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缓刑、假释

合集下载

初级《社会工作实务》第7章 矫正社会工作

初级《社会工作实务》第7章 矫正社会工作
A
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
5、针对涉毒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
(1)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及 康复服务
(2)为社会大众提供预防性禁毒教 育及宣传服务
例题1:服务对象小方曾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从 戒毒所出来后,小方回到社区,家人不愿接纳她,拒绝承 认有她这个女儿。社会工作者小赵了解到家人从小对小方 期望过高,让她觉得透不过气来,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 她自己也很讨厌这样的生活。针对小方的困境,小赵的恰 当做法是( )
社区矫正中的直接方法
▪ 2、小组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
▪ A 要针对矫正对象带有共性的问题和困惑设计小组活动的主题。
▪ B 要从矫正对象的特点出发选择小组工作实施模式。 治疗模式为主 社工的角色:教育者、领导者、临床诊断者、治疗者
▪ C 小组活动时间安排宜与矫正工作的制度要求相结合。
▪ D 要善于从矫正对象中发现和培育小组工作的领导。 小组领导的含义:1、领导者 2、过程
A.服刑改造 B.基本生存 C.再社会化 D.去污名化
【参考答案】C
【考点解析】监狱环境的特点是使服刑人员 与社会和他人保持一种隔绝状况,而监狱的 环境不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所以矫正 社会工作人员在监禁场所所提供的重要内容 之一就是帮助其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以恢复 重建其社会功能。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帮助 服刑人员了解外面社会的变化;帮助服刑人 员增强与家庭的联系;帮助服刑人员构建支 持性社会网络。
#知识点4:矫正社会工作的特点
▪ 1、特殊性:为特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 ▪ 2、复杂性:强制性监管与人性化服务交织相伴 ▪ 3、长期性:服务期限与刑罚执行期限基本一致 ▪ 4、专业性:法律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相结合
#知识点5: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矫正社会工作是对犯罪者在服刑、缓刑和假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治疗、行为纠正、以及生活福利、亲属照顾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工作。

下面我们再一起来了解一下矫正社会工作!一、矫正社会工作概念及功能:1、概念:又称感化工作,是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

对象是罪犯及其家人。

2、功能:对社会和对个人对罪犯:监管、矫正、服务功能对社会:一是营造有利于罪犯更新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二是促进刑罚制度朝人性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二、矫正对象的特点及需要:1、特点:人格特征---冲动好斗社会特征---严重脱节心理特征---自卑消沉社会特征---困难重重2、需要:保障需要---基本生存条件和教育就业权益服务需要---再社会化三、矫正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接纳---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可塑性---相信每个人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改变的个别化---任何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四、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1.司法判决前的服务---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是写一份调查报告,供法庭参考;对亲友提供A.维持生计的帮助;B.为儿童少年安排生活;C.心理辅导2.监禁场所中的服务---在监服刑人员监狱具有惩罚、隔绝和威慑的功能;对服刑人员可能产生两种引导抗拒或改过社会工作以恢复其社会功能为主要目标3.社区矫正中的服务---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最主要的服务)包括:A.对这些对象的观护; B.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C.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4.刑满释放后的服务---更生保护内容包括:A.提高住宿场所;C.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转介服务;五、矫正社会工作的直接方法1.个案工作方法(最常用的方法)注意事项:A.以主动的'姿态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B.制订矫正工作计划要有重点分步骤C.发掘矫正对象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D.处理好保密与维护社会安全的关系六、矫正社会工作的间接方法1.社区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注意事项:A.改善矫正对象的生活环境B.培育社区居民接纳、尊重意识C.挖掘社区志愿者力量。

社区矫正是干什么的

社区矫正是干什么的

社区矫正是干什么的社区矫正,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由其居住地的社会组织、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矫正,以消除对其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

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培训应当在相关教育机构指定地点进行。

矫正对象交付执行后,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报到,接受报到、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监督管理措施。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

