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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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外聘律师管理办法一、引言外聘律师作为一种雇佣形式,为企业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为了规范外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其职责的履行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制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外聘律师之间的合作关系的管理。

三、职责和义务1. 公司的义务:- 为外聘律师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的资源;- 落实合同约定的费用,并按时支付;-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保护外聘律师的权益;- 对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评估和采纳。

2. 外聘律师的职责:- 忠实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提供详尽、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1. 合同签订:- 公司与外聘律师应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工作期限、薪酬标准、工作内容、保密义务等内容。

2. 合同解除:- 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时,合同自然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五、工作方式和成果评估1. 工作方式:- 外聘律师可在公司内部工作或远程工作,具体工作方式由双方商定;- 公司有权要求外聘律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2. 成果评估:- 公司将对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评估;- 外聘律师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参与相关会议和讨论,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六、费用支付1. 费用标准:- 公司与外聘律师约定费用标准,包括工时费用、项目报酬等;- 外聘律师应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证明材料。

2. 支付方式:- 公司应按时支付外聘律师的费用;- 双方可约定费用支付的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七、保密义务1. 外聘律师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2. 公司有权要求外聘律师签署保密协议,并保护其权益;3. 合同解除后,外聘律师应将与公司相关的机密信息归还或销毁。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借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了规范并强化法律风险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在实际业务中,需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合作,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本办法旨在规定与律所合作的具体程序与要求,以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公司与律所合作时对外礼聘律师的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礼聘律所的律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其技能、经验、声誉、职业道德等方面均符合相应标准。

第二章礼聘律师的程序与要求第五条本公司在选择律所时,应当根据律所的大小、经验、专业性、声誉、服务水平、地理位置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并选择具备资格且能够提供最优质服务的律所。

第六条与律所合作前,应当签订《外聘律师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用、保密责任、纠纷解决机制、协议变更、终止等事项。

第七条律所应当向本公司提交简历、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律所是否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并核实律师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确认后,律所应当向本公司提供律师明、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本公司与律所合作过程中,应当建立服务档案,记录律师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其它与律师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律所应该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保证提供的服务具备高品质、及时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本公司应当及时向律所支付服务费用,并与律所签订发票,保护律所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法律风险管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履行法律风险管理职责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及时向律所通报业务信息,并根据业务需要,在律所的匡助下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预测。

第十三条律所应当及时向本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仲裁等服务,以保障公司权益。

第十四条本公司应当对律所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评估结果应作为律所与本公司合作的主要依据。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外聘律师的管理,确保企业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合规本领和风险防控水平,特订立本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二、律师选择与委托1. 律师选择1.企业职能部门应依据实在法律需求,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质、声誉、从业经验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

2.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熟识所处行业的法律环境和风险特征,能够为企业供应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3.律师事务所应有合法执业资格,并能供应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明和律师团队介绍。

2. 律师委托1.企业职能部门应与所选律师事务所签订明确的律师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期限、费用等紧要事项。

2.律师委托合同应由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并批准。

3.在律师委托合同生效前,企业职能部门应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委托事项的理解和预期全都。

三、律师履职要求1. 服务态度1.律师事务所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服务态度,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目标,不受个人或第三方利益干扰。

2.律师应秉持诚信原则,对企业事务保密,不得泄露涉及企业商业机密、法律风险等信息。

3.律师应乐观自动地为企业供应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及时回应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

2. 工作标准1.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满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律师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律师应依照律师委托合同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确保质量和效果。

3.律师应具备良好的法学素养和杰出的专业本领,能够独立拟定和审核合同、文件等法律文书。

4.律师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工作进展和风险预警,供应风险评估和决策支持。

四、费用管理和管束1. 费用预算和监控1.企业职能部门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时,应与律师事务所明确费用计算和结算方式、标准,并进行费用预算。

2.企业职能部门应监控律师服务费用的支出情况,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律师事务所应依照合同商定,及时供应费用明细和相关票据,并接受企业的费用审核。

