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历次会议介绍.

合集下载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条约。

该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正式通过,并于同年11月21日开始生效。

该公约的目标是通过全球合作促进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以遏制气候变化的进程。

它承认了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活动和能源消耗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该公约还明确了责任原则,指出各国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行动,但同时也应尽力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在签署公约后的多次会议中,各国达成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包括在2005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需要在未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此外,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每年都会召开,各国代表将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具体的政策和举措。

总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条约,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各国应该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行动,为保护地球环境做出贡献。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

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97年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最大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谈判。

下面将对国际气候谈判的历史和最新进展进行梳理:一、历史1.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标志着全球国际气候谈判的开始。

这项公约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议,旨在推进全球合作应对人为气候变化。

2. 京都议定书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日本京都达成了《京都议定书》。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气候协议,规定工业化国家在的减排目标,其中包括1990年排放量的5%至10%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92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

3. 巴黎协定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巴黎协定》。

该协定旨在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在2°C以下,最多努力控制在1.5°C。

除了规定温度目标,该协定还呼吁全球国家各自制定具有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89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协定。

二、最新进展1.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对世界各国达成气候协议的最高级别会议。

2019年,第2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但由于各国谈判代表之间的分歧,未能在会上取得重要进展。

2. 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是为了响应巴黎协定和历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决议,落实应对全球变暖所需的具体行动而召开的国际会议。

2019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组织了一次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各国在峰会期间提交了更具体的气候行动计划,但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

此次会议将着重讨论巴黎协定下的减排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加强全球气候行动的措施。

预计此次会议将是关于气候变化最具有决定性的会议之一,会议结果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影响全球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历年气候大会

历年气候大会

1992年的里约会议,全名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也叫地球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

这次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一项便是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该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达成的,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简单来说,以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谈论的气候问题,都是以这个公约为基础的,而且该公约具有法律效力。

该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1995年,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之后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1997年,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日本京都。

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

2001年10月,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摩洛哥马拉喀什。

会议通过《马拉喀什协定》。

2005年,第11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通过《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议通过《巴厘岛路线图》。

200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008年12月1日─12月12日)在波兰波兹南举行,地点在波兹南国际会展中心,与会者有来自逾180个国家的代表与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是《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缔约国的第14次会议,也是《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的第4次会议。

各与会国媒体多有发表对于此次会议的不同意见。

此次会议主要关注下次会议(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的目标,会后各国代表同意在2009年2月中旬递出至2020年国内的减量计划与措施,会中关于如何推广环境友善科技至开发中国家也有进展,得到了减少森林开伐的必要性已到了紧急程度之共识。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南非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

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 LIMITED FCCC/CP/2006/L.1/Add.1 FCCC/KP/CMP/2006/L.1/Add.1 16 November 2006CHINESEOriginal: ENGLISHGE. 06-70826 (C)161106 161106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内罗毕 议程项目12(a)会议结束通过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的报告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2006年11月6日至17日,内罗毕议程项目22(a)会议结束通过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报告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报告草稿报告员:William kojo Agyemang-Bonsu 先生(加纳)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草稿报告员:William kojo Agyemang-Bonsu 先生(加纳)增 编FCCC/SBI/2006/L.34/Add.1FCCC/KP/CMP/2006/L.1/Add.1page 2一、高级别会议(缔约方会议议程项目9)(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议程项目19)1. 《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缔约方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的联合高级别会议于11月15日在缔约方会议第2次会议和《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第5次会议上由两个会议的主席主持举行。

2. 主席向在座各位表示欢迎,他强调说,有证据表明,气候变化正在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挑战之一,带来破坏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在非洲等世界上的脆弱区域尤其如此。

这些影响将进一步妨碍非洲消除贫困和饥饿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能力。

像肯尼亚这样的国家,过去在造成气候变化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责任,而竟然要承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全部压力,这实在是很不幸的。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简报(一)2005年是国际气候变化领域的一个重要年份。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成为全球第一份具有法律强制力的遏制气候变化的国际法。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大大刺激了国际碳市场。

在2005年上半年, 国际碳市场经历了一个蓬勃的发展。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受益方。

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中国国内的CDM产业经历了启动时期,并且正在朝着一个更加蓬勃的方向发展。

