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学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仲裁与诉讼相比,其主要特点是什么?A. 强制性B. 保密性C. 公开性D. 强制性和公开性答案:B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A. 请求仲裁的意愿B. 仲裁事项C.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 所有上述内容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仲裁裁决的特点?A. 终局性B. 可执行性C. 可上诉性D. 法律效力答案:C二、判断题1. 仲裁员可以是当事人自行选定的,也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对/错)答案:对2.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错)答案:对3.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仲裁程序进行监督。
(对/错)答案:错三、简答题1. 简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答案: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
仲裁是一种民间解决争议的方式,具有自愿性、保密性、灵活性等特点。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员、仲裁地点和仲裁规则。
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和法律效力,一般不得上诉。
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具有强制性和公开性,判决可以上诉。
2. 什么是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如何?答案: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解决争议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失去了就同一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或被撤销。
四、案例分析题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后来,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供应商将公司告上法庭。
请问,公司应如何回应?答案:公司首先应检查仲裁条款的有效性。
如果仲裁条款有效,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主张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请求法院驳回供应商的诉讼请求。
同时,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启动仲裁程序。
五、论述题论述仲裁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及其优势。
答案:仲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有效机制。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A. 仅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B. 仅对仲裁机构有约束力C. 对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均有约束力D. 对所有人均无约束力答案:C2. 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的特点?A. 自愿性B. 保密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3.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什么?A. 可撤销B. 可上诉C. 具有法律约束力D. 仅具有参考作用答案:C4.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的是以下哪项?A. 仲裁员B. 仲裁地C. 仲裁规则D. 所有选项答案:D5. 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哪项条件?A. 裁决已生效B. 裁决未生效C. 裁决已撤销D. 裁决未被执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仲裁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哪些?A.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 仲裁事项C. 仲裁地点D. 仲裁机构E. 仲裁员答案:ABD2. 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哪些?A. 法律知识B. 仲裁经验C. 公正无私D. 仲裁机构的批准E. 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答案:ACE3. 仲裁裁决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A. 仲裁协议无效B. 仲裁程序违法C. 仲裁员受贿D. 仲裁员无资格E. 仲裁裁决超出请求范围答案:ABDE4.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包括哪些?A. 选择仲裁员B. 提供证据C. 申请撤销裁决D. 申请执行裁决E. 拒绝执行裁决答案:ABCD5. 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义务包括哪些?A. 公正裁决B. 保密C. 接受当事人的贿赂D. 及时作出裁决E. 遵守仲裁规则答案:ABDE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事项达成的协议,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仲裁协议有效成立,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2. 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答案: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通常包括: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仲裁裁决的合法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执行机关根据裁定进行执行。
仲裁法学名词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临时仲裁:是指无固定仲裁机构介入,而由当事人各方通过仲裁协议直接组织仲裁庭并由其进行的仲裁。
机构仲裁:又称制度仲裁,是指依照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将争议交由一定的常设仲裁机构并依该机构所指定的现存仲裁规则所进行的仲裁。
国内仲裁:是指一国当事人之间为解决没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而由本国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
涉外仲裁:是指争议的主体分属不同国家或争议的内容涉及不同国家的仲裁,又称为国际商事仲裁。
合法仲裁:又称依法仲裁,是指仲裁人依据一定的法律对纠纷进行仲裁。
衡平仲裁:又称友谊仲裁、友好仲裁,是指当事人经协商,授权仲裁庭不依据严格的法律规定而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和商业惯例进行裁决的仲裁。
民间仲裁:是指由非官方的民间组织性质的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
行政仲裁:是指由行政机关或附设于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依行政权力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
口头审理:又叫开庭审理,是指仲裁庭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的事实情况方面进行审理的一种仲裁审理方式。
书面审理:是指仲裁庭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对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审理的一种仲裁审理方式。
网上仲裁:是指从仲裁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立案受理仲裁案件、到仲裁庭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的一种仲裁模式。
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陈干涸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仲裁法(狭义):又称形式意义上的仲裁法,专指仲裁法典,即由国家制定颁行的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