商业银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更好地落实双重法律审核事项,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总行(以下简称“商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总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总行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法律顾问,是指与商行签署代理协议、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等法律服务合同,处理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等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部门,是根据商行有关要求,具体负责外部法律顾问的聘用、对接和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部门。

第二章外聘法律顾问的资质条件、选聘程序与服务范围第四条外聘法律顾问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外聘律师事务所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照,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1 -(二)外聘状师事务所指派的状师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状师执业证,执业五年以上,且最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外聘状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状师应在业内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四)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背景。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聘为外部法律顾问:(一)与商行有重大利益抵触;(二)代理商行事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商行造成损害的,或与商行产生诉讼纠纷的;(三)出具的法令意见违法或严重不当,或起草、审查的法令文件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撤销;(四)无故不履行代理义务;(五)泄露商行商业秘密或向外界披露不适当息的;(六)有其他违反诚原则,损害商行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根据商行相关制度要求,外聘法律顾问选聘程序如下:- 2 -(二)外聘法律顾问付费未达到集中采购标准,归口管理部门须根据《总行费用管理办法》,通过专家推荐、比较询价等方式开展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三)上年度聘用外聘法令顾问经过年度评价考核满意的,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原则上可间接续聘。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外聘律师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外聘律师的工作,提高律师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本文档制定了外聘律师的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是指由公司或组织雇佣的非全职律师,他们通常以委托合同的形式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外聘律师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忠诚和守信:外聘律师应对委托人忠诚并保持保密,不泄露委托人的商业机密和法律事务。

2. 独立和客观:外聘律师应保持独立和客观的态度,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不受外部压力和利益影响。

3. 专业和负责:外聘律师应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并尽力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 协作和沟通:外聘律师应积极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合作,及时沟通和汇报工作进展,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培训和指导。

三、外聘律师的管理与约定1. 外聘律师的选拔和签约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律师资历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或推荐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外聘律师。

2. 公司与外聘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服务期限、报酬、工作内容、保密条款等具体约定。

2. 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1. 公司向外聘律师指派具体的工作任务,包括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

2. 外聘律师应按时完成工作,并根据工作质量、效率和客户反馈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

3.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1. 外聘律师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和办案文件等。

2. 外聘律师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件和研究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4. 工作报告和沟通1. 外聘律师应按要求向公司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进展、风险提示和建议等。

2. 外聘律师应积极与公司内部各部门沟通和合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培训。

5. 合作终止和纠纷解决1. 双方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委托合同,解除合同后外聘律师应尽快移交工作和资料。

2. 若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附则1.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案件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外聘律师进行特别约定。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

外聘律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律师的管理行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法律职业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聘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外聘律师指公司与独立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的律师。

第四条公司委托外聘律师须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公司提供合法、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外聘律师的选拔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对外聘律师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有效的评审制度,确保外聘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度。

第六条外聘律师应当具备国家执业律师资格,并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公司与外聘律师签订合作协议前,应当对其诚信度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律师的档案,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及其业绩等。

第三章外聘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外聘律师享有依法从事法律服务的权利,有权依法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外聘律师应当听从公司的委托和安排,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第十一条外聘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外聘律师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律师的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其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律师的奖惩制度,对其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委托外聘律师需履行书面委托和确认手续,确保委托行为的合法性和明晰性。

第五章外聘律师的退出机制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律师的绩效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外聘律师如需解除合作协议,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履行相应的解约手续。

第六章外聘律师的监督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聘律师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服务的高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外聘律师在服务中发现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司报告,并终止服务。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重大合同或案件的委托,公司应当依法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确保委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外聘律师管理流程

外聘律师管理流程

聘用外部律师管理流程1.目的为适应公司对外部法律服务的需求,整合公司外部律师资源,规范外部律师服务工作,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遴选、聘用、评估外部律师及其工作等事项。

3.术语及定义3.1外部律师: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

3.2常年法律顾问:由公司选聘,在一定期限内,为公司提供多方面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承办律师。

3.3单项事务外聘律师:由公司选聘、除常年法律顾问以外,针对某一具体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承办律师。

