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火灾防控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消防监理是为了确保建造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报警、疏散和灭火,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消防监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各类建造物的消防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等。
三、监理人员资质要求1. 消防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消防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国家消防监理员资格证书。
2. 消防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 消防监理人员应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a. 建造物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应向消防监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b. 消防监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
c. 消防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并与建造物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达成一致。
2. 监理过程a. 消防监理人员对建造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b. 消防监理人员对建造物的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有效。
c. 消防监理人员对建造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d. 消防监理人员对建造物的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可行。
3. 监理报告a. 消防监理人员根据监理结果,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建造物的消防设施、通道、器材等情况。
b. 监理报告应包括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建造物所有者或者管理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五、监理结果评定1. 消防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建造物的消防设施、通道、器材等进行评定。
2. 对于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建造物,消防监理人员将评定为合格,并出具合格证书。
3. 对于存在问题的建造物,消防监理人员将评定为不合格,并提出整改要求。
六、监理机构管理1. 消防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消防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的目标是确定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能够及时发现、报警、疏散和扑救,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轻火灾事故的影响。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监理过程的公正性。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遵守保密制度,对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火安全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并签订监理合同。
第七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包括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信息。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条件和资质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装备;(三)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和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第十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包括防火检测器材、防火测试设备等。
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保留监理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材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维护。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程序和内容第十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组织相关的防火安全技术论证,确定防火安全措施;(三)审查建筑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四)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检查,包括防火材料、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六)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达到规定标准;(七)提供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的结果和经验。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的威胁。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防火及动火作业的项目。
二、定义和缩写1. 防火作业:指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的防火措施的实施和维护。
2. 动火作业:指进行焊接、切割、打磨、喷漆等需要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的作业。
3. 监理:指对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4. 建筑物:指各种房屋建筑、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等结构物。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防火及动火作业过程,确保作业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防火及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生的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防火作业的监理细则1.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的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并要求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新。
2.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并确保其符合要求。
3. 监理人员应检查建筑物内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4. 监理人员应核实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门、防火窗等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五、动火作业的监理细则1. 监理人员应核实动火作业前是否已进行相应的申报和取得批准。
2. 监理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是否设置了必要的警示标志和保护措施。
3. 监理人员应检查动火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动火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情况,并记录相关的信息。
5. 监理人员应对动火现场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监理记录和报告1.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防火及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监理人员姓名等。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 监理对象:防火安全监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工程。
2. 监理依据:防火安全监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建设方提供的建设文件进行。
3. 监理职责:防火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施工和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防火安全要求。
4. 监理要求:防火安全监理要求包括建筑工程的火灾风险评估、防火设计方案的审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防火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检测等。
5. 监理报告:防火安全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包括每个阶段的监理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等。
6. 监理验收:防火安全监理应参与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验收,对工程的防火安全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7. 监理备案: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的监理备案工作,将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记录和资料备案存档。
以上是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 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防火安全法规和标准,理解施工图纸中的防火安全设计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防火安全设计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组织设计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采取适当的防火安全措施,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6. 监理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备工程验收和备案。
