中小城市协同发展。
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旅游、文化、生态等特色小镇。
2. 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加强文化建设,打造有吸引力的城市文化品牌。
3. 加强城乡融合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支持农民参与城市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4. 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
加强人才引进政策,促进人才流动和城市发展。
四、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建立城镇化发展相关政策体系,完善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执行。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实施效果。
五、宣传和推广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宣传,提高公众对城镇化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推广新型城镇化成功经验,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和交流。
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增强社会信任和支持。
以上是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希望能够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积极成效,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城镇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
为了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 提高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流和资金流入。
同时,加大对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小城镇的正常运行。
2. 加强小城镇的产业支持政策。
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大型企业和外来投资者进驻小城镇,并鼓励本地企业发展。
同时,培育和支持小城镇特色产业,提高小城镇的经济竞争力。
3. 改善小城镇的生活环境。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小城镇的空气质量和水质。
修建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建设更多的文化设施,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4. 加强小城镇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提高小城镇的教育资源配置,建设更多的学校和教育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加大对小城镇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居民的健康需求。
5. 推进小城镇的城市化进程。
推动小城镇的城市规划和管理,提高城市化水平。
注重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避免城市过分扩张和资源浪费。
总之,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支持政策、生活环境改善、教育医疗保障和城市化进程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可以为小城镇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继续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关键是要注重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小城镇应该打造一个创新的氛围,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鼓励,鼓励创新和创业。
同时,要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到小城镇发展,推动小城镇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首先,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
建设科技园区和孵化器,提供各种创新资源和支持,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帮助。
同时,要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与小城镇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关于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关于我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连接中心城市、辐射新型农村社区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域统筹,把加强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围绕培育小城市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通过政府推动、创新驱动、投资拉动、产业带动和区域联动,加快小城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走特色发展之路,使小城镇建设在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6年,全市建制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新增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新增镇区人口75万人。
即墨市龙泉镇、田横镇,胶州市李哥庄镇、铺集镇,胶南市王台镇、泊里镇,平度市南村镇、新河镇,莱西市姜山镇、南墅镇等10个省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2%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建成区人口达到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3%。
同时选择2个人口数量多、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力争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过15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过5亿元,建成区人口过10万人的小城市,努力把我市小城镇建设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主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约的新载体,成为经济特色鲜明、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良、功能设施完善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进入全国小城镇的先进行列。
县委县政府关于小城镇建设实施办法
关于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载体作用,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市委发【2012】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兰白都市经济圈为契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村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总体水平,形成一批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走在前列,能辐射带动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适中、交通便利、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建制镇和新农村示范村,实行政策倾斜,扩大规模,提高水平,梯次推进,带动周边村镇发展。
尊重客观规律和农民意愿,量力而行,有重点地进行建设。
2.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坚持以交通干线为骨架,以沿路、沿河、沿城为重点,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找准定位,科学确定区域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和小城镇性质、规模与方向。
3.因地制宜,特色兴镇。
根据各自交通条件、产业基础、资源潜力、优势所在,扬长避短,突出地方特色,建成一批交通枢纽型、城郊结合型、产业主导型和商贸流通型等特色小城镇。
4.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一体化。
优化配置劳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推动一、二、三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根据小城镇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红水镇为重点,率先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全市的示范镇、城乡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喜泉镇、草窝滩镇为县区示范镇,率先推进,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干线公路和黄河为轴、建制镇为支点,辐射重点集镇、带动新农村试点村的梯次分布、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争取三年内有2万农民进城。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22•【字号】鄂政发[2005]42号•【施行日期】2005.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05]4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县域经济“一主三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以“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为重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坚持“产业兴镇”的指导原则不动摇,大力提升小城镇功能,改善小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从现实条件出发,突出小城镇发展重点,优化小城镇发展布局。