一年一度的公约缔约国会议和首届议定书缔约国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会议,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个例行会议,每年各个缔约国相聚一堂,就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国际行动进行磋商。

2005年,是缔约国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由于《京都议定书》在今年生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第十一次会议也自然地成为了《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的第一次会议。

所以今年在蒙特利尔的气候变化会议,又称公约缔约国第十一次会议(COP11)及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MOP1)。

每一年的缔约国会议,在各个大洲轮流举行。

COP10在南美洲国家阿根廷顺利举行,今年的会议理应轮到北美洲,但是由于美国一直未能加入议定书,并且一直阻碍公约的进程,所以并没有提出申请。

因此大家的目光一直集中在加拿大的身上。

直到今年年初,加拿大都没有提出承办大会的申请。

如果没有申办国提出申请,大会就将自动在公约秘书处德国波恩举行。

最终加拿大还是主动承担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承办了这次具有某种历史意义的会议。

反观加拿大的行为,了解气候变化历史的人都会有所了解。

每一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东道国都将承担巨大的压力。

一方面,庞大的会议组织,会议开支要消耗大量的政府预算。

另一方面,东道国的环境(或者外交)部长作为会议的主席要在推动会议进程上显示出强有力的领导能力和政治意愿。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是一个政治竞技场,因此东道国作为主席必须要显示出强有力的领导能力,推动谈判的发展,并且推动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暨京都议定书会议及成果4400字自1995年首次召开世界气候大会以来,该会议已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的一个关键机制。

自那时起,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和政治领袖们一直在探究气候变化的真相和后果,并就如何应对这些后果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讨论。

今天,我们将回顾过去几十年来的历届世界气候大会会议及成果,了解地球面临的气候变化问题以及人类应对这一挑战的努力。

1995年: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 首次确立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于1995年在柏林举行,旨在讨论气候变化的科学与政策问题,并为未来的行动制定框架。

该会议首次确立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即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旨在促进国际社会采取措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并在实际行动中协调各国的努力。

1997年:京都议定书-- 确定减排目标和时间表在1995年世界气候大会后的两年内,各国开始就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讨论。

最终,在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日本的京都举行了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产生了历史性的京都议定书。

该协定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水平以下,以期能够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产生显著影响。

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 但未能达成实质性协议在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的十年中,国际社会继续就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了不断的辩论和讨论。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哥本哈根举行了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旨在采取更具体、更有力的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威胁。

然而,会议未能达成实质性协议,因为缺乏关键的政治意愿和具体的行动准备。

2015年:巴黎协定-- 全球减排目标将稳定在2°C以下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们在法国巴黎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协议,即巴黎协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历届世界气候大会情况综述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随着世界工业的不断发展,大量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全球气候不断恶化,极端天气的短增多,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导致了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等世界性的难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节能减排,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每个国家和公民应积极履行的义务。

1、2011年南非德班世界气候大会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月9日二、会议地点:南非—德班三、会议主题:为了明天四、会议议题:(1)、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

(2)、明确非公约发达国家在公约下承担与其它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3)、落实有关资金、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

(4)、细化《坎昆协议》中有关“三合”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

五、会议的共识与分歧:1、会议达成的共识:德班会议就确立新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议程达成一致。

使《京都议定书》获得了有保障的第二承诺期,从而让相关政策有了更大的确定性;同时,这次会议还奠定了基础,以便建立一个更加广泛的、以法律形式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气候机制;此外,发展中国家还获得了一些工具支持他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

(1)、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各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

(3)、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确定了基金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模式。

(4)、明确了2020年后公约实施的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2、会议存在的分歧:对于本次会议的两大焦点议题《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绿色气候基金设计,目前各方依旧存在较大分歧。

在绿色气候基金问题上,除美国、沙特等“少数派”依旧对基金设计持较大意见外,77国集团加中国、小岛屿国家、欧盟等各谈判集团的主流意见是,要让基金管理机构立刻成立并运作起来。

欧盟认为,可以先对基金过渡委员会草案做一个“总结论”,在表示接受的同时列出各方的意见,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成立后再予以解决。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联合国气候公约”或“UNFCCC”,是一项全球性的政府间气候变化合作机制。