8.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9.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0.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防火安全方面的问题。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有效实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工作主要包括防火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以及动火作业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和动火作业知识,熟悉本细则的内容,并依法取得相关证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随时保持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章防火监理第七条防火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的防火安全,并在施工中对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源、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器等。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包括人员疏散通道的设置、消防器材的摆放等。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防火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动火作业监理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监理的目标是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人员的防火防护进行检查,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等。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现场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防火和动火作业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监理报告应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及时将监理报告的内容传达给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保障施工项目防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订立本《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三、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认定中取得防火安全监理资质,并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
四、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阅历年限和资格要求。
五、防火安全监理要求(一)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订立防火安全措施,并逐级报批。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依照批准的防火方案实施。
(二)监理人员应全程跟踪防火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适时发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对未适时整改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有关部门的搭配下予以关闭或停工处理。
(三)监理人员应对建材进行检验和质量监督,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建材未经检测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退回或更换。
(四)监理人员应依照防火安全标准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审核,并对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协调。
(五)监理人员应设定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检查周期,并不定期检查防火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觉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六)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应组织专家对施工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复核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七)监理人员应记录防火安全工作的成果和整改情况,并汇总报告建设单位。
六、验收标准(一)消防通道宽度应充足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二)一至五层建筑各个楼层基础板与第一层之间的竖向隔墙,应触口密闭,并且周边固定坚固。
(三)防火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门框应与建筑结构紧固,并经过检测确保密闭性能。
(四)建筑物内部走道和走廊应保证固定疏散通道,并设有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五)声光警报器应在必要的位置安装,使用简便。
(六)消防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期间由专人维护,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试验。
(七)需要安装定时报警设备的建筑物应严格依照设计和规程的要求安装,保证系统的稳定和正确性。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本细则旨在规范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监理范围1.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2.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3.工程项目的验收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防火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防火安全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3.检查、评估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4.组织对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5.协助执法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检查;6.编写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提出防火安全改进意见。
四、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1.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要求和施工方案。
2.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地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3.监理人员应了解施工单位的人员配备和施工进度,确保施工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4.监理人员应对已安装的防火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监理人员应随机抽查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培训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6.监理人员应协助执法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配合开展必要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7.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详实的监理报告,提出防火安全改进意见,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监理报告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2.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整改措施;3.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培训情况和监理人员的评价;4.防火安全设施的安装和调试情况;5.监理人员提出的防火安全改进意见。
六、附则1.本细则中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模板,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达到预期效果。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保障工程质量与人身安全,规范监理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本文将就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1. 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防火安全监理组,由监理工程师组成。
2. 监理组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加强对防火安全监理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3. 监理组需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与业主、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防火措施的监督与检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2. 监理单位应查验施工单位提交的防火施工图纸,核实其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
3.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动火作业的管理1. 施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动火计划,并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
2. 监理单位应核查动火计划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动火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动火现场的通风与防火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五、防火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验收1. 监理单位应对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安装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防火门、防火卷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3.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检修防火设施与消防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六、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1.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 监理单位应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和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七、事故调查与处理1.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防火安全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火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保障建筑工程的有效防火措施得以贯彻执行。
1. 引言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为规范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筑项目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
