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租赁的区别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保险金融信托与租赁金融信托和租赁壹.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壹方授信于人,壹方接受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壹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壹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且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运营的实际结果计算,且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承担或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壹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为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且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同为壹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Ch-7 租赁与信托业务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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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信合作主要形式
1、贷款类银信合作产品。此类产品就是将所募集来的资 金投资于某公司的信托贷款。银行通常会和信托公司合作 发行一个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促成企业融资。
2、权益类银信合作产品。此类产品募集来的资金用来购 买某公司的应收债权,并且多数是有期限的。
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
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
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
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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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租赁的意义、当事人、合同和交易程序
1、参加协议
6、租赁合同
承租 人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购买和 制造协议
设备制造厂 商
包租人 经纪人
物主出租人 4、信 物主受托人 托协议
3、转让协议
5、合同信 托协议
债权人(贷款人)
合同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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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租赁合同与租金
一、租赁合同 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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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
概念
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 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
现代租赁与银行贷款的比较
现代租赁与分期付款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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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开展租赁业务的意义
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有利于银行资产业务的多样化和分散投资风险, 为商业银行拓宽中间业务、加强服务功能 银行借助租赁公司转受信给中小企业,有利于
信托与租赁 叶伟春版 重点知识点
1、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是委托人在对受托人信任的基础上,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或处分,实现受益人的利益或其他目的。
信托财产的运用:分为管理和处分,管理又包括保存和改造实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前提:财产权。
目的:为了受益人的利益。
特征: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基础:信任。
2、信托的起源:起源于英国尤斯制,发展于西方国家。
综合化、国际化趋势。
3、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标准:有没有发生财产转移。
4、民事信托:受托人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商事信托:受托人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私益信托:委托人为了特定人(自己或制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其抽一人是具体制定的,一般为自己、亲属、朋友和其他特定个人。
公益信托:委托人的学校、慈善、宗教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设立的信托。
受益人是社会公众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是不特定的。
6、按信托标的划分为:资金信托、实物财产信托、债权信托、经济事物信托。
7、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机构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基金。
8、信托行为的形式:信托合同、个人遗嘱、法院命令、协议章程、信托计划。
9、证券发行信托:内容:证券发行信托是信托机构向证券的发行人提供有关证券发行事务的信托。
形式:抵押公司债信托。
做法:发现公司债券。
意义: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资产证券化;为社会提供具备稳定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10、动产信托与租赁的区别: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动产的最终归属不同;租金交纳方式不同。
11、养老金信托的定义:养老金信托也称年金信托,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定期缴纳养老基金,负责基金财产的运用管理,并在雇员退休以后以今年形式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信托业务。
12、职工持股信托:含义:职工持股信托是指将职工买入的本公司股票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和运用,退休后享受信托收益的信托安排。
方式:职工直接持股;职工持股会;工会持股;设立持股公司;通过信托方式持股。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名词解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简答信托的本质1.信托是一种多边信用关系2.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3.信任是信托的基础知识点1.原始的信托行为起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2.信托概念源于《罗马法》中的“信托遗赠”制度。
3.英国的“尤斯”制度,信托业务制度在英国确立。
4.美国最早完成了个人信托向法人信托和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移。
5.信托的职能:(一)财务管理职能财务管理职能是信托的基本职能。
(二)融通资金职能(三)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四)社会投资职能第二章简答信托的基本特征1、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实现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主体与受益权主体的分离,这是信托的根本特质。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3、全面的有限责任。
从信托内部关系来看,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即退出信托关系,而受托人对受益人所负的责任仅以信托财产为限;从信托的外部关系来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实质上对因信托所签订的契约和所发生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对第三人责任,皆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责任。
4、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