3.4当事部门:指担当一定职责、任务,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

4.外部律师服务内容1.1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1.3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劳动合同;1.4对公司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1.5参与重大投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活动,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1.6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4.7接受公司委托参加诉讼或仲裁案件等。

5.职责5.1法务部5.1.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出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方案,推荐侯选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5.1.2针对公司单项法律事务需求,提出聘用外部律师意见,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或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公司当事部门提出的聘用外部律师意见。

5.1.3负责与外部律师的联络沟通,引导外部律师与公司相关部门、项目公司之间的业务对接;5.1.4负责办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外部律师的委托代理手续,协助外部律师处理诉讼、仲裁案件;5.1.5对外部律师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提出评估意见等。

5.2当事部门5.2.1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聘用外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推荐备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部律师聘用手续;5.2.2向受聘外部律师提出具体服务要求,介绍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证据,配合外部律师工作;5.2.3对受聘外部律师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等。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版次号:A/0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3)第三章外聘法律服务机构 (4)第一节准入与退出管理 (4)第二节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选择 (7)第四章常年法律顾问 (8)第五章委托代理人 (10)第六章罚则 (12)第七章附则 (13)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与非诉事务委托代理人等外聘法律事务。

第四条外聘法律服务应遵循“择优、高效、经济”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总行合规管理部作为全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拟定本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督导执行;(二)负责总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的审查;(三)指导和监督支行加强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承办支行外聘法律事务备案事项;(四)负责日常外聘法律服务信息收集、检查评价、协调沟通,以及有关信息通报;(五)建立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档案;(六)涉及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作为本支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落实总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二)负责支行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的审查,以及上报备案事项;(三)建立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档案;(四)涉及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第一节准入与退出管理第七条外聘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二)成立并运行5年(含)以上;(三)合伙人不少于3人,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律师执业人员,且具有较丰富的金融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四)具有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能力;(五)声誉较好,无不良记录;(六)管理规范,运行正常。

外聘律师的日常管理制度

外聘律师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律师的管理,提高外聘律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请的外聘律师。

第三条外聘律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公司对外聘律师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外聘律师的选聘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选聘外聘律师。

第六条外聘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五年以上;(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四)能够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五)同意接受公司管理。

第七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等方式选聘外聘律师。

第八条公司与外聘律师签订《外聘律师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聘律师的工作职责第九条外聘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协助公司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三)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四)协助公司进行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五)协助公司进行法律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条外聘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三)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任务;(四)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五)与其他外聘律师、公司员工保持良好沟通,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外聘律师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外聘律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聘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外聘律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外聘律师的选聘、培训、考核等工作;(二)监督外聘律师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三)协调外聘律师与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关系;(四)对外聘律师进行考核,提出奖惩建议;(五)处理外聘律师的投诉和申诉。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聘律师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二)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四)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实施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外聘管理的方案

实施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外聘管理的方案

实施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外聘管理的方案引言为了加强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管理,确保银行业务的合法合规,提高银行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我们计划实施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外聘管理方案。

本方案将详细阐述外聘法律顾问的招聘标准、职责划分、管理机制和合作模式等方面。

一、外聘法律顾问的招聘与筛选1.1 招聘标准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具有五年以上金融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熟悉商业银行业务及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1.2 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 收集应聘材料;- 组织面试;- 综合评估;- 确定候选人;- 签订合同。

二、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划分外聘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 提供法律咨询;- 起草、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 参与银行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 处理银行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 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和风险提示;-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机制3.1 考核评价- 设立考核指标,包括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定期对外聘法律顾问进行评价,以确保其服务水平;- 根据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法律顾问给予奖励。

3.2 沟通协作- 建立沟通机制,确保外聘法律顾问及时了解银行业务动态和需求;- 设立项目管理团队,由银行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大法律事务和解决方案。

3.3 保密制度- 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外聘法律顾问遵守银行保密制度;- 对涉及银行核心商业秘密的法律事务,采取特殊保密措施。

