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的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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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的伦理思想

作者:陈晓纬

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09期

摘要:摩梭人的走婚习俗,具有强烈的母系社会运行的制度痕迹,遵循着摩梭人的民族习俗和文化禁忌,以感情为基础,是一种特殊的伦理引导下的婚俗制度与社会运行。无论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走婚制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和谐。

关键词:摩梭人;婚俗制度;民族法学

一、摩梭人特殊的母系社会

摩梭人主要居住在我国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和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间的泸沽湖畔,自称“纳”、“纳日”、“纳恒”等。摩梭人不是一个少数民族。他们是遗留在西南地区蒙古族的一个别称。但摩梭人并不承认,摩梭人的叫法是来源于他們的古朴民风。摩梭人,男不娶女不嫁,实行“走婚”。成年的男女青年若彼此中意,男方就借着黑夜摸进女方住的小楼,并在天亮前又缩回自己家,。摩梭人是一种以母为大、以女为尊的母系大家庭结构,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为人类社会保留了最后一份母系文明传统。

二、特别婚俗制度—走婚制

摩梭人是我国纳西族的支系之一,主要生活在云南省宁蒗县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和木里县交界的泸沽湖周围。摩梭人以“母系社会”、“走婚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摩梭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双向选择,即半游动半定居且伴有向定居的倾向,并通过男子的行为模式表现出来的游动性经济文化特征决定了摩梭人的特殊家庭形态和婚姻,即“走婚”婚姻范式的出现。尽管这一表现方式有其族群的特殊性,但其本质仍然具有人类社会的普同性特征。在日常生活劳作和社会交往中,通过女性感情的主导,互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结成“阿肖”关系,摩梭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确立,在这个关系中,女方被称为“阿夏”,男方被称为“阿注”。

(一)“阿肖”对象的选择

在摩梭人的走婚制中,对象的选择是女性主導下的情感识别。摩梭人的走婚关系受家长的干涉逼迫不大,也不太注重门第和身份,选择上较为重视家庭血统,除此以外,女子们还比较重视对方的人品、外貌、才华等,在结交“阿肖”关系中,女子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阿肖”关系的结合与破裂主要在于女子,只要女方愿意他们就可以结合,若女方不愿意,男子不得强求女方。就对走婚对象的选择来看,感情是其前提,尤其是女性对男性的感情,只有当女方表现出对男方的感情并愿意接受男方走婚时,“阿肖”对象方能得以确定,摩梭人之间“阿

肖”关系的结成,一方面维系了感情的纯真,另一方面也使摩梭人社会运行的道德风气得以完善,是一种女性主导下的情感识别。

(二)“阿肖”关系的确立

转山节、转海节是摩梭人的重要节日,同时也是男女之间结交“阿肖”关系的好时机。男性在节日中与自己喜欢的女性进行情爱表示的主要方法有:向女方赠与头巾、衣服等礼物,若女方也同意便会主动从男友身上“抢”走一支笔或是赠予自己绣的腰带;或者看到自己中意的女孩后,请人实行“佐佐噶”的礼节---男子要请人带着给女方的糖、头巾、茶叶等物品去女方家阐明想要与女孩结交的来意。这时候,女子不会出来见这个“媒人”,而是由其母亲或者舅舅出来接见,母亲要事先征求女儿的看法,如果女儿同意,立即收下男方带来的礼物并回赠一条自己亲自绣的腰带或是头巾,之后男女便可结交“阿肖”关系了。摩梭人的“阿肖”关系确立首先是一种彼此的爱慕,但这种爱慕并没有冲破理智,而是要通过正式的

社会规范“佐佐噶”之后,双方才能正式确立关系,属于社会礼仪规范下的情爱融合。

(三)“阿肖”关系的维系

摩梭人的走婚制度的维系是靠社会规则和文化习俗的双重制约。摩梭人的走婚有许多既定的社会规则,首先,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摩梭母系家庭中的年轻男子就会来到自己的“阿夏”家,而家中的女子在忙完了一天的事务后都会留在自己家中的“花房”(摩梭人家特别为成年女子为接待自己的“阿注”而修的阁楼)里等待自己白马王子的到来。这时,家中年长的舅舅、祖母、母亲和小孩子们就会自动避开不管院中之事。其次,摩梭人一般是由十多口人构成的母系大家庭,所以家中的年轻女子就会有很多个来往的“阿注”也会有很多个,但是不必担心她们会错情人,她们有自己的传情幽会暗号,当男子来访时她们会对上自己的暗号,只有暗号对应时,女子们才会打开“花房”的窗子让自己的“阿注”爬进去。

三、“无夫无父社会”不是畸形的

关于摩梭人社会中到底存不存在婚姻家庭制度,理论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摩梭人是一个“无夫无父”的社会。北京大学的蔡华教授在《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中反驳了人类学家关于家庭和婚姻具有普遍性的传统观点,他认为摩梭人的性行为和家庭构成与已经定义的婚姻和家庭特征不相符合,所以他认为这是一个无夫无父的社会,即每月婚姻与家庭的社会。许多人类学家也对此表示认同。另一种观点是,摩梭社会与普通社会相似是存在父亲和丈夫的,只是形式上有些不同。美籍华裔人类学家施传刚教授在《摩梭是“无父无夫的社会”吗?》中说:“相当大一部分摩梭人有丈夫或者本人就是丈夫”、“父亲对于摩梭人的意义可能与外人所习以为常的概念略有不同,但有证据充分显示,与其他任何人类群体一样,摩梭人是一个有父亲的社会。”

在摩梭社会中,男子的经济活动特征使他们在家庭内的作用缩小,“丈夫”和“父亲”的角色就开始淡出,但并不意味着男性没有社会作用和地位,与母亲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舅舅”的作用依然重要。所以“丈夫”和“父亲”的功能和意义被移位。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生产方式是由人类适应环境的特性决定的,尽管在表现方式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本质还是有人类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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