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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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可培养的微生物总数,包括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这些微生物可能来自原料、生产过程、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等环节。

菌落总数是评价化妆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反映化妆品受污染的程度。

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是常见的真菌,在化妆品中可能污染原料或生产过程中。

霉菌和酵母菌大量繁殖会导致产品变质,对皮肤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对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测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耐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是指一群嗜热、不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其中包括埃希氏菌属、柠檬酸杆菌属等。

在大肠杆菌中,有一种不耐热的“大肠菌群”是食品污染的指示菌。

耐热大肠菌群可以反映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

四、金黄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阳性球菌,是一种常见的细菌性病菌。

耐热性较强,对食品和化妆品的污染具有一定危险性。

因此,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可引起皮肤感染和败血症等。

铜绿假单胞菌在化妆品中是一种常见的污染菌,对化妆品的卫生质量有一定影响。

因此,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细菌总数细菌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可培养的细菌总数,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等。

这些细菌可能来自原料、生产过程、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等环节。

细菌总数可以反映化妆品受污染的程度。

七、粪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是指一群能够产气的肠杆菌科细菌,主要分布于动物粪便和自然界中。

在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出可能提示产品受到肠道致病菌的污染,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因此,对粪大肠菌群的检测也是化妆品卫生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蒸馏水加至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大豆蛋白胨氯化钠磷酸氢二钾葡萄糖卵磷脂吐温80 蒸馏水17g 3g 5g 2.5g 2.5g 1g 7g 1000mL8.5g 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微生物检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微生物检测
2.2.1 计数及报告结果 平板和菌落选取原则
1、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在此范围时,即以该 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报告之。(见下图)
2、若有两个稀释度在30-300之间,则应求出两菌落总数的比值来决定,若比值≤2,应报告其平 均数,若>2,则以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菌落数报告之。(见下图)
2.1 化妆品采样要求
2.1.3 固体样品
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 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清液作为供试液。
使用均质器时,则采用灭菌均质袋,将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 , 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 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 蜡, 10mL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2.1 化妆品采样要求 01 02 03 04 05
应从不少于2个包装单位的取样 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应无破损,检验前不得 打开 样品应置于室温阴凉干燥处,不 要冷藏或冷冻 宜先取岀部分样品做微生物检 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他分析
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
2.1 化妆品采样要求
微生物项目,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独立包装, 应当分别检验 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非独立包装,应混合取样检验 若产品为不同类别的彩妆组合,应分别检验。
2.6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Baird-Parker平板:圆形,光滑,凸 起,湿润,颜色呈灰色到黑色,边缘 为淡色,周围为一混浊带, 在其外层有 一透明带。用接种针接触菌落似有奶 油树胶的软度。
2.6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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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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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天平。

高压灭菌器。

振荡器。

三角瓶。

玻璃珠。

玻璃棒。

刻度吸管。

研钵。

均质器。

恒温水浴箱。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5 lb)20min高压灭菌。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分装,(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液体样品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原料微生物检验标准一、细菌总数1.目的:评估化妆品原料的细菌污染程度,反映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细菌总数的测定。

3.判定标准:细菌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 CFU/g(CFU/ml)为合格,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目的:评估化妆品原料的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反映原料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3.判定标准: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小于或等于100 CFU/g(CFU/ml)为合格,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三、耐热大肠菌群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耐热大肠菌群,反映原料的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耐热大肠菌群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耐热大肠菌群为合格,检出耐热大肠菌群为不合格。

四、金黄色葡萄球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合格,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不合格。

五、铜绿假单胞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铜绿假单胞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为合格,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为不合格。

六、沙门氏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沙门氏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沙门氏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沙门氏菌为合格,检出沙门氏菌为不合格。

七、志贺氏菌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志贺氏菌,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采样方法:随机取样,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志贺氏菌的测定。

3.判定标准:未检出志贺氏菌为合格,检出志贺氏菌为不合格。

八、大肠埃希氏菌O157:H71.目的:检测化妆品原料中是否存在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预防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标准
一、细菌总数检测
细菌总数是指化妆品中含有的细菌类微生物的总数。

细菌总数是评价化妆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反映化妆品被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实验原理:采用倾注平板法,将一定体积的样品注入细菌培养基中,经过培养后,细菌在培养基表面生长繁殖形成菌落,通过计数菌落数,可以推测出样品中细菌的总数。

实验步骤:
(1)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
(2)将一定体积的稀释液注入细菌培养基中;
(3)将培养基放入培养箱中,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培养;
(4)观察菌落的生长情况,并进行计数。

注意事项:
(1)实验前要对手部进行消毒,避免污染样品和培养基;
(2)实验过程中要使用无菌技术和无菌器材;
(3)实验后要对培养基进行灭菌处理。

二、大肠菌群检测
大肠菌群是指一群好氧性芽孢杆菌,它们的出现意味着化妆品可能被粪便污染。

实验原理:采用滤膜法,将一定体积的样品通过滤膜过滤,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观察是否有大肠菌群生长。