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经原批准可以适用社区矫正。

在适用社区矫正期间不脱管、重新犯罪。

在接收后6个月内有条件回原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确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解除司法拘留。

对因逃避监管导致重新犯罪的罪犯,可以适用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免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显著轻微不应当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也可以依法决定不执行有期徒刑……”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指对违反法定程序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定程序由司法行政机关在专门场所实行社区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在其法定刑满释放后不再实施新的犯罪的刑罚执行活动。

按照我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社区矫正分缓刑、假释两种情形进行。

对有严重社会危害或情节严重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撤销缓刑、合并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原判刑罚。

被撤销缓刑、合并或剥夺政治权利之后的社区服刑人员在遵守监规的前提下在各县级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这就是《社区矫正法》所说的“被撤销缓刑”。

1、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设置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司法所主要负责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的工作;承担具体事务。

由具有基层司法所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技能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等工作人员组成。

目前全国有4000多个社区矫正中心。

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了不同的社区矫正机构,比如:宁夏自治区为全区统一设置,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出台。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点: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点: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点: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中级社会工作者考点: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导语:矫正社会工作应包含的以下含义,第一,矫正社会工作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

第二,矫正社会工作是为特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司法判决前的社会工作[了解]:司法判决前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

(一)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1.犯罪嫌疑人调查报告的性质与作用2.犯罪嫌疑人调查报告的撰写(二)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1.家庭关系协调及家庭成员心理、情绪辅导2.社区资源连接以应对生活困难3.为失去依靠的家庭成员提供生活照料二、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了解]:(一)协助服刑人员适应监禁场所生活1.帮助服刑人员熟悉监狱环境2.协助服刑人员戒除不健康的生活习惯3.协助服刑人员解决生活困难4.预防服刑人员间犯罪观念和行为的交叉感染(二)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1.公民教育2.心理、情绪辅导:改变服刑人员偏差扭曲的心理结构和敏感过激的情绪反应。

3.职业技能训练:使得服刑人员掌握一门或多门职业技能,使其出狱后可以用社会认可的方式和途径谋生。

4.人际交往意识与能力提升:通过自我认知能力训练、人际沟通能力训练、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知识的学习等,提升服刑人员人际交往的意识和能力。

(三)帮助在监服刑人员加强与社会的联系1.帮助服刑人员了解外面社会的变化2.帮助服刑人员加强与其家庭的联系3.帮助服刑人员构建支持性社会网络三、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了解]:(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1)保持良好品行,不得与品行不端者来往(2)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命令(3)接受社会工作者辅导(4)及时汇报工作、生活和居住状况,不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等。

(二)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三)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四)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服务1.促进就业2.帮助接受教育3.做好基本生活救助4.落实社会保险四、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了解]:矫正社会工作者对刑释人员提供的服务也称为更生保护。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分子的非监禁性矫正,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为了有效实施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制定详细而周全的方案,以确保矫正工作的有序、规范与高效进行。

以下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涵盖了矫正对象与条件、矫正内容与目标、矫正机构与人员、矫正方法与手段、矫正效果评估与改进、社会支持与帮教、矫正工作监管与保障以及矫正工作宣传与教育等多个方面。

一、矫正对象与条件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被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在确定矫正对象时,应综合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个人情况等因素。

同时,矫正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矫正条件,如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愿意接受社区矫正等。

二、矫正内容与目标社区矫正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矫正、行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等。

矫正工作的目标是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提升社会适应能力,最终实现顺利回归社会。

三、矫正机构与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社区矫正机构承担。

社区矫正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矫正工作人员,包括矫正警察、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

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矫正方法和手段,有效开展矫正工作。

四、矫正方法与手段社区矫正的方法和手段应根据矫正对象的个体特点和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