四、外聘法律顾问的合作模式- 按照项目制合作,明确项目范围、时间、成本和成果;- 采取固定单价或计时收费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 鼓励长期合作,建立稳定可靠的法律服务供应链。

五、实施计划- 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包括招聘、筛选、培训、合作等各个阶段;- 分配责任人和工作小组,确保各个阶段的顺利实施;- 定期监控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1)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1)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律师事务所执业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律师事务所全体聘用律师(指合伙人以外取得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的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聘用未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贯彻以人为本及专业化原则,既注重人才的岗位价值,又注重律师的潜质,使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同步发展、同步成长。

第二章聘用律师计划管理第四条事务所对聘用律师实行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律师的配备计划、补充计划、晋升计划、培训计划、职业计划等。

计划管理机制包括年度计划、各项专门计划、执行计划的责任制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控、调整等各方面的制度及制度运行的保障措施。

第五条计划管理具体方式:(一)业务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用人计划并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管理委员会结合申报部门上一年度律师具体工作量和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发展计划进行审核,提请高级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管理。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考评小组,具体负责律师的招聘、录用;评定工资级别;定级、晋级、降级;考核、奖惩、淘汰等工作。

律师考评小组由管理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任期一年。

管理合伙人和人力资源委员会召集人为小组召集人,另从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中选定3名、从监督委员会委员中选定2名参加律师考评小组,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律师考评小组。

(三)招聘律师,不得超出当年用人计划。

确因业务发展需要超计划招聘律师,由用人业务部门提出追加计划申请,报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招聘律师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或以上)。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通过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与外聘律师的合作关系,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法律
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外聘律师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外聘律师的选聘
第三条选聘原则
1. 外聘律师应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公司应根据具体项目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律师的选聘。

第四条选聘程序
1. 公司需经过内部评审确定需求,拟定律师选聘方案。

2.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律师参与评标。

3.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最终选聘结果。

第三章外聘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权利
1. 外聘律师有权依法开展相关律师服务。

2. 外聘律师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六条义务
1. 外聘律师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

2. 外聘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章外聘律师的监督与评价
第七条监督
公司应定期对外聘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和合规性。

第八条评价
1. 公司应建立外聘律师绩效评价机制,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价。

2. 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外聘律师的服务范围或终止合作。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变更与解释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解释。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聘律师的管理,提高律师服务质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外聘律师的选拔与任用第一节选拔条件外聘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资格;2. 在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3. 无涉及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节选拔程序1. 公司将发布外聘律师招聘信息,律师可通过简历及相关证件向公司申请;2. 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面试;3. 面试合格的律师将被纳入候选名单,并进行背景调查;4. 符合公司要求及条件的律师将被正式聘用。

第三章外聘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节权利1. 外聘律师享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利;2. 外聘律师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法律意见,并为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3. 外聘律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

第二节义务1. 外聘律师应当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 外聘律师必须保守公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3. 外聘律师应当秉承诚信、专业、保密等职业道德原则。

第四章外聘律师的绩效考核与奖惩第一节绩效考核1. 公司将根据外聘律师的工作表现、案件处理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考核;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决定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1. 对于表现优异的外聘律师,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如奖金、晋升等;2.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工作迟缓等行为的外聘律师,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如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附则第一节外聘律师费用公司将与外聘律师签订费用协议,明确双方的费用支付方式及金额。

第二节临时聘用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外聘律师进行特定工作。

第六章生效日期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的内容,敬请阅读并遵守。

银行外聘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外聘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外聘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外聘律师管理工作,有效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律师工作,是指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具有合法外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为本行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关工作。

前款所称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参加项目审查、起草或者审查法律性文件、办理综合性法律事务、担任诉讼仲裁事务代理人、进行法律培训等方式为本行提供的法律服务。

第三条外聘律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内部公开、效益和诚实信用原则,有效地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外聘律师包括常年外聘律师和专项事务外聘律师。

常年外聘律师为聘请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提供日常性法律服务。

专项事务外聘律师为聘请行就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专项事务外聘律师可以采用一般代理或风险代理两种方式,但法律法规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不得采用风险代理。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五条外聘律师工作由合规部归口管理。

