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企业所得税(季)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规则变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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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22年修订)填表说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22年修订)填表说明(1)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分配管理办法的,按照其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31行的金额。

2.第2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29行的金额。

3.第3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表AIOOOOO第30行的金额。

4.第4行"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1・2+3行的金额。

5.第5行"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分支机构本年累计已分摊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本年累计已预分并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第6+7÷8÷9行的合计金额。

6.第6行"总机构直接管理建筑项目部已预分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按照规定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向其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所在地按照项目收入的0.2%预分的所得税额。

7.第7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总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8.第8行"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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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 些表单的填报信息,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是否填报”。选择“填报”的, 在“□”内打“√”,并完成该表单内容的填报。未选择“填报”的表单,无需向税务 机关报送。各表单有关情况如下:
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说明: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填报的表单。
是否填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10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 类,2017 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2020 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0 年 12 月
目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2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 7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 8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 - 19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26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 28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39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 40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45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 48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53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 55 A105120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61 A105120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62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 65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 66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 70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 72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 80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 80 A10704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 99 A10704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 100 A10800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填报说明................................................. - 106 A108010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 111 A108010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填报说明..................................... - 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解读: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部分修订。

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申报表修订背景2018年以来,财税部门相继发布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多个方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

为全面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决定对《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部分修订。

二、申报表修订思路本次修订涉及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以及16张正式表单或填报说明。

其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原《基础信息表》)等4张表单调整幅度较大,其余表单仅对样式或填报说明进行局部调整或优化。

主要修订思路如下:(一)落实政策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修订《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9张表单。

《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填写说明一、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A类)1、在网上办税系统明细申报模块中点击“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表”进入申报页面。

2、“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第6、7、12行本期数据分别由附表不征和税基减免表、固定资产折旧表、减免所得税额表填写数据自动计算得到;“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第23行本期数据由附表减免所得税额表填写数据自动计算得到;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行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减免所得税额表:由表中第1行合计的本期金额计算申报主表第12或23行的减免所得税额;如果企业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若主表第9行或第20行本期金额小于等于20万元,则本表第2行本期金额为主表第9行或第20行本期金额*15%,第3行本期金额为主表第9行或第20行本期金额*10%;若主表第9行或第20行本期金额大于20万元且小于等于30万元,则本表第2行本期金额为主表第9行或第20行本期金额*5% ;分支机构分配表: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填写;3、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4、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二、企业所得税月(季)申报(B类)1、在网上办税系统明细申报模块中点击“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预缴”进入申报页面。

2、在申报主表中,如果企业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若主表第11行或第14行累计金额小于等于20万元,则主表第17行累计金额为主表第11行或第14行累计金额*15%,第18行累计金额为主表第11行或第14行累计金额*10%;若主表第11行或第14行本期金额大于20万元且小于等于30万元,则主表第17行累计金额为主表第11行或第14行累计金额*5% ;3、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4、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的所有修订只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一部分中“据实预缴”类项目。

除本表单独列明需填报的项目,其他项目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44号通知精神填列。

二、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三、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四、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五、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六、第6行“免税收入”填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征收收入。

七、第7行“免税项目所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仅填报按税法规定给予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

八、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九、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为4行-5行-6行-7行-8行。

十、第10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十一、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

十二、第12行“减免税所得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12行≤第11行。

十三、第13行“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当期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3行≤12行。

十四、第14行“软件企业”填报当期软件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4行≤12行。

十五、第15行“小型微利企业”填报当期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5行≤12行。

202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及填报说明精品

202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及填报说明精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年度申报表A107012相关政策解读及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年度申报表A107012相关政策解读及填报说明
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合肥税务
(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工资薪金: 股权激励的支出,在行权当年计入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 例:合肥某企业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对研发团队的高级工程师张三以股 票期权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以鼓励张三完成研发项目。2019年1月 1日,股份支付计划开始,同时研发项目立项,2019年12月31日,张 三对取得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假设当年因张三股票行权确认的工资 薪金支出是10万元。对此股权激励计划,企业2019年可以税前加计 扣除的金额是10万×75%=7.5万元,合计可税前扣除10+7.5=17.5万 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 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合肥税务
目录
1 政策概述
2
案例解析
3 风险提示
4
报表填报
政策概述
合肥税务
一.政策概述
• (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 (三)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形 • (四)特别事项及提示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归 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核定征收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合肥税务
(四)特别事项及提示
1. 创意设计活动可以加计扣除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 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 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 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 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2.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 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 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3.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的填报信息,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是否填报”。

