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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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保障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及工具(如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等),并及时更新;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电器要按照规定使用,保持照明设备和电门开关的清洁。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至少要设置两条安全通道,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及安装栅栏等障碍物,进行宗教活动期间通道不得上锁,确保畅通,并制作标志牌悬挂于明显处,便于及时疏散人群。

第五条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信教群众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有条件的耍组织演练,以增强消防意识。

第六条制定活动场所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预案,确保组织有力、措施有效。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119求救,报告宗教事务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七条要积极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八条场所消防工作小组要坚持每日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九条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记录簿,每次检查后应及时填写,并由检查人员和场所负责人共同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十条对未按规定履行本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改正、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撤销场所登记。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宗教场所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宗教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宗教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宗教场所建筑及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4. 严禁在宗教场所内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 宗教场所电气线路、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更换。

6. 宗教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7.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8.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消防安全责任1. 宗教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4. 宗教场所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宗教场所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宗教活动环境。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能够 迅速撤离场所。
03
火灾预防措施
电气设备管理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禁止超 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维修和保养 ,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的结 构和功能。
火源管理
01
宗教场所应当制定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火源的使用和存放 。
对重点区域和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消防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受理流程
设立消防安全监督举报电话
公布举报电话的受理范围和流程
对举报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
对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和公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THANKS
02
场所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
1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负责场所的消 防安全管理。
2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消防 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存在的问 题及时整改。
场所消防设施
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包括 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防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02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宗教场所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掌握基本的消
防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03
对信教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宗教场所应当在信教群众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
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消防应急预案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并 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寺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寺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寺庙场所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信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成立寺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寺庙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寺庙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信众和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 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4. 用火用电安全: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吸烟、生火、使用明火。

5. 香烛管理:香烛摆放应远离易燃物品,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燃放香烛。

6. 用气安全: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气体。

7. 电气线路: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线路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8. 火灾应急处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1. 寺院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寺庙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宗教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宗教场所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宗教场所,包括寺庙、教堂、清真寺、道观等。

第三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宗教场所消防安全。

第四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做到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措施落实、保障有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宗教场所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宗教场所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六)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宗教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五)报告火灾事故。

第九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协助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报告火灾事故。

第十条宗教场所内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报告火灾事故。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宗教场所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三)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四)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的设置;(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六)其他消防安全事项。

宗教活动场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六)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七)及时处理火灾事故。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担任;(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消防安全;(三)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二)火灾预防知识;(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五)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要求:(一)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二)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确保能够熟练使用;(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五、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一)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四)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五)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登记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条新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备案。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宗教部门行政指导、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修理,确保完好有效,检验、修理记录存档备查;(三)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四)建立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五)定期对本场所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宗教寺庙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寺庙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宗教寺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寺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宗教寺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宗教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宗教寺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宗教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宗教寺庙消防安全责任人:1. 主持宗教活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宗教寺庙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3. 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负责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八条宗教寺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宗教寺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火灾扑救。

第十条宗教寺庙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技能。

2. 利用宣传栏、广播等手段,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 鼓励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十一条宗教寺庙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1.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 检查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宗教场所的建筑、设施和人员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场所,包括寺庙、教堂、清真寺等在内的宗教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

三、责任部门1. 宗教场所管理员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实施防火工作,保障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

2. 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宗教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

3. 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以上宗教团体管理部门负责对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1. 宗教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器等。

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宗教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消防车辆进出通道,并保持畅通。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宗教场所应当建立并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管理程序。

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 宗教场所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宗教人员熟悉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六、火灾隐患排查1. 宗教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整改,确保消防隐患得到及时清除。

2. 宗教场所应当建立并完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并定期报消防管理部门备案。

七、消防宣传教育1. 宗教场所应当借助宗教活动和宗教节日,加强宗教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宗教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宗教场所管理员应当在宗教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怎样逃生》等消防宣传标语和海报,提升信众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八、应急处置1. 宗教场所应当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2. 宗教场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宗教人员的安全撤离。

九、其他规定1. 宗教场所不得违规私自改动建筑结构,不得私自设置油炉、香炉等火源设备。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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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场所,包括宗教建筑、文物古迹、寺庙、教堂、清真寺等。

第三条宗教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动态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宗教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告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章宗教场所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第六条宗教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装置等。

第七条宗教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宗教场所应当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除隐患,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宗教场所应当设置明确的消防通道,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

第十条宗教场所的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设置堵塞、占用或者堆放杂物。

第十一条宗教场所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遇到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的应急行动及疏散路线。

第十二条宗教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和信众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宗教场所消防责任第十三条宗教场所的法人应当对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

第十四条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宗教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宗教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消防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七条宗教场所的信众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宗教场所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四章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有权对宗教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宗教场所用途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有权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整改。