该公约于1992年5月9日在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同年6月4日正式生效。

2005年作为公约生效后的13年里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公约实施和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关键年份。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实现全球气候稳定。

公约强调了对气候变化科学问题的关注,承认气候变化是全球环境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解决。

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重要会议之一是第11次缔约方大会(COP11),该会议于2005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

COP11的目标是评估公约的实施情况,推动各缔约方在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并达成一些关键性的决议。

在COP11会议上,各缔约方达成了一项重要的决议,即蒙特利尔行动计划(Montreal Action Plan)。

该计划旨在加强对公约的执行,尤其是对京都议定书的执行,以促进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

蒙特利尔行动计划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措施,包括加强科学研究和观测、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转型、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等。

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成立了一个重要的机构——气候变化秘书处(UNFCCC Secretariat)。

该机构负责协调和促进公约的实施,支持各缔约方的行动,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政策支持。

在2005年的COP11会议上,各缔约方还讨论了关于适应气候变化的问题。

适应气候变化是指通过调整社会经济和自然系统以减轻气候变化对人类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为此,各缔约方积极探讨并制定了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

在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促进了国际合作和技术转让。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述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述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也简称《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9日联合国通过,是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对付全球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公约。

1988年12月,第四十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为人类当代和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43/53号决议,决定在全球范围内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必要和及时的行动。

1990年12月,第四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45/212号决议,决定成立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参加的气候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立即开始起草《公约》的谈判。

从1991年2月到1992年5月,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经过历时15个月的5轮艰苦谈判,起草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了这一公约。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公约》正式开放签署,153个国家和欧洲共同体签署了《公约》。

1994年3月21日,《公约》在得到50个国家的批准后正式生效。

截止到2003年2月17日,共有188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成为缔约方。

1992年6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同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了公约,我国成为该公约最早的10个缔约方之一。

1.公约的目标。

为当代和后代保护地球气候系统,《公约》第二条将最终目标规定为,公约及其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能够可持续的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2.公约的基本原则。

公约规定了用于指导缔约方采取履约行动的若干原则,主要包括:(1)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各缔约方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应当率先采取行动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历史与发展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历史与发展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历史与发展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其对环境、社会和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令人担忧。

为此,联合国成立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以促进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历史与发展。

一、公约的背景考虑到气候变化对全球的持续影响,世界各国于1979年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接着,在1990年代初期,人们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各国开始着手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

二、公约的签署和生效1992年6月,联合国于里约热内卢召开了地球峰会(Earth Summit),该峰会汇聚了世界各国领导人的智慧和力量。

地球峰会的最大成果之一就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署。

公约于1994年开始正式生效,至今已得到197个国家和地区的批准。

三、公约的目标和原则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达成全球协议,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公约还强调了公平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应承担不同的责任。

四、公约的议题和机构公约设立了一系列议题和机构,以推动全球气候合作。

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机构是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

COP定期召开,各国通过谈判和协商就气候变化议题达成共识。

此外,公约还设立了执行层次较低的气候变化专门机构和执行机构,以促进公约的实施。

五、公约的重要里程碑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历经多次谈判和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里程碑。

1997年,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作为公约的第一个补充议定书生效,确立了对发达国家减排目标的法律约束。

2005年,加入公约的运动国家和改进议程(Parties not included in Annex I)成为协定的一部分,承担了一定的减排责任。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随着全球变暖现象越来越明显,国际社会开始积极参与气候谈判,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国际气候谈判是全球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展开的活动,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和协调,制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政策,达成共识并实现共同目标。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以来,国际气候谈判已经历了多次重要会议。

其中最著名的两次会议是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和2015年的巴黎协定。

京都议定书旨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达成对气候变化的减缓目标。

而巴黎协定则旨在通过全球减排目标的制定和合作机制的建立,保持全球平均温度升幅在2摄氏度以下,尽可能接近1.5摄氏度。

除了这些重要的气候谈判会议,还有一些其他的国际气候谈判活动,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技术和财务支持、气候变化适应等议题的谈判等。

总之,国际气候谈判是全球各国互相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活动,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需要共同努力,制定具体可行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和政策,共同推动全球气候变化事业的发展。

