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提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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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3【案件字号】(2020)京行终389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孔庆兵吴斌刘岭【审理法官】孔庆兵吴斌刘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李昌德【当事人】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李昌德【当事人-个人】李昌德【当事人-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律师/律所】庄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殷敬慧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庄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殷敬慧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庄严殷敬慧【代理律所】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李昌德【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第三人关联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且有诉争商标档案、各引证商标档案、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被诉裁定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另查安踏公司在原审诉讼及商标评审阶段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用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该公司“ANTA安踏"商标使用在鞋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主要有:1.市场销售及排名情况,包括1998年-2000年7月,销售额、销售量综合衡量排名全国第2位,1999年底,单项“安踏"运动鞋的销售位居国内品牌第一等。

2.广告宣传情况,包括1999年9月13日-12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安踏运动鞋"电视广告总计400余次;1999年与福建电视台签约《冲动十点》节目、与东南电视台签约东南卫星气象节目片头,分别播放“安踏运动鞋"广告;1999年6月18日签约乒乓球世界冠军孔令辉为“安踏"广告形象代言人;1999年9月16日的《香港商报》、2000年的《中国工商》杂志、《体坛周报》球类综版、1999年5月26日的《人民日报》、1999年8月27日的《北京晚报》、2000年的《民族画报》以及《北京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报道。

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

If you give up too early, you never know what you will mi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

商标在经过登记注册后就成为了注册商标,此时对商标权和商标权人的利益都是进行了保护的。

但是这个保护是有期限的,到底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

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

举例说明如下:某企业的商标有效期限如果是从1985年7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那它就应该在1995年1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这段时间提出续展申请,但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这一段时间内提出,则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提出,即还可以在1995年7月10日至1996年1月9日内提出。

不过即使是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申请,其续展被核准后的有效期仍从原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宽展期满之日起计算。

从上面例子来看,延续的十年是从商标有效期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申请续展的日期或者核准公告的日期开始计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代理委托书.docx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代理委托书.docx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代理委托书委托人名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受托人名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许可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一、委托事项I鉴于本人/本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作为\[具体商标名称及注册号\〕商标的所有人,现因该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委托\[受托机构或个人名称\](以下简称“受托人”)作为本次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代理人,具体委托事项如下:1.代理答辩: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就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辩,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答辩材料、提交答辩申请、参加听证会或口头审理等。

2.证据整理与提交:根据无效宣告请求的具体内容,受托人负责整理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委托人的答辩主张。

3.沟通与协商:在答辩过程中,受托人负责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沟通与协商,力求达成对委托人有利的处理结果。

4.其他事项:办理与本次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相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二、授权范圉与期限I1.授权范围:本委托书授予受托人在全国范围内,就上述委托事项行使代理权。

2.授权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署之口起生效,有效期至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复审、诉讼等后续程序,如适用三、费用与支付方式:委托人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将在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中明确。

四、保密条款I受托人承诺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争议解决:因本委托书引起的或与本委托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签署与生效: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商标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撤三流程及时间商标撤三是指商标注册后,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要求撤销该商标的行政行为。

撤三程序一般分为相应准备、申请撤销、审查、裁决和结果公告等步骤。

本文将为您介绍商标撤三的详细流程和相应时间。

一、准备工作阶段:在准备阶段,需要进行如下准备工作:1.查阅商标法律法规:了解商标撤销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等。

2.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收集证明商标无效或存在侵权的证据材料,如证据文件、取证报告等。

3.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案例判例。

二、申请撤销阶段:1.填写并递交申请文件:根据商标法律法规要求,填写商标撤销申请书,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商标局。

2.缴纳申请费用:根据商标局规定的撤销费用标准,缴纳相应的费用。

3.商标局受理: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受理,并给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阶段:1.多方质证:商标局根据申请材料,可能会进行多方质证,包括对申请人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举行听证会等。

2.是否同意撤销: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撤销商标。

如果商标局同意撤销,则进入下一步裁决阶段。

四、裁决阶段:1.裁决组成:商标局组成裁决组,负责对案件进行裁决。

2.裁决结果:裁决组根据审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标撤销申请进行裁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五、结果公告阶段:1.公告期限:商标局在作出裁决后,会对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期限一般为30天。