宗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场所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场所,包括寺庙、教堂、清真寺、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条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宗教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宗教场所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五)协调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宗教场所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三)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四)负责消防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五)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九条宗教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十条消防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三)有明显的标识;(四)易于操作和使用。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宗教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七)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保障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维护员工和信徒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标准1.宗教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布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宗教场所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和信徒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救援。

4.宗教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

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

5.宗教场所应当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和维修情况,以及消防培训和演练的记录。

6.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应由专业的消防维保机构进行,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7.所有的宗教场所人员都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了解基本的火灾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8.宗教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9.宗教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10.宗教场所应建立与周边单位和社区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提升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三、考核标准1.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考核结果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评定标准进行评估。

2.每年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演练,考核演练过程中员工疏散速度、逃生是否有序、灭火器使用技能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评定标准进行评估。

3.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操作和维护情况。

考核结果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评定标准进行评估。

4.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培训的效果和员工的学习情况。

考核结果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评定标准进行评估。

寺庙消防管理制度

寺庙消防管理制度

寺庙消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保障寺庙场所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寺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1. 寺庙应当设置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

2. 消防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包括消防主管、消防专职人员、消防志愿者等。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管理1. 火灾隐患排查(1)通过加强巡查、检查、整改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清除火灾隐患,包括电路、燃气、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2)落实日常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消防演练,确保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2. 消防设施设备(1)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3)设立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和指示标志,以便人员疏散逃生;(4)完善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3. 消防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寺庙工作人员对火灾防范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利用寺庙的宣传平台,增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专业的消防队伍,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四部分:应急预案1. 制定寺庙火灾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人员,并进行有效的灭火抢救;2.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工具,保障人员在火灾事故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五部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 消防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即时整改;2. 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整理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1. 对于不执行消防管理制度的单位,消防管理机构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 对于因违反消防管理制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寺庙消防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各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寺庙场所和人员的消防安全。

民族宗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族宗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族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民族宗教场所,包括寺庙、教堂、清真寺、道观、佛堂等。

第三条民族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民族宗教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保养;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5. 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民族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民族宗教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场所内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3. 火灾逃生和自救技能;4.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九条民族宗教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增加检查次数。

第十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 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 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到位;5. 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第五章消防安全设施第十一条民族宗教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民族宗教场所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场所内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疏散通道检查
对宗教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 ,符合紧急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监督
0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监督宗教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
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02
定期评估火灾风险
对宗教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建议,降
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消防应急预案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宗教场所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人员分工和职责等,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宗教场所应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 和器材,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救援工作。
02
场所消防安全
场所消防设施
01
02
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性能。
安装燃气报警器
宗教场所应安装燃气报警器, 以便及时发现泄漏的燃气并采
取相应措施。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
宗教场所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 ,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因燃
气泄漏引起的火灾。
吸烟火灾预防
指定吸烟区域
宗教场所应指定专门的吸烟区域,并设置明显的 指示牌和消防设施,避免因吸烟引起的火灾。
控制吸烟行为
宗教场所应严格控制吸烟行为,尽量避免在易燃 物品附近吸烟,防止因烟蒂引起火灾。
记录与报告
将日常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 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制定专项检查计划
针对宗教场所的重大节日、活动等特殊时期,制定专项消防安全 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
重点设施检查
对宗教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重点检查,如灭火器、消防栓 、应急照明等,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宗教场所内信教人士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消防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寺庙、教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

三、消防责任1. 宗教场所管理者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消防管理职责;2. 宗教场所内每个人员都有参与消防工作的责任,必须积极配合管理者做好消防工作;3. 每个宗教场所应设立一名专职消防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4. 每个信教人士和工作人员应参加定期的消防演练,掌握火灾应急逃生知识。

四、消防设施1. 宗教场所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2. 各类消防器材摆放位置需明显标注,易于取用;3. 消防设备应配备消防员,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使用;4. 宗教场所内应设有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通道及时清理,疏散楼梯不得占用或封闭。

五、消防安全教育1. 宗教场所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信教人士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2. 案发火灾后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学习,总结教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3. 消防安全知识应在宗教场所内显著位置张贴,提醒信教人士和工作人员。

六、火灾应急预案1. 每个宗教场所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流程、疏散逃生路线、灭火器材使用等内容;2. 宗教场所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演练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信教人士和工作人员熟悉应对方法。

七、消防检查监督1. 宗教场所管理者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设施完好;2. 消防部门有权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消防设备故障需及时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

八、法律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宗教场所管理者和责任人员,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以上为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宗教场所管理者和信教人士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

寺庙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寺庙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寺庙教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寺庙教堂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寺庙教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寺院(教堂)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寺庙教堂消防安全工作。

成员包括寺院(教堂)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员等。

2. 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寺庙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等人员的职责。

2. 消防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电气线路安全。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 消防设施维护(1)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僧侣、信徒的消防安全意识。