各县(市、区)应根据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并集中力量抓好2—3个重点镇建设,引导重点镇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城镇规模,努力建成一批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全省突出抓好100个重点镇的建设,并逐步使之成为所属县(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副中心。
到2010年,全省建制镇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镇区人口数量有较大增长,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供水普及率达到90%,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6平方米,污水和垃圾得到处理。
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3篇)
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中心乡的区位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加快与aa市区的互融对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中心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和原则以省市构建ss都市经济圈和建设ss新区为契机,以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为突破口,落实城乡发展规划布局一体化、城乡产业和经济发展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经济社会管理一体化五大任务,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基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建成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新型工业物流主导型小城镇。
1、因地制宜,科学指导。
立足实际,突出乡情特色,提高规划的实际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发展公共事业,完善公用设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3、依靠群众,项目带动。
动员引导村民积极投身小城镇建设,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打造示范带动平台。
二、建设目标根据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产业结构布局,以九合化工建材新型物流园区建设为助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全力打造城市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三产结合的新型工业物流主导型小城镇,形成“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高、三产抓突破、三产并进”的良好格局,推动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共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按照“整体规划、尽快纳入、分步实施、产业升级”的总体思路,全力实施以“道路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土地开发蓄积发展后劲、产业发展助力镇域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三路一道一园一区二中心”建设,通过园区建设和商贸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将中心建成规划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新型城镇。
(一)主要任务1、撤乡建镇工作。
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联系,完成撤乡建镇的批复工作和小城镇建设规划。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21号)
【发布单位】山西省【发布文号】晋政发〔2005〕21号【发布日期】2005-06-30【生效日期】2005-06-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适应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就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学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建设小城镇;提升城镇功能,增强其对周边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生产要素的整合、劳动力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二)基本原则。
要科学发展小城镇,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为指导,布局发展小城镇,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尊重科学,规划先行。
要通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县域城镇体系的布局结构和小城镇的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
――创新机制,重点推进。
要在小城镇建设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小城镇发展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小城镇优先发展,重点推进。
――强化管理,提升功能。
要强化对小城镇的管理,使其高效能运作,发挥其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承载功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规划工作,用科学规划指导小城镇建设(三)加快规划编制进程,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全省小城镇发展规划,统筹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市、县的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各小城镇人民政府要科学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消防等专业规划。
首先,要加快规划编制进程,各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2006年基本完成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2007年基本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并根据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及时编制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发[1999]23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发〔1999〕23号1999年12月8日)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实施以来,全省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完善规划、加快建设、规范管理、健全法规、培养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大批新型小城镇迅速崛起,展示出政治上的凝聚力、经济上的推动力、市场上的辐射力和文化上的渗透力。
积极发展小城镇,对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开拓广阔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快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重大举措。
我省小城镇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快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乡镇企业集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小城镇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加消费,启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思路、目标和重点全省小城镇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08•【文号】发改规划[2016]2125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
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
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得益彰、互为支撑。
发展美丽特色小(城)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夯实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建设美丽特色新型小(城)镇,有机对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坚持创新探索。
创新美丽特色小(城)镇的思路、方法、机制,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防止“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型小城镇之路。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7•【字号】葫政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葫政发〔201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建设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继续实施以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水平,合理有序引导农村人口转移,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城镇人口达到145万人以上,新增城镇人口36万人以上,全市城镇化质量全面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都市核心区建设。
继续加大主城区建设力度,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
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区划,构筑城市发展新格局。
以建设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大城市为目标,推进形成连山、龙港、兴城有效对接的“三位一体”大城区格局,实现城市空间南北拓展、东西优化、整体推进,建设亲海近水的海滨城市。
