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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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XX市XX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规章制度:XX市XX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XX市XX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干部管理工作,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XX干部队伍,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一、干部交流轮岗应坚持的原则(一)交流轮岗与培养后备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挑选年轻、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干部交流,有意识让他们接受各方面的锻炼。

(二)交流轮岗与加强中层领导力量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干部梯次结构,实现干部的合理配置、优化组合。

(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安排的原则,被交流轮岗的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坚决服务组织安排。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和方式(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可在机关内部进行跨科室交流轮岗,原则上每年跨科室交流轮岗的不低于全局人员总数的5%。

(二)交流轮岗的条件对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中层领导干部,任同一职务已满5年的原则上应交流,任同一职务已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已满10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予交流;其他应工作需要进行交流的必须交流。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交流轮岗主要采取在局内部跨科室交流方式,以平级交流为主,对干部本人综合条件较好,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并符合《干部选拔作用条例》规定的,可提拔使用。

三、审批、办理程序1、应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有关内部调整手续。

2、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也可由本人提出交流申请,由人事科负责收集、征求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后,并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进行交流轮岗。

3、交流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确保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四、其他事项(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交流轮岗工作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交流轮岗给工作带来的短期影响,确保交流轮岗工作落到实处。

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经组织研究决定交流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在编人员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三年内不考虑提拔。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3篇)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3篇)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是指中层干部之间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和轮岗的制度安排。

通过这种制度,中层干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到不同的岗位工作,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轮岗周期:制定一个固定的轮岗周期,例如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轮岗。

2. 岗位安排:根据岗位需求和中层干部的意愿,安排适合的岗位进行轮岗。

3. 轮岗时间:规定每次轮岗的具体时间,一般建议轮岗时间不超过半年,以确保干部能够充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4. 评估与考核:建立轮岗干部的评估与考核机制,根据岗位表现、工作成绩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干部在不同岗位中能够发挥出最佳水平。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 丰富经验:通过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可以接触到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工作,从而积累更多的经验和知识。

2. 提高管理能力:通过在不同岗位中工作,中层干部可以学习到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技巧,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3. 建立人脉:通过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可以与不同岗位的同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扩大人脉资源。

4. 激发创新意识:通过接触不同的工作环境和情境,中层干部可以激发创新意识,提出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可以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于组织的发展和干部的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中层干部能力的全面提升,增强组织的竞争力和适应性,推动组织内部资源的共享和交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的中层干部,包括部门主任、中层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二)循序渐进原则。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应当按照了解程度和工作经验逐步进行,确保每个干部都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和岗位需求。

(三)保密原则。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最新整理国土局干部轮讲轮训活动方案.docx

最新整理国土局干部轮讲轮训活动方案.docx

最新整理国土局干部轮讲轮训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扩大学习实践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成果为主题,不断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职工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再上台阶,为全面建设丘区经济文化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给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平台,使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的运用水平、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把更多的干部“逼”成行家里手,促使干部职工更快成长进步。

(一)提升干部的知识水平。

围绕政治理论、党性党风党纪、业务知识技能等开展学习讨论,不断丰富知识内涵,拓展知识结构,提升知识水平;(二)提升工作的质量效率。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培养全体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群众工作、办理业务办件等方面的能力,有效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提升机关的整体形象。

强调业务学习,严明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有效激发全体干部工作的热情,提升局机关的精神风貌;(四)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使机关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了解、提高共识,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五)提升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提高依法办件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有效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活动内容(一)轮讲。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理论、讲廉政、讲业务。

以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和经验为重点,以理论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技能为主,讲学习心得、讲经验启示、讲业务实例、讲时事热点;(二)轮训。

以三至四名成员为一个工作小组,全程实例办理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中的任意一个业务;四、活动时间和形式(一)轮讲时间从20xx年3月—12月底,每周四下午2:30 每一位在编干部职工轮流讲课(具体安排见附表),每次讲课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二)轮训时间从20xx年3月—12月底。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省测绘局党组、省地质调查局党委,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厅农垦国土资源局:《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已经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实施办法为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点加大国土资源系统上下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目的意义。

实行领导干部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干部交流,加强干部多层次多方向培养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改善领导班子结构,不断提高干部的创新意识,拓展工作空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干部交流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由厅党组统一安排,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优化结构原则。

