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0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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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复习题(附参考答案)

《民法学》复习题(附参考答案)

《民法学》复习题(附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80题,每题1分,共80分)1、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代位权人行使代位权须经债务人同意B、代位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C、代位权是债权人代理债务人行使债权D、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B2、下列关于遗赠的表述正确的是()。

A、遗赠在遗赠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B、遗赠须遗赠人与受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C、遗赠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D、遗赠是遗嘱继承的表现形式正确答案:A3、下列行为不属于债的发生根据的是()。

A、财产公证B、合同C、无因管理D、侵权行为正确答案:A4、张某看中了由甲公司负责销售的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张某交付定金1万元,甲公司为其保留房源10天。

10天后张某决定不再购买此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B、甲公司应返还1万元定金C、因为没有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定金合同无效D、张某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正确答案:D5、在遗产处理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发生冲突时,最优先适用的是()oA、法定继承B、遗赠C、遗嘱继承D、遗赠扶养协议正确答案:D6、下列权利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姓名权B、健康权C^隐私权D、肖像权正确答案:B7、甲的妻子重病急需抢救费用,邻居乙在知情后,主动提出以10万元购买甲的一辆轿车,双方以10万元的价格订立了买卖合同,该轿车市场价格为30万元。

该买卖行为()。

A、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B、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D、是双方当人的真实意思,有效正确答案:B8、下列各项不属于连带责任的是()。

A、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B、个人合伙对债权人的责任C、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的责任D、共同侵权责任正确答案:A9、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物权可分为()。

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B、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C、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正确答案:B10、甲为了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将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轿车赠与乙,双方办理了公证。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0)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0)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题,单选)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单方允诺【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债的发生——单方允诺。

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直有要约说和单方允诺说之争议,从本题命题人之意图来看,是将悬赏广告认定为单方允诺的。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这既有利于保护不知道悬赏广告存在情况下完成悬赏广告要求行为的当事人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完成悬赏广告要求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故B选项正确。

2.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实现【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先抵后租的问题。

依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经过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又租给他人的,虽然该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故本题选项为C。

3.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多选题】下列权利中,法人可享有的身份权有A.荣誉权B.名誉权C.监护权D.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2.【单选题】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证明为准。

A.身份证B.户籍C.医生D.两个以上见证人3.【多选题】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 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

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

2004 年5 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乙应当多分遗产C.丙可以多分遗产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4.【多选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个顺序,下列继承人中,(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A.配偶B.父母C.兄弟姐妹D.祖父母5.【多选题】下列提法正确的是A.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应该先行调解B.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不能进行调解C.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可以先行调解D.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可以先行调解,但调解不成时,应及时作出裁决6.【单选题】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

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7.【单选题】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甲素擅书法。

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B.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OC)教学提纲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OC)教学提纲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 O C)民法学综合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A.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B.自然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C.利害关系人的选择为准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

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

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

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

对此债务()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5.甲、乙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

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A.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6.甲的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的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

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A.无效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的效力不受甲的行为动机落空的影响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证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经典系列之民法试题及答案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4.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5.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6.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7.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1.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法考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题

法考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题

法考2024年司法考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服兵役义务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贪污公款C. 非法占用耕地D. 捡到失物未归还3.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被告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方式进行答辩?A. 反诉B. 撤诉C. 调解D. 再审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哪项?A. 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5.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方式进行答辩?A. 提出反诉B. 申请再审C. 提交证据D. 撤回具体行政行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A. 重婚的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D.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贪污罪?A.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C.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D.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财物8.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决定不予受理?A. 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B. 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C. 原告未提供充分的证据D.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些情形下,行政诉讼可以提起?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B.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C. 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D. 合同当事人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案例分析题(每题5分,共30分)1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2024年司法考试题库

2024年司法考试题库

2024 年司法考试题库一、刑法部分1.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甲的行为构成()。

A. 诈骗罪B. 合同诈骗罪C. 金融诈骗罪D. 集资诈骗罪答案:B2. 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 甲在争吵中推了乙一把,乙倒地后头部撞到石头死亡B. 丙在与丁的斗殴中,持刀将丁刺死C. 戊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制造车祸将自己的妻子杀害D. 己在驾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路人撞死答案:C二、民法部分1. 甲向乙借款10 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1 年。

到期后,甲未还款,乙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乙主张的利息应如何计算?()A. 按年利率10%计算B.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C. 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D. 不予支持答案:A2. 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物权是一种相对权B. 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C.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D. 物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答案:C三、行政法部分1.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 责令停产停业B.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 较大数额罚款D. 行政拘留答案:ABC2.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对此,行政复议机关的正确做法是()。

A. 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B.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C.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D. 继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答案:A四、民事诉讼法部分1.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ABCD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2节>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答案】:A【解析】:①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分两种:明示和默示。

②遗嘱的明示变更与撤销,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数份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矛盾,应以在后遗嘱的内容为准,即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先遗嘱。

但有一个例外:公证遗嘱只能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的默示变更与撤销又分两种:(a)《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2.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