按照“生态新城区”的发展定位,开展绥中滨海新城建设,积极推进东戴河国际旅游新城整体开发。
实施搬迁改造,调整城区布局结构。
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建设部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小城镇作为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小城镇的健康快速发展,建设部特别发布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与意义小城镇具有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活力较强的特点,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但与此同时,小城镇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资源短缺等问题。
因此,加强小城镇建设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原则1. 综合考虑区域特点: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发展潜力,合理规划小城镇的布局与发展方向。
2. 统筹城乡发展:注重小城镇与农村的紧密结合,推进农村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整治等工作,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3.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建设,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4. 推动创新发展:鼓励小城镇创新创业,培育新兴经济产业,提升小城镇的发展动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1. 规划引领:制定小城镇规划标准,明确小城镇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推动规划与实际相结合。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市化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3. 公共服务提升:加强小城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城市功能。
4. 产业发展支持:扶持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小城镇经济的快速增长。
5.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森林覆盖率提升,建设绿色小城镇。
6. 改革创新推进:改革行政管理机制,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小城镇发展的活力。
四、政策保障1. 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小城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 政策引导: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引导资源向小城镇倾斜。
3. 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适应小城镇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4. 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
建设部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03-8-6 10:05:33 中国建设部网浏览467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小城镇、大战略”和“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战略决策,促进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推动我国向一元化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现就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大变化: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发展由受资源约束转为受资源和需求双重约束;农民的需要由基本满足温饱转向适应进入小康的更高要求。
农业发展进入“新农业经济阶段”,农村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新阶段的农村工作,对小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并强调要“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
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
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进一步明确小城镇建设的任务和要求。
党的十五大以来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从推进城镇化战略的高度明确了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了新时期小城镇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的发展方向和要求。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莱政发[2007]76号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9.10施行日期2007.09.10文号莱政发[2007]76号主题类别村镇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莱政发〔2007〕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小城镇建设势在必行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加快小城镇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小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小城镇建设功能分区不明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规划总体水平不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范围不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配套设施不齐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不到位,镇容镇貌比较差。
加快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市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真正摆到应有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解决好涉及城镇建设、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城镇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小城镇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小城镇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简篇)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我县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小城镇的集聚、辐射功能,逐步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产业聚集、特色鲜明的现代中心城镇,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发展目标到 2016年,小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30%以上。
其中,松果镇达到1.8平方公里,横江镇达到1平方公里;加快道路、供水、电力、电讯、环保、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小城镇载体功能,基础设施投入年均增长15%;小城镇建成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每年增加5%以上,主要街道全部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15%以上;松果镇、横江镇两镇镇区人口分别达到1.6和1万人,其他小城镇达到0.5-0.8万人。
三、发展措施(一)加强小城镇建设规划管理1、将小城镇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统筹乡村发展。
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乡(镇)所在地规划区详细规划,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特色鲜明。
小城镇详细规划要聘请丙级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2016年完成松果、横江镇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余乡(镇)要完成城镇重点地段以及主要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2016年完成其它乡(镇)规划区详细规划的编制。
2、乡(镇)规划区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财政对规划编制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乡(镇)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不得随意更改、调整规划。
(二)建立小城镇土地开发新机制1、不断探索小城镇土地开发新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土地开发的积极性。
小城镇土地开发以乡(镇)为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发。
小城镇土地开发可采取乡(镇)筹措资金自行开发或按土地一级开发模式招商开发,招商开发的可按不超过土地开发净利润60%的比例分配给土地开发企业。
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篇一: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
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一)规划编制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