常见的矫正方法包括个别谈话、集体教育、心理咨询、行为疗法、技能培训等。

同时,社区矫正机构还可以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罪犯参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五、矫正效果评估与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罪犯的思想变化、行为表现、学习情况、社会关系等方面。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矫正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002.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二)、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002.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二)、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6.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1)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2)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针对犯罪青少年)中途家庭、寄养家庭、教养院、感化院(3)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核心)社会服务计划的益处是通过从事公益劳动和服务培养罪犯的劳动习惯和社会责任感;在服务过程中学会生产、生活技能以增强就业能力;在社会交往中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的本领以增强社会适应能力;通过无偿的社区服务,使服刑人员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发生正向的改变(4)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服务:促进就业、帮助接受教育、做好基本生活救助、落实社会保险7.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工作(1)提供住宿场所(2)提供就业、就学辅导:技能培训、介绍工作机会、联系学校(3)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转介服务(4)提供物质援助8.针对涉毒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1)提供戒毒康复服务—戒毒社会工作调查了解戒毒康复人员情况,开展心理社会需求评估;提供心理咨询、疏导等专业服务;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

(2)开展帮扶救助服务—戒毒社会工作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其社会融入。

(3)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禁毒社会工作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降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

(4)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禁毒社会工作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协助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进行定期评估;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发现违反治疗规定的,向乡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

真题训练【真题·多选题】社会工作者小林走访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张女士面临多重困境:处于精神障碍发作期无法就业;以精神障碍为由拒绝履行社区戒毒协议;与毒友往来,存在复吸隐患;与父母同住,靠父母的退休金生活;与女儿经常吵架,冲突不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矫正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三章决定和接收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教育帮扶第六章解除和终止第七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

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五条国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依法进行信息共享。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

第七条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八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对于促进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辖区内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三、工作目标1、通过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2、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原则1、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执法公正、规范。

2、以人为本原则。

尊重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尊严,充分考虑其个体差异和实际需求,采取人性化的管理和教育方式。

3、社会参与原则。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4、综合治理原则。

整合各方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工作流程1、调查评估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决定机关对罪犯拟适用社区矫正前,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其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接收登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作出社区矫正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送达社区矫正机构。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接收登记,建立档案。

3、入矫宣告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后,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入矫宣告,宣告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纪律,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4、监督管理(1)定期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思想动态等。

(2)实地查访。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查访,了解其生活、工作和改造情况。

(3)信息化监管。

运用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管。

5、教育矫正(1)集中教育。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与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与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与规定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并遵循一系列工作规范与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与范围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这些罪犯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过评估认为适合在社区中接受矫正和改造。

在确定适用对象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罪犯的个人情况以及社会对其的影响等因素。

同时,对于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应当依法收监执行刑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与职责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同配合。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包括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监管、教育、帮扶等。

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进行处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三、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1、调查评估在判决、裁定或决定前,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为决定机关提供参考。

2、接收登记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核实其身份信息,办理登记手续,建立矫正档案。

3、制定矫正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人特点、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明确矫正目标、措施和期限。

4、日常监管司法所通过定期报告、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掌握其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

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

社区矫正告知书(缓刑、假释)

社区矫正告知书(缓刑、假释)

社区矫正告知书(缓刑、假释)一、社区矫正是一项针对非监禁刑犯罪的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服刑人员应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或出监(所)之日起七日内持人民法院或监狱开具的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居所证明等材料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

三、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四、社区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1、人格不受侮辱;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它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五、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3、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4、迁居或离开居住区域必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

六、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每周用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报告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会见境外人士,应当事先将来访者的基本情况、会见事由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市(区)司法局批准。

社区服刑不得会见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案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元。

4、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因医疗、探亲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活动范围的,应当事先经市(区)司法局批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最多只能续假一次。

需要在活动范围以外就业的,应当得到市(区)司法局批准。

矫正对象迁居,应当办理迁居手续。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的罪犯还必须遵守相关的集会、选举和被选举、任职和公安机关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等规定;6、遵守社区矫正机构其它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役、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与发展研究