选择“填报”的,在“□”内打“√”,并完成该表单内容的填报。

未选择“填报”的表单,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

各表单有关情况如下: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附件4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录《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封⾯填报说明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7)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12)A100000《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15)⼀、有关项⽬填报说明 (15)⼆、表内、表间关系 (19)A101010《⼀般企业收⼊明细表》填报说明 (22)⼀、有关项⽬填报说明 (22)⼆、表内、表间关系 (24)A101020《⾦融企业收⼊明细表》填报说明 (25)⼀、有关项⽬填报说明 (25)⼆、表内、表间关系 (27)A102010《⼀般企业成本⽀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28)⼀、有关项⽬填报说明 (28)⼆、表内、表间关系 (30)A102020《⾦融企业⽀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31)⼀、有关项⽬填报说明 (31)⼆、表内、表间关系 (33)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营利组织收⼊、⽀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34)⼀、有关项⽬填报说明 (34)⼆、表内、表间关系 (36)A104000《期间费⽤明细表》填报说明 (38)⼀、有关项⽬填报说明 (38)⼆、表内、表间关系 (38)A105000《纳税调整项⽬明细表》填报说明 (40)⼀、有关项⽬填报说明 (40)⼆、表内、表间关系 (46)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49A105020《未按权责发⽣制确认收⼊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54)⼀、有关项⽬填报说明 (54)⼆、表内、表间关系 (54)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56)⼀、有关项⽬填报说明 (56)⼆、表内、表间关系 (57)A105040《专项⽤途财政性资⾦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58)⼀、有关项⽬填报说明 (58)⼆、表内、表间关系 (59)A105050《职⼯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60)⼀、有关项⽬填报说明 (60)⼆、表内、表间关系 (62)A105060《⼴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63)⼀、有关项⽬填报说明 (63)⼆、表内、表间关系 (64)A105070《捐赠⽀出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65)⼀、有关项⽬填报说明 (65)⼆、表内、表间关系 (65)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66)⼀、有关项⽬填报说明 (66)⼆、表内、表间关系 (67)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报说明 (68)⼀、有关项⽬填报说明 (68)⼆、表内、表间关系 (70)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71)⼆、表内、表间关系 (72)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74)⼀、有关项⽬填报说明 (74)⼆、表内、表间关系 (74)A10510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76)⼀、有关项⽬填报说明 (76)⼆、表内、表间关系 (77)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78)A105120《特殊⾏业准备⾦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81)⼀、有关项⽬填报说明 (81)⼆、表内、表间关系 (83)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84)⼀、有关项⽬填报说明 (84)⼆、表内、表间关系 (85)A107010《免税、减计收⼊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86)⼀、有关项⽬填报说明 (86)⼆、表内、表间关系 (89)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90)⼀、有关项⽬填报说明 (90)⼆、表内、表间关系 (91)A107012《综合利⽤资源⽣产产品取得的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92)⼀、有关项⽬填报说明 (92)⼆、表内、表间关系 (93)A107013《⾦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94)⼆、表内、表间关系 (95)A107014《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96)⼀、有关项⽬填报说明 (96)⼆、表内、表间关系 (97)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99)⼀、有关项⽬填报说明 (99)⼆、表内、表间关系 (104)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填报说明 (105)⼀、有关项⽬填报说明 (105)⼆、表内、表间关系 (105)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107)⼀、有关项⽬填报说明 (107)⼆、表内、表间关系 (114)A107041《⾼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116)⼀、有关项⽬填报说明 (116)⼆、表内、表间关系 (118)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 (120)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125)⼀、有关项⽬填报说明 (125)⼆、表内、表间关系 (126)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填报说明 (128)⼀、有关项⽬填报说明 (128)⼆、表内、表间关系 (129)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填报说明 (131)⼀、有关项⽬填报说明 (131)⼆、表内、表间关系 (132)A108020《境外分⽀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133)⼀、有关项⽬填报说明 (133)⼆、表内、表间关系 (133)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填报说明 (134)⼀、有关项⽬填报说明 (134)⼆、表内、表间关系 (134)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填报说明.135⼀、有关项⽬填报说明 (135)⼆、表内、表间关系 (136)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 (138)⼀、具体项⽬填报说明 (138)⼆、表内、表间关系 (139)《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封⾯填报说明《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于实⾏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以下简称纳税⼈)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的填报信息,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是否填报”。