2.不服申请:如果有相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不服申请。

3.结果生效:如果公告期限内无不服申请,商标撤销裁决结果生效。

商标局会撤销该商标并予以注销。

商标撤三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大致需要3到12个月,以下为一个大致时间流程:- 准备工作阶段:1个月- 申请撤销阶段:1个月- 审查阶段:3个月- 裁决阶段:3个月- 结果公告阶段:1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撤销流程可能因案件复杂性、商标局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延长,具体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

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存在着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当中的第10条商标,有着明显的瑕疵或者是欺骗,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注册的就需要进行宣告无效,这样的一种法律规定,它是由当事人自己来提出这样的无效的认定申请的。

一、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存在着以下的情形的话,应当宣告无效,(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恶意注册。

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商标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商标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商标法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商标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商标的构成要素?A. 文字B. 图形C. 颜色组合D. 声音答案:D2. 根据商标法,下列哪项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C.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D. 所有选项答案:D3.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A. 5年B. 10年C. 15年D. 20年答案:B4. 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A. 国家知识产权局B.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C. 国家商标局D.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答案:C5.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期限是多久?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2个月答案:D6.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A. 使用权B. 转让权C. 许可使用权D. 所有选项答案:D7.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A. 缴纳年费B. 维护商标的显著性C. 防止商标的滥用D. 所有选项答案:D8. 商标权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一致B.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书面协议C. 转让协议经商标局备案D. 所有选项答案:D9.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达成一致B.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订书面协议C. 许可协议经商标局备案D. 所有选项答案:D10. 商标权的无效宣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商标注册人未按规定使用商标B. 商标注册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C. 商标注册人未按规定维护商标的显著性D. 所有选项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A. 个人B. 企业C. 社会团体D. 政府机构答案:A, B, C2.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A. 商标图样B. 商标注册申请书C. 商标使用说明D. 商标权人身份证明答案:A, B, D3.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A. 商标的合法性B. 商标的显著性C. 商标的近似性D. 商标的类别答案:A, B, C4. 商标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哪些?A. 行政保护B. 司法保护C. 仲裁保护D. 自我保护答案:A, B, D5. 商标权的无效宣告可以由哪些主体提出?A. 商标注册人B. 利害关系人C. 消费者D. 任何公民答案:A, B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可以随意改变商标的图样。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答:根据《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目前、商标异议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以下简称异议、撤三、无效宣告)或答辩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时,均应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答辩材料(包括各类后续材料)。

文件大小超出容量限制的将无法提交,也不能再通过纸质、光盘、U盘等其他不符合商标电子申请规定的形式提交相关材料。

上述业务的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办理网上申请或答辩前,应对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交电子材料的规模进行充分评估,预估材料可能会超过限制的,建议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申请或答辩。

2.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如何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答:首先,申请人在提交异议和无效宣告申请时需在“是否保留补充材料的权利”或“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栏选择“是”。

申请人选择“是”后,可在三个月内提交补充材料。

未选择的,无法提交补充材料。

其次,在申请提交成功后,在申请管理中选择具体案件,在“操作”栏中点击“补充材料”即可进行相应操作。

3. 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如何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网上申请可以上传的证据材料类型有哪些答:申请人目前可上传的证据材料格式要求为PDF文件。

4. 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上传文件预览出现乱码,是否需要再次上传答:上传文件预览发现乱码或不清晰的,需要重新上传相关文件。

5.《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寄给哪些人答:申请人通过电子申请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将向被异议人寄送纸件《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同时,将以电子发文方式向商标注册申请代理机构抄送答辩通知。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条是怎样的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条是怎样的

商标法释义第五⼗条是怎样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每个⾃然⼈也就是个⼈是可以进⾏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法释义第五⼗条是怎样的?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法释义第五⼗条是怎样的《商标法》第五⼗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撤销、宣告⽆效或者注销之⽇起⼀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效或者注销后同类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的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被注销,其法律后果就是该注册商标的注册⼈失去了商标专⽤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的商品的通⽤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的,由商标局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不得作为商标使⽤的标志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以欺骗⼿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宣告该注册商标⽆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的,商标注册⼈应当提前办理续展⼿续,也可以的宽展期内办理续展⼿续,期满未办理续展⼿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被注销,商标注册⼈的商标专⽤权不再存在。

