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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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4、公证员办理某些公证时,必须深入实际,调 查研究。
(三)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
1 自愿公证: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公证 的事项都不得强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2 法定公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 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四)公证员亲自公证原则
3、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 A. 司法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
C. 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 县、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门
五、公证员职务的免除 1)丧失中国国籍。
2 年满65周岁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 务。
3 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 4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思考:谁有权免去公证员的职务?
3、公证的证明对象 1 法律行为,如委托、赠与、遗嘱、合同
2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出生、死亡、无刑 事犯罪记录、婚姻状况等
3 文书,如债权文书、公司章程、商标文书 、专利文书
4、公证的目的:对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予以证明;
5、公证的主体:公证机构 6、公证的提起:当事人的申请
第二节 公证的基本原则
一、公证基本原则的概念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是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 意义:充分体现我国公证制度的性质、任务、
职能和活动的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 员实施公正行为的法律准绳
二、公证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遵守法律原则,又称合法原则
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 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1、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公证是纠纷前,诉讼在纠纷后;(2)目的不同,前者预防纠纷,后者解决纠纷;(3)法律依据不同:公证程序与诉讼程序;(4)法律后果不同:公证是赋予法律上的证明力,诉讼是定纷止争的作用;(5)当事人不同:公证不存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之间没有明确对立或利益冲突。

2、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基础;(2)公证法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保证;(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律是不同的法律规范。

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是不同的法律规范:(1)公证制度属于程序法范畴,民商法属于实体法范畴;(2)公证法属于公法范畴,民商法属于私法范畴。

4、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联系:(1)公证法与民事诉讼都是程序法,在许多法律制度上有相似之外,两者可以相互借鉴;(2)公证法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起到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目的;(3)经过证明的法律文书、事实和行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4)经过公证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依据民事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后果不同;(3)不服法院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5、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是国家公共职权;而行政法中的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也是公共职权;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公证法调整公证活动中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2)主体性质不同,公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3)主体是否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同;(4)主体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6、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法的完善有利于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区别:法律地位不同。

7、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与法律行为公证、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区别与联系:(1)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是从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审查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则公证机构只就书面文件本身是否真实、合法予以公证证明。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是中国法律体制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自考学法的考生来说,理解并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很重要。

下面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
公证制度:
1. 公证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公证员的资格条件、任职方式和职责;
3. 公证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4. 公证书的形式、效力和使用;
5. 公证的撤销和复效;
6. 公证系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7.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

律师制度:
1. 律师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律师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要求;
3.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4.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管理;
5. 律师执业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6. 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
7. 律师责任和惩罚。

此外,自考还需要关注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公证法》、《律师法》等,以及相关的案例和典型论述,以深入理解和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具体内容。

以上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这些内容,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还应注意考试的命题方向和重点,合理安排备考时间,提高备考效率。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律师制度是指各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资格条件、执业范围、行业规范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公证制度是指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实及文书证明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加盖公证章的制度。

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法治、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律师的识记是指律师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掌握。

律师需要掌握法律法规、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件中去。

律师的识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律师需要识记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律师进行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应该熟悉并记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实践中能够准确地应用。

例如,律师要了解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辩护。

其次,律师需要识记判例和司法解释。

判例是指法院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结果,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文件。

律师需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便能够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原则。

再次,律师还需要识记相关的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

律师行业有其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律师需要了解并记忆相关的规范,以便在实践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自己的执业行为合法合规。

律师的领会是指律师对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律师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知识,还需要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首先,律师需要领会法律条文的含义和精神。

法律条文是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需要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并能够把握其中的法律原则和逻辑关系。

其次,律师需要领会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的具体操作。

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条文的有机组合和统一体系,律师需要领会各项法律制度的设计意图和运行机制,以便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再次,律师还需要领会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导言:在现代社会中,公证和律师制度作为法律领域中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义务。

然而,对于公证和律师制度的认知,很多人可能仍存在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本文将对公证和律师制度进行一些名词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证的概念与作用公证,是指由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证员对公证法规定的事项或者事实进行证明和记录,并发给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

公证作为一项法律活动,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1. 公证的特点公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公证是一种独立中立的法律行为。

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应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其次,公证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

公证员依法享有公证的专属权力,并且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公证是一种针对客观事实的证明手段。

公证主要对涉及财产权益、合同履行、遗嘱继承等方面的事实进行证明,以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公证的作用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证可以增加法律交易的可靠性。

在合同签订、财产转让和遗嘱等方面,公证可以证明事实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其次,公证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公证可以确保公共权益的执行,并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最后,公证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和降低法律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

公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司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效率。

二、律师制度的概念与职责律师制度,即指依法设立的、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为职责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的组合体系。

在司法领域中,律师制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既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