- 1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 LIMITEDFCCC/SBSTA/2007/L.10 17 May 2007CHINESEOriginal: ENGLISHGE. 07-70354 (C) 180507 180507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 第二十六届会议2007年5月7日至18日,波恩 议程项目5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主席提出的结论草案1. 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表示赞赏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共同承办第二次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问题研讨会,研讨会于2007年3月7日至9日在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

科技咨询机构还表示赞赏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政府为研讨会提供资助。

2. 科技咨询机构注意到关于这个问题的两次研讨会的报告(FCCC/SBSTA/ 2006/10和FCCC/SBSTA/2007/3)。

3. 科技咨询机构同意以附件所载草案为基础,在第二十七届会议(2007年12月)上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4. 科技咨询机构请缔约方于2007年8月15日前,就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激励行动的方针有关《公约》之下的进一步步骤方面的问题向秘书处提交意见。

科技咨询机构还请秘书处将这些提交的材料进行汇编,供第二十七届会议审议。

FCCC/SBSTA/2007/L.10page 2附件关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决定的草案决定草案[-/CP.13]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二条、第三条第1、3、4款、第四条第1款(a)、(b)、(c)、(d)项和第3、5、7款,[关注毁林所致排放量对全球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作用,]承认森林退化也会导致排放,对此须在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同时予以处理,[确认已经在进行努力和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并保持和养护森林碳储存,] [备选1:确认需要针对不同的国情和毁林的多重驱动因素制定具体的政策方针,以提高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的效能,备选2:确认问题的复杂性,并确认处理不同的国情和毁林的多重驱动因素,以提高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的总体效果,][确认进一步采取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对于帮助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的潜在作用,][申明迫切需要采取进一步有意义的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 [注意到大幅度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要求具备稳定和可预测的资源,]确认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可促进共同受益,并可补充其他有关国际公约和协定的目的和目标,1. 请缔约方进一步加强和支持目前正在自愿进行的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2. 鼓励所有有能力的缔约方支持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并促进技术转让,以便除其他外改进数据收集、毁林所致排放量的估测、监测和报告,并解决发展中国家在估计和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方面的体制需要;FCCC/SBSTA/2007/L.103page3. [进一步鼓励缔约方探索一系列行动、找出备选办法并进行努力,包括开展试点活动,处理与本国国情相关的毁林的驱动因素,以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4. [请缔约方,特别是《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调动资源,支持旨在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能力建设和努力;]5. 鼓励使用最新的报告指南1,作为报告毁林所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依据,同时注意到鼓励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运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良好做法指导意见2;第6段备选16. [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就一系列行动开展进一步的方法学工作,包括进行努力,评估与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政策方针和积极激励办法有关的行动的有效性,同时[酌情][考虑到][注意到]有关文件中所表达的意见(脚注 1)。

与气候变化相关国际会议以及公约简介

与气候变化相关国际会议以及公约简介

2009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 2009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 (IPCC)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
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
专业委员会(IPCC),组织全世界3000多的科学家 IPCC 3000 开展全球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活动。 IPCC分别于1990年、1995年、2001和2007年 完成了四次全球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报告。
《公约》谈判中各利益集团及其主要立场
• “77 国集团加中国”集团庞大,到目前为止 尚能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团结一致,但内部 也存在一些分歧。多数发展中国家反对在 目前情况下立即采取减、限排措施,不希 望减、限排措施阻碍其自身的发展 • 产油国担心减、限排措施会影响其石油生 产与出口
《公约》下设机构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1日,通过了《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议定书是气候 公约第4条“承诺”的一项补充,规定了发 达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义务:
在2008年至2012年,需将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基 础上平均减少5%。其中,欧盟为8%,美国7%,日本6%,澳大 利亚增长8%。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援助 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巴厘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资金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为满足资金需求,一 方面依靠市场促进资金流动,另一方面需要筹集 非市场的公共资金。 一些国家建议可以考虑建立伞形资金机制框架,在 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统一协调和管理。 由英国、日本和美国三方出资、世界银行具体运作 的信托基金,包括三个特定的基金,即:清洁技 术基金、森林投资基金和适应气候弹性示范基金, 另外还有战略气候基金,主要通过与地区发展银 行合作用于支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GE. 04-71064 (C)171204 171204EZE.04-577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2004年12月6日至17日,布宜诺斯艾利斯议程项目6(d)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筹备工作两个附属机构提交缔约方会议的其他事项与《京都议定书》第七条和第八条有关的问题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主席的建议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在第二十一届会议上决定建议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通过一项决定草案(FCCC/SBSTA/2004/L.30/Add.1)。