在丰富干部的阅历和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干部潜能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厅管领导干部特别是州市国土资源局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干部交流轮岗是指组织干部通过调动工作岗位,跨部门或跨地区,进行一定期限的工作交流和轮换。

这种交流轮岗方式,旨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实施目标1. 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交流轮岗,使干部能够全面了解组织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效能。

2.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交流轮岗,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打破信息孤岛,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能力。

3. 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通过交流轮岗,激发干部创新思维,增强对组织全局的把握能力,有利于推动组织不断发展和进步。

三、实施步骤1. 制定计划: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干部交流轮岗的计划,包括交流轮岗的时间周期、参与人员以及交流的具体安排等。

2. 组织培训:在交流轮岗实施前,为参与的干部进行培训,包括对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介绍,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以确保干部在新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3. 动员部署:在交流轮岗实施前,组织对参与的干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交流轮岗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实施交流轮岗:根据计划,安排干部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轮岗,确保交流轮岗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5. 监督评估:在交流轮岗实施过程中,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干部交流轮岗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注意事项1. 协调好工作安排:在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要协调好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安排,确保交流轮岗不会对正常工作造成太大的影响。

2. 确保干部的适应性:在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要充分考虑干部的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合理分配轮岗岗位,确保干部能够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3. 加强交流和反馈:在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要加强与被交流部门的沟通和反馈,及时了解干部在新岗位上的表现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管理交流制度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管理交流制度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管理交流制度一、制度概述。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组织内部知识、技术和经验的流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二、轮岗内容。

1.轮岗内容包括岗位调换和部门调动两种形式。

2.岗位调换是指同一部门内相近岗位之间的轮换。

3.部门调动是指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岗位轮换。

三、轮岗条件。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任职资格条件。

2.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及具体需要而定,原则上不低于1年,同时不得超过3年。

3.轮岗前应做好交接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四、轮岗程序。

1.轮岗事宜提出后,应当由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轮岗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轮岗人员的表现和调整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轮岗结束后,应当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组织部门进行总结与评估,对轮岗效果进行评估,为下一轮轮岗提供参考。

五、轮岗效果。

1.轮岗可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力。

2.轮岗可以推动组织内的知识、技术和经验的流动,提升组织内部的工作效率和协调性。

3.轮岗可以提高干部职工对职业规划的认识,有助于干部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

六、制度执行。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组织部门负责执行,执行过程中应当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反馈轮岗效果。

2.本制度需要进行修订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修订后重新实施。

以上就是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管理交流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规定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规定

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第一条为加深干部对不同领域工作的了解,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是指科级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安排,到其他部门或单位挂职任职、实习学习。

第三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时间安排一般为6个月至1年,具体根据需要确定。

第四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地点为本单位所在地或其他相关单位。

第五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由单位选拔安排,个体自愿报名,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确定名单。

第六条带薪挂职交流期间,交流干部继续享受原单位的待遇,期间不得降薪。

第七条交流期间,交流干部按照接收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完成交流任务。

第八条交流期满后,交流干部必须按时回到原单位上班。

第九条交流期满后,原单位需对交流干部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条交流期满后,接收单位需对交流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接收单位需根据交流干部的挂职表现,提供相应的鉴定意见。

第十二条在交流期间,原单位需为交流干部保留原岗位,交流干部交流回原单位后还原原岗位。

第十三条交流期满后,单位需对交流经验进行总结,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第十四条轮岗交流的干部应当积极与接收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主动了解接收单位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十五条轮岗交流期间,个人应当遵守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履行交流任务。

第十六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期间,各级领导应当加强对交流干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

第十七条交流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交流工作,不得擅自变更计划。

第十八条违反规定的交流干部,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单位需进行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人事处负责解释。

以上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的规定,旨在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工作素质,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发展。

科级干部在轮岗交流期间需严格遵守规定,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和接收单位工作要求。

国土资源管理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管理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管理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引深“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执行力,激发生机和活力,保障国土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次竞争轮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国土资党发[XX]53号)为依据,严格按照编制职数调配干部,严格用人标准和条件,严格竞争轮岗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竞争轮岗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

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政治素质高、思想道德好、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坚持做到工作实绩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4、综合考量、择优定岗。