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苏政发[2000]36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2000年3月20日苏政发〔2000〕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实现我省跨世纪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切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围绕我省城镇化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去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部署,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使全省小城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各地以222个重点中心镇为重点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使一批小城镇经济发展加快,面貌明显改善,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围绕小城镇建设积极进行三项改革,全省在包括222个重点中心镇在内的382个镇进行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盘活存量土地、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和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建设拓宽了路子。
撤并规模偏小乡镇和撤乡设镇工作也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增强了小城镇综合实力,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
小城镇建设的加快,推进了我省城镇化进程。
到1999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34.94%,比上年提高了3.44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发展小城镇,加快城镇化步伐,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聚合,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群众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意义很大。
推进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法
推进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法市委书记来区视察时,提出了把区建设成为“活力新区、实力强区、魅力美区”的发展要求,为我们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当前,要把镇进一步做强做大,就必须按照书记的指示精神,着力打造旅游商贸,加快现代、生态的旅游服务中心镇建设。
按照区《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发展定位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打造文化旅游胜地战略,以大门下迁和市委书记视察镇时提出的“四个打造”为契机,扬优成势,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把镇打造成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现代化旅游服务中心镇。
二、远景规1、高标准规划,提升城镇建设品位。
一是整体战略规划。
聘请知名规划设计院修编镇总体规划。
修编后的集镇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将镇定位为休闲旅游、商贸、餐饮为一体的现代生态旅游服务中心镇。
二是高标准制定分区规划。
完成居住片区、特色商业服务区、行政办公区、旅游中转服务区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划要求把城镇建设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所有城镇建设项目都按照围绕打造旅游服务中心镇做文章,保持城镇建设工作的连续性。
2、倾全镇之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紧紧围绕市“一核、两带、三城、九镇”建设定位,以城镇建设为突破口,始终把提高质量、提高水平置于中心地位,树立“精品意识”,从规划抓起,严把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保证小城镇整体建设的开放性和超前性,突出地方特色,形成“个体建筑工艺品、整体布局一幅画”的小城镇特色景观。
重点做好商贸中心、旅游配套服务基地的建设,提高产业、人口的集聚程度。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文化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特色旅游饮食文化城、演艺中心和停车场建设,创造最适合居住和创业的环境。
3、围绕四个“打造”,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一是打造商贸亮点,实现商贸物流快速增长。
争取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商贸设施,完善商贸服务网络,形成各具特色的商业圈,通过巩固提升零售市场、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加快发展要素市场、逐步取消马路市场、统筹发展城乡市场,以更多地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并以此带动全镇乃至市区商贸业的发展,为商贸活镇、商贸富镇、商贸富民奠定基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3]2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3]21号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势头较好。
一批试点小城镇初具规模,功能不断完善,建成区面积迅速扩大,城镇人口成倍增加,经济快速发展。
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小城镇试点布局不尽合理,数量偏多,重点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没有形成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
为推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目标,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促进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
着力抓好重点镇建设,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实现小城镇建设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动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二、发展重点和目标根据各县(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全省小城镇特别是县政府驻地镇中选择具有较好投资环境,能幅射和带动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县域一、二级中心城镇作为重点小城镇。
2010年前全省抓好500个重点镇的建设(其中“十五”期间200个,“十一五”期间300个)。
三、政策措施各级政府特别是重点镇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川委发[200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经营城市战略的意见》(川委发[2003]5号)的精神,深入研究城镇发展的规律,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创新投融资体制,盘活存量资产,开辟融资渠道,加大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
湖北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03]86号
湖北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03]86号2003年3月10日)加快小城镇建设,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带动和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宏观调控指导,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特别是重点镇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及时做好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修编及城镇设计工作,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指导。
在修偏小城镇规划时,把规划修编重点从重视开发建设布局向重视资源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转变;从确定城镇规模指标转向控制不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转变;从确定发展项目转向主要明确保护内容转变。
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小城镇,尤其是重点镇的规划必须由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省村镇规划专家顾问组评审论证后,按法定程序审批。
严格规划管理和建设项目选址程序,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制度。
不得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规划选址程序和意见书。
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实施建设。
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同时,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加强村镇农民建房的规划工作,提高规划覆盖面,制止乱建散建。
小城镇建设要循序渐进,协调发展,以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为重点,抓好镇区道路、供排水、园林绿化和环境整治等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功能。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1999年10月1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加速乡村城市化进程,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现就加快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在完善规划、加快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我省小城镇在建设和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小城镇规模过小,中心镇地位不突出,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辐射力;乡镇企业过于分散,规划布局不尽合理,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小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村镇建设水平较低,环境质量较差,影响对外开放的步伐。