在此种情形下,其他单位或者个⼈提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权利上不存在冲突问题,理应允许。

但是,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被注销的注册商标,在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被注销之前,除了连续3年不使⽤这种情形外,毕竟已经使⽤,并或多或少在市场上产⽣⼀定的影响。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有必要在⼀定期限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做出⼀定的限制。

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撤销、宣告⽆效或者注销之⽇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浅论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理解与适用

浅论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理解与适用

浅论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理解与适用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立法本意,在于通过一定的期限,逐渐消除已经无效的注册商标的市场影响,以免在这段时间内,新的注册商标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这一“一定期限”被规定为一年。

依据此条之规定对新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权利人应该积极复审,用时间换取权利的到来。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该条规定由原商标法第四十六条修改而来,相比原来,增加了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同类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的规定,以适应商标法修正案中新增宣告无效这一导致注册商标自始无效的情形。

在对该条进行理解与适用时,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当商标局对新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时,其是以审查时的时间还是以该商标的申请日为准,判断是否在“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之日起一年内”?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准,来判定是否需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条驳回该商标。

也就是说,如果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日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之日起一年内,则对其驳回;如果在一年之外,则核准。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商标局审查新的商标注册申请之时为准,来判定是否需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条驳回该商标。

也就是说,当商标局对新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尚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之日起一年内,则对其驳回;如果在一年之外,则核准。

笔者认为,从商标法的立法本意来说,第二种意见更加科学合理。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商标法的释义中,其对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立法本意解释为:“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注销,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已经不再存在。

在此种情形下,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权利上不存在冲突问题,理应允许。

张利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张利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张利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5【案件字号】(2020)京行终45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亓蕾闻汉东俞惠斌【审理法官】亓蕾闻汉东俞惠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利剑;国家知识产权局;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张利剑国家知识产权局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利剑【当事人-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晓岩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王辉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黄悦波浙江励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晓岩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王辉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黄悦波浙江励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晓岩王辉黄悦波【代理律所】北京市信睿律师事务所浙江励恒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利剑;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本院观点】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且有诉争商标档案、各引证商标档案、被诉裁定、各方当事人在行政程序和原审诉讼程序中提交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另查,诉争商标初审公告后被提起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决定准予注册,于2017年9月14日注册公告。

引证商标于2015年12月14日获准注册。

以上事实,有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无效宣告的意思就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或者是通过欺骗以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会宣告该注册的商标是无效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这种情况以后,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是无效的。

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无效宣告 申请收文

商标无效宣告 申请收文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收文以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收文为标题商标无效宣告是指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第三方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法定注册条件或者与其自己的权益存在冲突,因此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下面,我们将就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收文过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收文程序1.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可以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提起,但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与商标注册人有直接利害关系;(2)本人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或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其自己的商标存在冲突;(3)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已经注册的商标权利。

2.申请书的准备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是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核心材料之一,申请人须认真准备,并注明下列内容:(1)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事实;(2)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依据;(3)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证据材料。

3.申请材料的递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通过指定的递交渠道递交给商标局。

4.申请收文商标局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材料后,将进行申请收文。

申请收文是对材料的初步审查,包括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商标局将予以受理,并出具收文通知书。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补正。

5.收文通知书的发放商标局在完成申请收文后,将发放收文通知书给申请人。

收文通知书是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重要凭证,申请人可以通过收文通知书查看申请的进展情况。

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收文的注意事项1.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决定书、商标侵权的证据等。

只有有力的证据材料,才能增加申请成功的概率。

2.申请材料的规范性申请人在准备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材料时,应注意材料的规范性。

申请书应当清晰明确,逻辑严谨,内容准确。

同时,证据材料也要具备真实性和可信度。

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中涉及到的时间点总结

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中涉及到的时间点总结

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中涉及到的时间点总结一、五年《商标法》1)45条——无效宣告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法实施条例》1)49条——国际注册商标无效复审第四十九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二、三年《商标法实施条例》1)49条——国际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第四十九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66条——撤三提请时效第六十六条: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3)92条——中断使用时效第九十二条: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已连续使用至商标局首次受理新放开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之日的商标,与他人在新放开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首次受理之日后中断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继续使用。