狭义的信托业务与代理业务的区别信托业务:委托人必须把信托资产的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以便全权管理或处理信托财产,所授予的权限较大代理业务:不须办理信托财产产权转移手续,仅负责代办有关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的事物,所授予的权限较小知识点1 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一按信托性质划分:狭义信托业务和代理业务二按信托服务对象划分: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个人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
信托与租赁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2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3信托设立的要素有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行为(订立形式:契约、合同、协议、遗嘱等)4信托本质:信托是多边信用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财产权是信托成立的前提,信任是信托的基础5信托比较发达的国家有英、美、日英国是信托发源地,主要为个人信托,标的物为土地美国最早把个人信托转化为商事信托,主要为有价证券信托日本加强立法,以金钱信托(贷款、年金信托)为主6信托职能:1财务管理职能、2融通资金职能、3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4社会投资职能1信托种类按信托服务对象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信托目的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按信托受益对象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2私益信托是完全为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信托。
公益信托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为将来的不特定的多数的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业务3 公益信托的特点(与私益信托相比较)a目的不同,私益信托是为了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受益人的利益,公益信托是为了公共利益b设立不同,私益信托的设立是以信托行为为依据,公益信托设立受托人应向有关公益机构申请许可证c监督不同,私益受法院监督,公益主要接受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的监督d终止不同,私益可中途解约,公益不得中途解约4我国国内信托业务:信托、委托、代理、租赁和其他5信托特点:1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2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3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4信托是一种融通长期资金的信用形式1信托财产是指以信托为目的的法律行为2信徒目的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要求合法、符合道德、不违背民俗风气3信托财产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信托和租赁是两种不同的金融概念,它们在资产管理和资金融通方面有不同的应用。
信托是指为财产的所有者,为了达到一是的目的,通过签定合同、将其财产委托信托机构,全权代为管理或处理的行为。
信托机构在获得财产后,会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为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投资。
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财物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用期间找些规定或协定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的行为。
租赁的物品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信托与租赁
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新财产(如利息、红利和租金等)(信托收益),也归入信托财产。
”所以我国的信托财产采用的是广义的定义。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交易。
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或者说是信托当事人在约定信托时,为了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
身后信托身后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与委托人在生前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种事务;或者由死者的亲属和司法机关为委托人,与信托机构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死者身后的各种事务。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以获取融资的行为动产信托指由委托人(即设备所有者)与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动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向委托人出具《信托受益权证书》,并将信托财产出租或出售给用户,而委托人将《信托受益权证书》转让给投资人以取得融资的信托业务。
商务管理信托也称为表决权信托,指公司股东依据他们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信托契约,将他们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中行使约定的权利,通过选举董事或其它方法,以控制公司业务活动的一种制度设计,旨在以合法的方法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的利益。
租赁人们在不拥有物品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支付费用在一定的期限内获得物品的使用权。
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或有租金在租赁开始时是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1、在信托法中关于请求报酬的权利是针对(B)而言的。
信托与租赁
信托的性质:从法律范畴来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加以约束,界定行为主体、行为客体和行为内容等。
因此,这种法律行为进一步讲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经济范畴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拥有财产的人和具有财产管理能力的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建立起来的。
1.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
(1)从信托设立看,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信托财产。
(2)从信托行为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
(3)从信托结束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将管理后的信托财产移交受益人。
2.就复杂形式的信托财产运动来看,信托是一种信用活动。
图特征:多重支付和多重归流的、增值的价值运动形式。
投资基金的性质:1.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首先看公司型基金。
1)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履行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保管公司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投资者购买基金股份,因此,当事人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保管公司三方。
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因为基金公司是投资者的公司,是投资者的代表。
2)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不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基金资产的保管也是委托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因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既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人是受托人。
第6章信托与租赁-第3节租赁概述
第三节租赁概述【本节考点】【考点】租赁的概念与功能【考点】租赁的产生与发展【考点】租金管理【考点】融资租赁合同【考点】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及其体系【本节内容精讲】【考点】租赁的概念与功能(一)租赁的定义租赁是以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的信用活动,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