1. 律师的职责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律师具有以下主要职责:首先,律师应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法律实践经验,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了解和适用法律;其次,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和其他法律行为。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第一节律师的概念、法律关系和特征第二节公证制度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第三节公证机构的任务第四节我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第一节律师的概念、法律关系和特征一、公证制度的概念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

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规程和准则。

二、公证的法律关系公证的法律关系,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在公证活动中由公证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公证法律关系的要素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分为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具体说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

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即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也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

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公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公证机构和当事人所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是依法进行的,同时又是对等的、一致的、相辅相成的;双方既享受权利,又必须承担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三、公证的特征公证的特征,是由公证的本质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是公证活动区别于其他有关活动的标志。

(一)公证与认证的关系公证与认证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又有密切联系,没有公证,便没有认证;没有认证,公证则无法在外国发生法律效力。

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地审查、鉴别和核实,予以证明,借以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一种活动。

两者行为的主体不同,两者的作用不同,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三)公证与签证的区别签证是指一国国内或者国外的主管机关,在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出入国境(包括国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护照、过境通知书、边境公务通知证等)办理签注、盖印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者过境的一种活动。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1]涉外公证答:答案:是指公证机构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2]出证答:答案: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3]律师答:答案:是指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准予执业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进行诉讼,非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以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精选范本【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4]公证答:答案: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5]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答:答案:区别:1、性质不同。

2、当事人不同。

3、法律依据不同。

4、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5、不服法院的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6]涉外公证的特点答:答案: 1、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不同。

2、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不同。

精选范本3、申请人所处的地域不完全相同。

4、使用文字不同。

5、使用地域不同。

涉外公证文书发往域外使用或带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其证明的效力。

6、适用法律可能有特别要求。

【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7]不予颁发律师执照的情形答:答案:不予颁发的情形:a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b 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照的人c 受过刑罚的人(过失犯罪除外)【题型:分析】【分数:10分】得分:0分[8]王某在下夜班途中遭到陈某、陶某的抢劫,因其奋起反击,被陈、陶二人杀害。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及时将案件侦破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某之妻担心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在开庭时无法保证丈夫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想请个辩护人帮助其打官司,但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遂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公证员第五章公证书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公证程序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律师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一章公证法律制度概述学习目的和要求程。

第一节公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一、公证二、公证法律关系二、公证法律关系123三、公证的特征123谢谢第二节公证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一、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23二、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目的二、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动。

三、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四、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谢谢第三节公证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新中国公证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从1949年到1957二、公证制度受到的冲击和影响1958三、公证体制改革和《公证法》的颁布实施2005年8月282006年3月12006年3月82006年7月1系。

谢谢第四节公证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一、公证的独立性(12二、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2)(3)谢谢第二章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和要求一、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则。

第一节真实原则一、真实原则的概念二、真实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12二、真实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2谢谢第二节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的概念3二、合法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12谢谢第三节独立原则一、独立原则的概念谢谢第四节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1(1(2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21138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3谢谢第五节回避原则一、回避原则的概念23条第1款第3一、回避原则的概念务。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第一章公证法律制度概述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2.公作法律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

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3.公证法律关系: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在公证活动中由公证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公证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是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

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公证机构、公证当事人、公证代理人、公证利害关系人、其他公证参与人。

5.公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机构是公证证明活动的主持者。

6.公证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或者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公证的主体。

7.其他公证参与人:是指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的过程中,为了调查核实有关的情况,保障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参与公证程序活动的人。

主要包括证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鉴定人员和其他协助人。

8.公证法律关系客体: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即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也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

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9.公证法律关系内容:指公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公证的内容。

