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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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原则

为保护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下同),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防止有价值的信息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和定密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三)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指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四)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经营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有关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统计报表、投资计划、论证方案、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管理办法、销售方法、广告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况、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等可能危及公司经营安全的资料或事项。

(六)技术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现有的或正在研制开发中的项目及产品开发策划,产品有关设计技术,专有技术,产品配方,生产诀窍,工艺流程,制造方法,工艺、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样、模型、样品等。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是我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最高领导和管理机构,下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于规划发展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按程序认定公司商业秘密,并进行定级;

二、宣传、普及商业秘密法律、法规知识;

三、组织有关涉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四、草拟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五、组织按程序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和清理;

六、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七、审核公司有关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

八、按公司规定的商业秘密管理程序,布置、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各单位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九、处理商业秘密纠纷,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进行有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十、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商业秘密按照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商业秘密的定密由密源单位申报。

1.经营秘密的管理:各分厂及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与计划销售处等部门负责本单位经营秘密的日常管理工作;按下列划分各单位具体主管的秘密事项:(1)规划发展处:负责公司有关战略发展规划、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改革改制改制、价格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2)党群工作处:负责公司有关广告策略商业秘密的管理;

(3)公司办:负责公司有关计算机软件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4)财务管理处:负责公司有关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财务报表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5)计划销售处负责经营计划、合同文本、有关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统计报表商业秘密的管理。

(6)各分厂、供应处、工艺处主管本单位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的商业秘密;有关客户名单、货源情况商业秘密的管理。

以上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①按公司规定的经营秘密管理程序和规划发展处的要求,布置、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各单位的经营秘密管理工作。

②负责审查各单位经营秘密密级的定、升、降、解等报表。

③将各种报表交主管领导审批。

2.技术秘密的管理:规划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按公司规定的技术秘密管理程序和要求,布置、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各单位的技术秘密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各单位技术秘密密级的定、升、降、解等报表。

(3)将各种报表交主管领导审批。

(三)相关部门的职责:

1.规划发展处负责公司商业秘密法律培训,承办商业秘密法律事务,处理和协调商业秘密纠纷及侵权案件。

2.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司涉密人员流动的管理工作。

3.公司办档案馆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使用单位的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制订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按公司的要求搞好开发产品的密级确定(定、升、降、解)、建帐、归档、上报、转让、引进、许可贸易、运用实施等工作。

3.负责商业秘密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二章经营秘密的管理

第五条定密原则

经营秘密根据该信息在国内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市场竞争程度、经济效益、保密价值来确定密级。公司经营秘密等级划分为:最重要(AAA)、重要(AA)、一般(A)三级;标识为:经密AAA、经密AA、经密A。

(一)AAA级:在国际或国内市场中竞争激烈,为竞争对手密切关注,泄露出去将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事项。

(二)AA级:在国内市场中竞争比较激烈,竞争对手很关注,泄露出去将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项。

(三)A级:在国内为竞争对手关注,泄露出去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事项。

第六条管理

(一)各单位所产生的经营秘密事项,应严格按照经营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由各单位确定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二)经营秘密的确定程序是:产生经营秘密事项的单位根据第五条初步确定本单位经营秘密,并填报《商业秘密项目确立审批表》(附件1),初步定密后交公司主管单位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规划发展处备案,严格按审批的密级进行分级管理,相关载体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三)密级确定后,各使用单位按以下原则严加管理。

1.确定密级的单位和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单位和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单位和部门纠正。

2.经营秘密一经确定,密源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正式保密措施,如确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划定保密区域、确定保密资料编号、有关单位和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在确立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通知其他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经营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程序同商业秘密的确定程序。密级的变更包括秘密的升、降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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