租金期内,租赁转移的是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资产的所有权,而且这种转移是有偿的,取得使用权需要以支付租金为代价。
(二)租赁的种类1. 租赁服务:包括各种有形资产、非金融类无形资产的短期和长期租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短期租赁,包括机动车、休闲体育设施、个人和家庭用品的租赁;一类是长期租赁,包括商业经营常用的其他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知识产权资产及类似产品的租赁。
2. 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
(2)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人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人。
(3)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常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余值风险是指在出租人通过租金所收回的价值不足租赁物在起始时的原值的情况下,该余值小于出租人未收回的租赁物的原值部分),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
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为承租人。
(三)租赁的特点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金与实物相结合;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3.租金分期支付。
(四)租赁的功能1. 融资与投资是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
信托与租赁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信托目的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
3.信托关系指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委托人是指提供财产明示设立信托的人。
委托人的资格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委托人权利:知情权,调整信托管理方法权,撤销权,解任权。
受托人义务:在信托合同依法生效后,受托人要立即转移信托财产,并协同受托人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受托人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相对人,依法持有从委托人那里接受信托财产权,并负有按照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
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权利: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要求取得报酬,辞任权。
义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除依照信托合约的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要保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要亲自处理信托事务。
受益人:是指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资格:是由委托人指定的。
权利:信托文件中已对受益人分享信托的有对利益分配事项中做出规定的,则按信托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托文件中没有对信托利益的分配比例或分配方法作出规定的,则由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利益。
义务:不能妨碍受托人的正常工作,当有财产不足以弥补正常的费用债务或损失时,有义务多受托人进行补偿。
4.信托的职能:基本职能——财产管理职能;派生职能——金融职能、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社会投资职能、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
5.信托的作用:满足了各种社会组织对财产管理的需要;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促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金融法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信托制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6.信托的基本特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应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一、名词解释:1、信托财产:是信托行为的标的物,也称财产权。
它是指由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同时,还包括通过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而取得的财产。
2、回租:也称售后租赁,是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公司租回使用。
3、资金的时间价值:是通过人们有效地使用货币,而随着作用货币的时间推移,该货币实现的增值部分。
4、索赔:是投保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按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的行为。
5、信托: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了某种目的,把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的人,由其去管理和处理的行为,即是一种以信托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6、信托行为:是指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也就是信托当事人在约定信托时,为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
7、特定金钱信托:是指在该项信托中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委托人特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
8、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业务。
9、身后信托: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
10、监护信托:是指利用信托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
11、人寿保险信托:是由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作委托人,信托机构作受托人,由保险受益人作信托受益人信托业务。
12、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它是由设备制造商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设备托付给信托机构,同时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后者再将设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给资金紧缺的购买企业的一种信托方式。
13、雇员受益信托:是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员工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约定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员工。
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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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托是否跨国划分
国内信托 国际信托
按信托资金的利分方式划分
单一信托 单人委托人 集合资金信托 两个或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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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政策的重大转变
2007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则取消了每个信托 计划200份的上限要求。
集合资金计划一般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丶特别是向固定资产 项目投资,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项目大、风险大、收益相对比较 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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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也提高委托人的门槛 规定在一个信托计划中,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而作为合格