仲裁法(广义):又称实质意义上的仲裁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仲裁的一切法律规定,除包括仲裁法典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仲裁的法律规范和国家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关仲裁的规定,这些也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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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一、简答题1、简述仲裁协议及其有效要件..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有效要件:1订立协议的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2仲裁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4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2、简述仲裁裁决的类型最先合席1先行裁决..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裁定..3缺席裁决..仲裁法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3、简述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区别..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总称..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区别:第一;制定机构不同..仲裁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而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或其所属商会制定;第二;适用方法和范围不同..仲裁规则具有契约性;是供当事人选择适用的规则..而国家仲裁法不是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 而是适用于在颁布仲裁法的国家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活动..第三;法律效力不同..仲裁规则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相当于契约的关系;而仲裁法对在该国家进行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无需当事人或者仲裁庭对此作出选择..4、简述仲裁中的和解制度..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5、简述仲裁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区别..一启动程序不同..仲裁的需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不需要双方协商..二解决争议的机构不同..仲裁解决纠纷的机构为仲裁委员会..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的机构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三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不同..仲裁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且不能解决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除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之外的所有民事纠纷..四公开与否的要求不同..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民事诉讼则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诉讼实行两审终审除特别程序审理等案件之外..六强制程度不同..对于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仲裁机构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并且对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人无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由一方当人申请法院执行..民事诉讼对干扰诉讼活动的人可以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对于民事判决;法院可以决定或依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6、如何理解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指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被撤销而失效;仲裁机构仍然可以依照该仲裁条款取得和行使仲裁管辖权;在该仲裁条款所确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范围内;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7、简述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规定:中国是社会团体法人..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公断性质、非政府性质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8、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的受理范围..9、简述仲裁员责任..仲裁法对仲裁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或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10、简述我国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及意义概念: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据特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意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仲裁裁决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或错误..仲裁法中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程序监督机制;对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论述题1、试论仲裁协议的作用..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意愿的法律文书..是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合意书面化、法律化的形式..其作用为:1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3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仲裁协议约束着仲裁庭;仲裁庭应当根据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行使仲裁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2、试论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或裁或审制度中;裁为仲裁、审为诉讼..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受理..3、试述仲裁协议的特点、内容及效力一、特点:一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二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三仲裁协议的内容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在:1.仲裁协议作为一种纠纷解决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也可以事先约定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2.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事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3.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任意选择他们共同认可的仲裁委员会..4.仲裁协议具有广泛的约束力..二、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三个条件:1.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2.