该草案随后又在科技咨询机构主席的主持下作了修改,以解决其中在技术上的不一致之处。

以下是修改后的案文,现将其提交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通过。

FCCC/CP/2004/L.9page 2决定草案-/CP.10用于报告《京都议定书》单位的标准电子格式1缔约方会议,忆及第11/CP.7号、第16/CP.7号、第17/CP.7号、第18/CP.7号、第19/CP.7号、第22/CP.8号、第19/CP.9号决定,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七条,意识到第-/CP.10号决定(修订第七条之下所要求的信息编制指南以及根据第八条审评信息的指南的某些部分),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有关建议,1. 建议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决定草案-/CMP.1(用于报告《京都议定书》单位的标准电子格式)如下;2. 注意到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重要性以及建立此数据库需要额外资源;3. 鼓励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就2005年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工作向《气候公约》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提供捐助;4. 请秘书处协调进行国际交易日志以及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编制工作,并且就进展情况向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作出报告;5. 进一步请秘书处与登记册系统管理人进行协商,以利按照《京都议定书》第八条审评国家登记册和分配数量信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京都议定书》成员国大会将于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坎昆召开。

在未来国际气候制度构建方面,提出设立每年进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公投,倡议设立国际气候法庭,监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执行情况。

2010年坎昆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哥本哈根协议》法律化,哥本哈根大会后,联合国成立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工作组,182个国家开始实质性协商。

今年5月首轮协商在德国波恩启动,各方对工作组主席提出的“谈判案文”意见不一。

“案文”加入了《哥本哈根协议》,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严厉批评。

至于在《哥本哈根协议》法律化方面,美国以尚未立法而告吹。

二是各国减排目标的确立,从《京都议定书》的存废之争来年,2012后减排目标的确立并不明晰。

三是发达国家转让新技术问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投入了大量资金,且卓有成效。

他们将此视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另一制高点。

他们不愿转让各种新技术,认为这是长期研究的成果,且掌握在私人大企业、大公司中,国家无权勒令其免费转让。

其实,这也是发达国家阻遏新兴经济体继续发展的手段之一。

但从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国家经济利益等方面来说,真正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还很遥远。

四是如何保障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及时到位。

从目前欧盟的立场与表态来看,资金援助机制的建立应该是有希望的。

由于人们焚烧化石矿物以生成能量或砍伐森林并将其焚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多种温室气体,由于这些温室气体对来自太阳辐射的可见光具有高度的透过性,而对地球反射出来的长波辐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能强烈吸收地面辐射中的红外线,也就是常说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

全球变暖的后果,会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冻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更威胁人类的食物供应和居住环境。

海平面上升由全球气候变暖、极地冰川融化、上层海水变热膨胀等原因引起的全球性海平面上升现象。

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会议概要

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会议概要

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会议概要摘要:在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越来越密切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全球环境问题,国际社会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制度,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为全球合作做出了体制约束。

关键字:全球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国际气候制度全球合作正文在全球化的今天,随着科技的发展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越来越强。

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越来越密切,在这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全球环境问题。

全球环境问题的出现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威胁,也给国际政治提出了新的课题,它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安全观、利益观形成挑战。

自20世纪以来,全球气候呈现出变暖的趋势。

气候变暖的原因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中产生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这些气体浓度的增加。

气候变暖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威胁,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国际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此作出努力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制度,为全球合作做出了体制约束。

1全球气候变化1.1全球气候变化及其趋势在地质历史上,地球的气候发生过显著的变化。

一万年前,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地球的气候相对稳定在当前人类习以为常的状态。

地球的温度是由太阳辐射照到地球表面的速率和吸热后的地球将红外辐射线散发到空间的速率决定的。

从长期来看,地球从太阳吸收的能量必须同地球及大气层向外散发的辐射能相平衡。

大气中的水蒸气、二氧化碳和其他微量气体,如甲烷、臭氧、氟利昂等,可以使太阳的短波辐射几乎无衰减地通过,但却可以吸收地球的长波辐射。

因此,这类气体有类似温室的效应,被称“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吸收长波辐射并再反射回地球,从而减少向外层空间的能量净排放,大气层和地球表面将变得热起来,这就是"温室效应"。