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与发展研究

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与发展研究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判处缓刑、假释等刑罚,但仍需要接受监督和帮助的人员安置在社区进行矫正,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下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其作用与发展。

一、心理矫正与关怀在社区矫正中,很多人因犯罪行为而身心俱疲。

社会工作员通过心理矫正与关怀,帮助他们重建自尊,增加自信,释放内心的压力和负面情绪。

通过谈心、认知行为矫正等方法,社会工作员促使矫正对象反思犯罪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引导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二、家庭关系重建与协调社区矫正过程中,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对于矫正对象的发展至关重要。

社会工作员可以帮助矫正对象与家庭进行沟通、了解彼此需求,协助矫正对象与家人建立更加良好的亲子关系、配偶关系等。

同时,社会工作员还可以提供家庭教育、亲子讲座等服务,使家庭环境变得更加健康稳定。

三、培养职业技能与能力为了帮助矫正对象成功融入社会,社会工作人员需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与能力。

通过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方式,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社会工作员还可以与社区企业合作,提供就业机会,帮助矫正对象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四、社会资源整合与协调社会工作员在社区矫正中还扮演着资源整合与协调的重要角色。

他们与社区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紧密合作,确保矫正对象能够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各项资源。

同时,社会工作员还可以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共同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五、推动法律法规完善与改进社会工作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上的困惑和问题。

他们通过实践经验和案例总结,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意见。

社会工作员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也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更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加强社区矫正知识普及与宣传社会工作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知识,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将这些知识普及给更多的社会成员。

矫正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指社会工作实于矫正体系中。

它是指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处遇、社会处遇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

矫正社会工作应包含的以下四方面含义:第一,矫正社会工作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

第二,矫正社会工作是为特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

第三,矫正社会工作是司法矫正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

第四,矫正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化得社会福利服务。

矫正是整个犯罪处理过程中最后一个阶段,指协助罪犯或行为偏差者矫正和重建的全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是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与技术实施到犯罪矫正体系之中,协助服刑、缓刑或假释、感化教育期间的罪犯或行为偏差者认清自我,改造或矫正行为模式,重建符合社会规范的生活方式,回归社会,并成为所在社会的一员。

矫正社会工作主要通过犯罪矫正机构与社区得以实施。

犯罪矫正机构包括法院、监狱、管教所、工读学校、劳改农场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比之下,社区可能提供更多的人道服务,从而减少了监禁对罪犯的不良影响,增加了罪犯回归社会并为社会所接纳的可能性。

社区处置是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教师进入犯罪矫正体系之后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种处置方法。

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计划

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计划

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计划社区矫正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假释人员进行管控、帮教和监督,促使其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人员往往在服刑期满后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境。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帮助这些人员重返社会,社会工作的介入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工作介入计划的实施。

第一,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类。

社区矫正人员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如再犯罪的风险、犯罪类型、犯罪程度等等。

对于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工作介入计划需要进行差别化处理。

对于再犯罪风险较低的人员,可以采取更加宽松和温和的方式进行引导和帮助。

对于再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则需要加强管控和监督,并配备专门的社会工作者进行指导和辅导。

第二,社区矫正人员的个性化需求。

每个社区矫正人员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和需求。

社会工作介入计划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量身定制。

比如,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可能需要帮助解决就业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他们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创业指导等。

而对于一些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他们可能需要心理辅导和社交技巧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因此,社会工作介入计划需要具备多元化的服务能力。

第三,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支持。

社区矫正人员在重新融入社会过程中,家庭的支持尤为重要。

社会工作介入计划需要与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比如,社会工作者可以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沟通等方面的活动,帮助家庭成员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和重返社会。

第四,社区矫正人员的体验式服务。

传统的社工过程通常是由社工主导,提供帮助和指导。

但对于社区矫正人员而言,他们需求的是一种更加亲身参与的体验式服务。

比如,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各类社区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交能力和参与感。