实施细则的目标是提高建筑物的防火安全等级,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监理机构的职责防火安全监理机构是建筑项目中的重要一环,承担负责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问题的责任。
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监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核相关防火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提供相应的监理意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防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防火安全工作。
3. 防火设计与施工要求3.1 建筑设计阶段•根据建筑物性质和用途确定相应的防火等级,并按照相关规范明确防火区划;•设计方案应包含消防水源、防烟设施、防火卷帘门等防火设备的布置方案;•在建筑物内部设置防火间距和逃生通道,并规划防火楼梯和避难层。
3.2 施工阶段•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和防火材料的安装质量;•施工完成后,需进行专项验收,确认防火安全设施达到规定要求。
4. 监理过程和措施4.1 设计阶段监理•监理机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定期组织现场会议,解决设计上的问题。
4.2 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得到落实;•检查施工记录,核实防火设施和材料的合格性;•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防火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理单位与业主、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三)具备相关防火安全监理经验;(四)具备防火安全监理资格证书。
第五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参与建设项目的防火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和验收;(四)对建设项目的使用阶段的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五)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业主的责任第七条业主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包括:(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防火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防火责任制和工作制度;(二)组织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的防火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三)按照防火设计文件的约定,落实建设项目的防火措施和设施;(四)及时组织和开展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五)定期对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八条业主应配备专职的防火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并与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责任第九条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防火安全设计中的主要责任包括:(一)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防火安全设计方案,并参与施工图的审核和修改;(二)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备进行防火安全评估和设计;(三)提供防火建材和设备的选择和配置;(四)编制防火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五)参与施工阶段的防火安全监督和验收。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进行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防火安全建议。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熟悉本细则的内容,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进行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工作。
第二章防火作业监理第六条防火作业监理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防火标准规范,选择合适的阻燃材料和建筑构件,确保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高层建筑及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应设置专门的消防监测设备和自动灭火装置,定期进行消防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材料和设备,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和焊接操作,严禁烟火在施工现场。
第十条在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防火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畅通和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监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安全审查和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动火范围和条件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和周边进行彻底的火源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操作,包括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和警戒人员等。
第十四条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和专业消防人员,确保火灾的迅速控制和扑灭。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彻底的火源清除和检查,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记录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及动火作业情况。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前言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筑物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防火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2.1 监理组织机构应设有专职防火安全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2.2 监理组织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密切合作,共同制定防火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第三章监理任务3.1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3.2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规定的防火要求。
3.3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四章监理程序4.1 监理组织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监理检查计划,确保全面覆盖。
4.2 监理组织机构在监理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4.3 监理组织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提出防火安全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五章监理报告5.1 监理组织机构应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防火安全监理报告,内容包括防火工作的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5.2 监理组织机构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编制最终防火安全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整个监理过程的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六章监理费用6.1 监理组织机构的监理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并与监理合同进行明确约定。
6.2 监理组织机构应按照实际监理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确定监理费用的合理标准。
第七章监理记录7.1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每次监理检查进行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发现的问题等。
7.2 监理组织机构应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八章防火安全培训8.1 监理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3篇)
防火安全监理细则范文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上海市消防条例(3)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和管理(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防火防爆的措施,并督处施工单位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各种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7)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木工间防火(1)严禁吸烟,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2)每天下班前做好落手清洁工作。
刨花、木屑必须堆放在安全场所,定期处理,以免火灾事故发生。
(3)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
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严禁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应报有关方面同意,并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维护保养,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4、危险品仓库的防火(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危险品应根据性质不同,分开储存,不准与一般物资混存,堆与堆间距不得小于____米,距离墙、桩不得小于____米,距离屋架下弦不得小于____米。
(3)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应采用库顶喷水等降温措施。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禁止使用60瓦以上的大电灯泡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装置,并有避雷装置。
(5)电器开关及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内容。