投资者,委托人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依法成立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
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
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我国目前尚未颁布遗产税法,一旦开征遗 产税后,发生继承,就会产生巨额的遗产税。但是如果设定遗嘱信 托,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就可以合法规避该税款。
信托财产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财产一经委托即不再受委托人的债 权人追索,也不受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或受益人的债权人追索;即使作 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破产了,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因其独立性还可以 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因此,信托财产的安全性是可 以得到保证的。
为满足资金规模小于10亿元客户的认购需 求,本信托计划将以单一投资的形式购买 南方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收益权, 并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 采取适当的方式卖出,以实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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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起源与本质不同 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基本职能不同 业务范围不同 融资方式不同 收益分配不同 承担的风险不同 清算方式不同
信托与租赁名词解释及简答
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其加以管理运用,并约定信托的目的是为本司职工。
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由厂家或商家为投资背景成立的租赁公司。
投资目的是为了促销和从事产品的租赁经营服务。
护资格的人来担任。
在该项信托中的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由委托人特别具体制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的指定用途运用信托财产。
委托人对金钱的运用方式、运用范围不作任何限定,而且由受托人决定。
将职工们买入的本公司的股票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和运用,退休后享受信托收益的信托安排,交给信托机构的信托资金一部分来自于职工的工资,另一部分由企业以奖金形式资助职工购买本公司股票。
当事人的意思并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签订的租赁合同臣民在遗嘱中指定一个教会以外的第三者先把土地赠给 3,3 接受土地目的是为教会利益即 3 为教会管理土地土地收益由教会享受发行公司与信托机构在缔结信托契约的基础上,先确定公司债的发行总额,并设定以同一资产为抵押的公事债信托,发行公司有权在原定公司债总额的限度内,分数次发行附有同一顺序抵押权的公司债。
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有关租赁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
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定期缴纳的养老基金,负责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并在雇员退休后定期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一种义务。
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商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信托。
信托机构对动产设备进行适当管理,并将动产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所获收入扣除信托费用后作为信托收益交给受益人。
信托期间,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式可发生变化,价值量也会有所增减,所有变化都不影响其性质,权益也不改变。
根据当事人间自由意愿成立的信托,又称自由,任意。
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因此在信托契约中明确的表示出来由信托机构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一种特殊有价证券,筹措的资金目的用于支付生产厂商的货款。
金融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理财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2投资方向不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多,不同的产品投资方向也不尽相同,主要有房地产,基建,股权,债权等。
信托产品的本金和预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和公司担保提供)3预期收益不同(理财的年收益在百分之3到5,信托的在8到12,信托的优势大)4投资门槛不同5投资期限不同(理财的投资期限在30到180天不等,很少超一年,信托的一般在一年以上)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的差异:1目的不同(私益是完全为委托人自己或指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公益为公共利益设立的)2设立不同(私益信托的设立以信托行为(契约或遗嘱)为依据,公益的设定除了信托行为还必须取得有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许可)3监督不同(私益受法院监督,公益主要接受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的监督)4终止不同(私益信托可以因为中途解除契约而终止,若因解除合同者,则信托财产归受益人所有;如有其它原因,对信托行为新规定的信托财产无归属权力者,其信托财产应归属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公益一般不能中途解除合同,信托终止时,若信托财产无归属权力者,受托人经有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可以按其信托宗旨,运用于类似目的,是信托继续下去,但不能归属委托人或继承人)遗嘱执行信托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其身后事务和处分身后遗产的一种信托方式。
其目的在于谋求对其身后事务和遗产的处理能充分体现遗嘱中规定的旨意,受托人的任务在于满足受益人的权益,是遗嘱中体现的旨意完全实现。
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1鉴定遗嘱,设立信托2清理遗产和债权债务3编制财产目录4安排预算支出计划5交付税款、清偿债务6交付遗赠、分割遗产遗产管理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以管理遗嘱人的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信托形式。
遗产管理信托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是编制遗产清册,处理遗产,公告继承人、债权人和受遗赠人,偿还债务和交付遗赠物,或对继承人的遗产实行理财的工作监护信托是利用信托方式有信托机构对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的人身和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给与监督、保护、照顾和管理。
商业银行的租赁与信托
第七章租赁与信托(附属业务)第一节租赁业务管理一、银行附属业务界定(一)定义:是指介于银行信用业务(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与银行中间业务(表外业务)之间的银行业务。
(二)基本特征:1、附属业务不是银行信用业务,因为它不涉及或者不直接涉及债权债务关系;2、附属业务不是单纯的银行中间业务(技术性服务业务),因为它通常是与融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3、附属业务不是银行表外业务(经营性服务业务),因为它直接涉及到银行的融资行为或者资金运动而不是所谓的“或有”资产业务与“或有”负债业务。
(三)基本类型:主要包括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融通业务与保付代理业务。
二、租赁业务的性质(一)定义:出租人运用自有资金或者借入资金向特定厂商购进或者租借承租人所需的物品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同时出租人凭借其对租赁物品的所有权与业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物品的使用权,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以后则拥有“退租”、“续租”或者“留购”租赁物品的选择权。
(二)基本特征:1、租赁物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必须分离,而分离的形式是使用价值的单方面转移,分离的条件是有租金(使用租赁物品的代价)。