大气中能产生温室效应的气体已经发现近30种,其中二氧化碳起重要的作用,甲烷、氟利昂和氧化亚氮也起相当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61718次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61718次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进展名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和第6次《京都议定书》成员国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 11日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地点墨西哥坎昆南非德班卡塔尔首都多哈议题1、《哥本哈根协议》法律化;2、各国减排目标的确立;3、发达国家转让新技术问题;4、如何保障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及时到位“绿色气候基金”是德班气候大会核心议题1. 具体贯彻“德班平台”在2015年以前完成2020年后新的气候变化公约的制定工作;2. 商讨制订减排新框架的具体日程;3. 通过《京都议定书》修正案;4. 停止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运作;5. 启动“德班平台”具体讨论;6. 提交绿色气候基金初步运作报告。

成果1、通过环保教育协议2、通过两份应对气候变化协议3、碳市场与投资者协会称坎昆大会在资金方面取得进展4、气候大会谈判成果草案出炉大会宣布,继续《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2013年开始实施。

同时,会议决定正式启动“绿色气候基金”,成立基金管理框架。

中国立场中方坚定支持坎昆会议就加强公约和协定书的全面、有效其持续实施作出公平、合理和有效的安排,达成均衡成果。

1、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2、二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4、坚持统筹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问题;5、坚持联合国主导气候变化谈判的原则,坚持“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

典型意义1、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2、就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作出了安排;3、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启动了绿色气候基金;4、在坎昆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5、深入讨论了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并明确了相关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世界气候变化谈判大事记

世界气候变化谈判大事记

世界气候变化谈判大事记世界气候变化谈判大事记1992年6月缔结《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核心原则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核心原则,即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资金等支持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为国际社会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开展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制定了总体框架。

1997年12月通过《京都议定书》量化减排目标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设立了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在2008年至2012年《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07年12月制定“巴厘路线图”规定谈判议程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路线图”,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巴厘路线图”建立了双轨谈判机制,即以《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为主进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巴厘路线图”还为谈判设定了期限,即2009年年底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但这一期限已在丹麦哥本哈根大会和南非德班大会上得以延长。

2008年12月波兹南气候大会正式启动2009年气候谈判进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召开。

会议总结了“巴厘路线图”一年来的进程,正式启动2009年气候谈判进程,同时决定启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基金。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大会通过《哥本哈根协议》会议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

尽管《哥本哈根协议》是一项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协议,但它表达了各方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锁定了已达成的共识和谈判取得的成果,推动谈判向正确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

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

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

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

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199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次缔约方大会
1995年4月7日,为期11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一届会议在德国柏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

文件认为,现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不充分的,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
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次缔约方大会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COP2,1996,7 8~19, 日内瓦, 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 未获一致意见, 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 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
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但是2000年11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次缔约方大会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1998年11 2~14, 布宜诺斯艾利斯。

大会上, 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 一是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 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 二是期待CDM 的国家, 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 如墨西哥、巴西和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 三是中国和印度, 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5次缔约方大会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1999,10 25~11 5,波恩。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
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 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200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
200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COP6,2000,11 13~24, 海牙,7 16~27, 波恩。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等—发展中大国(中国、印度的三足鼎立之势。

美、日、加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和“换取排放”方案, 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 欧盟凭借其人口和能源等优越条件, 强调履行京都协议, 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与美国的相对优势; 中国和印度, 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2001年7月23日, 在波恩会议上, 日本与EU 等联合通过了“没有美国参加的妥协方案”。

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
2001年11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 )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

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200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
2002年10月,第八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抑制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这表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
约的重要任务。

“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2003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

在二氧化碳第一排放大户美国两年前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大户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

然而,为了抑制
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200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目前,已有15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该项协议。

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

来自全世界189个国家的近万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

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以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各国的共同行动,切实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势头。

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

这次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200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
2008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八国集团领导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

会议将在现代化的Bella 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联合国气候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其前身为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峰会,地球峰会的目的是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国际行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