实验步骤:
(1)将样品进行适当稀释;
(2)将滤膜放在过滤器上,将稀释液过滤;
(3)将滤膜放在培养基上培养;
(4)观察是否有大肠菌群生长。

注意事项:
(1)实验前要对手部进行消毒,避免污染样品和培养基;
(2)实验过程中要使用无菌技术和无菌器材;
(3)实验后要对培养基进行灭菌处理。

三、肠道致病菌检测
肠道致病菌是指能够引起肠道疾病的细菌,如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等。

实验原理:采用生化反应和血清学试验等方法,对样品中的肠道致病菌进行检测。

化妆品产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化妆品产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GMP-WI-09化妆品产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目录1.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2.菌落总数检验方法3.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0-200g,精确至 0.1g。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150mL。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2.8 恒温水浴箱。

2.9 均质器或研钵。

2.10 灭菌均质袋。

3 培养基和试剂3.1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 8.5g蒸馏水加至 1000mL制法: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 9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3.2 SCDLP 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 17g大豆蛋白胨 3g氯化钠 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 1g吐温 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 pH为7.2—7.3分装,每瓶90mL,121℃高压灭菌20min。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 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制法:取液体石蜡 5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3.4 灭菌吐温 80。

制法:取吐温 80 5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从不少于 2 个包装单位的取样中共取 10g 或 10mL。

包装量小于 20g 的样品,采样时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PDF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PDF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determination of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UDC 668:576 .85.07GB7918.2-87Standard methods of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osmetics Standard plate count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Standard for cosmeticsstandard 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UDC 668:576methods of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85.07GB7918.287Standard cosmetics Standard plate count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

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物质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菌的要求,因此所测定的结果,只包括在本方法所使用的条件下(在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上,于37℃培养48h)生长的一群嗜中温的需氯及兼性厌氧的细菌总数。

2 培养基和试剂2.1 生理盐水:见GB 7918-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2.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成分:蛋白胨 20g牛肉膏3g氯化钠 5g琼脂 15g卵磷脂 1g吐温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蒸馏水中,溶解。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一、总则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

2.5 玻璃珠。

2.6 琉璃棒。

2.7 刻度吸管,1mL、10mL。

2.8 研钵或均质器。

2.9 恒温水浴箱。

3.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 mL,103.43kPa (121℃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 kPa (121℃15 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7918.1~5——87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一、总则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得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得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与设备2、1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振荡器。

2、4三角瓶,250mL。

2、5玻璃珠。

2、6 琉璃棒。

2、7刻度吸管,1mL、10mL.2、8 研钵或均质器。

2、9恒温水浴箱.3、培养基与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得三角瓶内,每瓶90 mL,103、43kPa(121℃15lb)20min高压灭菌。

3、2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5g葡萄糖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21℃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得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注:如无酪蛋白胨与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样品得采集及注意事项4、1所采集得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得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得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得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得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得再污染与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_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_7918.1~5——87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

4 三角瓶。

2。

5 玻璃珠。

2。

6 玻璃棒。

2。

7 刻度吸管.2.8 研钵。

2.9 均质器。

2。

10 恒温水浴箱.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

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

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

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4。

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之欧阳索引创编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之欧阳索引创编

一、总则欧阳家百(2021.03.07)General Principle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审批稿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审批稿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一、总则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天平。

高压灭菌器。

振荡器。

三角瓶,250mL。

玻璃珠。

琉璃棒。

刻度吸管,1mL、10mL。

研钵或均质器。

恒温水浴箱。

3.培养基和试剂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蒸馏水加至 1000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 mL,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 17g大豆蛋白胨 3g氯化钠 5g磷酸氢二钾葡萄糖 1g吐温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分装,kPa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灭菌液体石蜡。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_7918.1~5——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_7918.1~5——87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

1 天平.2.2 高压灭菌器。

2。

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

5 玻璃珠。

2。

6 玻璃棒.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

9 均质器.2。

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

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

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

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5 供检样品的制备5.1 液体样品5.1。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一、总则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

2.5 玻璃珠。

2.6 琉璃棒。

2.7 刻度吸管,1mL、10mL。

2.8 研钵或均质器。

2.9 恒温水浴箱。

3.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 8.5g蒸馏水加至 1000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 mL,103.43kPa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 17g大豆蛋白胨 3g氯化钠 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1g吐温80 7g蒸馏水 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 kPa (121℃ 15 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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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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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GB7918.1—87)
1?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1.2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1.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1.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

1.5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

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1.6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奋查。

2?供检样品的制备
2.1培养基和试剂
:氯化钠?8.5g,蒸馏水?1000m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ml,121℃(151b)20min高压灭菌。

,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2.5g,葡萄糖?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pH 为7.2.
3分装,121℃(151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法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日本多胨代替。

2.2.仪器:
2.3不同类型样品的检样制备。

:。

n。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淑玉。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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