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法律基础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见代理应符合两个条件
1.主观上,相对人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进 行了合理审核,尽到了合理注意;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的表征,如 (合同专用章、公章、特殊关系如夫妻、办 公室主任等)
单位工作人员盗盖单位公章为表见代理行 为;单位以外的人盗用、仿造单位印章后实 施的行为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限三个月,至6月25日止。信贷部为房地产公司出具代保
管凭证。信贷部承诺向房地产公司支付存入额2.5%的理
财收益。理财方案由信贷部设计和提出,并保证房地产
公司资产本金和收益的安全。该协议加盖的信贷部印鉴
系张某自行刻制。房地产公司依约将1,400万元存入指定
帐号后,收取了张某以某汽车公司名义申请的甲银行开
5、表见代理的问题
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从事无权代理行为时, 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因 而产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
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的 法律后果。但事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 为而遭受的损失。
表见代理制度的确定体现了合同法保护交易安全 的价值取向。它以牺牲被代理人的利益为代价,侧 重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从而达到保护交易安全 (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银行要求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乙公司抗辩认为:李
某在盖章前一周已被免责,盖章的当天只是在办理交
接,已不能代表乙企业。
表见代理案例二
2004年3月26日,甲银行张某以银行信贷部的名义与
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委托协议,约定房地产公司委托信
贷部进行资产管理,信贷部帮助房地产公司融资理财,
房地产公司将人民币1,400万元存入信贷部指定帐号,期
一、贷款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 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 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 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 律效力。
信贷员“冒名贷款”应如何定罪
2009年3月15日,某银行原信贷员葛某, 因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利用王某、 张某为他人办理贷款担保时的身份资料, 假冒王某、张某的名义和签名,并由自 己审批从某银行贷款50万元。骗取该贷 款后,葛某按月向某银行支付利息。 2011年11月案发前,葛某付还贷款10万元, 其余贷款40元万未归还。对于葛某应定 何罪?
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 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 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委托期限:享有代理权的期限 委托权限:享有代理权的事项范围 委托人在国外时,委托手续应提交所
在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以及我国驻该国 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手续(腊印Fra Baidu bibliotek)。
挪用资金罪特点是被告人挪用单位资金后,一般被 挪用单位账目并无反映。
骗取贷款罪指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采用欺诈 手段获取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
4、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权限
(1)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资格 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专用章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及代理权终止后以被
表见代理案例一
甲企业与乙企业在多个领域有合作关系,乙企业
也多次为甲企业向丙银行融资提供过担保。担保手续
均由乙企业办公室主任李某亲自办理。某日甲企业又
向丙银行借款,并向银行表示由乙企业提供担保。丙
银行按照惯常做法,将借款担保合同交给乙企业办公
室主任李某,由该主任在合同上担保人处盖章。合同
盖章后,即交丙银行。后甲企业未能按期偿还借款,
形成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葛某构成贷款诈骗 第二种意见认为葛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葛某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四种意见认为葛某构成骗取贷款罪
分析
贷款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 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指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向 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 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
分析
1、委托理财协议是否有效 2、银行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一、贷款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二)贷款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贷款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一
致的结果。 贷款合同效力是指贷款依法成立后能发
生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拘束力。 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成立 抵押权的设立
合出台《关于建立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省内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应当检索 查询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作为综合评定借款人 信用的依据。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 务的,构成失信。
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 中应当载明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人 行征信系统的风险提示内容。
江苏高院采集汇总全省法院被执行人 失信信息,每周向人行南京分行提供。
2、借款申请人具有借款权限
(1)法人分支机构的借款申请应有法人 的书面授权
(2)合伙企业的借款申请应经全体合伙 人书面同意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 业的借款申请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3、借款申请人签章的审查
具的金额为28万元的本票一张,相关手续由甲银行李某
办理。
协议到期后,甲银行未支付本金及收益, 遂涉讼。2006年3月20日法院一审认定:张某 在担任甲银行副行长和信贷部副总经理期间, 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虚构事实、支付高额 利息和私刻印章等方法吸收他人巨额资金, 在不将上述资金计入银行法定专用帐户的情 况下非法发放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房地 产公司尚有1064.8万元未收回,其行为已构成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信贷法律基础知识讲座
2020/8/27
讲座提纲
一、贷款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二、贷款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一、贷款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1、借款申请人具有贷款资格 意思的真实性、项目的合规性、财务可行性 2014年5月23日江苏高院与人行南京分行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