2、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间接融资方式,客观上具备信用与贸易的双重性质。
3、租赁是承租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与物品供应商提高商品销售率的有效途径,它能够充分满足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
(三)租赁性质:1、从形式上看,银行经营的租赁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因为它只是在财产所有者与财产使用者之间充当中介者。
2、从实际上看,银行经营的租赁业务涉及到银行的资金运用或者资金融通,因此可以将租赁业务看成是“信用业务”。
但由于银行的这种“信用业务”必须与“融物”相结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的是租金而不是利息,所以对银行而言,租赁业务应该归属于银行的附属业务。
三、银行经营租赁业务的经济意义(一)对于供应商而言第一,他可以利用出租人对租赁物品的采购或者定购来提高商品的销售率与推广新产品的成功率。
第七章 信托与租赁
第二节 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
一、经营性租赁
又称作业性、服务性或操作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 是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租出设备,在租期内由出资人负 责设备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 的技术服务。因此,租金要高于融资性租赁。租赁合约 可中途取消。 特点: (1)关系简单 只有出租人和承租人 (2)承租人很多 (3)目的为了短期使用设备 (4)租金的支付具有不完全支付性,要通过多次租赁才 能收回成本。 (5)租赁设备是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较快设备
(6)租赁物件选择是由出租人决定 (7)租赁物件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8)租期较短,承租人可提前告知出租人,解约。
我国银行参与经营性租赁业务: 商业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贷款融资; 直接出租通用设备和技术含量高的设备。
经营租赁交易程序图
⑶提出租赁申请 ⑷资信调查 承 租 人 ⑸签订租赁合同 ⑹交付设备 ⑺支付租金 ⑻维修与保养 ⑼期满退租或续租 出 租 人 ⑴签订买卖合同 ⑵交付设备与验收 供 货 商 或 制 造 商
租赁税收要求(1)
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可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融 资租赁公司,从2003年起按规定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 其计税依据是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 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货物购入价、关税、 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以及纳税人 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费用。
第七章 租赁和信托
第一节 租赁
一、租赁的概念和意义
(一)现代租赁概念 是以融资为目的进行的租赁活动,具有融资融物 的双重信用交易。 1、就租赁目的而言,承租人是为了进行设备投 资而进行租赁的。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有停租、 续租的权利,也有流购的选择权。
租赁与信托
第七章 租赁与信托租赁和信托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业务,在当今世界已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现代化业务。
商业银行具有开展租赁信托业务的相应条件和独特优势,现代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要求银行将租赁和信托视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当代发达国家的大型商业银行无不十分重视租赁和信托业务的开拓和发展。
7.1学习要求(1)掌握租赁的种类及其交易程序(2)理解信托业务的含义和种类7.2 内容简述7.2.1租赁的基本概念租赁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业务,它是指收取租金为条件并出让物件使用权的经济行为。
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一种租赁活动。
它的概念包括下面几个内容:就租赁目的而言,承租人是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进行租赁的;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有停租、续租的权利,也有留购的选择权,即可以按一定的名义价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现代租赁中,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一般不是通用设备,而是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而选定的具有一定规格、性能和型号的生产设备;从租赁期限上看,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并且是不中断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定期交付租金,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现代租赁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性能的信用交易,它是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手段。
由于现代租赁是以“融物”的形式进行“融资”,采取的是金融和贸易相结合的方式,因此不同于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分期付款等长期信贷方式,而成为一种独立的信用形式。
现代租赁的特征:1)租赁物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这是租赁的基本特征;2)具有独特的资金运动形式;3)租金的分次归流;4)涉及到三个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现代租赁涉及的关系人至少有三个:出租人、承租人、与供货人。
租赁业务的形成要建立两个基本合同,一是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购买合同;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5)出租人是具有对租赁标的物的选择权。
7.2.2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商业银行从事的租赁业务有融资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之分。
商业银行经营的租赁业务一般是融资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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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
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③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
信托关系是多方的,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是信托的一个特征。
并且,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这又是信托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这种信托关系体现了五重含义:一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就没有了直接控制权;二是受托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三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四是这种意愿是在信托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也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依据;五是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既不能为了受托人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④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机构为财产所有者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是信托的首要职能和唯一服务宗旨,并把管理、运用、处分、经营财产的作用体现在业务中,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什么是租赁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
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
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
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