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仲裁协议中订立的仲裁事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2.仲裁事项的明确性..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由当事人自主选定的..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原则上应当是明确、具体..三、效力一对当事人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合法成立;首先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相应地承担着将争议提交依协议确立的范围、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的义务;二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将对特定争议事项的仲裁权授予了特定的仲裁机构..三对法院的效力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是其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四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依法确认其强制执行力..4、论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一、人民法院裁决“仲裁协议”的效力..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决是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二、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依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赋予人民法院对终局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三、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在申请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有权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试论仲裁制度中的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仲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1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2当事人将哪些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3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4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由当事人自主选定;5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主约定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方式等有关程序事项..6、试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根据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的审查认定..7、论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同简答第6题8、试述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1、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依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进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并且可以执行、撤销仲裁裁决..2、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 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4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三、案例分析题1.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有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王某和陈某虽然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陈某是在首次开庭审理过程中而不是在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2.正确..仲裁协议有效;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请求陈某履行交房义务;争议事项即平等主体的王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合同履行纠纷;符合仲裁法确定的仲裁事项..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直接确定采取合议制不符合规定..本案仲裁庭的第三名仲裁员由仲裁员会员主任直接指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4.不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案中陈某在首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才提出..5.有权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本案中;王某提出的陈某选择的仲裁员回避理由成立..由王某重新选定或者重新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由仲裁庭决定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1.属于申请给付的仲裁请求..2.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本案甲公司为被申请人..3.本案的仲裁裁决违反了仲裁制度的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体现之一是:当事人将哪些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之一: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又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即仲裁庭只能对当事人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进行仲裁;对仲裁协议约定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争议事项无权仲裁..本案中德国乙公司仅要求中国甲公司支付剩余的一台设备款;并未要求支付违约金..4.三日内向被执行人中国甲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甲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5.本案的仲裁裁决的撤销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6.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际仲裁专业 法学硕士
国际仲裁专业的法学硕士旨在培养掌握国际仲裁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
通过该专业的学习,学生将深入了解国际仲裁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掌握国际仲裁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以及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仲裁和国际知识产权仲裁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学生还将学习国际仲裁的程序和技巧,包括仲裁协议的起草和解释、仲裁申请和答辩、证据收集和质证、裁决的作出和执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国际仲裁专业的法学硕士课程设置通常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仲裁、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国际仲裁程序和技巧、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等方面的课程。
此外,学生还需要进行实习和研究,以加深对国际仲裁领域的理解和实践。
就业前景方面,国际仲裁专业的法学硕士毕业生可以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等领域从事国际仲裁工作。
此外,该专业毕业生还可以在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学术机构等领域就业。
