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学习1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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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企业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是确定滥用行为 的前提
• 含义:企业在市场中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能够 独立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经营者,并足以影响市 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 欧共体在其判例中的解释:“当企业能够独立作 出经营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竞争者、消费者和供 应者的独立地位,妨碍相关市场内的有效竞争时, 该企业即处于优势地位。”
• 1.相关市场的界定 • 《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
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 (1)相关产品市场
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生产者供给的可替代性
• (2)相关地域市场() 区域间交易的障碍、产品的特有性质
• (3)相关时间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 • 两种模式
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19条规定了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情形,其 中也设立了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抗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 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 的。
各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类型
• 1.价格垄断行为 • 含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以超高价
格销售产品或者以低价购买商品的行为 • 核心:如何判断垄断价格高于竞争价格
• 2.低价倾销 含义: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以牺牲短期利益(低于成
本的价格)的手段销售商品,在竞争对手被排挤出市场后 将产品价格提高到边际成本以上的行为。 与低价销售的区别在于主体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法》第17条第一条第4款的规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行为。
上海市一中院受理此案后经庭审认为, 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在万国 文学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并裁定,即使被告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告保护自己版权的 行为也属“正当”,并没有滥用其市场支 配地位。
引入
• 何为市场支配地位? • 何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概述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Abuse Dominant Position),又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 指企业凭借已经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排 挤竞争对手或进行不公平交易的行为。
• 反垄断法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规 制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的过 程。
二、市场支配地位及其确定
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市场占有率的量化模式 美国、欧盟:以市场占有率为主,兼顾其他因素
我国立法:兼顾两种(《反垄断法》第18条及19条)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 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 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18条规定了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认定六种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
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பைடு நூலகம் 案例1
• (一)中国移动反垄断案——差别待遇 据媒体报道,中国移动案的原告是中国移动全球通手
机的一名用户,2009年3月,原告将中国移动告上法庭, 认为中国移动对全球通手机用户收取月租费但不像其他手 机用户收取月租费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7条1-6 的规定,是属于“在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北 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9年12月原告和被 告在法院支持下达成和解,在中国移动同意后原告携号转 为不收取月租费的手机用户,并以“奖励”名义支付原告 1000元后,原告同意撤诉。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 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 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 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原则性规定: • 《反垄断法》第6条: •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
• 3.差别待遇行为 • 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
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 别待遇的行为。
• 4.拒绝交易行为 • 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
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 对市场绝对独占者拒绝交易的规制到对相对支配者拒绝交
引入----盛大网络案

盛大网络案是2009年10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
决的一起反垄断案,也是由中国法院判决的第一期反垄断案。
本案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共同经营一家名为“起点中文网”的网络文学网
站,并在网站上发表了一步颇受欢迎的网络小说《星辰变》
。之后,原告北京书生电子公司委托另外两名作者创作了《
星辰变续集》,在其经营的网络文学网站“读吧网”上发表
。盛大网络认为《星辰变续集》侵犯了其对星辰变的版权,
所以要求《星辰变续集》的两名作者停止创作该续集并在“
起点中文网”发表书面致歉信。两名作者服从了盛大网络的
要求。此外盛大网络还要求其他网站不要停载已经在“读吧
网”发表的《星辰变续集》。原告诉称被告违反了《反垄断
案例2
• (二)重庆建行案和“拒绝交易” 该案被告是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某银行,原告是一家在
被告开立账户的企业。根据被告的收费标准,被告向包括 原告账户在内的所有存款余额低于50万人民币的账户收取 账户管理案,但向存款高于50万的账户则不收取该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收取账户管理费的做法不合理,故拒绝缴纳 。当原告开具支票试图从其账户提现时,被告以原告欠缴 账户管理费为由拒绝原告提现。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称被告违反了“拒绝与相对人进行交易”“交易时附加其 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在交易条件上进行差别待遇”等规 定。据媒体报道,该案经法院受理后,在“银行业引起了 强烈震动,被告积极同原告沟通协调,在作出一定让步的 基础山同原告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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