坚持从基础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近年工作实绩等方面综合考核,合理确定人员岗位。

5、公平竞争、民主公开。

坚持方案、细则、程序、结果“四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做到每个程序和环节都在监督之下进行。

6、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坚持个人申报、双方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合理调配,优势互补,使竞争轮岗后的干部队伍更具活力和战斗力。

三、竞争轮岗的范围行政编制人员,除特殊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轮岗外,全部进行轮岗。

借调在行政岗位上的事业人员一律回编制所在单位。

待行政科室人员竞争轮岗结束后,根据核定的科室人数,采取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办法从事业人员中择优补充。

四、主要步骤竞争轮岗工作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实施:(一)、组成领导机构。

局党组成立竞争轮岗工作领导组:组长顾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商国富同志兼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1、综合组:组长成员2、考评组:组长成员3、监督组:组长成员4、思想工作组:组长成员(二)、制定工作方案。

单位交流轮岗工作制度

单位交流轮岗工作制度

单位交流轮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本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交流轮岗,是指局党组通过岗位轮换等方式,对本局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工作岗位在局机关各科室之间进行调整。

二、干部轮岗工作必须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三、轮岗的对象:
(一)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二)任同一职务连续满*年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要实行交流轮岗;任同一职务连续满*年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实行交流轮岗;
(三)在同一岗位工作满*年的,必须实行交流轮岗;
(四)在具有人、财、物管理,执纪执法等同一关键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年的,必须实行交流轮岗;
(五)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行交流轮岗的情形:
(一)距离退休年龄不满*年的;。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范本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范本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范本一、总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是为了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促进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经验的互相借鉴而制定的。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范围涵盖组织机构内所有中层干部,包括各部门、科室、项目组、分支机构等。

三、轮岗的方式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方式分为相对自愿和组织推荐两种,具体操作时根据个人愿望和组织需要进行安排。

四、轮岗的周期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

五、轮岗的程序1.选派阶段(1)组织机构每年初确定中层干部轮岗计划,包括轮岗人员、轮岗岗位、轮岗时间等内容,组织机构负责人提出推荐人选。

(2)中层干部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轮岗交流,同时组织机构各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推荐。

2.安排阶段(1)根据轮岗计划,组织机构负责人安排中层干部轮岗的岗位和时间。

(2)轮岗岗位要求是在不同部门或不同项目组之间进行,以确保干部接触到更广泛的工作内容和管理方式。

3.实施阶段(1)中层干部按照轮岗计划到达目标岗位,开展工作。

(2)中层干部在目标岗位上需全力以赴,主动学习、适应新环境,并全力完成工作任务。

期间可以与目标岗位的同事进行交流学习。

(3)中层干部在目标岗位上,需要尊重原岗位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并严格遵守组织机构的人事纪律。

4.总结阶段(1)轮岗期满后,中层干部和目标岗位的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总结。

(2)总结中应重点关注中层干部在目标岗位工作的表现和创新成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轮岗的保障1.工资保障:中层干部在轮岗期间享受原岗位相应的薪酬待遇。

2.工作平衡:中层干部在轮岗期间,组织机构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干部能够适应新环境、完成目标岗位的工作,并与原岗位的工作平衡。

七、轮岗期间的禁止事项1.不得利用轮岗交流机会谋取私利或以不正当手段干预他人工作。

2.不得散布各类谣言、诽谤他人,损害组织机构声誉。

八、违纪惩处中层干部在轮岗交流期间如有违反轮岗制度的行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干部考核评价中进行记入不良记录。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根据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是指将有条件、有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在不同的领导职务、不同的业务领域、不同的单位之间进行交流轮岗,以拓宽干部视野,丰富干部经历,提高干部能力,促进干部全面发展。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1. 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 干部交流轮岗的条件:(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良,严守党的纪律;(2)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愿意接受新的挑战;(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交流轮岗工作。

三、干部交流轮岗的方式和程序1. 干部交流轮岗的方式:(1)横向交流:同一级别、不同部门的干部之间进行交流;(2)纵向交流: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3)跨地区交流:不同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4)专业交流:同一级别、不同专业的干部之间进行交流。