申请国际仲裁专业的法学硕士需要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和法学基础知识。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对国际仲裁领域的兴趣和热情。
仲裁法学
乙双方多次调解未果,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经过合议,决 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但是, 由于在处理实体问题时,对于乙在甲方厂内自建的一栋生 产车间投资额,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评估鉴定后才能确定, 因双方又不愿及时交纳鉴定费。另外,甲原为困难企业, 自从将厂房出租后,原有职工基本上靠收取租金发给部分 工资维持生活。因此,甲要走出困境必须尽早找到新的合 作伙伴,而此时已有新的合作者有意租用该厂房。面对此 情况,仲裁庭一时难以正对本案的全部事实作出终局裁决, 经过合议后,即对申请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作出 了裁决,其他问题等查清之后再作最终裁决。
第九章 仲裁裁决
本章重点: 仲裁裁决的种类 仲裁裁决作出的程序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一节 仲裁裁决概述
一、仲裁裁决的概念 仲裁裁决是指由仲裁庭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 审理,在查明争议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就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定。 仲裁程序终结的其他情形 二、仲裁裁决的特征 1、裁决的依据不同 2、裁决作出的方式不同 在合议制仲裁庭,出现意见分歧时,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 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 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3、签名不同 4、公开程度不同
二、仲裁裁决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分为不同的种类: 1.对席仲裁裁决与缺席裁决 以仲裁裁决是否在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参加辩论的基础上作出为标 准,仲裁裁决可以分为对席裁决和缺席裁决。所谓对席裁决,是 指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到庭参加仲裁审理,进行充分 陈述与辩论,并查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而 缺席裁决则是仲裁庭在非正常情况下作出的裁决,即仲裁庭在听 取到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交的 书面资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裁决。 2.临时裁决、部分裁决与全部裁决 以仲裁裁决涉及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划分为临时裁决、 部分裁决与最终裁决。所谓临时裁决是指仲裁庭对仲裁程序进行 过程中的有关程序性问题,如仲裁协议的效力等临时作出的仲裁 裁决。所谓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的一部分作出的裁决, 即仲裁庭在审理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在对某些重要的问题或者事 实已经查清楚的基础上作出的裁决。而全部裁决则是仲裁庭在争 议案件审理结束后,针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案件的全部,在事实 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裁决。部分裁决与全 部裁决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与强制执行力。
法学与国际仲裁
法学与国际仲裁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纠纷起着重要的角色。
而国际仲裁则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为各国在国际间解决争端提供了一种高效、公正的方式。
法学与国际仲裁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既为法学提供了实践和应用的途径,又从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一、法学的核心理念法学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旨在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的法律框架。
它以国家立法为基础,强调法律的公正、合理、科学。
法学的核心理念是人民至上,法律平等,公正审判以及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国际仲裁的定义和特点国际仲裁是在国家政府的主持下,由一方或多方自愿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端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国际诉讼,国际仲裁更加灵活、迅速、经济,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国法律制度的冲突与差异。
三、法学在国际仲裁中的作用法学作为国际仲裁的理论基础,对于仲裁程序的合理性、法律适用性等方面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学将法律原理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为国际仲裁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释,并通过制定规则、条款等制度化手段为仲裁提供有效的工具和依据。
四、国际仲裁实践对法学的促进国际仲裁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推动了法学的不断进步。
仲裁案例和裁决文件的公开与分享,为法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和案例。
同时,仲裁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也激发了法学界对于仲裁制度的反思和研究,为法学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动力。
五、法学与国际仲裁的互动法学和国际仲裁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的关系。
一方面,法学为国际仲裁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为仲裁的公正与合法性提供了保障。
另一方面,国际仲裁的实践经验与案例也为法学提供了实践依据,并对法学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推动作用。
六、国际仲裁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法学的应对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和国际争端的增多,国际仲裁面临着诸多的挑战。
如何平衡各国法律制度的冲突与差异,如何保证仲裁的公正与合法性等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这一过程中,法学需要深入研究国际仲裁的规则与实践,提出对应的理论和解决方案。
仲裁法学培养方案
仲裁法学培养方案
仲裁法学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基础课程,为学生提供法学基础知识。
2. 仲裁专业课程:包括国际仲裁法、国内仲裁法、仲裁程序、仲裁调解等专业课程,为学生提供仲裁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
3. 诉讼法课程: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课程,为学生提供诉讼制度的基本知识,为仲裁工作提供背景和理论支持。
4. 法律写作和口头表达: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通常包括法律写作、辩论、仲裁陈述等课程。
5. 实践教学:包括案例分析、模拟仲裁、实地调研等实践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仲裁实践经验。
6.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一些相关课程,如国际商法、国际投资法等。
7. 实习和毕业论文:在培养方案的最后阶段,学生通常需要进行实习,并完成一份毕业论文。
此外,一些仲裁法学培养方案还会包括国内外交流和实习机会,以提供更多的国际仲裁实践经验。
仲裁法学复习资料
仲裁法学:仲裁的概念与性质仲裁的概念: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 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上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法的概念及意义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确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与诉讼,调解等其他方式相比较,有如下特征:(一)仲裁具有自愿性(二)仲裁具有专业性(三)仲裁程序具有灵便性(四)仲裁具有保密性(五)仲裁具有效率性和经济性(六)仲裁具有独立性二、仲裁制度的性质仲裁特有的本质属性。