同时,可以组织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第五,社会工作与其他专业的合作。

社会工作介入计划不仅需要社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与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合作。

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

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

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涉及社会问题的学科,其研究的内容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

在社区矫正中,社会工作专业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缓刑、假释、暂时监外执行等刑罚的罪犯进行管理、教育和帮助,促进其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重要手段。

在社区矫正中,罪犯需要接受各种形式的帮助和教育,以便于其能够重新回到社会并遵守法律。

社会工作专业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工作专业为罪犯提供心理辅导在社区矫正中,罪犯需要接受心理辅导,以便于其能够逐渐摆脱罪恶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这正是社会工作专业所擅长的领域。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与罪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其内心的想法和情感,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减轻其心理负担,从而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社会工作专业为罪犯提供就业指导在社区矫正中,罪犯需要接受就业指导,以便于其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而这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所擅长的领域。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了解罪犯的职业技能和兴趣爱好,帮助其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并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使其能够顺利地融入职场。

三、社会工作专业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在社区矫正中,罪犯需要接受法律援助,以便于其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

而这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所擅长的领域。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了解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使其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

总之,在社区矫正中,社会工作专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为罪犯提供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使得罪犯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并改变自己的命运。

因此,在未来的社区矫正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应用和推广,以便于更好地服务于罪犯和社会。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社区矫正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已于2024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202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矫正实施第四章保障与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与监督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第三条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化矫正相结合的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加强教育感化,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内容,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志愿服务、公益捐赠、就业指导、专业化帮扶等方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1. 引言社区服刑人员是指被法庭判处缓刑、假释或社区矫正的罪犯。

他们在服刑期间被允许居住在社区,并接受一系列的矫正措施,在重返社会之前改变其犯罪行为和消除再犯风险。

本文档旨在探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的重要性、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实施过程。

2. 矫正目标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的最终目标是促使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变成遵纪守法、积极健康的公民。

具体来说,矫正方案追求以下几个目标:•减少再犯率:通过提供适当的矫正措施和支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犯罪的概率。

•积极改变行为:帮助服刑人员意识到他们的错误,并通过心理、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方法,帮助他们发展积极和有益的生活方式。

•重建家庭关系:通过提供家庭教育、婚姻辅导和亲子关系恢复等服务,帮助服刑人员重建家庭关系并改善家庭生活。

•获得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培训、求职辅导和职业机会等支持,帮助服刑人员顺利融入职场,实现自食其力。

•增加社会融入感:通过社会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帮助服刑人员建立积极的社会网络,并感受到社区的接纳和支持。

3. 矫正措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涵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实现矫正目标。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矫正措施:3.1 心理矫正心理矫正是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教育等手段,帮助服刑人员调整错误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增强他们的自尊和自信。

3.2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帮助服刑人员获得新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社区矫正方案通常提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技能培训等课程,以帮助服刑人员提升自身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3.3 就业支持就业是成为矫正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

矫正方案应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咨询和就业机会等支持,帮助服刑人员顺利就业并稳定获得收入。

3.4 健康管理健康管理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关注。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应提供健康检查、药物监测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以保障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

3.5 家庭支持家庭支持是重建服刑人员家庭关系的重要环节。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