2. 干部交流轮岗的程序:(1)制定计划: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每年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岗位、时间等;(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干部可以向组织申报交流轮岗意向;(3)组织选拔:组织部门对申报干部进行选拔,确定交流轮岗人选;(4)公示:将交流轮岗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任职: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干部到岗到位;(6)跟踪管理:对交流轮岗干部进行定期跟踪管理,了解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干部交流轮岗的保障措施1. 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干部交流轮岗的政策措施,为干部交流轮岗提供政策保障。

2. 加强培养锻炼:通过交流轮岗,加大对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落实待遇保障:确保交流轮岗干部的待遇得到保障,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也不断变化,对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技能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轮岗交流对于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组织协同能力、避免职业倦怠、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们制定了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以规范轮岗工作,提高人员培养和使用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单位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范围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三、轮岗形式1、离岗轮岗: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本岗位,到其他岗位进行学习锻炼和实践活动。

2、在岗轮岗: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内部不同部门或职务上进行轮换,担任不同的职务,进行学习、实习、培训或锻炼。

四、轮岗周期和时间1、轮岗周期为6个月至1年不等。

2、轮岗时间由本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轮岗期间的人员待遇、职务、工资、工作时间和社保问题均按照单位规定执行。

五、轮岗流程(一)确定轮岗工作计划1、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培养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与各部门负责人开会,确定轮岗计划。

轮岗计划要明确轮岗部门、轮岗人员、轮岗时间等关键点,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人员专业素质。

2、根据轮岗计划招聘人员,要求报名者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知识素质,符合轮岗岗位要求,且无不利记录。

(二)交流岗位1、轮岗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接待、安排、培训等工作;轮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学习、深入了解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规程,与本单位员工友好配合,不影响工作进展。

2、轮岗期间,原岗位领导、同事需对轮岗人员的工作作出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工作上的表现、知识技能、专业素养和交流能力等方面,据此作为轮岗人员返岗后的参考资料。

3、轮岗期限届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对轮岗工作做出评估,择优调整工作岗位。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市××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局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局管干部、各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职工,下同)在多个工作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勤政廉洁,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轮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为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在局机关处室、市区环保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任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轮岗,是指同一工作单位(处室)内部,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轮换岗位。

第五条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坚持公开、合理、高效的原则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条件第六条交流轮岗的重点是:(一)局管领导干部;(二)局管后备干部和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三)任职超过一定年限应当交流轮岗的工作人员;(四)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应有计划、按比例进行交流:(一)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正职满5年、副职满8年的。

其中,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项目审批、执纪执法等工作的局管领导干部,任职满规定年限的,必须交流;(二)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处室)任正、副职满10年的;(三)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处室)任职经历的局管后备干部,或在本单位(处室)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四)在同一单位(处室)连续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提出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的;(五)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须进行任职回避的;(六)因工作需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发挥干部特长或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陕国土资党纪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陕国土资党纪发〔2011〕1号)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为加强对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纪律。

一、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

二、严禁违反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的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和决定要求。

三、严禁泄露未经组织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和酝酿、讨论工作的有关内容。

四、严禁散布、传播妨碍或干扰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的不实言论。

五、严禁任用、轮岗人员离任前突击花钱和“请吃”“吃请”。

六、严禁借调整配备轮岗之际对干部进行排挤、打击报复。

七、严禁不按时报到或以任何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拖延或不依规定办理交接工作。

八、严禁违反规定私带原工作处室、单位的公共财物。

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以上纪律或执行纪律不严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需要离任审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负责对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全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全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全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1. 引言干部轮岗是一种组织管理方式,它能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职业发展的拓宽,以及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个领域对干部的需求越来越复杂多样,因此实行干部轮岗成为了一项必要的制度安排。

本文旨在探讨全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以为全市干部轮岗的实施提供参考。

2. 干部轮岗的定义干部轮岗是指对市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进行鼓励性、自愿性交流的一种组织形式。

通过跨领域、跨部门的轮岗交流,干部可以获得不同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满足企业和组织对多元素质干部的需求。

3. 干部轮岗的种类干部轮岗可以分为行政轮岗和岗位轮换两种形式。

3.1 行政轮岗行政轮岗是指干部在市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间进行的交流。

通过行政轮岗,干部可以在不同的机构间进行经验和知识的互通,了解不同机构的工作方式和流程,增强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