其性质归纳起来有四种观点:1.司法权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虽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但仲裁的效力、仲裁员的权利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其权威性来自国家法律。
如果没有国家授权及国家司法权的授予,国家法律不承认当事人有权提交仲裁,不授权仲裁员审理和裁决争议,不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性,则仲裁是无意义的,也是无效的。
2.契约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是一种器乐性质的行为。
仲裁员权利的取得不是自法律授权,而是来自当事人的协议。
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和基础,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等均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也是由当事人直接或者间接选定。
由于裁决是双方当事人授权仲裁员作出的,仲裁员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裁决也就相当于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该学说主张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约束力均属于合同约束力的范畴,均遵循“契约比寻信守执行”原则,而不需任何国家授权或者批准,当事人有义务自觉遵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1. 试题:a) 仲裁法在国际商业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b) 列举并解释仲裁法上的三个基本原则。
c) 仲裁员的任命程序是怎样的?请描述一下。
2. 答案:a) 仲裁法在国际商业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仲裁法在国际商业纠纷解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仲裁法为商业当事人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和相对独立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诉讼程序,仲裁法所具备的灵活性和私密性使得当事人能够更加自主地选择解决方案,节省了时间和资源。
其次,仲裁法具有跨国性,能够适用于涉及不同国家和法律体系的商业纠纷。
这为国际商业交易带来了更大的可预见性和法律保护。
因此,仲裁法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b) 列举并解释仲裁法上的三个基本原则。
1) 独立性和中立性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仲裁员在解决争议时应保持独立和中立的立场。
这意味着仲裁员不应受到任何一方的影响或控制,以确保公正的仲裁程序和结果。
2) 程序公正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仲裁程序应该以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这包括双方对证据的平等机会以及公正的听证程序。
3) 约束力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仲裁庭的裁决应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裁决的结果。
这是确保仲裁制度有效性和可行性的关键原则。
c) 仲裁员的任命程序是怎样的?请描述一下。
仲裁员的任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他们可以自行约定任命仲裁员的方式,通常是通过共同选择或指定仲裁员的方法。
2) 如果当事人无法就任命达成一致,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或适用的仲裁机构规则,可以由指定的仲裁机构或机构负责人来任命仲裁员。
3) 在仲裁员的任命过程中,通常要考虑仲裁员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以及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争议相关领域的匹配程度。
4) 一旦仲裁员被任命,他们将负责组织和主导仲裁程序,并最终做出裁决。
2024国开仲裁法学平时作业一
仲裁法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50分)1.仲裁时效的中止只发生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 D )个月内。
A 3B 4C 5D 62.依《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的,由( B )指定。
A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工作人员B 仲裁委员会主任C 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D 仲裁委员会会议3.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D)个月内提出。
A 3B 4C 5D 6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 C)施行。
A.1994.8.31B.1994.7.1C.1995.9.1D.1995.7.15.不属于仲裁协议法定内容的是( D)。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项C.选定仲裁委员会D.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规则6.依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的态度是( C)。
A.不予承认B.以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为准C.予以承认D.法律未作具体规定7.下列不属于可申请仲裁的实质条件是( D)。
A.有仲裁协议B.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C.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D.必须递交仲裁书8.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D )A.自然终止 B.自然有效C.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9.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A.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B.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C.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下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D.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10.依《仲裁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导致仲裁庭作出缺席判决(C )。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协议包括: - A. 口头协议- B. 书面协议- C. 默示协议- D. 以上都是答案:B2. 仲裁裁决具有以下哪个特点?- A. 可上诉- B. 可撤销- C. 一裁终局- D. 可调解答案:C3. 下列哪项不是仲裁机构的职责?- A. 受理仲裁申请- B. 指定仲裁员- C. 强制执行裁决- D. 监督仲裁程序答案:C4. 仲裁员的资格要求不包括:- A. 法律知识- B. 公正无私- C. 年龄限制- D. 相关行业经验答案:C5.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 A. 选择仲裁地- B. 选择仲裁员- C. 选择仲裁规则- D. 以上都是答案:D####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答案: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
仲裁是一种民间的、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争议解决机制,通常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按照特定的仲裁规则进行。
而诉讼则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具有保密性、灵活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等特点,而诉讼则具有强制性、公开性和普遍适用性。