10.公证的独立性:是指公证机构独立地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责任。

公证的独立性是公证法律服务活动的本质需要。

第二章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1.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2.真实原则:3.合法原则:4.公证中的回避:5.保密原则:第三章公证机构与管理体制1.公证协会:2.公证管理体制:第四章公证员1.公证员:2.公证员的职业道德:第五章公证书1.公证书:2.强制执行效力:3.公证书的更正,修改、:第六章公证执业区域1.公证机构执业的例外规定:第七章公证法律责任1.狭义的公证法律责任:2.公证刑事法律责任:3.公证民事法律责任:4.公证行政法律责任:第八章公证程序1.公证程序:2.公证申请人:3.终止公证:4.拒绝公证:5.公证调解:第九章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1.涉外民事公证:2.使(领)馆公证:3.涉外公证员:4.对涉外公证文书的公证:第十章公证证明活动1.财产分割协议公证:2.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3.法律事件公证:4.对非争议性事实公证:5.买卖合同公证:6.出生证明公证:7.有无犯罪记录公证:十一章公证法律事务1.提存:2.保管:3.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十二章律师法律制度概述1.实体法:十三章律师1.律师法律制度:2.社会律师:3.公司律师:4.公职律师:5.辩护权:6.非诉讼律师事务:7.解答法律咨询:8.律师阅卷权:9..律师的调查取证权:10.律师会见权:11.拒绝辩护,代理的权利:12.律师论辩:十四章律师事务所1.合伙律师事务所:2.个人律师事务所:3.同意接待案件制度:4.律师事务所的民事法律责任:十五章律师管理体制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十六章律师事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1.律师职业道德:2.律师执业秘密:3.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4.律师广告:十八章阅卷1.证据展示制度:2.书证:3.当事人陈述:4.对比查阅法:5.重点阅读法:6.整体浏览法:十九章谈判1.团队领导者:2.平等互利的原则:3.客观标准:二十章调查1.非诉讼事务:2.诉讼事务调查:3.律师证据收集:4.及时,合法,有效原则:二十一章论辩1.依法辩论原则:2.律师代理诉讼法律事务:3.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逻辑思维方法:5.因果互证法:6.类比论证法:二十二章咨询与代书1.律师咨询范围:2.诉讼文书:3.非诉讼文书:4.上诉状:5.答辩状:。

公证与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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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第一节公证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一、公证与公证制度的概念【名词解释】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名词解释】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二、公证的法律关系【多选】公证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多选】公证的全部活动都是以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内容的。

【简答】三、公证的特征(1)公证的基本特征是证明活动;(2)公证是特殊的证明活动;(3)公证是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4)公证与认证、鉴证、签证有区别:①公证是认证的基础和前提,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②公证和鉴证与签证的行为主体、作用、针对的对象、依据和法律后果均不相同。

第二节公证制度与民商法及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简答】公证制度与民商法有哪些区别与联系?1、联系: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重要依据,公证制度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重要保证。

2、区别:,两者的调控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公证法属程序法范畴,民商法是实体法范畴;公证法属公法,民商法属私法;公证法属专门法,民商法属基本法律。

【简答】公证制度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1、联系:(1)两种法律制度是相近和相连的;(2)公证制度有利于减轻法院负担、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3)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4)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现。

2、区别:(1)两者的性质不同。

公证为非诉活动、民诉为诉讼活动;(2)两者的当事人不同;(3)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5)不服法院裁判和不服公证书解决的方式不同等。

第三节公证机构的任务【简答】公证机构的任务有哪些(1)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汕权益是公证机构璄根本任务。

(2)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法制、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讴的发生,建立和睦团结的社会环境,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任务。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律师见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

法律援助: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专利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所有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专利权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或者进行专利权诉讼所用的有关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代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公证书复查程序:是指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据此进行审查所适用的程序。

其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书,送回内地使用的,内地不予承认的制度。

律师法律咨询:是指律师就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作出说明,提出建议以及提供解决问题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总称。

拒绝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以后,在办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公民或者曾经在我国居住过的外国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我国司法机关刑事制裁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代理:是指通过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律师有权对案件实体问题的重大诉讼行为,直接作出决定性的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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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设立公证机关的,应当送司法部备案2.有权受理公证复查的主体是原公证机构3.律师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应报送的备案机关是同级司法行政机关4.律师进行辩护工作的基本前提是阅卷保障制度5.属于公正机构的业务是委托人申请办理继承的业务委托人申请提存委托申请代写与公正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提供公正法律咨询6.公证职业道德的核心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清正廉洁、同业互助爱岗敬业、规范服务7.公证文书在民事证据中的地位证据形式属于书证当事人推翻公正文书需要举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应该对公证文书进行质证属于公文书8.我国公证机构设立的原则是许可设立主义9.公证法律制度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产生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之后10.从理论上说,办理公证业务的举证责任在当事人11.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构是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12.公证书的生效日期是审批之日13.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应当报送备案的机构是地方公证协会14.公证处出具提存事务公证书的法定时间是从提存之日起3日内15.律师作为特殊的法律群体有自己特有的职业道德,其主要决定因素是律师的服务性质16.在法律规范的体系中,与公证法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有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17.公证员不得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18.审批公证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应当审核的事项有拟出具的公证书的格式、表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拟出具的公证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办证程序是否符合《公证法》及相关办证规则的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文书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19.根据2002年12月8日由中国公证员协会(现公证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的《公证责任保险合同》,公证责任保险是强制性保险、由中国公证协会集体投保20.可以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类型有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21.申请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由设立人或者设立人指定的代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提出备选名称,并标明拟选用的先后顺序。

