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破产重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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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破产重整制度
摘要:破产重整制度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中制定的一项公平解决企业债务的制度。让企业能够在破产中清理自身债务,帮助其进行新的发展。对破产而言,企业破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众多,一旦在破产中不能达到各方诉求,就容易出现因破产制度引发各方矛盾,这就显得破产重整制度的重要性。通过破产重整制度制定,实际上是让企业在破产中重整,优化各方利益,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因利益不平衡引发的矛盾和其他新的问题。在我国法律健全过程中,也会尊重各方利益,注重公平与效率。由此,才有了本文对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破产;破产重整制度;利益
A Brief Analysis of China's Bankruptcy Restructuring System
ABSTRACT: The bankruptcy reorganization system is a fair system for solving enterprise debts formulated in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in China. Let enterprises clear up their debts in bankruptcy and help them develop in a new way. As far as bankruptcy is concerned, there are many interests involved in enterprise bankruptcy. Once the demands of all parties can not be met in bankruptcy, it is easy to cause contradictions among all parties because of bankruptcy system, which shows the importance of adequate bankruptcy system. The formulation of bankruptcy reorganization system is actually to let enterprises reorganize in bankruptcy, optimize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balance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and avoid contradictions and other new problems caused by the imbalance of interests. In the process of perfecting our law, we will respect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and pay attention to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Thus, this paper has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bankruptcy reorganization system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 bankruptcy; bankruptcy reorganization system; interests
目录
引言 (1)
一、破产重整制度概述 (1)
(一)重整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1)
(二)重整制度的价值 (2)
二、两大法系国家破产重整制度的考察与分析 (2)
(一)英美法系国家破产重整制度 (2)
(二)大陆法系国家破产重整制度 (3)
(三)两大法系下破产重整制度的比较分析 (4)
三、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现状 (5)
(一)破产重整制度的债权分类 (5)
(二)重整程序的启动 (5)
(三)重整计划的制定、表决与批 (6)
(四)破产重整程序中法院的地位 (6)
(五)重整制度的执行 (6)
四、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问题 (6)
(一)债务人可能利用破产重整执行不严而逃避债务 (6)
(二)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现状可能很难保障重整程序的有效实施 (7)
五、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建议 (8)
(一)扩大我国破产主体的适用范围 (8)
(二)应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破产监督体系 (8)
结论 (9)
参考文献 (9)
引言
我国新的《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便是破产重整制度,新《破产法》在第八章对重整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保护措施、重整制度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新《破产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立法出发点,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
重整制度是一种积极的预防破产制度,能够全面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利益,求援范围增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结合我国国情确立完整的在法院主导下的重整制度,增强企业预防破产的功能成为当前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破产法律制度的必需。在重整程序进行过程中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整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司债券,转让营业、资产等方法。综上,我认为破产重整制度是一个充满价值的研究课题。
一、破产重整制度概述
(一)重整制度的概念
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概念而言,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在企业重整中,重整是一个比较贬义的词语,在重整中债务人会延长其债务履行时间,对债务总量进行重整,然后制定企业重整计划。英国则将破产重整制度氛围四个程序,即企业资源程序、管理程序、接管程序和清算程序。其中管理程序就代表重整,重整是司法中保障全部债权人的权利,让公司能够以整体发展方式继续经营,要求管理者对公司进行接管。
重整是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的上的清理,因为这类公司在经济上面临比较困难的发展境地,因而有可能进行重整。这样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进行调整,能够让公司实现比较好的发展目标。一般而言,破产重整就是其因为一些原因面临破产,但又因其一些原因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