2. 描述仲裁协议的构成要件。
答案:仲裁协议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 明确表示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愿;(2) 争议事项的明确性;(3) 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指定或选择方式;(4) 仲裁协议的形式,通常要求是书面形式。
3. 解释什么是“一裁终局”原则。
答案:“一裁终局”原则是指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原则体现了仲裁的效率和终局性,确保争议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解决。
####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
后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应遵循什么原则?A. 地域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独立原则2. 仲裁协议应具备哪些基本要素?A. 仲裁事项B. 仲裁地点C. 仲裁机构D. 所有上述要素3. 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的特点?A. 保密性B. 灵活性C. 强制性D. 终局性4. 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A. 可上诉B. 不可上诉C. 可部分上诉D. 可撤销5. 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A. 1人B. 3人C. 5人D. 所有上述选项6.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什么?A. 仲裁员B. 仲裁地点C. 仲裁规则D. 所有上述选项7. 仲裁裁决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A. 仲裁请求B. 仲裁裁决C. 仲裁费用D. 所有上述选项8.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是?A. 作出之日B. 送达之日起C. 公告之日起D. 法院确认之日起9. 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裁决书已送达B. 裁决书已生效C. 当事人未提出异议D. 所有上述条件10.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A. 当事人无行为能力B. 仲裁事项不明确C. 仲裁机构不存在D. 所有上述情形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仲裁程序中,哪些情况下仲裁员需要回避?A. 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B.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C. 接受当事人的贿赂D. 与当事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关系12. 仲裁裁决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A. 仲裁庭组成不合法B.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C. 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D. 裁决书未送达当事人13.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A. 裁决书未生效B. 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C. 裁决书未送达当事人D. 裁决书存在明显错误14. 以下哪些属于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A.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B. 当事人未明确表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C. 协议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D. 当事人未签署仲裁协议15.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哪些申请?A. 证据保全B. 财产保全C. 行为保全D. 裁决书的执行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法学
仲裁协议异议的两种情形(P. 68)
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的异议 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异议---是一种对抗性的异议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提出的三个条件(P. 68)
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的诉权,他人无权提出; 须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是合同---合同的确认权---法院和仲
和国家强制力 内容不同---仲裁规则仅仅围绕仲裁程序,内容明确、具体//仲裁法规定仲裁程序的有关事项
及仲裁法律关系,其内容具有概括性
一般仲裁规则的内容及作用(P. 49) 仲裁规则的制定(P. 49)
仲裁规则的制定主体应仲裁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我国仲裁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国内仲裁规则由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归制定; 涉外仲裁规则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目前我国统一的仲裁规则尚未出台。
执行只能有人民法院实施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P. 63)
性质上的独立性----主合同规定实体权利、义务,是实体性质的;仲裁协议是程序性质的, 它和主合同是平行的,二者可以分离。
效力上的独立性-----不因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仲裁法》第19条规定: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四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P. 48)
--又称仲裁程序规则,是适用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在仲裁程序中 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总和。
仲裁规则与仲裁法的区别(P. 48)
制定主体不同---仲裁行业协会制定//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效力不同---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国家立法性质,具有普遍约束性
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仲裁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一) 一、不定项选择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关于仲裁委员会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B、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有聘任的仲裁员若干人C、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也可以不设立D、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2、北京时达科贸中心与广东粤秀制革厂签订了皮衣买卖合同。
事后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如因皮衣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后因送货地点发生争议,时达科贸中心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此案,粤秀制革厂应诉答辩。
