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文本本)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说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文本本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黄色专用垃圾 袋
注意:
1、垃圾桶上标 明感染性废物并有 专用标示;
2、疑似或确诊 传染病病人污物入 双袋,袋口封紧。
3、病原体的培养 基、标本和菌种、毒 种保存液在科室内 消毒后装双袋,袋口 封紧。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
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 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膜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臂垫 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 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 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
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内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 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促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规范性文件。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机构和服务提供者。
二、定义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指将在规定期限内产生、收集和带回服务提供者的各种类型的医疗废物,经过装车、运输和处置环节,以便降低风险和保护环境的操作过程。
2. 医疗废物收集指产生者将医疗废物,包括由服务提供者收集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和指导的要求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正确收集,包裹合格,及时运送的过程。
3. 医疗废物转运指出产生者将医疗废物交给运企或转运提供者,按照合同要求及指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设施、设备及预防控制措施,按安全运输规定准时运输的过程。
4. 医疗废物处置指处置机构结合处置项目进行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及环境污染控制的过程。
三、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维护公共利益。
2. 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安全。
3. 加强因材施教,保证质量。
4. 科学预防,降低风险。
5. 整合优势,提升服务。
四、处置要求1.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运营标准,注意控制风险和环境污染,确保运营安全。
2. 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收集、めale、封口、妥善补救、与其他物品分开有序的放置,确保安全运输,同时避免污染环境。
3. 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分类、危险性及处置要求,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安全处置,充分保护环境。
4. 对于集中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当采用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5. 对于特殊类型医疗废物,应当采取更严格的处置要求,如药品废弃物、放射源医疗废物、病原体医疗废物等,必须配备专业的处置人员及设备,并按照有关法规及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第一篇: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单位性质:公立□(医院□ 门诊□ 社康中心□ 诊所□)民营□(医院□ 门诊□ 社康中心□ 诊所□)计生服务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采供血机构□一、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否□),第一责任人为(单位,职务,姓名)2、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是□ 否□),内容包括:3、建立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是□否□4、医院是否对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公司进行监控,监控方式为:二、管理部门及人员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管理的专(兼)职人员:________________(单位,职务,姓名)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存的部门或公司:_________ ____3、各临床科室负责交接医疗废物的人员为:(单位,职务,姓名)4、负责到各临床科室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为:(单位,职务,姓名)5、医疗废物暂存点的一线工作人员为:(单位,职务,姓名)三、培训记录1、是否定期举办的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会议是□否□2、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培训内容包括四、医疗废物登记记录1、各临床科室将医疗废物交与院内医疗废物收集员时,是否进行交接登记(是□否□),交接时医疗废物的计量方式为(如称量、计数、估计),登记内容包括:,登记记录完整无缺项(是□否□),登记记录准确真实(是□否□),登记资料保存时间为;2、是否与合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转移协议(是□否□),签约单位为;3、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交接时,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交接时医疗废物的计量方式为(如称量、计数、估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完整无缺项(是□否□),填写内容准确真实(是□否□),转移联单保存时间;4、各临床科室《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记录》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医疗废物的重量或数量基本相符(是□否□)。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三、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五、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六、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必须配置防止污染扩散的专用箱,专用箱内须备有:(1)消毒器械及消毒剂;(2)收集工具及包装袋;(3)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等。
二、为保证在非满载运输时车辆紧急启、停或发生事故时医疗废物周转箱不会翻倒,收运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固定。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进行正规管理。
主要为了避免医疗废物造成危害,维护人类身体健康。
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由后勤科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与转运交接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建立院内交接登记记录,配备计量工具,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双方经办人签名。
3.与政府指定医疗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交接时,交接登记内容应齐全,项目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经办人签名等。
收集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执行三联单制度(交、收双方签字)。
4.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
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每天2次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医疗废物,并通过医疗废物专用电梯和专门的路线运送至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
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市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职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如不慎发生刺伤、擦伤等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说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四、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处罚正文(篇1)一、医疗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废物和病理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有序地从产生地点运输到集中处置单位,防止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1.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集中处置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医疗废物交接、处置协议。
2.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应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3.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交接医疗废物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记录等工作。
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认真查验交接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5.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四、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和非法接触。
2.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定期消毒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3.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防止污染环境。
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处罚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目录(篇2)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意义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注意事项五、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与建议正文(篇2)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1、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分类投放,由科室清洁工人密封,分类放置于污物处置室污物周转桶。
2、科室清洁工人在收集污物时,应用污物周转桶收集,不能将污物袋随意放于病区或走廊、通道等地面。
3、每天下午4~5时由科室清洁工人运送医疗废物。