1.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安全组织2.1 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应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电气工程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2 消防安全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5)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消防设施3.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材、消防报警系统等。
3.2 消防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水源充足、水质合格。
消防栓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操作和使用。
3.3 灭火器材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斧等。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
3.4 消防报警系统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报警器、消防控制室等。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管理的位置,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消防器材4.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斧等。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新建建筑工程、改建建筑工程、扩建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任务是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标准,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防火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等。
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主体为防火安全监理机构,根据规定合格获得防火安全监理资质的机构可以从事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人员配置,有丰富的防火安全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监理前,应当与防火安全监理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火安全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院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十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技术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共同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监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就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编制监理方案,并提交给防火安全监理机构审核。
第十五条监理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等内容,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防火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是明确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防火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
第四条防火安全监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确保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章防火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三)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四)监督建设工程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五)接受相关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和评估,并积极配合配合;(六)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七)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权限:(一)随时对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取证和调查;(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防火安全的资料和信息;(三)对不符合规定的防火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四)对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或者向相关部门报告;(五)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六)制定防火安全监理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防火安全监理的程序第七条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防火安全监理:建设单位应在开始设计阶段向当地建设部门申请防火安全监理,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核设计文件: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设施验收:防火安全监理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为了保障施工、装修、维护等工作中的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防火管理和动火安全的监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预防火灾的基本原则1.1 在施工、装修、维护等工作中,切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设施等,以免引发火灾。
1.2 明确标志,标示各种可燃物的存储位置,并制订妥善存储可燃材料的措施。
1.3 保持通道、楼道、垃圾通道等保持畅通,保障疏散安全。
1.4 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1.5 采用合理手段保护大量可燃物料,同时将易燃物品和易燃物体与火源隔离开。
2. 动火作业的管理细则2.1 动火前,需按照规定手续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给签字审核人签字,方可准许动火。
2.2 动火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专人盯点,监督动火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火情得到控制。
2.3 动火前,做好必要的安全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动火时的安全预案,必要时可组织演练,以确保动火时的安全。
2.4 动火作业时,必须携带具备灭火作用的相关设备,包括合适的灭火器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2.5 动火时,应按照规程穿戴好符合消防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如消防服、消防手套、消防鞋等,最大限度保障用人单位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动火作业的禁忌事项3.1 禁止使用明火在室内动火,以免引发火灾。
3.2 禁止在可燃气体,可燃固体或可燃液体附近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电工具,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3.3 禁止抛弃烟蒂等可燃物品,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3.4 禁止在违规施工中使用热工或化学设备,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的火灾。
4. 监理的工作职责4.1 对防火工程、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监理,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2 监督施工、维护单位合理安排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3 监督施工、维护单位制定消防预案并进行落实,并向使用单位、接管单位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措施。
4.4 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违规动火、烟火行为进行制止并立即上报。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本文旨在制定防火及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规范防火工作和动火作业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所有进行防火工作和动火作业的单位及人员,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等高危场所的防火和动火作业。
三、监理职责3.1 防火监理职责防火监理是指对正在建设或已建设的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
防火监理人员应确保建筑物防火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的遵守和达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防火分隔、消防水源、疏散通道、防火门窗、灭火器材等。
防火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防火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监理报告、安全检查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文件。
3.2 动火监理职责动火监理是指对在建筑物内开展的有明火或微火作业进行监理。
动火监理应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有效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动火前的检查、动火的设施、员工的培训、动火的操作流程、动火操作的环境条件等。
动火监理人员应在动火前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制定动火方案,并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掌握工作状态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工,确保灭火器材齐备。
四、监理流程4.1 防火监理流程4.1.1 准备阶段防火监理员在准备阶段需完成以下工作:•研究设计方案,参加设计概念会议,对防火安全建议提出意见•研究评估报告,特别是在安全标准和方案中要确定防火要求•检查消防系统,以评估建筑物的防火情况4.1.2 建设阶段防火监理员在建设阶段需完成以下工作:•检查建筑物,以确定它符合防火安全标准•协调施工方和消防部门,以确保建筑物的灭火器材得到正确的维护和管理•监督施工方在建筑物的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防火安全4.1.3 交付使用阶段防火监理员在交付使用阶段需完成以下工作:•根据设计文件,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火灾安全标准•检查防火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协助业主进行消防部门的验收4.2 动火监理流程4.2.1 动火前的准备•动火前,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尤其是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管道专业的走向、管道清洗情况、控制区域的设置等方面进行确认。