法院判决后粤秀制革厂根据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时达科贸中心起诉有效B、人民法院受理有效C、人民法院判决有效D、粤秀制革厂的仲裁申请有效3、北京银立公司与河北盛鸣公司签定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银立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盛鸣公司则向银立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院立案受理后,银立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不予受理C、裁定本院有管辖权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关在进行仲裁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其含义是: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 )A、既不能上诉,也不能另行起诉B、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向上级仲裁机关上诉C、可以在15日内向上级仲裁机关上诉,但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向原仲裁机关或其上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一次5、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项C、不服仲裁的解决办法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6、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列属我们仲裁法基本原则的是( )A、自愿原则B、独立仲裁原则C、遵守国际惯例原则D、公平合理仲裁原则7、下列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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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学》(9272)自学考试大纲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仲裁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程,是为检验自学应考者的仲裁知识水平和培养其运用仲裁法进行民商事仲裁的活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课程。
《仲裁法学》课程的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应当充分体现本门课程作为经济法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的性质,注意与经济法专业开设的相关实体法课程(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商法等)以及同为解决民事争议程序法课程的民事诉讼法学的区别、联系与衔接。
本课程在高等教育经济法专业自学考试体系中属于必须设立的重要课程。
本门课程的设置,是为了使自学应考者在已经学习了相关实体法理论的课程基础上全面理解和掌握民商事仲裁的相关理论知识,并能够运用仲裁知识解决民商事争议,为最终全面掌握和运用我国法律体系维护合法民商事权益以及正常的民商事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设置本门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是:一、理解和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技能。
二、熟悉和掌握关于仲裁法的各种程序规范,理解各项程序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学会运用程序法规范处理民商事权益争议的基本技能。
三、深刻理解仲裁法与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关系,在民商事仲裁实践中确保民事实体法内容的实现。
四、提高程序法意识,培养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解决民商事权益争议活动过程中树立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体现当事人意愿的观念。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分章编写)第一章仲裁概述(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在于仲裁的概念与特征;难点在关于仲裁属性的学术观点分歧。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熟练掌握仲裁的概念,理解仲裁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1–用;深刻理解仲裁的特征,了解仲裁的一般划分标准,知道关于仲裁性质的主要观点。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裁的概念与特征一、仲裁的概念仲裁,亦称“民商事仲裁”,是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根据当事人书面协议授权,对于相关民商事权益争议,在事实方面加以认定、对实体关系加以裁决的活动。
二、仲裁的特征仲裁具有民间性、自愿性、合法性、便捷性、有效性等特点。
第二节仲裁的性质与种类一、仲裁的性质关于仲裁性质的主要观点:司法权说、契约说、混合说、自治说等。
二、仲裁的类别划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国际仲裁;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依法仲裁与友好仲裁等。
(三)考核知识点1. 仲裁的概念、意义2. 仲裁的特征3. 仲裁的划分方法4. 仲裁的主要类别(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的概念(2)领会:仲裁的意义(3)简单应用:仲裁的基础与前提(4)综合应用:仲裁民间性特征及其具体体现第二章仲裁法概述(一)学习与要求本章学习重点为仲裁法的宗旨、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掌握仲裁法的概念,深刻理解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范围的具体规定及其立法精神;了解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及其立法背景。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仲裁法的概念与基本内容–2–一、仲裁法的概念。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定仲裁基本原则、制度,调整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内容三、我国仲裁法的立法背景第二节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一、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范围的具体规定二、确定仲裁范围的基本因素(三)考核知识点1.仲裁法的概念2.仲裁法的基本内容3.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范围规定的具体内容(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法的概念(2)领会:仲裁范围及其基本确定因素(3)简单应用:仲裁法基本内容(4)综合应用:仲裁法的立法背景第三章仲裁法律关系(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是仲裁法律关系概念与特征。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掌握仲裁法律关系的概念,深刻理解仲裁法律关系的特征;理解仲裁法律关系要素对仲裁法律关系构成的影响;了解引起仲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仲裁法律关系概述一、仲裁法律关系的概念。
仲裁法律关系,是指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根据仲裁法规定在仲裁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仲裁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仲裁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范围有限;受仲裁法律规范调整;属于程序关系。
–3–第二节仲裁法律关系要素一、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及其范围二、仲裁法律关系内容指仲裁机构同当事人之间相互承担的关于仲裁的具体权利义务。
三、仲裁法律关系客体仲裁法律关系客体是仲裁机构以及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当事人各方之间关于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
第三节仲裁法律事实一、仲裁法律事实及其构成条件。
指引起仲裁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其条件为客观存在,能够引起相关的仲裁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
二、仲裁法律事实的划分。
根据其自身的属性不同,仲裁法律事实可以被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三)考核知识点1. 仲裁法律关系的概念2. 仲裁法律关系的特征3. 仲裁法律关系构成要素4. 仲裁法律事实的概念(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法律关系概念;仲裁法律事实(2)领会:仲裁法律关系特征(3)简单应用:仲裁法律关系要素对仲裁法律关系构成的影响。
(4)综合应用:研究仲裁法律关系问题的意义第四章仲裁的基本原则(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仲裁各项基本原则的概念、基础、意义以及基本内容。