(2)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等载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 火灾应急预案(1)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僧侣、信徒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教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寺庙教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引言 (1)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6)五、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7)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七、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9)八、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九、电气焊工、电工员职责 (11)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4)三、防火巡查制度 (15)四、防火检查制度 (16)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8)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9)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1)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3)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4)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5)十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26)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28)十三、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1)十四、香火管理制度 (32)十五、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33)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4)十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35)十八、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36)十九、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37)二十、消防值班制度 (38)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39)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0)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1)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一、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 (47)二、消防教育培训记录 (48)三、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49)四、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 (50)五、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2)六、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4)七、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58)八、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59)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60)十、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64)十一、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65)十二、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66)十三、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67)十四、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68)十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69)十六、燃气、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70)十七、值班(值宿)记录及情况上报表 (71)十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72)十九、消防宣传记录 (73)二十、消防培训合格登记表 (74)二十一、宗教场所名火源设置登记表 (75)引言一、定义宗教活动场所是人们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贤哲、历史著名人物的祭祀建筑。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汇编

寺庙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汇编

治安管理制度一、依照《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相关规定,拟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住持)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拟定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依照本质情况采用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保证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范破坏和被盗等违纪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定经寺院领导赞成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定拟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赞成后推行。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要治安事故发生,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诱惑人心,搅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拟定相关制度以下: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目标,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睁开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纪违章行为,防范和除掉火险隐患。

对暂难以除掉的火险隐患必定采用应急措施,保证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其实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

检查安全分别通道和安全出口,拟定灭火方案和应急分别防范措施,如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马上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质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

值班人员必定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办理不安因素。

五、完满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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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引言 (1)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6)五、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7)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七、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9)八、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九、电气焊工、电工员职责 (11)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4)三、防火巡查制度 (15)四、防火检查制度 (16)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8)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9)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1)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3)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4)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5)十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26)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28)十三、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1)十四、香火管理制度 (32)十五、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33)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4)十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35)十八、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36)十九、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37)二十、消防值班制度 (38)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39)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0)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1)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一、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 (47)二、消防教育培训记录 (48)三、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49)四、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 (50)五、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2)六、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4)七、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58)八、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59)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60)十、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64)十一、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65)十二、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66)十三、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67)十四、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68)十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69)十六、燃气、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70)十七、值班(值宿)记录及情况上报表 (71)十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72)十九、消防宣传记录 (73)二十、消防培训合格登记表 (74)二十一、宗教场所名火源设置登记表 (75)引言一、定义宗教活动场所是人们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贤哲、历史著名人物的祭祀建筑。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火灾危险性1、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许多宗教活动场所为古建筑,内部悬挂的绸缎、经幡、伞盖、纤维织布,大量的彩绘、锦绣,香客供奉的香烛、纸张等都是易燃、可燃物,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

2、耐火等级低,燃烧蔓延快许多宗教活动场所为木结构,耐火等级为四级,其自身抵抗火灾的能力差,加之常年的风吹日晒,木结构风化、松散,其含水量降低,成了“全干材”,极易燃烧和引起火势蔓延扩大。

3、使用管理问题多,易引发火灾举办一些大型活动时,人员大量聚集,着火因素增多;电源、火源管理不善,有的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部分古建筑单体或建筑群屋体高大,周围古木参天;处在平原河湖岸边和崇山峻岭之上的建筑大部分单独耸立,接触点高,木质干燥,极易遭雷击起火。

4、消防设施匮乏,灭火难度大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存在无消防水源、无自动灭火设施、消防设施严重匮乏等问题,一旦起火,很难得到及时控制;许多宗教活动场所地处高山深谷,远离城镇,交通不便,据消防队较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损失。

5、无防火分隔,易“火烧连营”无论是宫殿、王府、道观、庙坛或是祭坛,大多数以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和建筑群体。

建筑之间互相毗连,建筑之间没有防火间距,院内高低错落互相连通,形成回廊,缺少防火分隔,火灾时火势容易通过直接燃烧、热辐射、飞火等方式蔓延和扩大。

一些现代建筑与古建筑接邻建造,威胁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为提高宗教场所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编制本汇编。

本汇编要求宗教场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使宗教场所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本汇编分四部分,包括九项职责,二十项制度,四项操作规程,二十一类标准化管理表格记录。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据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3.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4.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6.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建立防火档案,单位应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和法规,保障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统筹安排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6.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7.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施工、管理的内容。

8.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9.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10.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11.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工作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12.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3.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制订临时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工作人员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2.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3.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业单。

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

4.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与有关单位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5.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

6.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7.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一、义务消防队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应不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二、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三、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四、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五、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坚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消防法规,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执行岗位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安全。

3.部门安全负责人经常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吸取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本单位防火工作。

4.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保证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中本岗位的职责,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5. 严格执行明火,电气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经常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情况,一旦发生火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确保工作区域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6.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周防火检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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