火灾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1、建设单位:2、设计单位:3、施工单位:4、监理单位:二、编写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三、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3、按时检查现场施工现场防火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及相关各项资料;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一)、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然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
再加上管理不到位,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
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灾防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xx 年x 月x 日火灾防控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及工作进展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1. 工程总体概况:** 工程出入段线明挖隧道工程位于云铜铁路专用线西北侧,** 三支队西南侧,线路基本位于规划金川路下方,规划路面标高高于现状地面,现阶段工程周边基本为荒地与农田,管线分布较少。
大漾田车辆段出入段线从陈家营站内配线段引出,先以盾构隧道形式向西北方向按曲线半径400m (入段线)、450m (出段线)引入位于武警三支队车库旁的盾构吊出工作井,随后以明挖隧道形式按曲线半径210m (入段线)、200m (出段线)继续向西北方向敷设至U 型槽引入大漾田车辆段站场。
明挖隧道起讫里程为RDK0+517.441~RDK0+745.000 ,长度227.559m,线路纵坡为33.832%。
,隧道包含一个盾构吊出井、一个明挖区间(含一处雨水泵房),其中盾构井里程为RDK0+517.441〜RDK0+532.942,长15.5m,宽24.5m,深1 1 .225~1 0.784m ,明挖区间起止里程为RDK0+532.942~RDK0+745,隧道宽19.038〜14.125m,深10.784〜6.822m,隧道为地下一层三跨箱式框架结构,隧道于RDK0+736 处设置一外挂式雨水泵房,雨水泵房基坑长8.2m,宽6.2m,中点处深度10.989m。
隧道围护结构采用①1000@1200mm钻孔灌注桩+①900@1200mm三重管旋喷桩,明挖隧道与盾构区间接口处采用采用①1000@1200mm钻孔灌注桩+ ①900@1200mm三重管旋喷桩防护,隧道于U接口采用①900的三重管旋喷桩防护。
2. 工作进展:目前进行明挖段开挖、u 型槽主体结构,围护结构施工,地基加固、土方开挖等工程。
二、监理依据1. *** 工程某段与出入段线监理合同2. *** 工程某段与出入段线施工承包合同3. 国家和** 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4. 业主认可的施工设计图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5. 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6. **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7. **轨道公司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三、监理工作流程1. 火灾防控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 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烟气中毒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合肥市冬季防火工作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
2. 材料库、木工房、氧气库、乙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是冬季防火的重点,应有专项防火措施和检查管理制度,消防器具配备齐全,并经试用确认状态良好。
监理对防火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要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工作;做好节前安全防火专项检查;要按规定发放防寒劳动保护用品;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注意室内通风,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4. 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工棚、办公区域应当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应当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作业现场应当严格落实防火监护措施。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当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禁止使用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按要求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
在建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防火设计、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应当保证临时消防供水。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消防法有关规定、火灾常识、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
制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包括:(1)控制可燃物,以难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的。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物质的生产应密闭的设备中进行。
(3)消除着火源。
(4)阻止火势蔓延,在建筑物之间筑防火墙,设防火间距,防止火灾扩大。
6. 灭火方法: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或使燃烧反应消失。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同火灾作斗争的实践经验,现行灭火基本方法有四种:(1)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促使燃烧过程停止。
例如使用水灭火。
(2)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或采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空气,使火焰熄灭。
例如用砂土埋没燃烧物,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火灾。
(3)隔离法:把燃烧物与未燃烧物隔离。
例如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4)抑制法: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安全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要求施工单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次全面细致地研究分析,查找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监理对领导带班情况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 施工及监理单位要重点控制,加强安全防范。
针对冬季大风、降温、干燥和易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对重大事故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特别是对桩基机械设备使用、沟槽开挖、临时用电线路、运输车辆、食堂、围挡、民工住所等的安全状况,随时监控,在所有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冬季安全生产告示牌,提醒冬季施工安全、告知防范保障措施及注意事项。
3. 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四员值班制度和零隐患报告制度。
各施工单位应安排24 小时值班,特殊天气单位领导亲自带班值班。
发现险情或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4.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消防安全教育、培训;⑵防火巡查、检查;⑶安全疏散设施管理;⑷消防值班;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⑹火灾隐患整改;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⑼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13)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5. 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总监是消防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配合甲方等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不断完善预6.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危险品库及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证和其它建筑物有10M 以上安全距离并应有管理规章制度,有持证人员专管。
现场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要确保整个场容场貌的形象。
以上所有区域应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约50m2 一只),并设专人保养和管理。
7. 严格控制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作业人员必须将个人的有效证件和三级动火证随身携带,如未携带将视作无证动火。
动火前落实监护人,配备灭火器材,在确认无隐患及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运用明火管理规定》动用明火。
施工区域内禁止学习、见习、实习人员作业。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8. 施工单位填写《安全管理周报》、《防火工作月报》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重大信息及时报告。
9.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贯彻落实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单位配合,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对仍不听劝阻的单位必要时可按违约责任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
如施工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其进行违约责任经济处理。
10. 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危险品仓库、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钢瓶等必须到地区消防防火监督处办理报审手续。
11.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
宿舍内严禁使用200W 以上电器,严禁堆放油漆、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物品。
施工区域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12. 一旦工地上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