行政轮岗形式灵活,多以干部个人为单位进行。

3.2 岗位轮换岗位轮换是指干部在同一企事业单位内不同岗位间进行的交流。

通过岗位轮岗,干部可以了解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的互动关系,了解不同层级的管理方式和团队协作方案,增强对企业管理的全面了解和掌握。

岗位轮岗形式多以干部团队为单位进行。

4. 干部轮岗的目的干部轮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组织和企业培养多元素质、适应性强的干部人才。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拓宽视野,了解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工作方式和思维模式,增强适应不同环境和岗位的能力。

2.健全机构职能,提高组织协作和沟通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协作,加强组织管理和控制。

3.提升能力和素质,增加干部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培养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能力。

5. 干部轮岗的程序和方法5.1 立项和计划制定干部轮岗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和管理体系。

在制定计划前需明确标准,结合企业的情况,确定轮岗的周期、责任、流程、制度和程序以及奖惩机制等,尽可能加强轮岗的有效性。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 精品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 精品

附件: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使各级干部拓宽视野、增长才干,以达到优化班子结构、全面培养锻炼、合理使用干部的目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指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第三条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原则;(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四)坚持量才适用,发挥专业特长的原则。

第二章交流轮岗的对象和范围第四条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指各市(县)局、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局和各市(县)局、分局中层干部及国土资源所(分局、中心所)正副所长。

具体交流轮岗对象主要按照任职时间较长、培养锻炼、回避和其他原因等四种情况确定。

第五条任职时间较长的按以下时限进行交流轮岗:(一)市(县)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或分管同一项工作满5年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或分管同一项工作满8年的,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二)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市(县)局、分局、城区国土资源管理处中层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三)国土资源所(分局、中心所)所长实行异地任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国土资源所(分局、中心所)副所长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四)一般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应当有计划地交流轮岗。

第六条培养锻炼是指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以下三种情形应适时组织培养锻炼:(一)作为各级后备干部培养,但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锻炼;也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后备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二)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培养,但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在同级职位之间交流轮岗;(三)新提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应有计划地加大交流轮岗工作力度,让他们在多个岗位、较大范围内得到实践锻炼。

干部岗位交流工作方案

干部岗位交流工作方案

干部岗位交流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对条件艰苦、特殊岗位的干部实行轮岗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人尽其才、适人适用的原则。

通过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激发全局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轮岗的范围和对象交流轮岗的岗位范围主要是指农村驻在监管所管理岗位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交流轮岗。

交流轮岗的对象是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及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不包括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交流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职工年满55周岁以下的,在驻在农村岗位上循环轮岗。

女性干部职工50周岁以下的,在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岗位上循环轮岗。

本人志愿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轮岗交流或者暂缓轮岗交流: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工作人员;2.中层正职以上的人员;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和方法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机关、市区驻在所、队和中心与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轮岗的形式。

轮岗人员的确定采取组织指派与随机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培养锻炼与选先任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全局交流轮岗制度,实行有计划的交流。

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岗位和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的交流轮岗,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每一年轮岗调换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轮岗时间。

四、交流轮岗的相关政策1.农村工作公务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2.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3.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务员职级、职称晋升优先。

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交流轮岗的对象二、交流轮岗的方式三、交流轮岗的程序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例: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例: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例: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例: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1、跨部门交流1)含义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1)含义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1)含义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1、排查任职情况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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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市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轮换
(一)对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进行有计划地轮换岗位,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和缩短。

(二)干部轮岗工作方案应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轮岗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仍按轮岗任免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三)轮岗人员在离职前,要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需要审计的,应当进行离岗审计。

(四)局组织人事科应当将轮岗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干部交流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交流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
(二)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
(三)交流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四)交流与任职回避相结合。

第三条任同一职务已满5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交流,任同一职务已满10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已满10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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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干部交流的范围主要是中层领导干部,包括各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领导成员。

第五条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满十年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干部交流应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与系统外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条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属工作调动的,不得超职数配备;挂职锻炼的,不占领导干部职数,同一班子中挂职干部一般不得超过2人,挂职锻炼时间不超过2年。

第七条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

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的最高年龄限制。

即:男满57周岁、女满53周岁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男满55周岁、女满51周岁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非领导职务。

第八条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市局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局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上级机关及组织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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