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发展历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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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发展历程概述

作者:廖卫红刘晓林王运宏

来源:《商业时代》2008年第01期

▲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编号XJK06BZC020)研究成果之一,课题名称:基于人本理念的高职学校薪酬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F129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建国以后,通过20世纪50年代两次工资改革,我国基本上建立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收入分配制度。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由原来的单一公有制向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转变,我国的分配政策也逐步形成了多元分配格局。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社会收入的差距却在进一步拉大,本文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发展进行了总结,以期为重现社会公平提供借鉴。

关键词:收入分配政策按劳分配多元分配格局平均主义社会公平

建国以来,尤其是在1957年以前和1978年以后,我国的收入分配工作通过不断的改革,逐步使收入分配政策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中的“工资”、“收入”等概念属于同一范畴,而“收入”是指居民个人收入。

建立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制度

解放前,在矿山、搬运、建筑、纺织等行业普遍存在包工头制和封建把头制度,包工头和封建把头对工人的封建剥削极为严重。在外商企业,同样职位的外籍员工工资高于中国职工几倍甚至几十倍。同工不同酬现象明显。同时,还存在着轻重倒置、工资关系不合理、收入分配高低悬殊、两极分化等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结合民主改革运动,对旧中国的工资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1950年3月,政务院发出了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头制度的决定,燃料工业部通令全国煤矿废除了包工把头制度;1950年4月,政务院颁发《关于废除建筑业中封建把头制度

的意见》,改变了旧工资制度中最不合理的部分。通过对相关法令和政策的逐步实施,改变了旧中国极不合理的工资制度。

通过1952年前后的第一次工资改革和1956年的第二次工资改革,我国基本上建立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在生产工人中实行八级工资制,有的实行七级工资制或六级工资制,与此相配合,建立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和考工升级的依据。企业职员多数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一职数级,上下交叉;少数实行职务工资制,即按职务规定若干个工资标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了按职务划分等级,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工资制度。同时推行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在工资分配方面初步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工资改革,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安定起了积极作用。

按劳分配政策凸显平均主义分配弊端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并且长期受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工资分配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大部分职工从1956年工资改革后,或转正定级,一直到1976年工资长期没有调整,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工资管理高度统一集中,企业没有分配自主权。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和10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批判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按劳分配原则遭到破坏,“低工资、多就业、加补贴”的工资模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工资分配失去了激励作用。

改革开放前,人们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标志,从而把其当作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唯一选择,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制度的有关论述,并对马克思的论述进行了教条式的理解和运用。实际上马克思所讲的实行按劳分配是有客观条件的,一是整个社会为单一的社会所有制,没有别的所有制与之并存,因而社会才成为唯一的分配主体;二是消灭了商品经济。而这两个条件,我国从来没有过。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其实质是有点差别的平均主义分配,而且与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说这种分配形式在建国初期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条件下还有其客观必然性的话,那么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这种平均主义分配的弊端就日益暴露了出来,并且成为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障碍。

多元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掀起了一场以激励机制的改革和分配制度的变革为开端的改革开放浪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实行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农业分配格局,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带来了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社会生产力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了引入竞争机制,大量吸收外资和激活国内的一些闲散资金,国家采取了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从而促进了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公有制向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转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们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被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在分配方式上也就逐步确定了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格局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一)破除平均主义

由于“左”的思想长期影响,我国分配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分配严重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所造成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的口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农村分配改革的成功对后来中国分配体制的改革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该《决定》深刻剖析了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及其危害,指出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决定》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从而对分配制度的改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二)多元分配格局的提出和发展

1. 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指出“非劳动收人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社会主义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人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有两点: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存在;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雏形,是收入分配理论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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