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船舶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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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操作规

目录

船舶甲板部一般规定 (5)

拖轮(交通船)驾驶部 (14)

打桩、起重等船舶甲板部 (16)

抓泥、旋转起重船甲板部 (18)

打桩、起重等船舶操作室(台) (21)

船舶机舱部 (23)

打桩船桩架 (25)

桩架升降工作台 (27)

船舶水上打桩 (29)

船舶水下抓泥 (35)

起重船(各类船载起重机械) (39)

抓泥、旋转起重船旋转机 (43)

桩1、桩3船舶倒、立架 (44)

桩5船舶倒架 (47)

桩2、桩6船舶二次倒、立架 (48)

桩7船舶二次倒、立架 (50)

方驳52

泥(石)驳 (54)

油驳56

铺排船58

海上整平平台 (62)

双体插板船 (64)

抛石船66

混凝土搅拌船 (68)

船舶柴油机 (76)

船舶专用设备 (79)

柴油打桩锤 (79)

液压打桩锤 (81)

高压水泵 (83)

锚机85

船舶辅机 (86)

空压机86

离心泵88

齿轮泵89

往复泵90

付锅炉91

船舶电气 (93)

一般规定 (93)

船舶电站 (96)

电动辅机 (98)

蓄电池100

船舶甲板部一般规定

一解缆、带缆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作业前,应清理甲板、检查系泊设备及甲板机械,添加润滑剂及试行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解缆、带缆或抛缆时,上身切勿过于伸出舷外,两脚要向两侧前后分开站稳,待对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接缆时,一手握住舷墙或安全扶手后,用另一只手接缆,切勿跨出舷墙作业。

5上岸或跨挡时,操作要谨慎,动作要敏捷,没有把握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6操作人员要谨防船舶突出部份挤拢扎伤。

7操作人员切勿用手握在缆绳的琵琶头顶端,也勿握在缆绳与导缆器、卷筒、绞盘和带缆装置太近的位置,也勿将脚踩进缆绳紧圈内,以

防扎手扎脚。也勿要背水操作,以防弹打落水。

8挽缆桩时,出手要快,一下就挽死。如缆绳受力较大,不宜一下挽死,手应远离桩柱,随时顺势松溜缆绳,以免钢缆崩断伤人和溜缆松

缆时扎手。

9收缆、上关、上桩时,待对方将绳圈在缆桩挂妥后,开始上关、上桩,用力按上下顺序将缆绳挽在绞盘或桩上,勿使“下扣”压住“上扣”

避免在绞缆,松缆时困难。

二抛锚、起锚、移锚

1抛锚、起锚、移锚作业按规定悬挂或显示相应的作业信号。

2做好锚泊设备的检查、清理、加油、试运转等工作,使其工作安全可靠。

3整理圈放缆绳时,应按抛、放缆方向圈放成斜坡并防止“抽芯”或扭结;安装锚链和钢缆连接的卸扣时,应将卸扣的尾部向外、开挡向内,

避免顶撞裂开,造成锚链、钢缆脱落。

4抛锚前,要察看是否在指定的锚位,下游有无船只和其他东西,以防抛错和砸坏东西。起锚时,要随时清除锚链、钢缆和锚上的杂草泥

砂。并使锚杆和横杆在船舷上正确落位。

5选择锚位时,应结合现场情况和水上、岸上建筑施设及航道、土质、流速、潮位、气象等具体条件,选择最佳位置和抛锚数量。严禁在

禁止抛锚区进行抛锚、起锚、移锚作业。

6抛锚时,应掌握水深,流速、土质和施工操作的要求进行抛锚,锚到底后就刹住,待锚链(缆)得力后,再徐徐放出,其长度一般是:

在枯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3-4倍;洪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5倍。

7抛锚应按锚位顺序:一般先抛上水或上风开锚,再抛上水上风边锚或系带岸缆;后抛下水下风开锚,再抛下水下风边锚或系带岸缆。起

锚反之。

8用锚艇(包括其他机动船)进行抛锚、起锚、移锚时,应先按施工要求、锚地情况与其商定操作程序、联系信号等,必要时派人到锚艇

上协同工作,指示抛锚方向,位置。在横移锚时,应注意锚缆松紧适度及锚缆与锚艇船尾距离,以防缠绕车叶和锚艇的倾斜度。正确执行锚艇发出的联系信号、及时松放或收紧锚缆。

9使用锚艇(包括其他机动船)抛锚、起锚、移锚时,必须正确使用联系信号,信号显示必须鲜明,声音必须嘹亮清晰,应择顶流或平水进行,避免锚艇顺流行驶,无法控制速度而崩断锚链或钢缆发生危险。

10松放锚缆时,不能用刹车控制开放松紧,应用锚机倒车缓缓来控制锚缆,以免松紧变化突然影响锚艇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11操作锚缆时,操作人员,要集中思想,脚不准踏在钢缆圈内,并应留有适当的“后手”,及时与锚艇(拖轮)联系停车或抛锚。锚机收、放锚缆,不宜突然刹车,以防崩断。

12锚缆在锚机上绞紧时,锚机前方不要站人,以防断缆断锚伤人,若锚爪钩在船舷上,需要进行撬棒,防止人员打滑跌倒,锚机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

13装接地龙钢缆时,应仔细检查系带的缆桩、建筑物、链条葫芦等器物的牢固程度,并根据情况设立明显的示警标志。

14在浅滩或民船骤集的锚地抛锚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若因水浅,有障碍物等。拖轮无法抛、移、起锚,则在抛锚时锚头上先系一根钢缆(俗称“倒提”)连接锚浮标,起锚时绞“倒提”或用锚艇(拖轮)“倒提”起锚,同样也可用舢板起锚。

15作业完毕后,应把制链器或制缆装置卡好。并将锚机上的刹车刹住,以防滑出。

三系解浮筒

1系解浮筒作业前,要了解、掌握潮汛、天气、流速、风向等变化和拖带方式及船舶前后的吃水,对系解缆绳的工具、索具、绞缆机械等

的检查、整理和准备工作,操作时谨防损坏浮筒上的蓄电池、灯具等设

备。

2系吊浮筒,一般先带船头(逆水)缆,再带船尾(顺水)缆。遇有大汛潮、急流、大风时,还应增加绳缆。

3在系吊浮筒停泊期间,注意前后浮筒,如有船舶靠离时,应及时调整缆绳的松紧,以防断缆。

4离浮筒时,待拖轮绑好后,由拖轮指挥,一般先解顺水回头缆,再解逆水回头缆。(回头缆的琵琶头,一定要用细绳扎好,以免卡在浮

筒铁环上)。

5和其它船同系一组浮筒时,均应向前后浮筒出安全缆,并使其受力均衡。两船间前后还应各加镶缆一根。

6同系一组浮筒的船舶,其中一艘需要离开浮筒时,应先在邻船上带好镶缆和坐缆,再解去系在前后浮筒上的同头缆,由拖轮指挥,解掉

系在邻船的镶缆和坐缆。

四高空舷外作业

1凡在二米以上高度作业为高空作业。凡在船舷外部作业为舷外作业。工作前领导应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均应有专人

值班了望,并备有救生圈确保安全,应按章悬挂显示“慢车”信号。

2登高前拴好安全带或保险绳,搭好脚手架、带有工具袋或工具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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