搞好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建设,能够有效地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搞活流通,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有利于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纳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人口压力;有利于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把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建设作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紧制定政策措施,解决阻碍或影响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推动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
二、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村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尽快形成一批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走在前列,能辐射带动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适中、交通便利、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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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认真地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和《“十一五”期间小城镇建设目标考核意见》,加快雪岸小城镇开发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2010年城镇化率达55%以上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强化建设管理;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互动并进,不断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坚持政府引导与招商建镇相结合,促进小城镇建设由形态型开发向功能型开发转变,由粗放经营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工作目标
(一)规划编制。
1、在镇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指导下编制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并完成报批。
2、全面完成和完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履行法定报批程序,确保出让地块按控规实施。
全面完成城镇社区和村委会的聚居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3、规划执行与管理。
镇区的建设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来执行与管理。
镇区规划区内
所有出让地块,必须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坚决做到没有编制控规不出让地块。
镇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不得任意调整和改变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根据镇区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并进一步提升“三横三纵”,力争“四横四纵”的镇区交通总体框架;主干道道路红线20米宽度以上,次干道道路红线10米宽度以上的框架必须全部建设到位,把环镇南路、向阳南路建成高品位的景观道路。
加快主要地段(块)支路连接,形成镇区道路网架体系,当年新增道路建设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2、管网建设:坚持“道路建到哪里,管网铺设到哪里”,加快道路沿途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广电等管线建设,当年新增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3、路灯亮化:加大镇区亮化工程建设,逐步在所有主次干道两侧、支路单侧设置路灯照明,镇区中心公共服务地域、绿化休闲广场等逐步考虑亮化景观工程建设,亮化工程投入不少于150万元。
4、绿化景观:全面加大镇区绿化工程建设,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绿化隔离带全部建设到位,支路两侧行道树建设到位。
休闲广场绿化、公共服务中心绿化以及红旗港整治绿化都要实施到位。
当年绿化投入不少于150万元,做到质
量较好,品位较高,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三)房地产开发。
1、土地出让:镇区按规划实行土地出让,当年新增出让面积50亩以上。
2、开工面积:当年实现镇区房地产开发(含镇区农民集中区)新开工面积10万平方米(折算660套)。
3、竣工面积:当年实现镇区房地产开发(含镇区农民集中区)竣工面积8万平方米(折算500套),以此吸引更多的农业人口向镇区集中,新增镇区人口2000人以上。
4、房地产销售:当年完成房地产开发销售税收 300万元。
(四)主体功能区建设。
1、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全面完成包括一个集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活动中心,一个多种业态的商业服务中心,一个体育健身广场,一个农(居)民居住小区,一个农贸市场,一个污水处理厂,一个商品房服务功能区,一个集中商、税务、金融、会计、警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八个一”工程。
2、工程重点:
(1)体育健身广场:对体育健身广场的标准和品位进行进一步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增添部分健身器材。
(2)农贸市场:全面完成镇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平方米,封闭式的功能齐全的农贸市场的建设,确保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建成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年底前投入使用。
(3)商业中心:在镇区黄金地段,年内要建设一个以二星级以上的星级酒店为标志的商业服务中心,并配套建有公共停车场,公共健康娱乐中心。
(4)污水处理厂及运行:上半年必须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的调试和运行,镇区主要道路的污水干管必须在6月底前建设到位,同时对有污水源的支路要实施全部支管网对接,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
同时加快西镇区污水管网的配套完善,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5)其他“四个一”工程:以镇区公共文体中心为载体,完善提高一个集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活动中心;以向阳小区为核心,建设一个功能齐全,适宜人居的农民居住小区,一个商品房服务功能区;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一个集工商、税务、金融、会计、警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五)镇区拆迁改造
加大镇区拆迁改造力度,不断改善镇区环境,当年拆迁改造建设一个集商业、居住与环境景观同步到位的典型示范小区。
当年拆迁不少于100户,拆除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
平方米,拆迁地块面积规模达50亩以上。
四、推进举措
(一)建立有力的推进指挥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建立小城镇建设推进领导组,挂帅:吴鹏,组长:宗爱君,常务副组长:赵小成,副组长:周斌、袁爱林、王学生、张冬林,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组织推进,督查考核,协调服务。
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坚持整体联动。
城建线全体同志要进一步聚集中心,明确职责,并建立正常的工作例会制。
机关单位要服从大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小城镇开发建设的强大合力,堆动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并进。
(二)建立有效的推进服务体系。
一是树立标杆,以点带面。
通过参观学习、现场会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全镇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紧扣时点,全力推进;二是突出重点,主攻难点。
围绕房地产开发(含镇区农民集中居住)、镇区主体功能区及配套建设、拆旧复垦、镇区环境长效管理、工业集中区建设等工作重点,精心包装项目,加大招商建镇力度,通过多元投入加速解决城镇化建设投入不足的实际问题。
三是强化服务,跟踪协调。
及早建立年度小城镇建设“项目库”,建立小城镇建设重点项目服务协调制度,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
在目标的制定上,要强化时点控制,做到有的放矢,从而实现工作精力集中,破解难题集中,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快速推进。
在推进序时上,要把每一项工程排到月、排到季,并明确到组、到人。
二是强化过程督查。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根据成员单位的各自职能,以条线为主体,围绕主要时间节点,实行旬通报、月推进、季点评,对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性的监督检查。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
根据年初确定的小城镇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负责人分组推进,由镇小城镇建设领导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奖勤罚懒。
对工作严重失责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甚至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