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

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3、矫正对象死亡的,由相关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司法所填写《矫正对象死亡情况登记表》,与医院死亡证明一同存档;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死亡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
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一、什么是社区
(一)社区的由来 (二)社区的概念 (三)社区的要素 (四)社区的功能
Page
4
(一)社区的由来
社区一词是由费孝通等人从英文单词 community一词翻译过来的
滕尼斯的观点
帕克的观点 杨庆堃的观点
Page
5
滕尼斯的观点
社区:同质性人口、人际关系亲密、自然形成、 乡村社会
社会:异质性人口、人际关系冷漠、社会分工 和理性契约、工业社会
Page
6
帕克的观点
社区的基本概念可以概括如下:
它由一群按地域组织起来的人群
这些人口程度不同地深深扎根在他们所生息的那 块土地上 社区中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之中
Page
7
杨庆堃的观点
功能主义:社区是由共同目标和共同利害关 系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
Page
39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
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观护
缓刑:短期自由刑、免受入狱的社区型刑罚
假释:刑期届满前的释放处分,设施内处置向设 施外处置的转变
监外执行:因特殊原因暂予监外执行
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
提供住宿、进行训练、掌握技能、回归社会
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
规定时间内从事无偿劳动
Page 23
(三)社区矫正的含义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 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 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 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 再社会化的活动
社区矫正的主体 社区矫正的场所
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比 如定期报告活动
Page
26
(二)社区参与性
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活动 社区各方面力量对罪犯矫正的参与
Page
27
(三)非监禁性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未被监禁和羁押 社区矫正对象仍然可以住在自己家中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限制, 但其工作、学习、生活基本上可以正常进行
区位:人类群体及其活动的空间分布
同心圆理论
社区中的区位分布
Page
13
同心圆理论
同心圆理论由伯吉斯于1925年提出 认为,都市空间的扩展是竞争的结果, 都市的发展呈放射状,由中心到边缘 循一环一环的同心圈扩展
中心商业区,如银行、百货商店、剧 院等; 过渡区,如贫民窟、仓库、工厂、住 宅、舞厅、妓院和赌场等,它经常变 化 工人住宅区,以低收入的工人和移民 子女为主 高级住宅区,以白领工人、职员和小 商人为主 往返区,中、上阶层居民的郊区住宅
Page
28
(四)惩罚的宽缓性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只是受到一定的限 制,其个人自主性、隐私、安全感等方面遭 受的痛苦是轻微的 社区矫正的打击面相对较小
Page
29
四、社区矫正的功能
惩罚: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必须遵守各项 矫正制度;不能享有被法律所剥夺或限制的一定权 利; 治疗(教育)功能:通过各种教育活动,提高矫正 对象的个人素质和技能,从而达到矫正对象顺利回 归社会的目的 塑造功能:各种各种矫正活动,促进矫正对象公民 人格的最终塑造 感化功能:使矫正对象产生感化的心理效应,促使 其更深刻地认罪悔罪,调动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控制功能:将矫正对象的行为置于监督管理之中, 其行为受到一定的控制
Page 9
(三)社区的要素
人口 地域 区位 组织结构 人口
人口:人口的素质与构成
人口的数量与质量
人口的结构
人口的分布
人口的流动
Page
11
地域
地域:社区有一定的地域边界
城市:街道和居委会
农村:村庄和乡镇
Page
12
区位
Page 14
组织结构
社区组织的类型和数量 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
当前社区中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
Page
15
社区文化
社区中的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和规章制度 社区归属感
Page
16
(四)社区的功能
社会服务功能 社会化功能 社会参与和社会民主的功能 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的功能
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提供思想观念、心里人格、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方面 治疗和矫正性质的专业咨询服务
帮助在监服刑人员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帮助了解外面社会的变化 帮助加强与家庭的联系 帮助构建支持性社会网络
Page 38
(三)社区中的矫正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 刑释人员的社会工作
差异:假释犯人必定在监狱内服刑一段时间 相同:两者均应施以辅导监督