本章难点:对各项基本原则地位以及相互关系的把握。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掌握仲裁各项基本原则的概念;理解它们各自的存在基础、基本内容与意义;深刻领会各项基本原则在仲裁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各项基本原则在仲裁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二)课程内容–4–仲裁基本原则,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具有指导意义为仲裁机构以及当事人共同遵循的基本活动准则。
我国仲裁基本原则主要有: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据实合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仲裁依法独立原则等。
第一节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概念:各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是仲裁程序存在的基础,在仲裁过程中应当充分体现和保护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违反当事人共同意愿的仲裁活动以及仲裁结果依法不具有约束力。
它是仲裁的核心原则,也是仲裁其他基本原则存在和成立的基础。
二、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的存在依据与主要内容第二节据实合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一、据实合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的概念与意义概念: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应当查明案件事实,并在符合法律基本规定的前提下,秉持公平合理的方针做出裁决。
其适用有利于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各方的长远利益。
二、据实合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的基础与主要内容三、该项原则与诉讼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原则”区别第三节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一、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的概念指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独立地进行仲裁活动,不受行政机关或者个人的干涉,仲裁程序以及仲裁结果依法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的基础与主要内容(三)考核知识点1.各项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存在基础或依据、主要内容(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各项基本原则的概念、基本内容(2)领会:仲裁各项基本原则的意义与存在依据或基础;仲裁各项基本原则的相互关系(3)简单应用:仲裁基本原则在具体仲裁活动中的体现(4)综合应用:仲裁基本原则所体现的立法精神。
–5–第五章仲裁的基本制度(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概念、存在基础、基本内容。
难点:仲裁各项基本制度在仲裁中的地位以及仲裁基本制度与前面所述仲裁基本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
通过本章学习,学员应当掌握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概念、基本内容,理解各项基本制度的存在基础;深刻理解各项基本制度在仲裁活动中的地位、作用。
(二)课程内容仲裁基本制度,是指规定仲裁程序中某方面具体活动的法律条文所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范体系。
一般来讲,仲裁基本制度是对仲裁基本原则中相对抽象内容的具体化。
我国仲裁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仲裁与民事诉讼任意选择制度;协议仲裁制度;一裁终局制度;仲裁监督制度等。
第一节仲裁与民事诉讼任意选择制度一、仲裁与民事诉讼任意选择制度的概念与意义概念:当事人各方依法有权在仲裁与民事诉讼等方式之间做出选择;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反之,当事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也不得再就该项纠纷请求仲裁。
该项制度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同时确立了仲裁与民事诉讼相互平行、彼此独立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关系,有利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的实现。
二、仲裁与民事诉讼任意选择制度的基础与基本内容第二节协议仲裁制度一、协议仲裁制度的概念与意义概念:当事人各方须以仲裁协议作为选择仲裁的唯一合法的意思表示形式;仲裁程序只能以仲裁协议为存在基础和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
该项制度有利于体现当事人各方关于选择解决民商事纠纷方式方面的意愿,同时也是仲裁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生重要作用的原因。
二、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础与基本内容第三节一裁终局制度一、一裁终局制度的概念与意义–6–概念: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既不能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能请求仲裁机构重新裁决。
它体现了对当事人选择仲裁意愿的尊重,同时也是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内容的体现,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彻底解决。
二、一裁终局制度的基础与基本内容(三)考核知识点1. 仲裁各项基本制度概念与意义2. 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存在基础3.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基本内容(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概念、基本内容(2)领会:仲裁各项基本制度的意义、存在基础;仲裁各项基本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3)简单应用:仲裁各项基本制度在仲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4)综合应用:仲裁各项基本制度所体现的立法精神第六章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一)学习与要求本章重点是仲裁机构的性质、地位、设置。
本章难点在于仲裁机构职责在具体仲裁案件中的体现。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学员应当掌握仲裁机构的概念与成立条件;深刻理解仲裁机构设置方面的立法意图;了解仲裁机构的设置与注销程序;知道仲裁协会概念、地位等相关问题。
(二)课程内容第一节仲裁机构概述一、仲裁机构概念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并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授权和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权益争议进行裁决的组织。
二、仲裁机构的特点依法成立,有权仲裁相关民商事权益争议,其裁决权力来自仲裁协议以及仲裁请求。
第二节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7–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民间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独立仲裁案件,是我国法定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注销第三节中国仲裁协会一、中国仲裁协会的法律地位它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二、仲裁协会的职能制定仲裁规则,根据《中国仲裁协会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三)考核知识点1. 仲裁机构的概念及其特点2.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3.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注销程序4. 中国仲裁协会的职能(四)考核要求(1)识记:仲裁机构的概念、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