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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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一、前言

(一)本书意义、特点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成就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经典,是研究和了解美国宪法和联邦政体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本书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三名作者执笔初衷即在于向纽约邦的民众解释1787年之夏来自费城秘密会议上的法律文本(即新宪法草案),并希望通过说服纽约州人民批准新宪法来影响其他州,实现新宪法草案得到批准生效的目的。

不同于一般的学术文集,本书更准确的定位应当属于“美国建国时代的政治文献”。其有着明确的写作目的和受众,内容诉诸于实践经验与常识,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和感情色彩。

(二)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原为律师,独立战争期间曾担任华盛顿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以后曾任华盛顿总司令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曾参加过被称为制宪议会先驱的安那波利斯会议,1782年作为纽约州的代表参加大陆会议,1 787年参加在美国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是美国联邦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也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其保守色彩和精英主义

色彩较浓,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保证国家的秩序和利益。性恶论和等级论是他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北美独立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物之一,曾参加弗吉尼亚革命代表会议,起草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制宪会议。在费城制宪会议中作用卓越,以第三人称保存了制宪会议的最完整的会议辩论记录。其提出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有“宪法之父”之称。新政府成立时任众议员;在第一届国会期间,在拟定人权法案时起了重要作用;后任国务卿和第四任总统。

约翰·杰伊(John Jay) (1745-1826),律师兼外交家。主要从事外交活动,是1783年美国独立条约的签订人,也是1793年中立宣言的起草人;1794年,曾同英国签订解决合约签订后争端的“杰伊条约”。新政府成立,曾任临时国务卿,后任美国历史上首位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杰伊是强大中央政府的强烈支持者。

一如本书的定位,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三人更准确的应当称为“美国的革命者、制宪者和建国者”。

(三)缘起与背景知识——“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读《联邦党人文集》需了解美国制宪会议及美国制宪前的邦联政治。

1781年通过的《邦联条款》规定:邦联是一个"巩固的友好联盟",其成员仍然"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实际为由具有主权

的十三个国家(美国最初的十三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设有邦联大会作为议事机构,并无独立的行政司法机关,更不论统一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邦联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的权力极弱,各成员国享有邦联大会中同等的一票表决权。“邦联大会除非获得9个州的同意,不得缔约、不得铸币或发行纸币、不得征税和拨款、不得征兵和建造军舰”。事实上,邦联很少能够征得九个州的法定多数来有所作为。一如本书作者麦迪逊形容制宪前的邦联政治实际“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1

为解决松散的邦联制度带来的问题,1787年2月,国会决定召开制宪会议修改《邦联条例》。但是以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首的部与会代表们经过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之后,制定了一部新宪法以取代联邦条例。基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及理念差异,制宪会议前后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论战都无比激烈。才有了本书作者争取民众对新宪法的支持而作的《联邦党人文集》。

二、本书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书共计85篇,除第1篇概况和第85篇结束语外,其他篇目分别对应以下几个方面主题:(1)第2至14篇:联邦的作用;(2)第15至22篇:现行邦联的不足;(3)强有力的政府的必要性--14篇文章:(4)第37-84篇,宪法的共和政体性质。

从作者撰文的背景及初衷看,其篇目的重要性是递减的。本读书笔记以前十篇为核心,结合在读本书过程中查阅的资料,围绕书中内

1

容进行记录与思考。

汉密尔顿在开篇提出问题:人类社会是否可以通过抉择建立一个优良的政府,或者只能依赖由武力和偶然建立的政治法则生存。通过否定理想化假定人民的抉择永远公正,阐明现实情况:新宪法草案牵涉到各种利益,如既得利益者因固有利益受侵害而反对、居心不良者寄希望从国家混乱中渔利而反对。提醒民众要防备无事实依据的舆论影响,不要因为讨论的氛围而忘记谋求人民公共福利的最终目的。为全书论证奠定理性基础。

汉密尔顿提出观点“建议民众接受新宪法草案,因为新宪法草案是保障自由、尊严、和幸福最安全的道路。并提出,计划用一些列文章阐明自己的理由与依据,通过讨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裨益;为维持合众国,现行邦联的不足;设立拟议中的联邦政府,或者至少同等有力的机构是必要的;新宪法草案体现了真正的共和原则,及其与各成员国宪法的相似性;最后,实施新宪法草案对共和政体、自由和财产的额外保障。”

从全书的篇目顺序来看,作者从联邦对维持各州繁荣的作用入手,具体阐述联邦在商业、海军、征税、薪资、国家维续、拒斥专制、防止无政府状态等方面显示出的优势,进而指出了现行邦联的不足。然后对新宪法的共和政体性质:共和政体相比于民主政体所具有的优势,即维持大国规模、有效促进国民认同、发现大国善治模式进行了比较论述。最后从中央地关系的宪法解释、议会两院制的说明、行政权机制的梳理、司法部门的分析等方面对新宪法的共和政体的内容进行了

详细的阐述。

三、反联邦党人的主要观点

《联邦党人文集》以驳斥和论辩为主的语言风格让我们明确要全面理解本书内容必须了解饭联邦党人的思想观点。

反联邦党人的思想似乎一直湮没在历史的陈迹之中。直到二十世纪,美国的斯托林教授开始致力于整理反联邦党人的言论和思想,从政治观念的角度来解释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立场,把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不同坚持看成是政治理论捍卫者的思想差异。斯托林在其著作《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中,以“小共和国”为题总结了反联邦党人的基本思想观点。在他看来,反联邦党人的主要观点都和小共和国的假设密切相关。

反联邦党人秉持西方传统的政治理念:共和国只能在小城邦中实现,大国中实现共和是不可能的。他们认为:小共和国里风俗习惯、经济水平、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同质性水平比较高,其内部派系的关系比较容易协调;而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增因理念、利益、地域或情感的不同而产生的冲突情况更加负责,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现激烈的派系斗争,不可调和的党争矛盾最终会将国家拖垮。因此,小范围的共和国能够实行直接民主,激发公民参政的热情,确保政府对人民的严格负责;对面积广阔的地区的治理则只能采取自上而下的帝国式统治,因为一旦共和国的疆域过大,公民参政的热情远远不及宪法赋予他们的参政权所涵盖的事务范围,共和制度便名存实亡。

此外,反联邦党人大多秉持“有限政府”理念,认为政府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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