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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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等。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求和措施,依法合规地开展施工作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组建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四章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事故和安全隐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事故处理人员,及时处理和调查事故,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施工单位应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的规定。

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经营部门在投标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其范围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现场围档,场地硬化,医疗救助等。

2、公司和项目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设立专用帐目,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用于购置工程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用于该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到专款专用。

3、公司和项目部应确保公司自身安全费用的投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费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本公司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修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费用)。

4、项目部在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费用需用的计划细则,经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

5、计划财务科应按安全费用需用计划组织财务计划,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计划财务科应对安全费用进行跟踪管理和审计,以确保安全资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科和安全科共同监督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2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一)目标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

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有以下几点:
1. 法律法规遵守: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安全培训教育: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教育等,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通过合理落实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安全和施工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标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文: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任命的,专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给予赔偿,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建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一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

1.3 原则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具体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3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2 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3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措施4.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4.2 施工工艺管理施工企业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4.3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

5. 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5.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并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5.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按程序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5.3 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理,并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确保工人们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建筑施工企业需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
略,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2.各级管理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组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保障安全
生产管理顺畅进行。

2.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培训
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全员员工每年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培训。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四、施工现场管理
1.严格执行现场防护规程,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人
员安全。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五、事故应急处理
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及责任人。

2.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措
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安全生产宣传
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2.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以上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希望每位施工企业可以严格遵守,确保员工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组织,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设备。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和定期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确保建筑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和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员工,包括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与施工工程安全相关的信息和事故。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环境。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由专职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督促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三条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

第十五条各部门和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十六条设备供应商和施工队伍应确保施工工地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一、总则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利益。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的风险评估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1.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由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调各部门和工种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人员培训1.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技能。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及时弥补短板,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四、风险评估与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关的达标标准和要求。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安全设施与装备1. 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安全设施和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六、现场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确保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有序,材料堆放整齐,设备使用安全。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测。

3. 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的安全。

七、应急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组织和处置措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将违法、违章、违规行为视为正常,严禁麻痹大意、懈怠管理,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推卸责任。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施工企业应当具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条件,包括:拥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地位。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增强职工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现场秩序井然,设立合理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组织并指导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装备。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灭火和疏散逃生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保证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从业人员、职工、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具有法定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资质,熟悉安全管理规定,具备执法能力。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和整改,及时制定安全管理报告。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配置适用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条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更新应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和装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必要时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和装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控制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度。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明确消防设施的保养、检查及维修的责任人。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预防施工现场事故的标准化作业程序,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应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

第五章特殊工种与作业第十八条对于特殊工种和作业,企业应严格负责。

第十九条特殊工种和作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证书和资质,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该怎么拟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呢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范围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前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施工单位还应当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危险源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制定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设置围挡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坠落、物体掉落等事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意外事件。

第四章火灾和电气安全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一、总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遵循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评估和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

三、施工现场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场地的平整、干燥、无积水,并设置合理的施工道路和车辆通道。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和警惕性。

四、施工设备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对在职员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六、事故和隐患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加以排除或控制。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和隐患的调查与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检查和评估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并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检查、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重点督查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建设施工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进行施工活动。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第六条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所做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是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活动的必备条件。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规模、等级、施工内容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预案;(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施工现场安全控制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记录。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到申请单位实地核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需在建筑工程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有关部门报批后方可正式开展施工作业。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安全生产许可证展示牌,方便有关部门在需要时进行检查核实。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30个自然日内,建筑施工企业需向有关部门申请换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营业范围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二)新开展、停止或涉及新的安全生产活动;(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活动的。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换领和变更手续、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未能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定,有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供如下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二)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三)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函、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及监督制度;(五)经负责人签字的正式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六)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及其检验报告;(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及证明文件。

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在收到资料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企业综合评估。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进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2024年进行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贵重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施工。

第六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能力,能够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业主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纠正行业不良行为。

第十条本规定的术语定义如下:(一)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企事业单位。

(三)业主单位:负责施工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

(四)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安全事故:在施工期间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六)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的设置、危险源的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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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

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
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

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

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
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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