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号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并要与科室清洁工人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4、运送医疗废物必须专车专用,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
运输工具应有医疗废物的警示标志。
5、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一般情况下可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檫洗。
第二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成立本单位专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对全体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回收管理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统一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桶、利器盒分类盛装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4、加强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
各单位(科室)指派专人每日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回收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送至指定的暂存地点。
6、医疗机构设立醒目标志区分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区),并实施专人管理,严禁在其他位置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间(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医疗废物每48小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流转过程,确保医疗废物在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涉及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相关环节。
通过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因含有病原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等,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根据其特性,主要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废弃的医学标本;病原体培养物和菌种保存物;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制品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对人体造成物理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医用锐器(如针头、刀片、玻璃试管等);废弃的医疗器械等。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或有害物质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如:废弃的手术切除组织、胎盘;病理切片后的剩余组织等。
4. 药物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精神药物、放射性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特性的化学物品及其包装物。
例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汞血压计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运输、处理和处置,以确保废物安全、环保地处理。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与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定期评估医疗废物管理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11.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垃圾桶上、疑似或确病原体的培袋温度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1、目的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防止医源性感染、血源性感染、致病性微生物扩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2、废弃物的定义和分类(1)化学废物:所有易爆易燃的、有毒的、腐蚀性的或刺激性的物质如汞式血压计、氧化剂、致癌物等。
(2)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见附录1)①感染性废物:具有生物毒性细菌、病毒代谢产物,孢子,活/减毒疫苗;送实验室做化验的标本;科研和实验室产生、储藏的培养物/皿;废弃的血液;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②病理性废物:医疗或病理实验室产生的人体、动物或组织标本。
③损伤性废物:主要包括注射针、刀片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
④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3)放射性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危害程度的化学药品和放射源光线.(4)生活废物:除化学、医疗和放射性废物外的其他废物。
3、主要职责(1)各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培训、监督、指导。
(2)废弃物产生部门员工负责废弃物分类、包装及前期处理.(3)后勤保障部、外委物业负责除放射性废物外的所有医院废物的院内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4)放射科负责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安全监测.(5)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废弃物处理流程监督管理.4、废弃物处理原则(1)按照危险性最大优先处理原则分类处理不同种类的废物.危险性从大到小排列如下:①放射性废物②化学废物③医疗废物:包括生物毒性废物和锐性废物④生活废物(2)各种废弃物须分开放置在合适的容器内:①所有废弃样本、其他生物性材料、腐蚀性、易燃性、有毒废弃物应弃置于专用的有生物危害标记的用于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
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充满量不能超过容器的设计容量。
②损伤性废物应直接弃置于耐扎容器内,利器盒装入黄色垃圾袋密封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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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作者:————————————————————————————————日期: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适用对象:接触医疗废弃物的医务人员
编写者:审核者:版次:
编写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
注:本文件程序仅供本院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同意,禁止翻印。
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
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
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我院分类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
微生物具有引
发感染性疾病
传播危险的医
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
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黄色专用垃圾
袋
注意:
1、垃圾桶上标
明“感染性废物并有
专用标示”;
2、疑似或确诊
传染病病人污物入
双袋,袋口封紧。
3、病原体的培养
基、标本和菌种、毒
种保存液在科室内
消毒后装双袋,袋口
封紧。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
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
诊疗过程
中产生的人体
废弃物和医学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
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我院分类物实验动物尸体
等。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快等。
损
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
或者割伤人体
的废弃的医用
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入锐器盒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
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管、玻璃安瓿等。
入黄色专用垃
圾袋后入专用硬质
器盒
注意:被血液、
体液污染的玻璃类
需消毒后放入
药
物性废物
过期、淘
汰、变质或者
被污染的废弃
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
类药品等。
送药剂科统一
处理。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
茶氮芥、环孢霉素、
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
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
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
性、腐蚀性、
易燃易爆性的
废弃的化学物
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放射性废物,
如:同位素闪烁液放
黄色专用桶送指定
地点血压计,温度计
废弃后送设备科。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膜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臂垫
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内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2、登记本保存三年。
3、医疗废物必须由市卫生局指定单位接受,并依照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产生废物者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妥善处理
部门废物收集员定期将部门内固体废物按要求收集和打包
部门废物收集员出科室前在收集袋上填全标签内容
与医院医疗废物转运收集人员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交记录
废物处置转运专职人员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和转运
暂存点废物专职保管人员按要求进行保管,待指定单位回收
废物处置专职人员与指定回收单位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后勤妥善保管第一联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参考文献: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
4、《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5、《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院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记录
产生日期产生科室
感染性废
物
(包或kg)
损伤性废
物
(包或kg)
病理性废物
(包或kg)
药物性废物
(包或kg)
化学性废物
(ml或kg)
科室移交
人签名
转运收集人
签名
暂存管理人
签名
注:1、医疗垃圾的量以重量或数量记录,选择填写包、kg、ml即可,生活垃圾不作登记。
2、病理性医疗废物胎盘、胎体、截肢类须具体注明,以个、具等为单位。
医疗废物转运交接记录本
科室:
人民医院
年度。