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2题,单选)A、应承担违约责任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损害赔偿【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市场价是9万元,故C项正确,BD项错误。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8)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8)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

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3题,单选)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4节>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答案】: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医疗损害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A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2.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15题,单选)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2节>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答案】:A【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产品责任。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2.请求权3.权利能力4.宣告失踪5.委托授权行为6.诉讼时效二、判断题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

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三、填空题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

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

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

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四、单项选择1、我国自然人从()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题库及答案实用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题库及答案实用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题库及答案实用司法考试民法题库及答案篇一a、以特定的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是积极义务,亦称作为义务。

b、以特定的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是消极义务,亦称不作为义务。

(2)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以义务发生的根据划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a、法定义务指民事主体根据法律规范所应负的义务。

b、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义务。

约定义务不违法即受法律保护。

(3)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在合同法中,以义务基础不同,分为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a、基本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b、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

司法考试民法题库及答案篇二在合同法中,根据义务产生的基础及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可以将合同法上的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及不真正义务四类,他们共同构成了合同法上的义务群。

(1)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义务。

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都是买卖合同中的主给付义务。

对主给付义务明确几点:a、主给付义务是依据合同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直接决定合同的性质。

b、当事人违反主给付义务时,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实际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c、迟延履行合同主给付义务时,经当事人催告仍未履行的,即可解除合同。

(2)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合同性质,补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债权人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

如合同法第136条规定的"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即属于从给付义务。

另外买卖合同中非特殊标的物的包装、租赁合同一般的装修义务都可以看作从给付义务。

对从给付义务明确几点:a、迟延履行从给付义务的,不得当然解除合同。

必须达到《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方享有解除权。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一、民法基础理论
1. 请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2. 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有哪些?
4. 什么是代理?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5. 请说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和联系。

二、物权法
1. 物权的种类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2. 物权的变动包括哪些类型?请简述其要件。

3. 请解释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适用。

4. 如何理解添附制度?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共有?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三、合同法
1. 合同的要素有哪些?请简述合同成立的程序。

2. 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4. 如何理解合同的履行抗辩权?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四、侵权责任法
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请分析其含义及实践意义。

2.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4. 什么是产品责任?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有何不同?
5. 请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法律责任。

五、婚姻家庭法
1.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简要说明。

2. 请说明婚姻关系的成立要件和解除方式。

3. 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请分别说明。

4.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哪些内容?请举例说明。

5. 如何理解收养关系?收养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5)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5)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对于意思表示奏效表示错误的选项是:(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 万元不用还了B、甲在公园游乐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邻近的通告栏中发出悬赏通告,表示假如谁拾到并送还,甲奖赏 700 元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感觉不好用于是就跟老婆说扔了它D、甲公司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出席,并以3/ 5 表决的方式表决经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知识点】:第 4 章 >第 1 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观点【答案】: C【分析】:A 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137 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了解内容时有效,所以正确。

B 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139 条的规定,公揭公布时奏效。

C 选项扔掉自己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不过说了而没用实行,所以意思表示没有奏效。

D 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策作出之时意思表示奏效。

2. 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言,将所有财富留给某甲。

知这一遗言的内容,却说:“伯父何须这样。

”直到3月 2日某甲伯父死亡,第二天某甲得5月 15日,某甲向来没有作出能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

那么,下边对于某甲的行为正确的选项是:( )A、推定为放弃遗赠B、推定为接受遗赠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D、由人民法院决定>>>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知识点】:第 28 章 >第 3 节 >遗产的切割【答案】: A【分析】:此题波及放弃遗赠的问题。

依《继承法》的规定,接受遗赠一定采纳明示的方式,某甲未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所以,此题正确选项为 A 。

3. 甲与乙汽车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商定甲购置100辆 A型号的汽车,用于在北京市经营出租。

合同订立后,汽车交托前,北京市政府宣布新增汽车排放标准,该型号小汽车依照新的规定不可以上路经营。

司法考试试题 民法学

司法考试试题 民法学

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A 租赁关系B 婚姻关系C 税收缴纳关系D 债权关系2、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

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

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

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

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

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

问:张男与李女之间为何种关系?( )A 侵权关系B 合同关系C 道义关系D 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 甲应同事乙之邀请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5、王某与刘某为夫妻,生有一子。

王某因到科威特经商曾向周某借款20万元。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王某失踪,下落不明。

2年后,周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的失踪宣言,但在谁为王某的财产的管理人上,其妻刘某和其母谢某发生争议。

本案中,王某的财产代管人应为谁()A 刘某B 谢某C 刘某或谢某D 刘某和谢某6、甲乙二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的5万元份额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如何处理()A 卖给乙B 卖给丙C 任择其一D 每人一半7、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并且约定,原欠某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由丙公司负责偿还。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024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024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协议约定某一方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B、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可以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监护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经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D、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的亲属、朋友以外的人担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3节>监护【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

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便只能由其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既不能协商确定监护人亦不能指定监护人。