选择“填报”的,在“□”内打“√”,并完成该表单内容的填报。

未选择“填报”的表单,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

各表单有关情况如下: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所得税月(季)度填表说明 (1)

所得税月(季)度填表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19“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以24第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9行×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3修正版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

2023修正版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概述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是指企业根据税务局要求,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申报的一种报表。

该报表主要用于记录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所得情况,便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和征收。

填报要求-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报期限为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 填报时应按照税务局规定的格式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或省略任何栏位。

- 所填写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故意虚报或隐瞒。

- 填报时需注明单位(亿元、万元等)和其他必要的补充说明。

报表格式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格式如下:- 栏位名称 - 说明 -- -- - - -- 行次 - 用于标记各栏位的序号 -- 项目 - 写明各项数据的核算项目 -- 本年累计 - 记录当季度为止的累计数额 -- 本月数据 - 记录当月的数据 -- 附表数目 - 标明附表的数目 -报表内容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营业收入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等。

2. 营业成本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发生的与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生产费用等。

3. 营业利润根据上述两个部分的数据计算得出,是企业在当季度内的实际盈利情况。

4. 减免税额记录企业享受的各项减免税额,包括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等。

5.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企业在当季度内应纳税的所得额。

6. 已预缴税额记录企业在当季度内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7. 本期应补(退)税额根据计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在已预缴税额的基础上计算得出,企业在当季度内需要补交或退还的税额。

填报流程企业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填报流程如下:1. 收集和整理当季度的财务数据。

2. 按照所得税季报表(A类)的格式,逐项填写各栏位的数据。

3. 仔细核对填写的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4. 在填报截止日期前提交报表给税务局进行审核。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企业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如何进行填列企业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填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发布,2023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优惠及附报事项信息本项下所有项目按季度填报。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季度最后一个属期的月份填报。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

(一)从业人数必报项目。

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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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
填表规则变化说明
一、变化概述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25栏“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写规则发生变化,由于原始需求中计算公式与总局2014年28号公告有差异,经研究决定25栏次填写规则与总局28号公告为准,具体变化内容参见后续章节。

二、报表表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原填表规则
原始需求要求:
第25行“减: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对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税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1)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列”数据小于等于“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维护”模块中维护的适用于本属期的数额,且纳税人信息补录中的“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为“否”或空,则第25行=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
得额”与15%的乘积。

(2)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列”数据大于“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维护”模块中维护的适用于本属期的数额且小于等于30万,且纳税人信息补录中的“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为“否”或空,则第25行=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3)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列”数据大于30万,或纳税人信息补录中的“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为“是”,则系统强制监控第25行不可填入数据。

系统实现方式为:
25栏本月数=22栏本月数*优惠税率
25栏累计数数=25栏本月数+上期25栏累计数
四、修改后填表规则
总局第28号公告要求:
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系统实现方式为:
上一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小于等于10万元,优惠税率为
15%。

上一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30万元,优惠税率为5%。

上一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大于30万元,优惠税率为0%。

如果未能查询上一年年报,优惠税率为15%。

25栏累计数=22栏累计数*优惠税率
25栏本月数=本期25栏累计数-上期25栏累计数
25栏本月数可以为负数
25栏本月数不能大于24栏本月数。

25栏本月数调整,25栏累计数需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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