Page 44
(二)改造
改造,又称为教育改造 广义的罪犯改造:我国监狱对罪犯实施的全 部惩罚与改造劳动 狭义的教育改造:是指我国监狱法在刑罚执 行过程中对罪犯强制实施的旨在使罪犯心理 和行为得到矫正和重塑的思想、文化和技术 教育活动
Page
45
(三)更生保护
更生保护是指对于出狱犯人、曾受过某种司法处分 的犯罪者以及其他有不良行为的人,在社会上给予 适当的保护与辅导,矫正其不健康人格,帮助其克 服生活困难,使之顺利适应社会的一种制度 更生保护的对象:刑罚执行完毕被释放的人、被假 释的人、被宣告缓刑的人、免于刑罚执行的人、根 据少年法被宣告实行保护观察的人
第一章 社区矫正与矫正社会工作
人文学院 李太斌
Page
1
第一章 社区矫正与矫正社会工作
第一节 何谓社区矫正 第二节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含义 第三节 社区矫正的历史
Page
2
第一节 何谓社区矫正
一、什么是社区 二、社区矫正的定义 三、社区矫正的特征 四、社区矫正的功能
Page
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 小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活动的总称
Page 22
国内的论述
社区矫正,亦称之为“社区矫治”,是一种不使罪 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改造罪犯的方法,是 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 称 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狱矫正而言的一个专门性术语, 是指由社区矫正组织依法对法院和其他矫正机关裁 判采取非监禁刑及监禁刑替代措施的罪犯予以在社 区中行刑与矫正活动的总称 社区矫正是与场所性处遇相对的概念,它是指在社 会环境下,由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社区组织与社会志 愿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或有犯罪危险的人进 行行为矫正、生活扶助的活动
更生保护的方法: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医疗和保健 服务、生活辅导、就业辅导和物质援助等
Page 46
(四)社区处遇
社区处遇,又称为非机构式的处遇,即不将犯罪者 纳入监狱等拘禁围墙之内,而让犯罪者仍然在自由 社会中生活,并接受专业工作人员的辅导与训练, 直至其完全适应社会规范为止 社区处遇的主要形态:中途家庭、寄养家庭、观护 制度、监外就业、假释、保护管束、更生保护等 社区处遇的对象: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 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社区矫正的对象
社区矫正的主要职责 社区矫正的目的
Page 24
三、社区矫正的特征
(一)刑事制裁性 (二)社区参与性 (三)非监禁性 (四)惩罚的宽缓性
Page
25
(一)刑事制裁性
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管理和监督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和行动受到一定限 制 社区矫正对象不能行使某些权利
Page
17
二、社区矫正的定义
(一)何谓矫正 (二)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的论述 (三)社区矫正的含义
Page
18
(一)何谓矫正
医学范畴中的矫正:通过手术或药物使身体 部位的形状或技能方面发生畸变的患者得到 康复,重新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的过程 司法范畴中的矫正: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工作 人员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使犯罪者或具有 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得到思想上、心理上和 行为上的治疗,从而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其 中正常成员的过程
Page 19
(二)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的论述
国外的论述 国内的论述
Page
20
国外的论述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非监禁刑之执行
美国学者艾兹恩和蒂默认为,社区矫正包括审判 前的释放和转处方案;判决前的调查、缓刑、居 住治疗、其他刑罚替代措施,如赔偿和社区服务 等;释放后的替代措施如假释和中途训练营等。 基本上将非监禁刑的范围等同于社区矫正
Page
35
(一)司法判决前的矫正社会工作
1.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
对象:被拘押、保释、尚未被定罪的犯罪嫌疑人
社工职责:接触了解、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犯罪事实;前科;本人生活史
2. 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
为陷入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家人寻找社会资源 以维持其生计
为失去依靠的儿童、少年安排生活照料
社区矫正是指一种非监禁的惩罚方式,被告人 在社区中全部或者部分完成他们的刑罚。
Page 21
国内的论述
社区矫正是将除暴力犯等对社会形成威胁非监禁不 可的犯罪人以外的其他所有犯罪人留在社会上,而 不是置于监狱内进行改造的方法 社区矫治(正)是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 种手段,整合专门机关和社区等多方力量,着力对 社区范围内的判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 夺政治权利、缓刑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 (的手段和方法)
工作主体和工作客体
工作理念和工作内容
工作目的
Page 3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