其中,涉及资产类及非资产类诉讼案件的外聘律师的选聘、费用管理、考核由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管理。

风险管理部应按要求向合规部提交外聘律师考核报告。

第六条合规部在外聘律师工作中的职责:(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制定外聘律师工作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二)确定需要外聘律师的事务种类与内容;(三)按照授权审批外聘律师事务;(四)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与需求单位及外聘律师保持日常联系,及时完成需要处理的有关工作;(五)指导并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对外聘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六)其他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第七条以下法律事务的外聘律师工作由总行直接管理:(一)为总行经营管理的业务项目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外聘律师工作;(二)总行本部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事务的外聘律师工作;(三)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外聘律师工作;(四)总行合规部认为应当由其直接管理的其他外聘律师工作。

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的策略

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的策略

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的策略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商业银行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和挑战。

外聘律师作为商业银行法律事务的重要支持,对于确保银行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策略,以确保外聘律师能够有效地支持银行的法律事务需求。

目标1. 建立和维护一个高效、专业的外聘律师队伍,以满足商业银行的法律事务需求。

2. 确保外聘律师具备适当的资质和经验,能够处理各种法律事务。

3. 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以确保外聘律师与银行内部团队之间的紧密合作。

4. 控制外聘律师的费用,以提高成本效益。

5. 建立评估和监控机制,以确保外聘律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外聘律师的选择和管理1. 外聘律师的选择标准- 专业知识:外聘律师应具备与商业银行法律事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服务质量:外聘律师应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意见、法律文件起草和审查等。

- 沟通能力:外聘律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银行内部团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 费用合理性:外聘律师的费用应与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相匹配,同时要考虑银行的成本效益。

2. 外聘律师的管理- 建立合作关系:与外聘律师建立明确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分配任务:根据外聘律师的专业领域和经验,合理分配法律事务任务。

- 监督和评估:定期对外聘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 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外聘律师与银行内部团队之间的紧密合作。

费用控制和支付1. 费用控制- 制定费用预算:根据银行的法律事务需求,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

- 谈判费用:与外聘律师进行费用谈判,争取获得合理的价格和服务。

- 监控费用:定期监控外聘律师的费用支出,确保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2. 支付方式- 固定费用:对于明确的工作范围和任务,可以采用固定费用的方式支付。

- 小时费率:对于无法明确工作范围和任务的案件,可以采用小时费率的方式支付。

银行律师聘用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律师聘用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律师聘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律师聘用工作,充分合理利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其他职能部门、区域支行如有法律事务方面的需求,应作为需求单位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申请,不得自行聘请律师。

分行可根据业务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条我行聘请法律顾问,由我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

聘用合同至少应该包括:(一)双方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二)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方式;(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法律顾问费数额、支付办法;(五)合同有效期限。

聘用合同中应指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所聘律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合同中指定律师之外的人员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条我行法律顾问一年一聘。

所聘法律顾问提供如下法律服务:(一)解答法律咨询,就我行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务,特别是为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二)草拟、修改、审查我行在经营、管理及对外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三)办理我行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四)代理我行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六)代为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七)提供与我行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八)协助我行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九)对我行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十)其他法律事务。

第五条所聘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二)擅长办理金融法律事务,有较为典型的成功代理金融法律事务的案例;(三)具有能够出色办理金融案件的律师;(四)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我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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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外聘律师管理制度与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外聘律师管理,提高本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效率和质量,降低诉讼成本,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民法通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外聘律师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外聘律师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外聘律师,是指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国内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本行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法律咨询意见、法律文件起草和翻译等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律师,是指本行在册员工之外、在律师事务所注册、具有司法部颁发的执业证书,并与总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约定为本行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维护本行合法权益的执业律师。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合规部是外聘律师的审核、管理和监督机构,任何支行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聘请律师有偿代理业务。

第七条行长负责外聘律师聘用、解聘的审批。

第八条外聘律师的代理权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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