三、12+6个月《商标法》1)35条——异议与异议复审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In the end, I couldn't hold it, and finally I said it. I was tired of myself and my heart. I didn't dare to think about the future, and I didn't want to see the past. Everything was expected but slowly destroye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的无效公告意思就是注册商标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是无效的商标,商标注册过程当中要进行公示,商标被宣告无效以后自然也要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无效的原因可能是涉嫌侵权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

一、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百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度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宣告无效的理由包括: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百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度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容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商标法中的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法中的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法中的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是商标法中的重要程序,用于确认商标的注册无效性。

商标无效宣告主要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本文将就商标无效宣告的基本概念、适用条件、程序以及相关案例进行详细阐述。

一、商标无效宣告的概念商标无效宣告是指任何有利于宣告商标注册无效的主张,通过制度化程序,由利害关系人或监管机关提起,对商标进行宣告无效的判决。

宣告商标无效是商标法所规定的注册无效的途径之一。

二、商标无效宣告的适用条件商标无效宣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商标注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 商标以欺骗、强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3. 商标与现有商标权利存在冲突;4. 商标属于不得注册的范畴。

三、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相对复杂,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提起申请:利害关系人或监管机关向商标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2. 受理审查:商标局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3. 公告公示:商标局将受理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公告,公示期为三个月,公告后的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4. 异议审定:商标局对提出异议的申请进行审查;5. 无效宣告决定: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宣告商标无效的决定;6. 无效宣告决定的复审: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审。

四、商标无效宣告的案例分析近年来,商标无效宣告的案例屡见报端。

例如,某公司将一个已经注册的国际知名品牌商标进行无效宣告,以侵犯商标权为由。

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和法院的判决,最终确认该商标注册无效,维护了合法权益。

另外,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符号被不相关企业以注册商标的方式使用,导致社会争议不断。

通过商标无效宣告,这些违规注册的商标得到了撤销和纠正,促进了文化保护。

总结:商标无效宣告作为商标法中的重要程序,具有维护公众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凡是符合商标无效宣告的适用条件,均可依法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商标法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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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商标法选择题)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商标法单选题)(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商标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集体商标注册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B、集体商标注册的特殊事项,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

、集体商标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D、集体商标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

第1题答案:A。

2、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B、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虽经该国政府同意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D、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授权的除外第2题答案B。

3、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是: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B、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D、缺乏显著特征的第3题答案B。

4、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保护。

A、注册商标B、驰名商标、著名商标D、证明商标第4题答案B。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所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包括以下哪项: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是否在中国注册D、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第题答案。

6、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仅有商标局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B、仅有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仅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D、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第6题答案D。

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一、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时间《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算。

另外该法对续展也作了规定。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宽限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的特征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

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

商标宣告无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标宣告无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Most people are not satisfied with what we have, just as every horse thinks that it bears the heaviest burde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商标宣告无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导读:商标宣告无效的时间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的五年内,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或者商标委员会来申请无效宣告,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而造成违法的行为。

一、商标宣告无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

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二、具体程序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模拟试卷1

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模拟试卷1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模拟试卷1一、单项选择题1.未经表演者的许可,从现场直播表演的行为侵犯了()。

A.表演者权√B.表演权C.制片权D.录音录像权解析:表演者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2.关于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明显实质性缺陷的范围大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B.审查保护客体问题、单一性问题、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C.审查新颖性、实用性问题、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权利要求是否清楚以及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D.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实用新型发明创造,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在申请文件中陈述理由√解析:就明显实质性缺陷范围而言,相比于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唯一减少的一项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审查,这是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不会包括遗传资源类申请,因而不需要审查该类问题。

3.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A.3个月B.30个月√C.6个月D.12个月解析:一个PCT专利申请要经历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先要进行国际阶段程序的审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程序审查。

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在国际阶段完成,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

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

有些国家的国家法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必须遵守的,即使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尚未得到。

在国际阶段中没有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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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提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对于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从核准之日开始计算5年之内,其实都是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

但对于恶意注册的情况,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的,并不会受这个5年的时间限制。

而注册商标在宣告无效之后,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视为自始不存在。

一、商标提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之后的后果是什么
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

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

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
溯力。

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3.1年的过度期。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三、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之后的处理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宣告无效之后,那么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会自始不存在。

而对宣告商标无效之前,人民法院作出并且以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
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不过,要是因为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还是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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