父母离异不影响监护关系的存续。

故选项B错误。

2.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

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

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

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

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答案】:B【解析】: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

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064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1064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行为或者事件中,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是哪一项?A、甲的孩子被乙绑架,甲不愿报警,按照乙的指示支付赎金100万元,乙如约释放甲的孩子;后乙在另一起绑架案中落网B、甲年幼时被他人收养,甲成年后误以为对生父负有抚养义务,按月支付生父乙生活费500元,十年后乙死亡时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遗赠给好友丁C、甲自愿提前三个月对乙清偿金钱债务5000万元,因考虑不周致使甲的流动资金不足,经营失序D、甲投资5000万元在A小区建成高级小学后,A小区业主乙的房屋价值由原来的50万元上涨到70万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1节>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答案】:A【解析】:①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但是,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时,仍按不当得利处理。

甲因孩子被绑架支付赎金100万元属于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其不法原因仅在受益一方存在。

故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A选项当选。

②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受损人因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B选项中甲属于因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故B选项不当选。

③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属于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选项属于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故C2.下列为法人的是:( )A、律师事务所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C、某中学社团D、某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1节>法人的概念【答案】:B【解析】:律师事务所一般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的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A错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选项B正确;中学社团和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不能以财产承担独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非法人组织,但不可能是法人。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B。

3.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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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协议约定某一方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B、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可以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监护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经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D、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的亲属、朋友以外的人担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3节>监护【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

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便只能由其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既不能协商确定监护人亦不能指定监护人。

父母离异不影响监护关系的存续。

故选项B错误。

2.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

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

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

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

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答案】:B【解析】: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

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

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

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

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5题,单选)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3章>第2节>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4.在下列四种情形中,假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述机动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四个表述中,错误的表述是哪一个?A、甲系一运输公司,个体户乙购买汽车挂靠在甲公司。

乙驾驶汽车将丙撞伤,丙遭受的损害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甲、乙拍得一汽车牌照后,购买两辆一模一样的BMW(X6)汽车,约定甲使用真牌照,乙套用该牌照。

一日,乙驾驶自己的汽车将丙撞伤。

丙只能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C、甲在乙驾校学习驾驶。

在最后一个学习项目中,甲驾车不慎(甲身边的教练也措手不及)将丙撞伤。

丙有权请求乙驾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购买汽车后,尚未投保交强险,甲即将该车借给乙使用。

乙使用过程中撞伤丙,给丙造成人身损害9万元。

丙有权请求甲、乙对自己的人身损害承担连>>>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1章>第3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原则【答案】:B【解析】:①《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②《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5.罗某因与其丈夫怄气,在客厅打开罐装煤气阀意欲自杀,其邻居程某听到被关在门外的罗某的丈夫喊叫,立即与其丈夫一起踢罗某家门,试图破门救出罗某。

当门被踢开后,程某先冲进屋内,因煤气爆炸立即退出,但已经被烧伤。

经查,系程某在罗某家门口放置燃烧的煤炉,遇到煤气后爆炸所致:程某已经支付医疗费用、鉴定费和误工费共计3万元。

为损害赔偿,发生纠纷。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程某受伤系其在罗某家门口放置燃烧的煤炉所致,故无权请求罗某赔偿损失B、程某虽然受伤,但没有救出罗某。

不构成无因管理C、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罗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D、程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罗某的丈夫支付3万元损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无因管理【答案】:D【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依据《民法总则》第121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无因管理中所受到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

程某的损失是由于无因管理行为导致的,虽然其放置燃烧的煤炉引发了爆炸,但是并不能说无因管理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因而,该损害仍是无因管理引起的。

就此损失,程某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无因管理不要求必须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B选项错误。

该题是产生了6.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法考,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答案】:D【解析】:①关于A选项。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在张三向李四实际交付借款之前,借款合同尚未成立。

张三交付10万元借款的义务属于先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

借款合同成立后,仅李四负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张三不负担合同义务。

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而不是双务合同。

李四享有占有借款10万元一年的债权需要付出支付利息的代价,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故A选项错误。

②关于B选项。

射幸合同,指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尚不能确定,需依赖某不确定事实的发生尚能确定的合同。

典型的射幸合同包括保险合同、彩7.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

陈老伯深感懊悔。

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0题,单选)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陈老伯购买房屋内心想法是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低,这是动机错误,对方无从知悉,不属于重大误解,不能撤销。

民法上也无认识错误的概念,故AB项错误。

题干中并无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不属于显失公平,故C项错误。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8.甲将自己的一间商铺租与乙,经甲同意,乙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装修与房屋形成了附合。

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物还有价值,但甲乙不能就形成附合装修物的处理达成协议。

就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连同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无权取回B、如果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间届满而终止,乙无权请求甲补偿装修费用C、如果租赁合同因被认定无效而终止,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装修物剩余的价值与乙对半承担损失D、如果租赁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被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修残值损失,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因形成附合部分的装修装饰物连同房屋,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以承租人无权取回。

故选项A正确。

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

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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