该备选名称为5-10个22.我国的律师协会最低可以设立到设区的市23.公证员不得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施行时间是2006年25.提存公证的管辖机构一般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26.公证处在办理出生公证时,如果各种证明记载的出生时间不同,应当以确切证明出生时间的证据为准27.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订时间是1997年28.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不得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形是过失犯罪刑罚执行完毕的29.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30.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最低注册资产为10万元31.根据我国有关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2.公证书的效力表现在证据效力、使法定公证事项生效的效力、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33.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规定,公证复查申请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公证书有错误、必须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必须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34.公证机构对于民事法律行为出证的条件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社会公德35.债务人申请提存公证的,申请的事由主要有债权人无正当事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后未确定继承人36.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主要条件有成立3年以上、具有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必须是合伙律师事务所37.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阅卷,不能查阅的内容有侦查人员对受害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合议庭讨论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38.当事人办理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39.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受案范围的是申请人的名誉、信誉公证40.中国公证员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41.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其查阅案件材料的范围是所承办案件的卷宗材料42.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无需举证的事项有当事人自认的事实43.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范围有合同、继承、公司章程、学位44.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亲自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公正的是遗嘱公证、生存状况公证、收养关系公证45.律师对待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正确做法是与案件其他证据结合审查、对于检举他人犯罪的情况,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核实46.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除不可抗力外,出证的一般期限是15个工作日47.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是事业法人48.当事人提出公证复查申请的期限最长为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20年4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诉讼权利中我国律师不享有的是要求法官签发调查令的权利50.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员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2014年4月(论述)1.试述一般情况下谈判方案包含的主要内容(1)明确谈判目标。

一般可分为最佳目标、可接受目标和最坏目标三个层次。

(2)明确谈判期限。

这样能提高谈判效率,使谈判在最佳时间内达到目标,也要规定一个最后谈判期限。

(3)列明谈判议程。

列明谈判的时间、地点、内容、议题。

列明议事日程本身就是一种谈判战术。

2.试述律师法律咨询的意义。

(1)法律咨询有助于法律宣传。

从而直接、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

(2)法律咨询有助于平抑诉讼、定纷止争(3)法律咨询有助于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通过律师的法律咨询,也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4)法律咨询有助于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

3.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1)律师取证有时间要求,为了保证案件顺利侦查,不受意外因素干扰。

(2)律师进行刑事证据调查必须符合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才能调查取证,或者经过人民法院批准后才可以进行。

(3)根据《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的刑事调查取证权偏重于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收集(4)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不能直接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4.试述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1)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也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5)开庭审理时,可以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6)对委托事项违法的,律师有权拒绝进行辩护。

5.“律师,就是那个在晚上挑灯苦读,千方百计地在法律这头蠢驴必经之路上挖掘陷阱的人,大白天他又衣冠楚楚地带着绳索把法律从水深火热中搭救出来,让法律一边支付赎金(律师唯利是图),一边却又装作愤愤不平。

”请结合现实,论述我国律师的职业伦理与未来发展趋势。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该遵循职业道德,遵循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

律师追求金钱时有可能牺牲当事人利益并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获得利益;我国律师行业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但通过强化律师道德,改革诉讼体制,可以使我国的律师业有较为光明的前景。

任何社会实现法律正义均是存在一定的条件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收取合理的费用有助于律师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收集证据等诉讼工作,社会存在着大量的法务需求,只有律师行业的发达才能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

6.辩护律师的责任首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得捏造事实、歪曲法律。

其次,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辩护人只有辩护的权利,没有控诉的权利。

7.试论述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为特殊条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这一司法行为的目的有两个方面,即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基于保障人权这一诉讼目的,专门设立了辩护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的重要标志。

8.试述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地位(1).代理律师是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具有明显的独立诉讼地位(2). 因为行政诉讼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所以代理律师就没有代理参加调解的权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只能对被代理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处理是否合法发表代理意见(3)在立法上,目前法律对于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的规定很不完善(4)在司法实践中,不重视律师地位的现象更是较普遍地存在。

10. 试述律师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和条件(1)律师出现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2)律师有实施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且律师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3)律师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即故意或过失。

律师的行为与经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公证利害关系人:与公众事项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利害关系,因公证机构向其核实有关情况而参与公正享有一定权利和负有一定义务的主体。

2. 律师: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收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公正: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4. 非诉讼事务:无争议的,无需进行诉讼的事务或者虽然已经发生争议但不需经过法律来解决的法律事务。

5.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检查考核,对其执业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

6. 公证协会:是公正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正机构和公证员的专业活动进行监督。

7. 公正调解(可能性非常大):是指公正的事项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进行协调、劝说与和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8. 涉外经济公证:是指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书、使用地等因素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经济公证。

9. 公正: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0. 公正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正机构及公证员在公正活动中由于过错使公正文书发生错误的11. 国资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提供经费保障,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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